浅析军队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
2013-08-15吴迪
吴 迪
(西安政治学院 陕西西安 710068)
胡锦涛指出:“加强干部选拔任用工作全过程监督”。“坚持用制度管权管事管人,保障人民知情权、参与权、表达权、监督权,是权力正确运行的重要保证”。“推行权力运行公开化、规范化、完善党务公开、政务公开、司法公开和各领域办事公开制度,健全质询、问责、经济责任审计、引咎辞职、罢免等制度,加强党内监督、民主监督、法律监督、舆论监督”。这些重要论述,为做好新形势下军队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
一、当前军队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存在的主要问题
(一)监督制度不够健全
“法者,治之正也”,“令之不行,政则不立”。因此,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也需要建章立制。一是监督制度不系统,缺乏整体性。目前还没有比较全面的、规范性文件,往往是单向制度多,系统性文件少,对一些具体环节的权利制约还不够严密,使得一些人在一些薄弱环节“钻空子”,逃避监督。二是监督制度缺乏前瞻性,防范滞后性。一些制度要等到出现问题比较严重,造成较坏影响的时候才痛下决心,制定出来。“头痛医头,脚痛医脚”,应急性、被动性强,超前性、警示性弱,大大降低了监督的作用。三是监督制度操作性不强。一些制度内容较为空洞,条款过于原则化,定性的规定多,定量的规定少,缺乏具体实施细则。 一些明显是违反原则的现象难以找到具体的处理依据,因而影响了监督应有的权威。四是监督方法较少。用的较多的是对《条例》的执行进行检查,发现问题再予以纠正,问题严重,给予查处,这样的方法有其缺陷性:一是重查出监督而轻预防监督,对违反干部选拔任用条例的案件进行查处,虽然能够发挥警示作用,但毕竟是事后监督,监督的关口还比较滞后;二是重组织监督而轻群众监督,在发挥职能部门监督方面采取了一些积极措施,但在如何畅通群众参与监督的渠道,扩大群众参与监督还缺乏较为有效的办法。三是重结果的监督而轻过程的监督。对在干部选拔任用过程中的每一个具体环节中如何参与监督,确保客观公正的选拔干部,还缺乏有效的监督措施。
(二)监督体制不够顺畅
军队在选人用人的权利监督上包括上级对下级、党委内部、下级对上级和群众监督等渠道,但从实际工作来看,还存在监督体制不够顺畅,导致监督乏力。一是上级对下级的监督流于形式。由于上级党组织和领导机关对下级干部选用工作的监督往往表现在会议上作指示的多,文件上批示的多,而在真正落实上作用明显却小得多。二是党委内部自我监督难以落实。党委班子内部监督是最重要的监督环节,但在执行过程中,由于军政主官即是单位行政首长,又是党委正副书记,军政大权在手,其他常委或部门领导即受军政主官领导又对军政主官负责,自然监督起来摄于权威,碍于情面,甚至明哲保身,好人做到底,使得监督难以落实。三是纪委监督无从下手。纪委作为各单位最具权威性的监督,但从现有体制来看,纪委在同级党委的领导下开展工作,同时纪委书记又是本单位常委成员,这种监督便成了被领导者监督领导者,同时自己(纪委书记身份)监督自己(党委常委身份),使得监督无从下手。
(三)监督队伍不够专业
对于落实干部选拔任用监督制度的部门,监督机构应当设置相应的监督职务,承担明确的监督任务,颁布相应的监督法规、程序。这就要求建立一支设有监督职务、掌握监督知识、具备监督经验的监督队伍。但在实际工作中,还存在一些问题。一是职责不明确。目前纪委成员从书记到委员,基本上都是兼职,都有一定的行政职务,这些监督人员没有把监督作为专职来完成,导致工作互相冲突,往往使得监督流于形式,最终以应付差事了事。二是监督法规不熟悉。由于人员属于兼职,在工作中往往对监督中法规程序掌握不熟悉,即不懂也不愿学,到用时临时看方案、查《条例》,死板硬套搞程序,结果各级都不重视,稀里糊涂完成任务。三是监督人员身份特殊。在工作中由于是兼职,必然受到本单位军政主官的领导,个人成长进步同样需要本单位军政主官的认可。使得监督人员身份尴尬,既要放手监督本单位风气建设,又受制于本单位军政主官领导,监督工作难以客观真实,影响监督效果。
二、完善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的意见
(一)健全监督制度,确保监督落实
一要以贯彻《条令》为重点,严格落实条令的检查制度,特别是对军政主官和组织部门进行监督,既要检查党委汇报情况,也要广泛听取群众意见进行对比,防止出现党委汇报弄虚作假的现象出现。二要建立和完善督查警示制度。从关心爱护干部出发,及时对干部进行督查、警示。针对官兵反应的问题,要将有关情况进行整理,通知相关领导干部,要求作出相关说明,没有问题的要以此诫勉;对出现问题不很严重的干部要批评教育,限期整改,并将整改情况存档备用。三要细化监督制度,明确标准依据。把原有的监督规定进一步细化,进一步明确原则和标准,去掉一般、相关、可以等含糊其辞的界定,使得监督规定更加精准化,无异议。四要合理设置监督渠道。一是事前监督与事后监督并举,对出现问题的要进行严肃查处,同时对出现问题的苗头要及时予以制止和提醒,让损失减少到最低点。二是组织监督与群众监督并存,在落实组织考察监督的同时,要拓宽监督渠道,尊重群众的主体地位,尊重群众的话语权,合理客观全面了解问题真相,做到实事求是。三是结果监督和过程监督并用。在进一步完善结果监督制度的同时,也要加强过程监督制度的改进,防止出现举报问题后,明知道有问题,由于缺少过程监督,难以落实责任追究问题,杜绝监督有的查而没得罚的问题。
(二)完善监督体制,确保监督效果
根据目前的监督体制,要确保监督效果,还得需要在完善监督体制上下功夫。一是建立常委包干负责制度,针对各单位实际情况,上级党委指派常委分工负责下级党委的监督检查指导工作,同时对监督的下级单位的工作负领导责任。二是跟踪党委议事制度,上级组织要根据工作需要指派负责人对下级党委议事进行跟踪检查,听取单位纪委工作汇报,指导纪委开展检查工作,对党委成员进行谈话了解,及时核查举报反映情况。三是建立要事汇报制度。纪委书记作为单位监督部门负责人,定期对单位的情况以书面材料向上级纪委汇报,并对汇报情况负责,遇到重大问题要及时汇报,这些材料只需要纪委书记签发即可。自身能够解决的问题抓紧时间落实,自身无法解决的问题要及时向上级纪委报告,在上级纪委的帮助下抓好落实。四是建立干部推荐责任追究制度。明确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每一个环节的责任,通过责任制的完善,明确干部推荐、考察、决策各个环节的责任主体和责任内容,切实解决责任不明确,用人失察无人负责、无法追究的问题。
(三)建强监督队伍,确保监督落实
监督工作最终是人的工作,监督效率的高低取决于监督人员的能力。因此,建立一支高素质、专业化的监督队伍是提高监督效率、确保监督有效落实的重要环节。一是建议设置监督部门,配备监督干部。让监督人员从其他工作事务中脱离出来,成为专职人员,主要对纪委负责,纪委要对本单位负责,但不受本单位制约,同时对上级纪委负责,并受上级纪委的领导,使得监督人员没有后顾之忧,能够认真履行监督职责。二是建议加强监督人员的培训工作,借助院校、社会、培训班、自主学习等渠道,提高监督人员思想品德素质,熟知监督法规,熟练掌握监督技能,定期进行考核,对思想品德有问题,监督素质不达标的人员及时清理出监督队伍,从而不断提高监督人员的专业水平。三是建议探索监督干部成长进步渠道,破除以往既要监督上级又要依附上级提拔的这种尴尬身份,使得监督干部能够解除顾虑,大胆工作,切切实实抓好干部选拔任用中的风气建设,为实现强军梦把好人员入口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