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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评W.J.B.弗莱彻对唐诗英译的贡献

2013-08-15王小可王志耕

文学与文化 2013年1期
关键词:原诗归化英译

王小可 王志耕

在从事唐诗英译的西方译者中,活跃于20世纪初的英国外交官弗莱彻(William John Bainbrigge Fletcher,1879—1933)是较为重要的一位。近年有学者指出,弗莱彻两本英汉对照的译著《英译唐诗选》(

Gems of Chinese Verse

)和《英译唐诗选续集》(

More Gems of Chinese Poetry

)是“西方世界最早的英译唐诗专门著作”。比对早期涉及唐诗英译的诸文本后可知,这一结论无疑是正确的。在弗莱彻之前,早有马礼逊、艾约瑟、庄延龄、翟理斯等英国人进行过唐诗英译,但以专题译著形式翻译唐诗,将唐诗作为一个整体译介给英美读者的,弗莱彻的首创之功却不容抹煞。据现有研究,弗莱彻的两本唐诗英译专题译著“后来多次印行,传播很广,甚得读者和评论界好评。以至于在初版半个世纪之后,美国的出版公司还再版发行了这两部译著的合订本”。笔者手头二书的版本分别是1932年的第六次印刷本和1928年的第四次印刷本,印行之频可自此窥见一斑。从这一事实来看,弗莱彻的译著确实产生过重大影响。除这两本译著外,弗莱彻似乎鲜有其他著述。他先当英国驻华领事馆的外交官,退休后执教于中山大学,指导过王宗炎先生的英语作文,后逝世于广州,身后声名不显,如

The Oxford Companion to English Literature

和维基百科中都没有关于他的片言简介。仅就他这两本译著而言,自出版至今近百年来,国内外凡研究唐诗英译之学者,都不能不加以注意并将其纳入研究视野。但后世学者在提到弗氏译本时,更多是从翻译技巧层面出发,将其译本与后世更为成熟的译本相比对,对其错讹或不成熟之处大加挞伐。如吕叔湘主张散体译诗,认为以诗体翻译必然“风格已殊”,容易“流弊丛生”,会产生“趁韵”、“颠倒词语以求协律”、“增删及更替原诗意义”三点弊端,因此严厉批评了诗体译诗的翟理斯和弗莱彻。王佐良认为翟理斯与弗莱彻等人“硬将唐诗套入浪漫派末流的四行体形式……读起来就像是三四流的维多利亚时期的英国诗”。魏因伯格的意见与王佐良不谋而合,称弗莱彻“将原诗硬塞进束身衣一般的传统英诗诗体里”(stuffing the original into the corset of traditional verse forms)。苏珊·巴斯奈特于2011年出版的论文集中也赞成魏因伯格的评价。即使高举诗体译诗大旗的许渊冲,在赞叹翟理斯“名不虚传”的同时,对弗莱彻却批评多于褒扬,只强调自己的译诗胜过弗译。

毋庸讳言,弗氏译诗确有种种不足之处。他按照维多利亚时代流行的英诗诗体来翻译唐诗,显然受了翟理斯的影响,但诗艺并未表现出明显的超越。与身为剑桥大学汉学教授的翟理斯相比,弗莱彻的学养也远远不及,两本译著关于中国文化的注释中错误频现,暴露出专门知识上的缺陷。然而,如果返回弗莱彻所处的历史语境,在此基础上细读他的两本译著,可以发现他在数方面的开创性贡献,下面将逐一论述。

二 推介唐诗之功

分别翻开弗莱彻的两本译著,首先映入眼帘的是同名的两首诗——《致李白与杜甫》(

To Li Po and Tu Fu

)。《英译唐诗选》的题诗稍长,在最后三行,译者自居浅陋,采取极为尊奉的态度,“战战兢兢”地向李、杜致意:

Forgive the humble heart and feeble thought,

The faltering fingers that the echo wrought

Of your sweet woodland lore!

请原谅这浅陋的心灵,无力的思想,

原谅这战战兢兢的手指,

为你们美妙的森林之学识写下了回响!

《英译唐诗选续集》中的一首题诗仿照绝句格式,只有四行,用两个比喻来说明自己与中国大诗人的差距,采取从地面向天空的“仰视”视角:

The earth reflects the moonbeam's silver ray.

The bee yet gathers fragrance from the rose.

Then scorn not,if beneath your Milky Way

My river's shadow flows!

地球反射月亮的银光,

蜂儿采集玫瑰的芬芳。

请别嘲笑,在你们的银河底下,

也有我河流的影子流淌。

在弗莱彻所处的时代,正是中国国运不济,实力远远落后于西方列强,任人欺凌之时。在这样的大背景下,再加上东西方文化的先天隔阂,中国古典文学在西方本来难以引起重视。一般西方人对中国文学不是漠视,就是居高临下地俯视。弗莱彻则能够抛弃种族与文化成见,自称“从异国之岸”前来向李、杜“朝圣”,实属不易。

在唐诗英译史上,马礼逊最早进行尝试,翟理斯最先取得了较大成功,弗莱彻则继承了翟理斯开创的诗体译诗风格,并发扬光大。或许弗莱彻的译笔无法压倒翟理斯,但其高于翟理斯的地方在于,他慧眼独具,对唐代诗人与诗歌的成就远比翟理斯看重,给予了应有的评价。翟理斯《中国文学史》中关于唐诗一节,评价诗人诗作时只是客观引述中国人的观点,自己不置可否。他介绍李白时说:“据一般观点,李白很可能被称为中国最伟大的诗人。”杜甫则是“令他的同胞们同样骄傲的”一位诗人。翟理斯强调这些只是“一般观点”,是诗人的“同胞们”的态度,完全没有流露出自己的认同感。王勃更是被翟理斯称为“一个早熟的小男孩”(a precocious boy),这种语气即使不过度解读为蔑视,至少也是轻松随意的,不像对待经典文学时应有的态度。弗莱彻则将唐诗奉为经典,并特意强调自己的翻译无法完全传达原诗之美:“我在此将这本诗选小辑呈于公众面前,心中并非毫无忐忑。正如我们无法用泥浆仿制出真正的宝石,译本也永远不能与原作相等……原诗中易损的精细微妙之处,恐怕我已失之良多。”弗莱彻与翟理斯二人对唐诗的态度差别如此巨大,试想当时的英美读者分别读到二人的译著时,谁的译著更可能令读者以尊重的态度去拜读唐诗呢?结论是不言而喻的。

弗莱彻对唐诗的推介之功还表现在他对诗人和诗篇的取舍上。尽管与翟理斯相比,弗莱彻在汉学方面没有多少成就,但他鉴赏唐诗的眼光却优于翟理斯。郑振铎指出,翟理斯的《中国文学史》在收录对象方面存在问题,该收入的不收,不该收的滥收,且详略不均,“李白不过四页,杜甫不过二页,而唐诗人中不甚重要之司空图则反占了九页”。翟理斯专门译介中国古典诗的《古今诗选》(

Chinese Poetry in English Verse

)初版于1898年,时间稍早于《中国文学史》,很可能存在同样的问题。后来他将《古今诗选》修改扩容,即1923年出版的《古文选珍》增订版诗歌卷,这一问题方有所改善。弗莱彻的两本译著初版于1918年,比翟译增订版先出,总共285首英译唐诗中,译李白诗53首,杜甫诗75首,王维诗20首,其余诗人各数首。相形之下,弗氏译著不但译唐诗总量是翟理斯的两倍多,详略也颇得当,“诗圣—诗仙—诗佛—其他诗人”的篇数排列恰与中国主流诗论相一致,系具有合法性之价值判断。在选取篇目方面,翟理斯所译诗篇良莠不齐;而弗莱彻所译诗篇,据笔者粗略统计,近九成亦被收录于收诗一千一百余首、在我国古代文学学界具有权威性的《唐诗鉴赏辞典》中。弗莱彻眼光之独到,可见一斑。故仅就唐诗而言,弗莱彻是一位比翟理斯更成熟、更值得英美读者信赖的推介者。

纵观翟理斯之后的西方唐诗英译者,稍早于弗莱彻者仅有克兰默-宾(L.Cranmer-Byng)与巴德(Charles Budd)等人的两三本译著,而其译作无论质与量方面,还是再版和被引用的频度方面都远不如弗莱彻。自弗莱彻的专题译著出版之后,二三十年内,马瑟斯(E.P.Mathers)、小畑薰良、宾纳(Witter Bynner)、克拉克(Robert Wood Clack)、哈特(H.Hart)、休斯(E.R.Hughes)等人的大量相关译著纷纷出现,小流集汇,终成江海。虽然没有足够的资料表明弗莱彻之后的译者系受其影响而从事唐诗英译,但至少我们可以肯定弗氏译著在这条历史纵轴上的重要地位。如果说马礼逊始肇唐诗英译之先声,翟理斯推动唐诗英译之发展,弗氏译著的出版则是唐诗英译史上的一个里程碑。

二 精彩译笔举隅

吕叔湘尽管反对诗体译诗,却也承认弗氏之译“信达而兼雅”,当非信口雌黄。弗莱彻的两本译著中颇有精彩译笔,清新有力之作俯拾皆是。如他翻译的杜甫《野望》。原诗为五律:“清秋望不极,迢递起曾阴。远水兼天净,孤城隐雾深。叶稀风更落,山迥日初沉。独鹤归何晚,昏鸦已满林。”弗氏译作如下:

Across our view no bounds clear Autumn throws.

Yet massed shades along the distance rise.

Yon waters take pure colours from the skies.

O'er yon lone town the veiling mist wave flows.

The few leaves the breezes bear away.

Yon hills,though far,behind them sets the sun.

Ah!why is not,lone Crane,thy journey done

When all the woods with dizzy cawings sway?

译诗采用抑扬格五音步,韵脚为ABBACDDC,音韵和谐,读之流畅自然。前两句以“清秋在我们的视野中无边无际”和“层叠的阴影在远近升起”勾勒出水墨画般的场景轮廓,忠实地再现了原诗意境。接下来,原句中的水天一色被弗氏大胆创译为予取关系:“远水从天空获取了纯净的色泽”,改“远水兼天净”为“远水接天净”,在原诗基础上进行了创造性叛逆,然不损意境,亦为绝妙好辞。旋以“遮蔽的雾波在远方孤独的城镇上空流动”译“孤城隐雾深”,如梦似幻的气氛宛在目前。前四句译出了画面的层次感和清雅美感,同时以“clear”、“pure”之纯净与“shade”、“lone”之幽郁相融,传达出一种温淡的哀伤,奠定了整首诗的基调。

后四句的处理稍显逊色。“叶稀风更落”,盖言叶本稀疏,那堪风更吹落,次第寥落之意顿见。弗氏译为“微风夺走了稀疏的树叶”,仅译出“叶稀因风落”的一层意思,悲戚心境稍为降格。“山迥日初沉”被译为“远处的山,尽管遥远,太阳在它们后面沉落”,不但啰嗦平淡,且一个“yon”连用到了第三次,也嫌重复过多。末二句译为:“啊!孤独的鹤,为何你旅程未竟/当整个森林随着昏茫的鸦声而摇动?”改陈述句为问句,如不考虑原诗的写作背景(一般英美读者也不太可能有耐心细察子美之心境),倒也在相当程度上传达出了迷茫寂寞之意。总的来说,这首译诗将原诗之境迻译出七八分,已经是极为不易了。既然完美的译诗只存在于理想之中,此译(尤其前四句)可以典范目之。

在弗氏原书中,这首译诗的后面附上了爱伦坡Ulalume一诗中的两句:“Then my heart it grew ashen and sober/As the leaves that were crisped and sere.”爱伦坡诗以枯叶喻灰黯心绪,与此首杜诗确有相类之处。不熟悉唐诗的英美读者结合他们所熟悉的英美名诗比读弗氏译诗,对其理解和接受唐诗是很有帮助的。类似引用英美名诗的做法在弗氏两本译著中比比皆是,是亦弗氏用心之所在。

类似这样的成功译作,并不在少数。例如“江碧鸟逾白,山青花欲燃”被译为“Upon the river’s whiteness the birds more clearly fly./And with the greenness of the hills the flowers more brightly vie.”原诗有碧—白、青—红(燃)两组强烈的颜色对比,弗莱彻同样安排了对比意象,却并未照译(英文中也很难体现出“碧”与“青”的区别),而是以江水之洁白衬托飞鸟之明快,以翠绿的山色来烘托群花争艳的鲜丽,将显性对比变为隐性对比:“江白鸟飞明愈明,山青花竞艳更艳。”许渊冲提出译诗“竞赛论”,认为“翻译又可以说是两种文化的竞赛,在竞赛中,要争取青出于兰而胜于兰。”弗氏译诗正是如此,在原诗的基础上更起一竿头,译诗与原诗互文交辉,恰似争艳之花蕊,能让读者获得新鲜的审美感受。耶鲁大学博士H.L.哈格洛夫在《英译唐诗选》序言中将弗莱彻之译唐诗与查普曼之译荷马相提并论,并说:“我不是汉学家,无法为这些翻译的精确性进行担保,但我知道,这是真正的诗歌。”显然并非溢美之辞。

三 求同存异之探索

两本弗氏译著中采取了明显的归化策略,试图将英诗唐诗纳入英诗的现有框架内。首先,归化策略体现在许多译诗后附录的经典英诗或诗体戏剧引文上,上述以爱伦坡诗比对杜诗即为一例。据笔者统计,《英译唐诗选》收诗181首,其中60首附录了经典英诗引文;《英译唐诗选续集》收诗105首,其中41首附录了经典英诗引文。也就是说,弗莱彻为超过30%的所译唐诗附上了经典英诗引文。引文出现频率较高有斯宾塞的《仙后》(

Faerie Queene

)、莎士比亚的《爱的徒劳》(

Love’s Labour’s Lost

)、《无事生非》(

Much Ado About Nothing

)、《暴风雨》(

The Tempest

)等诗体戏剧及长诗《鲁克丽丝受辱记》(

The Rape of Lucrece

)、十四行诗第二十二首(

Sonnet 22

)等诗作,弥尔顿的两首田园诗《欢乐颂》(

L’Allegro

)和《沉思颂》(

Il Penseroso

),19世纪浪漫主义诗歌如拜伦的《唐璜》(

Don Juan

)和《莱拉》(

Lara

)、雪莱的《阿特拉斯的女巫》(

Witch of Atlas

)、济慈的《恩狄米昂》(

Endymion

)、丁尼生的《兰斯洛特-加龙省与伊莲》(

Lancelot and Elaine

)等;除了本土经典之外,还有莪默·伽亚谟(

Omar Khayyám

)的《鲁拜集》(

Rubaiyat

)、阿拉伯古典故事集《一千零一夜》(

Arabian Nights

)等已经被英语世界接受为经典的东方文学名著,亦即业已归并入英诗经典的外来诗歌的英语译本。

这种比对显示出弗莱彻对唐诗的推崇,认为其足与英诗中最伟大的那一部分相颉颃。同时,弗莱彻以诸多经典英诗文本与其英译唐诗形成互文,从而试图将唐诗归化入英诗传统之中。

以弗莱彻英译的

The Lost Beauty

(杜甫《佳人》)一诗为例,弗莱彻将“世情恶衰歇,万事随转烛”二句译为“The world’s desire is overborne by woe./The fate of Man a candle’s flickering light”。“万事随转烛”被意译为“人的命运即如闪烁不定的烛光”,并附注了《麦克白》中的名句“Out,out,brief candle!/Life’s but a walking shadow”(熄灭吧,熄灭吧,短暂的蜡烛!/生命不过是行走的影子)。转烛者,风摇烛火也,原诗此二句极言世事无常,万事犹如风中烛火,虽言佳人,“然其自况之意,盖亦不浅”(《唐诗解》);《麦克白》引文则系麦克白见夫人死而发之癫语,以烛影意象喻生命短暂飘渺,哀君亦自哀。可见二诗之主旨确有相通之处。再经弗莱彻刻意并列比对,对莎剧远较唐诗熟悉的英美读者当会透过麦克白来理解杜甫,以至于杜甫沉郁顿挫的诗风被归化到英诗戏剧性独白的传统之下。又如李白《怨情》(“美人卷珠帘”),原诗仅仅呈现美人皱眉流泪的意象,未从作者角度进行任何评述,是中国古典诗歌中常见的“言有尽而意无穷”境界。《唐诗笺要》批曰:“‘不可明白说尽’六字,乃作诗秘钥,凡诗皆宜尔。”弗莱彻却选取了两段带有明显评述和感情倾向的引文与其译诗

Grief

并列。一段是《李尔王》第四幕第三场对考狄莉亚流泪的描述,语体色彩为极明显的褒扬:“sorrow would be a rarity mostbeloved,if all could so become it”(若是一切悲愁都如此美丽,悲愁便会成为最可爱的珍物)。另一段是英国18世纪诗人考柏(William Cowper)《退隐》(

Retirement

)中的句子:“But with a soul that ever felt the sting/Of sorrow,sorrow is a sacred thing”(但拥有这一个常为悲愁刺痛的灵魂,悲愁便是神圣的事物)。此句将受难视为神圣的事物,带有明显的基督教文化色彩。这样一来,英美读者眼中的李白被悄然置于莎士比亚和考柏的“透镜”之下,儒释道三教的文化语境则无形中被基督教文化语境所替换。弗莱彻没有直接译介“言有尽而意无穷”的境界,而是企图通过互文来丰富译作内涵,从而完成译作的归化。

其次,归化策略体现在弗莱彻对唐诗的象征主义阐释中。凡弗莱彻认为具有象征意义的名词,首字母往往写成大写,并在注释中说明其所指。据笔者统计,弗氏两本译著中共出现16次这类阐释。如李白《金陵酒肆留别》“请君试问东流水”、杜甫《秦州杂诗》“清渭无情极,愁时独向东”、薛能《咏柳花》“随波应到海”三处,弗莱彻译诗中都使用了“the River”,并注释“River=Time”,认为河流象征着时间。孟浩然《春晓》“春眠不觉晓”、薛能《咏柳花》“飞来独院春”、司马礼《宫怨》“空逐春泉出御沟”三处,弗莱彻译诗中用了大写的“Spring”,注释“Spring=Love”或“Spring=Youth and Love”,认为春天是爱与青春的象征。王维《鸟鸣涧》“人闲桂花落”、刘长卿《送郑十二归庐山》“桂树花应发”二处,弗莱彻在注释中称“Cassia Flowers=Immortality”,说桂花象征着不朽,摘桂花意味着到达不朽。

春天和桂花的所谓象征意义当然是很牵强的,河流与时间的对应关系有一定合理性,但也并非植根于中国古典诗学的阐释。我们知道,在弗译出版的时代,象征主义诗歌仍是西方诗歌的主潮之一。弗莱彻强行挖掘唐诗中的象征意义,我们可以斥之为荒唐离谱,但从另一个角度来看,这也是将唐诗归化入西方诗歌主潮的一种尝试。

最终,归化策略体现在弗莱彻的译诗本身。弗莱彻常在原诗“留白”之处增补发挥,创造性地译成一首新的英诗。如王维《鸟鸣涧》“人闲桂花落,夜静春山空”被译为:“My idle days are counted by the falling cassia flowers./Upon the hills the Spring alone records the noiseless hours”(我闲散的日子由跌落的桂花所计数。/在山丘之上唯有春记录着静谧的时间)。弗莱彻不但补出第一人称主语,还敷衍成长句,通过自己的想象补齐了句中逻辑,将“不朽之桂花”和“爱之春天”的象征摆在英语读者面前。

这种处理手段显然是考虑到英美读者的接受习惯。对杜甫《石壕吏》的翻译是更加典型的例子。“存者且偷生,死者长已矣”本为同义反复之对仗,若照原样译到英文中则显得啰嗦拖沓,难以为人所接受——韦利就曾将“百川东到海,何时复西归”照原样翻译为“The hundred rivers eastward travel to the ocean:/Never shall they turn back again to the west”,结果遭人大肆嘲笑。弗莱彻此处将二句之意并为一句“死者长已矣”译出,并另补一句“With what a choke the words tore up her throat”,试图补偿原句合并后留下的空白。这样的处理是否成功,也许见仁见智,但至少不失为一种有益的尝试。

在有些译诗中,弗莱彻试图将唐诗背后的中国古典文化语境也归化入英语文化语境。他把刘廷琦《铜雀台》“即今西望犹堪思,况复当时歌舞人”二句译为“Towards this sunset gazing their glory we deplore./A dream of their sweet dancing girls,fond memory haunts us more”(面对日落,凝视着他们的荣耀,我们悲悼不已/梦见他们妖娆的舞女,欢悦的记忆越发萦绕着我们),不但将“西望”改译为“面对日落”,更增译了中国古诗中少用、而常见于欧洲中古史诗的“荣耀”一词,以及常用于哥特式小说的“萦绕”(haunt,也可指“闹鬼”)一词,以至于译诗中已经体察不到多少专属于中国的文化气息,与一首怀念中古骑士时代的英诗几无二致。此外,弗莱彻将“箜篌”翻译为“鲁特琴”(lute)这一西洋乐器,将“天河”或“云汉”翻译成西方对银河的称谓“milky way”,将“蓬莱”翻译成“asphodel”这一希腊神话中的仙草,将“白头宫女”翻译成“年长夫人”(dame)等,都是用西方文化中的近似物置换了中国文化中独有的事物,从而变中为西,进行了文化语境上的归化。

弗莱彻的归化策略是为其向西方世界推介唐诗的目的所服务的,从弗氏译著产生的影响来看,应该说这一策略获得了成功。就译诗本身而论,与其他唐诗英译者相比,弗莱彻的归化手段更加多样化,因此具有译诗方法论上的独特贡献。此外必须指出,弗莱彻在以归化为主要策略的同时也采取了一定的异化策略,做出了保留唐诗诗学及背后中国文化原质的努力。

弗莱彻在译著中加了大量注释,针对英美读者不熟悉的中国文化名词尽量音译并加注,如将“西施”音译为“Hsi Shih”并注解为“Beauty”,“荆门”音译为“Ching-men”并注解地理位置“Chingmen is at Wuchang”,在《长恨歌》等译诗后连篇累牍地介绍了杨贵妃与唐明皇的历史故事等。有些地方,译诗中为照顾读者的接受习惯而删去一些典故,注释中则进行补偿说明。尽管这些注释中也存在这样那样的错误,但他的态度是严肃的,考虑到所属历史语境,应予宽容。

译诗本身也采取了一定的异化策略。弗莱彻虽大量采用英诗中常见的AABB、ABAB、ABBA等尾韵译诗,但同时也经常尝试保留原诗韵式,如将绝句译为AAXA韵,《长恨歌》等长诗译为偶句押韵等。

有一个例子或许最能说明弗氏译诗的异化策略。我们都很熟悉艾斯柯和庞德对中国古诗的大胆直译,学者多提到庞德将“荒城空大漠”译为“Desolate castle,the sky,the wide desert”,视之为将中国古典诗“意象并置”手法移植到英诗中的典例。而当我们看到弗氏翻译的“细草微风岸,危樯独夜舟”时,会发现这种翻译方法并非庞德所独有:

Some scattered grass.A shore breeze blowing light.

A giddy mast.A lonely boat at night.

和庞德相似,弗莱彻在这里同样大胆地保留了并置的意象。但与刻意借中国诗以革新英诗、醉翁之意不在“译”的庞德不同,弗莱彻的翻译采用与原诗对等的结构,上下两句词句对偶,音步相同,兼押尾韵,几乎在英语中完美再现了唐诗的对句。这对今天的译者仍然具有高度的参考价值。

恰如菲茨杰拉德之译鲁拜集,要使非西方诗歌之英译本被英美读者接受,一方面要迎合英美读者的阅读习惯,另一方面译本中也要有新鲜的诗学及文化异质,发西人之所未发,才能构成对现有英诗宝库的有益补充。弗莱彻的译诗兼行归化和异化两种策略,既“求同”又“存异”,做出了可贵的探索。

结 论

综上所述,我们可以看出,弗莱彻的两本译著不但在时间上是最早的英译唐诗专门著作,且取舍有度,评价合理,又包含许多精彩的译诗。一方面,弗莱彻向英美读者乃至西方世界大力推介唐诗,做出了巨大的历史性贡献;另一方面,他在翻译中同时采取归化和异化策略,并在唐诗的翻译技巧和阐释层面进行了多元化探索,其译作至今仍然具有高度的审美价值和参考价值。对于这样一位有着开创性功绩的唐诗英译先行者,我们理应给予更高的评价和尊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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