普兰店市:采取五项措施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2010-08-15潘洪霞
共产党员(辽宁) 2010年11期
文/潘洪霞 盛 勇
普兰店市:采取五项措施落实四项监督制度
文/潘洪霞 盛 勇
中央办公厅颁布实施《党政领导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责任追究办法(试行)》等四项干部选拔任用工作方面的监督制度后,普兰店市委高度重视,采取五项措施确保四项监督制度落到实处。
一是发资料读原文。将四项监督制度汇编发放到副局级以上领导干部手中,做到原原本本通读、深刻理解四项监督制度内涵。二是抓宣传促学习。制定了《普兰店市贯彻落实四项监督制度实施意见》,开展电视、电台宣传周活动,让领导干部熟知、组工干部精通、干部群众了解。三是强化培训搞自测。把四项监督制度列入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学习、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对照检查、全市各级领导干部培训的重要内容,采取以考促学的方式,进一步增强贯彻执行四项监督制度的自觉性。四是抓自查促整改。对近期的干部选拔任用工作进行“回头看”,重点检查干部选拔过程中是否如实记录、是否存在未上报事项。五是完善制度夯实基础。在修订完善以往的干部选任有关监督制度的基础上,结合辽中县任前审计工作经验做法制定了《普兰店市任中审计工作实施意见》,同时,完善了电话、信访、网络三位一体监督渠道建设,进一步提高监督工作科学化、规范化、制度化水平。
(作者单位:普兰店市委组织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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