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乌坎事件”透视社会资本在农村群体性事件中的运作逻辑
2013-07-19文艳
文艳
摘 要:农村群体性事件指那些发生在农村地区的,由农民组织参与的,具有一定规模,并且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程度负面影响的事件。通过对“乌坎事件”的解读,从民众和政府两个角度揭示社会资本在农村群体性事件中的运作逻辑,最后从社会资本的角度提出了对农村群体性事件防范的一些思考。
关键词:社会资本;农村群体性事件;乌坎事件
中图分类号:F32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13-0068-02
一、相关概念界定
(一)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概念起源于上个世纪70年代经济学家卢里关于收入分配和社会流动的研究中。在对种族收入和流动机会之影响的研究中,卢里首先使用了“社会资本”这个概念指称那些内含于家庭或社区组织中并有助于青少年发展的社会资源[1]。布迪尔、科尔曼和普特南等人则系统地发展了社会资本的概念和理论体系。布迪尔把社会资本定义为“实际或潜在资源的集合体”,且认为“某一主体拥有的社会资本存量取决于他能有效动员的关系网络的规模”[2]。科尔曼则认为:“社会资本是根据其功能定义的。它不是一个单一体,而是有许多种。彼此之间有两个共同之处:它们都包括社会结构的某些方面,而且有利于处于某一结构中的行动者——无论是个人还是集体行动者的行动[3]。罗伯特·普特南在将社会资本研究拓展到政治领域时,将社会资本界定为“社会组织的特征,例如信任、规范和网络,它们能够通过推动协调的行动来提高社会的效率”[4]。
本文界定的社会资本分为两个方面。从农村群体性事件的主体农民来讲,社会资本指个体或集体与他人互动而产生的并且能够促进集体行动的网络、规范和信任。从群体性事件的对象政府来讲,社会资本主要包括我国政权的性质、我国政权的组织形式、我国政府的治理理念以及政府的管理机制、政府的品格、政府形象和政府的综合行为能力[5]。
(二)农村群体性事件
农村群体性事件指那些发生在农村地区的,由农民组织参与的,具有一定规模,并且对社会稳定造成一定程度负面影响的事件。这类事件主要表现为农民和农村基层政府发生的冲突与对抗。一般来说,农村群体性事件有以下几种表现形式:集体上访、围攻、静坐、械斗、哄抢、骚乱、阻断交通、冲击党政机关等。从本质上来说,农村群体性事件属于人民内部矛盾激化的结果,是农民维护自身权益的过激行为。农村群体性事件一般有以下特征:官民性、对抗性、破坏性、偶然性、必然性。
二、社会资本在农村群体性事件中的运作逻辑
(一)社会资本的起源
博特、林南等学者认为社会资本起源于个体间的联系和网络。致力于更宏观层次社会资本研究的普特南等人则强调正式的社会组织如志愿者社团、家庭等在社会资本生产上的重要性[6]。根据自己的模型和相关的实证调查,怀特利则推断初始社会资本生产取决于公民的个体人格、价值观等心理因素,它们比社会组织给成员带来的面对面互动机会更为重要[4]。
试问“乌坎事件”其社会资本发端于何处?
首先,乌坎村是典型的乡土中国下的熟人社会,社会资本存量充足,建立了一个相对信任的社会网络。当村委会成员开始谋私利,并且村民数次上访均得不到满意答复时,村民凭借原有的社会资本存量轻易动员起很多共同利益受到侵犯参与者,从而可以轻而易举地进行集体行动。因此,在中国农村地区,凭借已有的社会资本存量,面临共同需求和压力能使得行动者之间进行初步合作。
其次,村民组织是社会资本形成的另一个重要来源。普特南认为,市民志愿组织是培育社会资本的重要载体,各种类型的市民组织在社会资本生产上几乎是同等重要的[4]。在目前中国农村,村委会是最有影响力的村民自治组织。村委会是国家对农村进行治理的重要社会资本。但是就乌坎村而言,该村村委会成了几个村委会成员变卖土地、谋取私利的机构,也是整个群体事件爆发的起源。由于对这个组织的不信任,该地方政府的社会资本开始削弱。
再者,正义感是社会资本的另一个来源。乌坎村民的初衷是表达利益诉求,但是却用错了方式。“乌坎事件”由于西方媒体的介入后升级为“敏感事件”。在该事件政治化的过程中,乌坎村民及时把握了这一危险势头的走向,打出了“拥护中央”、“维护权益”等口号,实现了“乌坎事件”的“去标签化”。乌坎村村民此时表现出了极大的理性和正义性。这些正义感为后面政府的一些政策奠定了基础,并且媒体以及高层为乌坎村村民的维权运动提供了实质性的帮助。
人力资本反过来也可以创造出社会资本[4]。一般而言,如果某行动者在特定事物上具有丰富的经验和知识,他就会被其他相关的行动者给予更多的信任。林祖銮在乌坎村里德高望重,被称为乌坎村的“精神领袖”。他为整个事件实现转机做出了巨大的贡献。在官员和村民之中都赢得了尊重和支持,后来事件平息后,凭借较高的人气他当选为新一届的乌坎村党总支书记。也就是说他拥有的人力资本为他创造和更多的社会资本。
(二)关系强度与社会资本
学者们对不同强度关系的社会资本建构能力也有不同的看法。开始很多人认为行动者之间的联系越强,动员能力越大。格兰诺维特著却认为对于特定行动者来说,弱联系可以带来更多信息,比强联系更有用,可以为人们创造更多的流动机会。伯特进一步发展了格兰的思想。他更强调弱联系和结构洞对于个人社会资本生产的重要性。有些研究者则主张强联系或密集的网络是社会资本生产的必要条件。
(三)关系方向与社会资本
很多学者都认为水平关系是社会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关于垂直关系在社会资本形成中的作用却产生了分歧。普特南认为水平网络是社会资本的最重要来源,社区结构越是呈现出水平状态,便越能促进制度成功。然而垂直网络无论多么稠密或对参与者多么重要,都不能维持社会信任和合作[4]。然而另外一种观点却认为垂直网络在构成社会资本来源中也不可忽视,比如当地领导人和中介人构成了连接社会资本的重要来源。
学者们争议的焦点是垂直网络是否是社会资本的重要来源。在“乌坎事件”中,存在两种公共垂直网络。一种是媒体,一种是信访体系。新闻媒体作为一种相对独立的舆论监督力量在乌坎事件中发挥着重要的作用,成为乌坎民众维权发声、表达利益诉求的重要工具。网络媒体发挥了巨大的作用,成为社会资本的重要来源。信访机构是民众可以向国家高层权威表达利益诉求与不满的渠道,对于弱势的市民来说这是一种“潜在”的权力资源。因此,毫无疑问,这两种公共垂直网络都是农村基层民众链接社会资本的重要组成部分,但是发挥作用却不尽相同,可能产生积极的后果,也可能产生消极的后果。
(四)政府与社会资本的关系
很多学者都承认政府对社会资本的生产有着重要影响,但他们对这种影响的路径却又产生了分歧。一方面,以科尔曼为代表的一派认为,政府参与公共活动会导致非正式网络的衰落和社会资本的削弱。另一方面,埃文斯等人认为有效的国家制度促进了公民之间信任和参与网络的发育,为公民参与提供了更好的环境。
本文认为不同的国家部分与农村基层地区的关系不同,因而对于其社会资本的生产有着不同影响。基层政府没有在社会资本的生产上发挥积极的作用,然而国家颁布的法律法规却为乌坎村民进行集体抗争提供了制度庇护。另外一些高层政府机构积极采取一种缓和矛盾的做法,以最大的诚意争取合作,使事件向着良性的方向发展,促进了社会资本生产。可见国家的不同部分对社会资本生产影响是不同的。
(五)社会资本的道德属性
布迪尔认为社会资本等同于行动者可以用来追逐利益的社会网络和资源。对于他来说,社会资本如同经济资本一样可以被用于好的或坏的目的;换言之,社会资本在其本质上并无好坏之分。
在本案例中,社会资本是乌坎村村民用来实现自己正当利益,表达自己合理诉求的手段。但是,一些境外势力和媒体也借社会资本以达到自己的某些目的。村委会成员更是凭借自己拥有的社会资本将农用地出售给企业,获取利益。因此,就本质而言,社会资本应该都是中性的,都有可能导致积极或消极后果,应该具体看待。
三、社会资本视角下农村群体性事件防范的思考
面对频发的农村群体性事件,民众和政府应该加以理性思考。
第一,广大民众要理性地运用社会资本,合理表达诉求。农村群体事件总是会造成公共财物的巨大损失或“官民”较量双方人员的伤亡,增加了谈判的社会成本。在前面的探讨中,我们发现公共垂直网络和弱关系社会资本在权力缺失的普通民众那里可以成为链接社会资本的重要来源。在遇到利益受损、官员作风不当等事件时,民众首先要保持理性,选择合适的方式表达自己的诉求。
第二,政府应该不断积聚社会资本,加强社会管理创新。首先,积聚我国社会主义国家的制度社会资本。关注弱势全体、实施惠民政策,增强我国人民对社会主义的认同。其次,积聚我国政府的管理机制社会资本。我国是社会主义国家,人民利益是我国政府的根本利益。政府要建立高效的信访机构,了解民声民意,及时化解政府与公众之间的潜在的矛盾和隔阂。一旦公众的利益诉求渠道受阻,就有酿成突发性群体事件的可能。再者,积累政务人员个人社会资本。政务人员社会资本的存量具有关键性的作用。很多社会矛盾的激化都是由于政务人员作风问题引起的。因此,要不断提高政务人员的综合素质,培养良好的作风,积累社会资本存量,提高政务人员的影响力和号召力,尤其是公信力。最后,提高政务的规范社会资本。法律规范是规约我国一切行为主体的依据。只有健全的规范和制度才是一切有序进行的保障。
参考文献:
[1]Loury,Glenn.A dynamic theory of racial income differences[M].MA:LexingtonBooks,1977.
[2]周红云.社会资本——布迪尔、科尔曼和普特南的比较[J].经济社会体制比较,2003,(4).
[3]赵延东.“‘社会资本理论述评”[J].国外社会科学,1998,(3).
[4][美]罗伯特·普特南.使民主运转起来——现代意大利的公民传统[M].王列,赖海榕,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5]郑剑.社会资本视域下的我国突发性群体事件[J].河南社会科学,2011,(5).
[6]LinNan:BuildingaNetworkTheoryofSocialCapital;Burt,Ronald,Thestructuralholes:thesocialstructureofcompetition.Cambri-
dge:HarvardUniversityPress,199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