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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轮省志记述非公有制经济探索

2013-08-15袁新国

黑龙江史志 2013年6期
关键词:修志志书非公有制

袁新国

(浙江省地方志办公室 浙江 杭州 310007)

首轮修志中经济部分比重很大,尤重公有制经济的记述,但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记述相对薄弱,且不系统。改革开放以来,非公有制经济蓬勃发展,在中国经济发展中起到重要作用,现已成为国民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同时它的历程曲折。因此,突出记述非公有制经济就成为省志编纂的一个重要内容,而创新志书编纂思路和方法,如何更好地记述非公有制经济的发展、演变和现状就成为当前修志急需解决的一个重要问题。

一、非公有制经济入志的重要意义

在志书中如何记述非公有制经济,具有非同寻常的重要意义。

一是非公有制经济不仅只在改革开放后存在并凸显其作用,其历史远远早于公有制经济,如历史上的个体手工业、商业等大多是非公有制经济。改革开放后,非公有制经济得到恢复,迅速发展,如乡镇企业、民营经济、三资企业等的名称有所区别,结构也多有变化,因此理清它们之间的关系对修志很有必要。

二是在志书中记述好非公有制经济可以反映国家在改革开放后的整体经济发展状况。浙江是经济强省,其关键在于民营经济的发达。这是志书中应该反映的浙江地方特色和时代特色。

三是目前非公有制经济的界限不清,对志书中如何记述非公有制经济的研究甚少,且缺乏资料,研究难度较大。因此,该研究在利于当前修志工作的同时,具有一定的学术价值。

二、非公有制经济入志现状分析

(一)首轮志书记述非公有制经济情况分析

首轮修志各省志书对非公有制经济虽有所记述,但存在的问题不少,主要是没有全面系统地记述非公有制经济并凸显出其应有的地位和作用。各省省志一般都在《工商行政管理志》中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管理对象加以记述,如《山东省志·工商行政管理》设第六篇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广东省志·工商行政管理》中设第四章个体、私营经济管理;《江苏省志·工商行政管理》设有第二章企业登记管理,包括第一节私营企业登记管理、第三节公私合营企业和集体企业登记管理、第四节外商投资企业登记管理,以及第三章个体工商业者管理。有的在经济综述中作简单记述,如2005年的《上海通志》在第十五卷经济综述的所有制结构一节中设置私营经济、个体经济、三资企业经济、公私合营经济、股份制经济等目,约5500字。还有的在《商业志》中加以记述,如《河南省志·商业》中设第一章商业成分,包括私营商业、个体商贩、集体商业、公私合营商业、国营商业、中外中港合资商业。非公有制经济的内容还散见于《乡镇企业志》、《金融志》、《供销合作社志》、《医药志》等志书中,如《广西通志·乡镇企业》设第一篇所有制,包括第三章联户(合作)企业、第四章个体企业、第五章联营企业、第六章股份合作制企业;《广西通志·金融》第二篇金融机构有一节私营商业银行的内容;《河南省志·供销合作社》设第十四章农村私商改造与管理;《山东省志·医药》第六篇第一章私营商业、第四章公私合营商业。其他如安徽、福建、陕西、贵州、黑龙江、内蒙古自治区、海南、湖北等省志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记述基本在以上所列省志的框架范围内。

浙江在首轮修志中,《工商行政管理志》第一章企业登记管理,从登记管理的角度有所提到非公有制经济,第七章个体私营经济管理包含第一节个体工商业发展的历史轨迹,第二节改革开放中私营经济的新发展,第三节浙江个体私营经济的特点,第四节扶持引导个体私营经济发展的政策措施,第五节监督管理等内容;《工商业联合会志》第二章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包含第一节对私营企业的初步改造,第二节对资本主义工商业的社会主义改造逐步深入——公私合营的发展,第三节资本主义工商业社会主义改造的高潮,第四节清产核资发放定息,第五节对资方人员的工作安排,第九节发挥工商界家属的特殊作用,第七节工商界生活互助金等内容。浙江省各市志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记述与“浙江省志丛书”相仿,只有《温州市志》在第26卷《温州模式》中设置“民营经济”一章,相对集中地记述了个体、私营经济,股份合作经济,企业集体与参与社会基础设施建设等民营经济内容。

从以上志书篇目设置和记述内容中可以看出,已出版的志书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记述主要存在以下问题:

(1)未从历史发展的角度来记述非公有制经济,看不出非公有制经济的曲折发展历程;(2)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记述内容少而且不系统,散见于经济综述、乡镇企业、工商行政管理、商业、金融等卷章中,在记述方式上未能反映非公有制经济的应有地位;(3)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记述,主要放在政治部类和经济部类的相关经济政策等篇章中,只作为行政部门的管理对象来记述,而没有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和市场主体进行记述,未能反映出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4)一般只记述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以来的非公有制经济的内容,无此前的内容。

(二)对非公有制经济及其在志书中如何记述等研究情况分析

随着20世纪90年代以来非公有制经济的蓬勃发展,无论是学术界还是实务界都对非公有制经济展开了比较深入的研究。这些研究涉及建国以来非公有制经济发展历史、状况、制度环境以及发展趋势和对策,为志书编纂提供了一定的理论指导。但大多注重建国以来的非公有制经济研究,而对历史上的非公有制经济鲜有涉及,这对于要求贯通古今的资料性文献的志书来说,要不要记述历史上的非公有制经济,以及如何记述就没有相应的理论先导,使修志者颇感茫然。志界人士也开始关注非公有制经济入志问题,就志书中如何记述非公有制经济展开研究,非公有制经济入志的必要性、内容以及篇目设计做了有益的探索,但主要是针对续志的研究,没有考虑贯通古今之问题,在非公有制经济的范畴、记述方式、交叉重复等方面的观点有待进一步探讨。

三、关于非公有制经济入志的几点思考

(一)非公有制经济的范畴

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范畴,学术界有狭义和广义之分。从狭义上讲,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以及中外合资、中外合作经营企业中由中方控股的非公有制经济,是主要依据2005年《国务院关于鼓励支持和引导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发展的若干意见》(简称《非公经济36条》),它把外资经济与国内非公有制经济并列表述,即非公有制经济不包括外资经济。从广义范畴上讲,非公有制经济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和外资经济,这主要是依据1999年全国人大九届二次会议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修正案》,改修正案规定“在法律规定范围内的个体经济、私营经济等非公有制经济,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的重要组成部分”,表明非公有制经济不仅仅限于个体经济和私营经济,还应该包括其他经济类型。从非公有制经济的称谓来看,是相对于公有制经济而来,也就是说公有制经济以外的经济都可称为非公有制经济。那如果明确了公有制经济的范畴,非公有制经济的范畴也就明晰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规定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包括全民所有制和劳动群众集体所有制,由此可知全民所有制经济和集体所有制经济以外的经济是非公有制经济,不仅包括个体经济、私营经济、外资经济,还包括混合经济中的非公成分。如果只根据《非公36条》中把外资经济与国内非公有制经济并列表述,就认为非公有制经济不包括外资经济,而不以性质来区分,难免有教条之嫌。笔者认为,志书记述非公有制经济应取广义上的范畴,一是符合法律规定,二是从志书资料性出发,较为全面,可展现非公有制经济之全貌。

与非公有制经济范畴比较接近的是民营经济。对于这两种经济类型,有认为民营经济就是非公有制经济的,经常被混用;有认为民营经济不等于非公有制经济,二者既有区别又有联系。笔者认为非公有制经济与民营经济不能划等号,并且使用非公有制经济概念较为妥当。一是非公有制经济相对于公有制经济而来,这是以所有制性质标准而分;而民营经济相对于国营经济而来,是以经营方式、经营组织形式为标准而划分,其实质是非国家经营的经济形式。所以,非公有制经济和民营经济是不同的概念。二是非公有制经济有相应的法律、文件依据,《宪法》、党的十六大、十七大报告中都作为正式概念予以规定和使用。而民营经济的概念使用没有予以正式规定,统计部门也没有关于民营经济的统计指标体系。三是非公有制经济范畴与民营经济范畴不同。非公有制经济可以涵盖公有制经济以外的所有经济形式,民营经济涵盖的是国营经济以外的非国家经营的经济组织形式,其中包括国有资产委托给民间人士经营的经济形式。这种经济形式,从所有制上讲属于公有制经济,从经营方式上属于民营经济,这是它们的范畴区别所在。但是,国有资产委托给民间人士经营的经济形式比重较小,民营经济主要指的是民间资产民间经营的经济形式。从这个意义上讲,民营经济可纳入非公有制经济范畴记述。

综上所述,根据法律、文件规定,志书使用非公有制经济概念较为妥当,从民营经济的基本性质上来讲,可纳入非公有制经济范畴予以记述。

(二)非公有制经济入志的记述方式

对于非公有制经济的记述方式有两种主要的观点,一是在农业、工业、商业等篇章中分散记述;二是采用集中记述法,设置专志或专篇。首轮志书和下限、出版都较早的二轮志书一般采用分散记述的方式。这种方式的优点是便于撰写,且无太多的交叉重复。缺点是不系统,无整体性,无法集中反映非公有制经济的内容和发展状况,且不便于用志者查找资料。

集中记述方式是以设置卷、篇或章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记述,集中反映非公有制经济内容和成就的方式,记述具有系统性和整体性,但这种方式可能会出现与其他经济部分的交叉重复。这种方式为二轮修志中的大多数志界人士所倡导,认为根据不同阶段的发展变化,编纂志书方式要不断创新,方能符合发展要求,突出时代特征。在首轮修志期间,乡镇企业异军突起,迅速发展,因此志书纷纷把乡镇企业升格设卷,符合发展要求,体现了当时中国经济发展的特点,是较为成功的创新尝试。二轮修志期间,非公有制经济发展迅速,在国民经济中的比重越来越大,有的地方非公有制经济比重远远超过公有制经济,占当地国民经济的七成以上,已成为当地的重要经济支柱。因此,对非公有制经济进行升格,设专志或专篇方能体现其地位,这也是反映特定时代的经济发展特点所要求的。

当然,也有志界人士对非公有制经济设专志或专篇进行集中记述持有异议,广州市地方志办公室曾新认为,“通过单独设篇或分志,集中记述非公有制经济,确实能起到较好彰显效果,但是从志书的整体性考虑,其结果是与经济部类其他部分的分类标准不一致,逻辑上会产生混乱,要么会出现严重的交叉重复,要么削弱产业或行业的基础内容,造成记述单薄、空洞,最终导致破坏志书的整体性,即出现所谓由于板块集结所带来的‘削弱志书结构的逻辑性、整体性和稳定性’的弊端。这一弊端在以非公有制经济为主体的市、县所编修的志书中将会更加明显。”文中着重强调了志书的整体性,这很重要。笔者认为在基本保证志书整体性的基础上,适当予以凸显特色,这是二轮修志的应有之义。只要处理好部分与整体的关系,避免交叉重复,对非公有制经济单独设专志或专篇是二轮修志可尝试的一种创新。

当然,在考虑非公有制经济入志的记述方式时,也要结合各地地情,不能一概而论。因为虽然近20年来非公有制经济迅猛发展,是整个时代的经济发展特征,但非公有制经济地域分布是不均衡的,主要集中在东部发达地区,西部地区相对来讲有较大差距。对位于东部地区的浙江来说,非公有制经济已是当地经济的重要支柱,民营经济更是浙江的特色,浙江二轮志书中设置非公有制经济专志是必然要求。

(三)如何处理历史上的“非公有制经济”

首轮修志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记述上限大都始于建国时,二轮修志有的是续修,只要与首轮志书下限相衔接就可,基本上不存在对历史上的非公有制经济进行处理的问题。关于非公有制经济的相关研究,也大都以建国以来的非公有制经济发展作为研究对象,鲜有涉及历史上的非公有制经济。对于首轮修志来说,记述非公有制经济没有贯通古今,这是一个缺憾,而对于相关研究少有涉及历史上的非公有制经济,这也是一种遗憾。续修的志书是否重新增补首轮修志时忽略的历史上的非公有制经济内容,此处暂且不议。但对于重修的志书来说,将非公有制经济的记述延伸到发端,是必要的,也是可行的。

关于建国前有无非公有制经济,有学者一般认为,“从‘非公有制经济’这一名词的发展过程来看,在建国以前,由于社会主义公有制经济还不存在,当然不可能有非公有制经济这一名词。”毫无疑问,建国前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的称谓,但不能由此就否认建国前没有非公有制经济的内容。“从近几年有关研究成果中出现的名词来看,对建国前党的非公有制经济政策的有关研究涉及到资本主义经济、私营经济、民族资本主义、合作社经济等等名词,显然,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非公有制经济’这一名词以不同的形式出现……”由此也可以证明,我国非公有制经济内容历史悠久,其历史远远早于公有制经济,只不过对它们的称谓不同,在不同的历史时期,非公有制经济以不同的形式出现。

二轮修志期间,作为重修的志书,特别是要设置非公有制经济专志或专篇的志书,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记述延伸到其发端,较为全面的记述非公有制经济历史发展演变。这样,既符合志书贯通古今之原则,可以较为全面地保存历史资料,以资鉴将来,又可以体现不同历史阶段经济发展特征。

四、设置非公有制经济专志或专篇要注意的问题

设置非公有制经济专志或专篇,对非公有制经济贯通古今,集中记述非公有制经济内容、机构和发展状况,以这种方式记述非公有制经济,如果处理得当,将凸显出非公有制经济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从而反映经济发展的时代特征以及各地的经济发展特色。如果处理失当,则将会起到南辕北辙的效果。因此,记述非公有制经济应注意几个问题。

(一)处理好交叉重复

以省志编纂为例,省志作为综合性志书,难免交叉重复,这是普遍现象。况且非公有制经济涉及领域部门多,与其他经济门类的交叉重复相对较多,若交叉重复处理不好,否则将会达不到预期效果。主要需处理好与工商行政管理志、乡镇企业志、农业志等经济门类的交叉重复问题,把握好各志的详略和侧重点。非公有制经济专志或专篇应重点记述其经济活动行为以及非公有制经济各形式的发展、构成,重点包括非公有制经济规模(非公有制经济主体、非公有制经济增长)、非公有制经济结构(非公有制经济产业结构、非公有制经济行业结构、非公有制经济企业结构)、非公有制经济分布(非公有制经济地域分布、非公有制经济行业分布)、非公有制经济固定资产投入(固定资产投资规模、技术改造投资)、非公有制经济的典型事物(典型企业、典型创业者)等。各经济门类可重点放在非公有制经济以外的相对应的经济门类中记述。如工商行政管理志可侧重记政府行为,以管理工作为主体,而对非公有制经济的具体经营运作不必过多涉及。

(二)非公有制经济的资料收集

非公有制经济的资料收集是二轮修志的难点。非公有制经济形式多样,涉及领域部门众多,经营机制灵活,资料收集较有难度。而政府部门又主要是从管理的角度保存了一些非公有制经济的资料,其他主要资料都需要重新收集,因此,要采取多种方式,广泛收集。如历史资料,可聘请有关经济专家负责收集;主要资料可通过成立调查队直接调查收集。在此基础上进行分析研究,鉴别确认后使用。还可通过招标投标、承包制等多种形式来收集资料。

(三)转变对非公有制经济的记述观念

首轮修志期间,由于受当时计划经济观念和经济政策的影响,对非公有制经济只作为行政部门的管理对象来记述,而没有作为独立的经济主体和市场主体进行记述,没有正确反映出非公有制经济在国民经济中的地位和作用。二轮修志应转变观念,把非公有制经济作为独立经济主体和市场主体,主要记述它们的经营活动行为,不要只见政府管理而不见经济主体活动。

(四)记述非公有制经济要凸显地域特色,并体现其背后的地域精神

作为新时代的地方志书,反映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是其应有之义。时代特征是整个时代的基本特征,各地不会有太大差异。而由于各地地域环境、具体政策、文化传统、观念意识等不同,造就了各地的不同特色。特别是浙江,民营经济发展为何如此迅速,发展方式为何与众不同,这除了得益于国家政策和浙江政府重视外,应有其深层次原因,那就是浙江的地域精神使然。“自立自强的浙江民性特质使得浙江人勇于创业,从而形成了众多的民营经济主体;重商观念使得浙江人善于经商办厂;务实作风使得浙江民营经济富有成效;开放意识使浙江民营企业能够较好地利用国内、国外的资源和市场”。因此,志书中如能体现出这些地域精神,那其地域特色也就不言而喻了。除了设置非公有制经济专志或专篇,从篇目结构上凸显特色,更重要的是从内容上体现特色,如选取典型企业和典型企业人,通过记述它们的发展、创业历程,更能凸显出浙江的地域精神,这是浙江经济发展的地域特色所在。

综上所述,二轮修志应重视非公有制经济的记述,并延伸到非公有制经济的发端,把其历史上的非公有制经济内容纳入志书,贯通古今,可设置专志或专篇予以集中记述,凸显非公有制经济应有的地位和作用,从而达到保存资料、反映时代特征和地方特色的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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