湖南南县:财政资金监管出“实招”
2013-07-11聂建宏,雷凯
财政监督 2013年5期
为提高财政资金管理水平,强化财政内部监管,南县财政局印发了《南县财政局财政资金账户对账实施办法》(南财监〔2012〕96号)。 办法从 2012年7月份实施至今,已完成对账资金总额达243368万元,涉及11个股室(局)43个账户,督促4个股室(局)对4笔资金拨付行为进行了整改,监管效益逐步显现,为健全财政内部监控机制,保障财政工作人员政治生命安全提供了参考。
首先是拓宽对账面。将对账资金面由专户资金拓展到全部财政资金,对账资金账户涵盖一般预算资金存款户、预算外资金存款户、专项资金财政专户、特设专户、其他财政性资金存款户等。
其次是丰富对账方式。在坚持日常对账的基础上 (次月10日前完成上月对账)增加了定期对账(半年终了后的15日内)和突击抽查,使财政监管成为常态。
再次是严格对账程序。财政监督检查局牵头组织对局内相关股室和局属单位核算的财政资金账户每月的存款情况,与国库股和业务主管股室(局)进行三方共同核对,并在确认无误的对账会签表上签字认可。
最后是严肃责任追究。在对账过程中发现问题,财政监督检查局实行跟踪督促整改,对整改不及时和违规、违纪行为根据有关规定进行严肃处理。
这一制度的有效推行,不仅实现了资金监督关口的前移,而且确保了财政资金安全、有效运行,更维护了会计资料的真实性、合法性、完整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