原型理论视角下《论语》中“礼”字原型的构建与评析*
2013-08-04袁思琪
袁思琪
(西南政法大学外语学院,重庆401120)
《论语》是被译成西方语言最多的中国典籍。1594年传教士利玛窦译出了拉丁文译本的《四书》,自此开启了《论语》翻译的先河,迄今为止《论语》全文的译本不下百余篇。经CNKI统计自2002至2012年,研究《论语》翻译文章有43篇,其主要从译文风格的比较、译者主体性、译文对比评析、词语的翻译四方面着手,研究视角不断转变,范式不断创新。然而,《论语》中“礼”字的原型以及从原型理论角度评析的《论语》却未能受到足够的关注。针对此种情况,本文正是从构建“礼”字原型的角度,评析三个《论语》英文译本中“礼”字的翻译,进而阐述翻译中原型的构建在翻译策略、翻译评价与文化传播之间的关系。
一、原型理论在翻译中的应用
认知语言学中的原型理论是对范畴化的一种重新解读,运用分析、判断、归类等认知方法对客观世界进行认识和定位的一种理论,打破了亚里士多德提出的经典范畴观。在原型理论视野下,范畴具有开放性和稳定性的特征,可以将符合范畴的新样例及时收纳到范畴中,以扩充范畴的边界,从而打破了直译、意译的藩篱[1]。原型理论的翻译观认为:翻译也是一个原型范畴[2],这样既能保持翻译范畴的稳定性,又有助于随着人们对翻译认识的不断更新及深化使翻译的范畴得以修正和扩大[3]。在国外对于原型理论对翻译的研究的代表学者有:Neubert、Snell- Hornby、Halverson。Neubert(1985)首次将原型理论与翻译实践相结合,用于文本原型的分析[4]。Snell- Hornby(1988)将 Neubert的原型理论进一步细化用于翻译文本原型的探索。Halverson进行了一系列的研究,分析在经典范畴框架下研究翻译的局限性,认为翻译是一个原型范畴,具有原型效应,优质的译文贴近某一时期的理想的文化认知模型[5]。国内学者对于原型理论在翻译中的研究始自2003年[6],原型理论的翻译观认为译者需在源语与目的语中分别确立原型,通过识别源语中的原型,构建源语与目标语的转换,从而使这两种原型相互对应[6,7],这种对应不仅是语言层面或文化层面的对等,而且也是接近原作原型的样例与译作原型样例之间的呼应[8,9];随着样例的增加,时间的推移源语和目的语原型都会发生变化,相应的最接近样例当然也会发生变化,尤为体现在具有历时性变化的语言上[8~10]。
然而目前对于原型理论在翻译中的应用尚局限于原型的探寻及对等方面,对于如何确定源语和译语原型尚有待进一步论述及例证。基于此,本文将以从词源学、社会学、伦理学、法学四个维度构建、解读源语种的原型,进而以《论语》中三个译本中“礼”字的翻译为语料进行翻译的评析。
二、“礼”字原型的解读
泱泱中华,一向素有礼仪之邦之称,“礼”字在汉语中有着丰富的文化内涵。“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11](P12),“礼”被儒家视为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的根基。儒学家(礼学家)、法学家、史学家对于“礼”字有着不同层面的诠释。孔子释“礼”为“仁”,孟子释“礼”为“义”,荀子释“礼”为“分”;法学家则释“礼”为“仪”、释“礼”为“履”,认为“礼”是一种法律制度;史学家认为随着历史的变迁,“礼”字的内涵与外延是在不断变化的,由最初的祭祀仪器到礼法,进而变为当代的礼仪。对于“礼”字的不同解释也使得“礼”字翻译的研究呈现出异彩缤纷之势,以下将从词源学、社会学、伦理学、法学四种不同的维度阐释“礼”字的外延及内涵。
(一)“礼”字的词源学解读
从词源学角度而言,礼,在古汉语中作禮或,从示,从豊。礼(禮),卜辞中无“示”字旁,写作豊。从字的结构看“象二玉在器之形,古者行礼以玉”[12]。东汉许慎编撰的《说文解字》曰:“豊,行礼之器,其说古矣”,“礼,履也,所以事神致福也”[13]。可见,从词源学的角度而言,“礼”字与祭祀有着十分重要的关系。
(二)“礼”字的社会学解读
从社会学角度而言,“礼”是一种行为规范,由最初要求人们符合其身份及地位的行为准则变为要求全社会遵循的行为规范。在封建时代,“礼”是维持社会、政治秩序,巩固等级制度,调整人与人之间的各种社会关系和权利义务的规范和准则。孔子曾言“君君、臣臣、父父、子子”[11](P128),就是指要依据社会等级不同、地位不同、长幼、亲疏关系不同来维持社会的安定,便可达到“礼达而分定”,国家便可长治久安,这与法家所主张的法治有所不同。由此可知,从社会学角度而言,“礼”是一种封建等级制度,一种被封建阶级广为传用的社会统治的工具。
(三)“礼”字的伦理学解读
从伦理学角度而言,“礼”是一种道德规范,其最初的是规范国家领导者和贵族等一切行为的标准和要求。伦理道德范畴中的“礼”具体包括孝、慈、恭、顺、敬、和、仁、义等。伦理学中的“礼”是社会学即等级制度的外在体现,封建礼仪中所强调的“君君、臣臣、父父、子子”[11](P128)旨灌输孝、慈、恭、顺、敬、和、仁、义等伦理道德观念,从而使这些观念转化为人们的内在需求,以束缚人们的思想,进而限制人们的行为。如今,“礼”已经发生了语义转移,已褪去了森严的等级制度的外衣,仅保留了人们日常生活中所必需遵守的道德行为规范这一含义,是一个人道德修养的体现。可见从伦理学角度而言,“礼”是人与人交往中应遵循的一种礼仪,是一种道德行为准则。
(四)“礼”字的法学解读
从法学角度而言,“礼”既是中国古代法律的渊源之一,也是中国古代一种法律制度、法律思想。西周初年形成了德治、礼制、刑政三种政治统治方式互补与并重的局面,形成了“礼法结合”[13]为特征的中国封建法律制度。周礼中主张“礼外无法,法在礼中”;《礼记》称“礼不下庶人,刑不上大夫”;《后汉书》言“失礼入刑”。可见从法学角度而言,“礼”既是一种法律制度,也是法的价值。
通过词源学、社会学、伦理学、法学对于“礼”字四种不同维度的阐释,可见“礼”字的原型包涵着如下属性:第一,从词源学角度而言,“礼”与祭祀相关;第二,从社会学角度而言,“礼”在中国古代社会是一种社会行为规范与准则,在封建社会被统治阶级广为用于维持社会、政治秩序,巩固等级制度;第三,从伦理学角度而言,“礼”是人与人交往中应遵循的一种礼仪,是一种道德行为准则;第四,从法学角度而言,“礼”是中国古代的一种法律制度。
三、《论语》中“礼”字原型的构建与评析
基于上述对“礼”字从词源学、社会学、伦理学、法学四种不同维度的解读,本部分将从原型理论的视角评析《论语》中“礼”字的翻译,从构建《论语》中源语的“礼”字的原型、目标语中“礼”字的原型、搭建源语与目标语中对等的“礼”字原型的三方面展开评析。
(一)构建源语中“礼”字的原型
在认知语言学中,原型主要指:一是指具体的典型代表;二是指抽象图式表征或属性的集合[15,16],Taylor认为这两种分类尤以前者为基础[17]。原型并不是一个死板的、具体的特定样式,而是一类相关物体或模式的最易猜得到的样式,它整合了形式或模式的最典型、最常见的特征,属于范畴中的基本范畴。本文中将采纳Taylor对于原型的定义来塑造《论语》中“礼”字的原型。
在《论语》中“礼”的原型是如何定义的呢?又包含了那些语义特征呢?“道之以德,齐之以礼,有耻且格”[11](P12),依钱穆的阐释为,如果用道德来教导人民,用礼教来整顿他们,人民不但有廉耻之心,且人心信服[18](P25)。由此可见,“礼”指的是礼制,一种全社会的等级制度和伦理秩序。子曰:“生,事之以礼;死,葬之以礼,祭之以礼。”[11](P13)也就是说,活着依规定的礼节侍奉他们;死了,依规定的礼节埋葬他们,祭祀他们[18](P30)。由此可知“礼”是指一种具体的礼节,既包括吉、凶、军、兵、嘉这五礼,也包括冠、昏、丧、祭、乡、相见这六礼,也包括冠、婚、朝、聘、丧、祭、宾主、乡饮酒、军旅的这九礼。子曰:“信近于义,言可复也。恭近于礼,远耻辱也。”[11](P8)也就是说,向人恭敬,必先求合礼,始可远于耻辱,此时礼是指个人在待人接物时所表现出来的道德修养[18](P19)。经统计,在《论语》中“礼”字一共出现75次,“礼”字的原型包涵着以下三种语义特征(如表1所示):(1)礼制,指全社会的等级制度和伦理秩序,其中有19处,这是一个抽象的上位范畴;(2)礼仪,指具体的礼节仪式,其中有32处,这是一个下位范畴;(3)礼貌,指个人在待人接物时所表现出来的道德修养,如恭敬、和顺、谦让等,其中有24处,这是一个基本范畴。
表1 《论语》中“礼”字出现含有及频率统计表
经过“礼”字含义的统计发现,在《论语》中的“礼”字指礼仪、礼貌的含义占74.7%明显高于礼制的含义。“礼”是孔子思想的一种外在节文[19](P213),孔子以礼为用、为辅、为载体服务于其思想核心——仁。而礼制是仁所追求的一种境界,是其思想的内在精神。礼制是一个抽象的上位范畴,而礼节、礼貌则是基本范畴,礼仪中的具体内容五礼(吉、凶、军、兵、嘉)、六礼(冠、昏、丧、祭、乡、相见)、九礼(冠、婚、朝、聘、丧、祭、宾主、乡饮酒、军旅)则是具体的下位范畴,在翻译时对于“礼”的范畴化划分能使译文更具准确性。
(二)构建目标语中“礼”字的原型
对于《论语》中的“礼”字,不同的译者采用了不同的译法,经统计在从理雅各、韦利、刘殿爵、丘氏兄弟对《论语》的译文中“礼”字的翻译主要使用了如下词语:(1)rules of propriety,(2)propriety,(3)ceremony,(4)festive ceremonies,(5)rule of ceremony,(6)ritual,(7)rites,(8)ritual principles,(9)the rules of proper conduct,(10)regulations,(11)what is proper,(12)etiquette,(13)observances。以韦利、丘氏三兄弟及理雅各的译文为例具体看一下“礼”字的翻译,如表2所示。
表2韦利、丘氏三兄、理雅各译文中“礼”字使用出现次数及频率统计表
在各个译文中ritual的使用频率最高,其次为etiquette和propriety,那么这三个是否就是最贴近原文的译语呢?是否就是目标语中“礼”字的原型呢?首先来看ritual一词。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字典中ritual的含义为(宗教仪式的)程序,仪节;具体点仪节;固定方式老习惯。由此可见ritual所蕴含的“礼”含义包含了基本范畴中的礼节,也可指下位范畴中具体的礼节。因此ritual一词本身就具有上位范畴跟下位范畴两个范畴的属性。但是ritual一词却未囊括上位范畴礼制、及基本范畴中的礼貌。因此,ritual这一实际原型与“礼”字在源语中理想原型也是有一定差距。其次,再来看etiquette一词。《牛津高阶英汉双解》对etiquette的解释为仪节,礼仪。由此解释可知这是一个基本范畴的词语,泛指一切正式的行为准则。Propriety在《牛津高阶英汉双解》中的解释为,合乎社交或道德规范的举止、得体,可见这是“礼”字的基本范畴礼节、礼貌;其复数形式专指行为规范、礼节、规矩,这也是“礼”字的基本范畴。由此可见propriety仅包含了基本范畴,上位范畴礼制及下位范畴具体的礼节均未囊括在内。以上语义分析与范畴层级的对应具体如表3所示。
表3目标语对应范畴层级
由表3能明显看出,所选的词项中只有ritual一词跨越了基本范畴与下位范畴,与源语中“礼”字所跨越的范畴最为接近,仅未将上位范畴的“礼”字构建出来。上位范畴较为抽象没有经验感觉上的完形,因此对于目的语读者而言不易识别。译者在选词的时候出于读者认知经济性原则,会选择目标语读者更容易接受的译语来传达源语的含义,这样更能突显“礼”字的蕴意。由此可见,在所选定的三个译本中,译者将ritual一词作为“礼”字的原型,与源语的范畴层级对应最为贴近,选择此词能较好的将“礼”字的理想原型呈现出来,因此在部分情况下用ritual作为《论语》中的“礼”字的实际原型是可以接受的。但是更为对等的“礼”字在源语与目标语中的原型仍需构建。
(三)搭建源语与目标语中“礼”字原型的对等
经过对源语的分析,可发现“礼”字的原型应包含如下语义特征:礼=[礼制]+[礼仪]+[礼貌],因此其所对应的目标语也应具有这三种语义特征方可构建译语中的原型。李玉良、张彩霞(2009)主张在翻译“礼”字的时候采用具有汉化特色的“li”来翻译意识形态中的“礼”,翻译外在行为的“礼”或仪式的“礼”时用“liist”加名词的形式,并主张不囿于汉语拼音系统创建更易于外国人接受的“Le”[20]。这不失为对“礼”字翻译的一种创新,既带给目标语读者以何为“li”的悬念,又可将中国文化更好的传达给译文读者。但是这种译法仅仅将上位范畴和基本范畴中的礼仪传达给了译文读者。然而此种译法在语义传递的准确性上有待完善。基于李玉良张彩霞的译法,本文建议用“li”加下文注释的方法翻译汉语中的“礼”字,原因有三:首先,功能对等的角度而言,源语中“礼”字使用的是一个字,最佳的目标语中也应使用一个字来进行翻译;其次,对于译文读者而言“li”仅是一个符号无法传递源语中丰富的语义,通过注释的方法加以补充有助于译文读者的理解,能更好的传达“礼”字的内涵;再次,使用“li”加注释的翻译方法有助于建立“礼”字在译语中的原型,可以避免以往翻译中范畴不对应的问题。
四、结语
礼,是儒家思想仁的外在表现形式[19](P214)。对于“礼”字的理解是探究儒家精髓的伊始。从“礼”字的语义特征可以发现“礼”字由最初祭祀的仪式在《论语》中转变为如下三重含义,即“礼”字的原型所包含的属性:其一,礼制;其二,礼仪;其三,礼貌。这三个词分别属于不同的语义范畴,根据原型理论构建对等的译语的原型通过对三篇《论语》中译文的分析发现,译者并没有探寻得出对等的目的语种“礼”字的原型。以往的对于“礼”字的原型的选择,虽然不对等但是出于读者认知经济性的需求,读者能通过最小的努力便可接受源语中“礼”字所要传递的含义。三篇作为样本分析的译文,对于“礼”字选词的翻译仅在不同范畴层面突显了“礼”字的某些特点,但仍未将“礼”字原型的全貌呈现出来。鉴于此,从原型突显的角度考虑本文主张用汉语拼音“li”加注释的方法翻译《论语》中的“礼”字,这样亦能帮助读者构建“礼”字在目的语中的原型,亦能更好的向外传播中华文化的深邃内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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