抗结核化疗对HBsAg阳性肺结核患者肝功能的影响
2013-05-25花海波
花海波
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结核科 杭州 310003
抗结核化疗对HBsAg阳性肺结核患者肝功能的影响
花海波
杭州市红十字会医院结核科 杭州 310003
肺结核 HBsAg阳性 抗结核化疗肝功能
临床上肺结核合并乙型肝炎病毒感染现象较为常见,常用的抗结核药物如异烟肼(H)、利福平(R)、吡嗪酰胺(Z)等对肝功能均有一定程度的损伤。现对81例乙肝表面抗原(HBsAg)阳性的肺结核患者接受抗结核化疗过程中肝功能损害情况分析如下。
1 临床资料
2008年4月—2012年4月本院收治HBsAg阳性的初治肺结核患者81例,男48例,女33例,年龄14~69岁,平均38.6岁;HBV-DNA阳性29例(35.8%),HBV-DNA阴性52例(64.2%);继发型肺结核41例,血型播散型22例,结核性胸膜炎18例;痰菌阳性31例,痰菌阴性50例。同期收治HBsAg阴性的初治单纯肺结核120例为对照组,其中男76例,女44例,年龄17~67岁,平均年龄37.8岁;继发型肺结核68例,血型播散型24例,结核性胸膜炎28例;痰菌阳性42例,痰菌阴性78例。肺结核诊断标准符合《结核病的诊断和治疗指南》[1],所有患者抗结核治疗前检测肝功能均正常,无心肾疾患,无精神病、糖尿病史,无酗酒史,在化疗前和化疗过程中均未应用过其他潜在损伤肝功能药物。
2 治疗方法
两组抗结核化疗方案均包括异烟肼(H)0.3g,1天1次,利福平(R)0.45/0.6g,1天1次,乙胺丁醇(E)0.75g,1天1次,吡嗪酰胺(Z)0.5g,1天3次。具体方案为肺结核“2HRZE/4HRE”,结核性胸膜炎及血行播散型肺结核延长巩固期至1年,即“2HRZE/10HRE”,强化期选用相同方案。
观察治疗过程中肝功能情况,血清总胆红素(TBL)>20μmol/L和(或)谷丙转氨酶(ALT)>50U/L为肝功能损害。化疗初2个月内每2周查1次肝功能,以后每个月查1次肝功能。若患者治疗过程中出现恶心、呕吐、乏力等症状,则加强监测频率,随时查肝功能。。
统计学方法:应用SAS软件进行统计分析,计数资料采用χ2检验,P<0.05为差异有统计学意义。
3 结 果
HBsAg阳性肺结核患者化疗后共发生肝损害38例,肝损发生率为46.9%(38/81),其中HBV-DNA阳性组发生肝损17例,HBV-DNA阴性组发生肝损21例,两组比较差异有统计学意义(P<0.05),两组肝损发生率也均远高于对照组肝损发生率(P<0.05),见表1。
4 讨 论
肝功能损害是抗结核药物最常见的不良反应之一,尤其以利福平引起的肝功能损害最为多见,其次是异烟肼和吡嗪酰胺。随着结核病化疗疗程的推移,抗结核药物所造成的不良反应也相应增加,尤其以肝脏毒性反应最为显著,可导致药物性肝损害,甚至出现致命性的急性肝坏死和肝功能衰竭[2]。而对于乙肝表面抗原阳性的携带者,无论肝功能正常与否,其肝脏本身多有不同程度的损害,会出现肝血流灌注障碍和肝血流量减少,肝药酶活性下降,肝固有清除率减少,以及肝病者血浆白蛋白含量下降,使其结合部位性质发生改变,降低了药物与血浆蛋白的结合,这些改变均导致抗结核药物清除变慢,生物半衰期延长,游离药物浓度增高,从而增加了药效和毒性。
表1 各组肝功能损害情况比较 例(%)
抗结核药物导致肝损害的机制主要是通过破坏肝细胞膜,影响肝细胞代谢,损伤机体免疫,从而加重肝功能损伤[3]。据报道,HBV感染合并肺结核患者的肝损害发生率在30%~70%之间[4-6]。本研究中HBsAg阳性肺结核患者的肝损发生率为46.9%,明显高于对照组的15.8%,与文献报道类似。其中HBV-DNA阳性者肝损发生率又高于HBV-DNA阴性者,其原因可能是HBV-DNA阳性者病毒处于复制活跃期,乙型肝炎病毒介导的免疫损伤更为严重,化疗前虽未表现为肝功能异常,但却更容易诱发抗结核药物肝功能损害。
通过本研究可以发现,HBsAg阳性尤其是HBV-DNA阳性的肺结核患者服用抗结核药物化疗后肝功能损害的发生率很高,而且发生时间较早,临床上应予特别重视。在明确肝功能异常为抗结核药物所致后,何时停药是影响预后的关键。美国胸科协会建议[7],如果血清ALT水平超过正常5倍以上,或ALT超过正常值3倍以上并伴明显的黄疸和/或肝炎症状(包括乏力、纳差、恶心、呕吐、黄疸、腹胀、右上腹不适、肝肿大)均应立即停药,停用原抗结核药物后,至少应选择3种无肝损或肝损轻的药物(如链霉素等氨基糖苷类、左氧氟沙星等喹诺酮类、乙胺丁醇等)继续抗结核治疗。ALT降至正常值2倍以下,可首先恢复利福平和/或乙胺丁醇的治疗,3~7天后如ALT没有进一步升高,可继续加用异烟肼,依此类推,逐渐恢复联合化疗。如ALT再次升高或出现肝炎症状,则停用最后加入的药物。能够耐受异烟肼和利福平再次治疗的患者,不建议再次给予吡嗪酰胺[8]。多数患者经抗结核药物的调整及加强护肝治疗后,均能顺利完成化疗。同时要加强病情观察,勤查肝功能,治疗中密切监测肝功能的变化,尽早发现异常情况并及时处理,尽可能完成化疗。
[1]中华医学会结核病学分会.肺结核诊断和治疗指南[J].中华结核和呼吸杂志.2001,24(2):70-74.
[2]郭英江,崔德健.抗结核药物所致肝损害[J].中华结核与呼吸杂志,1998,21(5):308-309.
[3]李群安.肺结核患者抗结核期间的肝代谢功能研究[J].解放军药学学报,2003,19(4):308-309.
[4]易小萍,黄丽晶,彭学友.抗结核药物对乙肝病毒标志物阳性肺结核患者肝功能的影响[J].现代医院,2009,9(4):28-29.
[5]王飞翔.抗结核药物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肺结核患者肝功能的影响[J].江苏卫生保健学术版,2011,13(1):14.
[6]常振东.抗结核药物对乙肝表面抗原阳性肺结核患者肝功能影响的临床观察[J].现代预防医学,2013,40(5):950.
[7]Saukkonen JJ,Cohn DL,Jasmer RM,et al.An official ATS statement:hepatotoxicity of antituberculosis therapy[J].Am J Respir Crit Care Med,2006,174(8):935-952.
[8]安慧茹,吴雪琼.抗结核药物性肝损害研究进展[J].中国抗生素杂志,2010,35(10):727-733.
修回日期:2013-07-16
2013-06-12