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资源状况调查
2013-06-07陈国永张继彬孟艳张巍陶茂萱李正懋钱玲
陈国永, 张继彬, 孟艳, 张巍, 陶茂萱, 李正懋, 钱玲
突发公共事件是指突然发生的造成或者可能造成重大人员伤亡、财产损失、生态环境破坏和严重社会危害,危及公共安全的紧急事件[1]。危机情绪体验与心理反应一般会持续数天到数周,有些甚至影响个人至数月、数年乃至终生[2~3]。WHO专家认为,没有任何一种灾难像心理危机那样给人们带来持续而深刻的痛苦[4]。发达国家早已建立突发事件的“危机干预”和“危机管理”系统。如北美和欧洲诸国,在10万~20万人口的城市均设有心理危机干预中心[5],美国联邦政府早已将灾难心理卫生服务纳入联邦紧急应对计划之中[6]。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起步较晚,亟需加强能力建设。鉴于此,受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委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组织实施“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资源现状调查项目”,以期为今后规范、系统、有步骤地进行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能力建设提供科学依据。
1 对象与方法
1.1 研究对象
根据突发公共事件分类及上一年突发公共事件的分布,兼顾东、中、西部,选取辽宁、浙江、安徽、广东、重庆、新疆作为项目省。每个项目省选择省会城市和突发事件发生频率较大的1个地级市作为项目城市。
1.1.1 卫生行政部门 包括31个省级卫生厅(局)、6个项目省的项目市卫生局。
1.1.2 心理卫生专业机构 在项目城市选取全部精神专科医院、设立精神专科的二级甲等以上综合医院、所有大专院校的心理学院/精神卫生系、省级及项目城市市级心理卫生协会。
1.1.3 专业人员及资深专家 来自6个项目省的项目市(区)内上述心理卫生机构直接开展相关工作的专业人员作为小组访谈对象;国家相关部门领导及心理危机干预专家、项目省资深专家作为个人深入访谈对象。
1.2 评估内容
在文献查阅和专家评议基础上设计评估调查表和访谈提纲,经过预试验后确定评估内容。
1.2.1 针对卫生行政部门的能力评估 包括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的机构设置、队伍建设、经费来源、政策资源、工作开展等。
1.2.2 针对心理卫生专业机构的能力评估 包括机构及人员状况、队伍建设、工作经费来源和工作开展情况、问题和建议等。其中“人员”均是指专业人员,不包括护士和后勤保障人员。
1.2.3 针对专业人员的小组访谈 包括参与的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情况、能力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培训情况及工作建议。
1.2.4 针对资深专家的个人访谈内容 包括本地区既往开展的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开展此项工作的能力现状及存在的问题、工作建议等。
1.3 评估方法
1.3.1 函调 对31个省级卫生厅(局)的调查,由卫生部卫生应急办公室发函,各卫生厅(局)负责应急工作的部门负责人填写。
1.3.2 面对面问卷调查 对项目市卫生局的调查,由调查员对负责应急工作的部门负责人采取面对面询问的方式完成;对于心理卫生专业机构的调查,则是在经过培训调查员的帮助下,由机构相应部门负责人完成。
1.3.3 定性访谈 由国家和省级项目组工作人员完成专业人员小组访谈和资深专家个人访谈。
1.4 统计分析方法
调查问卷用Epidata 3.2完成数据库的建立及双录入核对,采用SPSS 13.0完成数据分析。访谈提纲经过整理后,进行条目提炼,与问卷评估结果相结合运用。
2 结果
2.1 一般情况
共回收省级卫生行政部门反馈的有效调查问卷27份,市级卫生行政部门调查问卷11份。对163家心理卫生机构进行了问卷调查;进行35组专业人员的小组访谈,共284人参加;对10名资深专家进行个人访谈。
2.2 组织体系
27个省中的15个省和11个项目市中的6个市明确了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行政主管部门为卫生厅(局)。12个省的卫生厅局配备相关工作管理人员(包括专职及兼职);11个项目市中,6个城市的卫生局配备了管理人员。见表1。从专业人员访谈结果来看,大多数访谈对象认为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没有确定管理机构,各部门分工不明确,缺乏统一管理,人员组织协调困难。
表1 各省卫生厅局的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管理人员配备情况 个
2.4 专业队伍情况
27个省中,分别有24个、25个、27个省成立了省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专家咨询委员会、应对专家库和应对队伍。其中14个省的专家咨询委员会中包括心理危机干预方面的专家,占所有咨询专家的3.65%;16个省的专家库中包括心理危机干预专业人员129名,占总人数的3.46%;12个省的34支应对队伍中包括心理危机干预专业人员共104名;9个省成立了专门的心理危机干预队伍,共24支应对队伍245人。11个项目城市均成立了市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专家组,其中7个市的专家组中包括心理危机干预专家91名;4个市成立了市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专业人才库,其中3个市的专家库中有心理危及干预专业人员12名;11个市均组建了市级突发公共事件应对队伍,共343支,其中8个城市的21支队伍中包括心理危机干预人员。本次调查的151家心理卫生机构中,共有心理卫生专业人员5 188名,以初、中级职称为主,50.6%的专业人员来自于非医学专业背景,28.0%的专业人员具备处理创伤后心理问题的能力。见表2。从个人访谈结果来看,访谈对象普遍反映,本省拥有一定数量的能够从事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专业人员,但从总体来看,数量和专业能力仍然不能满足需求。
表2 心理卫生人员职称与专业分布情况 n,n(%)
2.5 人员培训交流情况
27个省中,11个省的卫生厅(局)管理的专业人员在过去2年间曾参加过“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的专题培训或相关主题培训,以省级培训为主。11个省的卫生厅(局)组织过“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专题培训或相关主题的培训,培训的次数在1~3次之间,以相关主题培训为多,专题培训很少。过去2年间,151家医院与大专院校派出专业人员参加各类培训共590次,计7 846人次,以本单位培训居多。
2.6 工作开展情况
2.6.1 文件制定 27个省中,有12个省的省人大或省政府出台了“突发公共事件应对法规和规章”共23个,其中1个省的3部法规涉及心理危机干预方面的内容;25个省级政府出台了“突发公共事件应对预案”347个,其中6个省的13个预案涉及“心理危机干预”内容,且仅仅提到了要开展该项工作;1个省卫生厅出台了专门的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应急干预行动方案;11个项目城市均发布了“突发公共事件应对预案”,共174个,其中3个市的4个预案中涉及了心理危机干预的内容;163家专业机构中,66家机构制定了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预案,共164个。
2.6.2 工作经费 27个省中,只有1个省卫生厅(局)过去1年经费中有心理危机干预专项经费,计10万元。平均每家专业机构有工作经费38.7万元,涉及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的经费占6.8%,且主要集中在东部地区。从访谈结果来看,多数访谈对象认为,各级各类机构开展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的经费不足,难以保障工作的顺利开展。
2.6.3 干预工作 27个省卫生厅(局)在过去2年中,针对各类各级突发公共事件开展救援工作共计1 824次,只有12个省开展过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共计34次。163家心理卫生机构共组织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活动19 331场次,以开展个体咨询/心理治疗的次数最多,占总数的84.4%。
3 讨论
3.1 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管理网络尚未形成
调查显示,12个省未明确本省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的行政主管部门。在明确卫生部门作为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工作行政主管部门的省中,承担该项工作的部门也不尽相同,很容易造成该项工作管理上的混乱;同时,大多数省、市并没有配备管理人员,所辖下级卫生行政部门也大多未配备管理人员,说明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的管理网络尚未形成。
3.2 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工作未被完全纳入应急体系
本调查显示,绝大多数省份成立了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专家咨询委员会、应对专家库和应对队伍,然而3类队伍中包括心理危机干预专业人员的则非常少。绝大多数省和项目市出台了“突发公共事件应对预案”,已经形成了突发公共事件应对预案体系,但预案中涉及心理危机干预的较少。这说明,目前我国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工作仍未完全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应对预案体系之中,在各层面普遍缺乏统一的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预案、规范和指南。
3.3 专业人员能力有待提高
为保障国家遇到突发事件时的紧急需要,不可避免地需要动员和使用地方医院的卫生救治力量[7]。但从地方医疗卫生机构调查结果来看,专业人员职称总体不高,专业构成不够理想,而能够处理创伤后心理问题的人员比例不足30%,相对较低。从培训交流情况来看,参加培训和组织相关培训的省份较少,几乎没有开展过系列的、系统的专题培训。
3.4 经费不足,工作开展较少
各管理部门和专业机构用于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的经费普遍较少,中西部地区经费更少。从开展工作情况来看,开展突发事件心理危机干预活动和日常健康活动较少,导致公众对该项工作缺乏了解和足够的认识,也还没有建立起科学的应对方式。
综上所述,我国突发公共事件心理危机干预工作尚未全面纳入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体系,其工作经费不足,相关工作开展较少,人员能力有待提高。建议制定和完善相关政策性文件,将心理危机干预工作纳入到突发公共事件应对体系中来;明确主管部门,建立自上而下的工作网络;对专业人员进行定期、系统的培训;加大相关工作的开展力度。
(致谢:感谢27个省(市、区)卫生厅(局)应急相关部门负责人、6个项目省项目人员、中国健康教育中心吕书红、马昱、孟宪鹏、佟丽在现场资料收集中所付出的辛勤劳动。)
[1]国务院.国家突发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R].北京:国务院,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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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马辛.科学处理心理危机[J].中国卫生,2008,(7):52.
[4]姚玉红.地震灾后心理危机干预[J].现代预防医学杂志,2008,35(12):2403-2404.
[5]金宁宁.突发事件时实施群体心理危机干预的效果研究[D].北京:北京军医进修学院,2005.
[6]赵炜,程云松,黎檀实.美国联邦灾难心理卫生服务系统[J].中国危重病急救医学,2005,17(9):576.
[7]栗美娜,张鹭鹭,张振华,等.地方医院动员系统概念模型研究[J].中国社会医学杂志,2010,27(4):195-19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