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生命周期视角下女性的时间配置及制度性影响因素——以黑龙江省为例

2013-05-24

山东女子学院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城镇农村工作

郭 砾

(黑龙江省妇女研究所,黑龙江 哈尔滨 150001)

一、问题的提出

女性时间配置研究从工业革命时期关注纺织女工劳动时间长度开始至今已经有两百多年的历史,但直到20世纪60年代社会学结构功能主义理论诞生和经济学新家庭经济学形成,这一研究才开始上升为比较系统的学科研究[1](P3)。目前,女性时间配置问题已经成为由社会学、经济学、人口学、妇女学等多学科构成的交叉研究领域。

1980年代初,我国开始对女性时间配置进行研究,哈尔滨工业大学王雅林教授作为最早系统研究这一问题的社会学家,在1980年对哈尔滨和齐齐哈尔两市9城镇的居民采用时间记账法进行时间分配状况调查。此外,在80~90年代,上海社科院卢汉龙、天津社科院潘允康及中国人民大学王琪延教授等人在上海、天津、北京等多个城市进行时间分配大型调查。特别值得一提的是,1990年代以来,全国妇联和国家统计局分别在1990年、2000年、2010年联合进行了3次大型的中国妇女社会地位抽样调查,获得了宝贵的女性时间配置数据,在分性别资料收集和社会性别分析方面有力推动了女性时间配置的研究。

女性时间配置研究可以折射女性工作、家庭、休闲全部生活的内容,与妇女地位密切相关。进入1990年代以来,影响女性时间配置的社会条件发生了很大变化:女性受教育程度不断提高;男女两性职业阶层和收入水平进一步分化;市场因素渗入女性生活的各个领域;国家将平衡工作与家庭的责任日益市场化、家庭化和私人化;女性文化价值取向日益多元化等。在此种情况下,处于不同生命周期的男女两性如何配置工作时间、家务劳动时间和休闲时间?随着妇女受教育程度提高和收入的不断增加,妇女的时间配置发生了怎样的变化?制度性因素如计划生育、农业发展、就业、退休、家庭、休假等相关政策对妇女的时间配置产生怎样的影响?借助黑龙江省2010年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数据,从生命周期视角揭示男女两性时间配置的特点和差异以及变化趋势,深入分析影响女性时间配置的制度性因素,将有助于提高妇女社会地位,为制定性别平等的公共政策提供参考和依据。

二、概念界定与数据来源

本文的时间构成按照新家庭经济学的分类方法,分为有酬工作时间、家务劳动时间及休闲时间。有酬工作时间是指劳动者投入生产活动获得收入所花费的时间。家务劳动时间是指家庭成员用于家庭内部自我服务和相互照顾的劳动消耗时间。休闲时间指个人每天除去工作时间、家务劳动时间及休息睡眠的时间外所占有的可自由支配时间。

个体的任何一种活动都需要消耗时间资源,而时间是一种不可逆的相对稀缺的资源,把相对稀缺的时间有效率地分配使用,就是时间配置[2]。时间配置在本质上是对各种活动形式和内容的取舍。女性的时间配置则是指女性根据自身工作、家庭状况和社会文化观念、性别角色期待对工作时间、家务劳动时间及休闲时间的数量和比例进行有效的分配使用[1](P70)。

影响女性时间配置的因素较为复杂,女性自身的受教育程度、职业性质、收入水平、婚姻状况都会影响时间配置,但本文主要从国家层面考察制度性因素对女性时间配置的影响。

本文采用2010年第三期中国妇女社会地位调查黑龙江省样本数据库,个人调查问卷的调查对象是在调查标准时点上居住在黑龙江省样本户内的18周岁以上全体中国男女公民共计3300人,其中省级样本3000人,国家级样本300人。省级样本共回收有效个人问卷2990份,合格率为99.7%,其中个人调查主问卷(18~64岁)2668份,占89.2%;个人调查主问卷被访者中男性1350人,占50.6%,女性1318人,占49.4%;居住在城镇的1401人,占52.5%,农村的1267人,占47.5%。本文所用数据为18~64岁个人调查主问卷数据。

本次调查采取多种方式进行质量控制。在数据采集过程中,采用了调查员、指导员和督导员100%核查的质量控制方法;又通过电话回访复核、数据清理校验等多种途径,对数据质量进行检验;在汇总分析时,对每个记录都分别按照人口规模、地区、城乡、性别等进行了加权处理,从而较好地控制了非抽样误差的发生,保证了调查数据的代表性和可信性。

本文主要采用比较分析方法,运用SPSS19软件包完成。

三、主要发现

(一)被访者时间配置的性别差异

2010年黑龙江省妇女社会地位调查被访者时间配置数据显示,性别差异是十分明显的。无论城乡,男性均比女性有更多的有酬工作时间、更少的家务劳动时间和更多的休闲时间(见表1、表2)。

表1 不同年龄段女性时间配置状况 (分钟/天)

表2 不同年龄段男性时间配置状况(分钟/天)

1.有酬工作时间。女性一生有酬工作时间总量低于男性。城镇女性日平均工作时间为225分钟,是男性的66.6%;农村女性日平均工作时间为81分钟,是男性的71.1%(见表3)。

从生命周期看,城镇女性比男性提前10年退出劳动力市场,因此有酬工作时间与男性差距较大。城镇女性21~40岁的日平均有酬工作时间最多,为308分钟;城镇男性21~50岁的日平均有酬工作时间最多,为396分钟。城镇女性与城镇男性日平均工作时间差距最大的年龄段是41~50岁,女性比男性少158分钟;其次是育儿照料阶段26~35岁,女性比男性少132分钟。

我省城镇男性就业者有酬工作时间分布基本呈倒“U”形,即随着年龄增长逐渐增加,到达某个峰值后再开始下降;而女性有酬工作时间分布则呈梯形,即随着年龄增长逐渐增加后,在25~34岁年龄段呈均匀分布,从43岁左右开始下降,无明显峰值。说明我省城镇女性并未因怀孕、生育和儿童照料而退出劳动力市场。但十分明显的是,女性在43岁后有酬工作时间急剧下降,而男性在53岁左右才开始迅速下降,说明我省城镇女性退出劳动力市场的时间过早,且比男性少了10年的有酬工作时间(见图1)。

表3 分城乡、分性别工作时间配置状况(分钟/天)

图1 分城乡、分性别工作时间配置状况(分钟/天)

从就业形态看,城镇男女就业者中,非正规就业者日均工作时间均比正规就业者多。男性非正规就业者为423分钟,是男性正规就业者的1.33倍,女性非正规就业者为339分钟,是女性正规就业者的1.48倍。男女非正规就业者的差距小于正规就业者。本次调查显示,2010年我省在业女性中有58.7%从事非正规就业,男性为52.7%;在非正规就业者中,女性占42.9%。

农村男女有酬工作时间的差异不仅表现为男性工作时间是女性的1.41倍,还表现为不同经济活动的配置,女性劳动时间更多用于农业生产经营,从事非农生产经营比例明显低于男性。在从事有收入的非农业劳动者中女性仅占30.5%。

2.家务劳动时间。男女家务劳动时间存在明显性别差异,女性家务劳动时间远远超过男性。城镇女性日平均家务劳动时间为162分钟,是男性的2.16倍;农村女性日平均家务劳动时间为193分钟,是男性的2.22 倍(见表4、图2、图3)。

从生命周期看,城镇女性因为比男性提前10年退出劳动力市场,因此41岁以后女性家务劳动时间与男性差距最大。城镇女性41~61岁以上的日平均家务劳动时间最多,为181分钟;城镇男性51~61岁以上的日平均家务劳动时间最多,为100分钟。城镇女性与城镇男性日平均家务劳动时间差距最大的年龄段是41~50岁,女性比男性多98分钟;其次是退休阶段56~61岁以上,女性比男性多96分钟。

女性家务劳动时间从21岁开始呈现逐步上升趋势,在40岁退出劳动力市场后,女性将大部分时间投入到家务劳动当中,年龄越大,家务劳动时间越长,照料工作越繁重。本次调查显示,年轻女性的主要照料负担是孩子,39岁以下女性中平均有72.9%的人承担了大部分或全部照料孩子生活的任务;女性进入中老年在退出劳动力市场后,照料孩子生活或帮助子女照料孩子的负担并没有明显减轻,50~60岁的女性仍然有59.2%的人承担了大部分或全部照料孩子生活的任务,60岁以上的女性还有42%承担了这一任务。与此同时,照料老人的负担也愈发沉重,45岁以上女性平均有39%承担了大部分或全部照料老人的任务,比45岁以下女性高12个百分点,这些繁重的照料工作导致了中老年女性家务劳动时间延长。

本次调查还显示,我省女性平均初婚年龄为22.4岁,已婚和丧偶女性日平均家务劳动时间最多,分别为183和175分钟,是男性的2.29倍和1.4倍;离婚和丧偶男性日平均家务劳动时间最多,分别为130分钟和125分钟,是已婚男性的1.63倍和1.56倍。

这些数据一方面说明,我省家务劳动主要由女性承担的分工格局未有根本性改变;另一方面说明,年轻夫妻将部分照料工作转移到老年人尤其是老年女性身上,加重了老年女性的负担。

男女承担家务劳动具有性别区隔,在内容和耗时方面有明显差异。家务劳动虽然整体上被认为是“女性工作”,但在我省仍然维持着明显的“男性家务”与“女性家务”的区隔。女性承担了做饭、洗碗、洗衣服/做卫生、照料孩子生活和日常家庭采购中的绝大部分(均超过63%),是典型的“女性家务”,具有例行性、重复性、繁琐性特质,耗时较长;男性主要承担的是买煤、换煤气/砍柴和家庭日常维修,即典型“男性家务”,还包括房屋修缮、电器维修及一些重体力搬运劳动,具有阶段性和可替代性特质,通常在城市中都有上门维修和服务,雇佣搬运花费也不多,雇主本人所耗精力和时间较少。

表4 分城乡、分性别家务劳动时间配置状况(分钟/天)

图2 分城乡、分性别家务劳动时间配置状况(分钟/天)

图3 分性别承担各种家务的状况(%)

本次调查显示,一方面,女性成为劳动力市场的一员,与男性一样成为家庭经济收入提供者;另一方面,绝大部分的家务劳动责任仍由女性承担,男性参与家务仍是相当有限的。要改变家务分工的性别化,其关键不在于女性,而在于男性是否愿意花费时间精力分担“女性家务”。因为需重复执行又没有成就感,社会评价低又不能逃避,使社会文化和女性自身对家务往往持比较负面的看法。相对于男性而言,社会文化或男性本身更多认为家务不是他们的责任,在家务劳动的参与上仅仅是“协助女性”而非“共同分担”的角度。

3.休闲时间。休闲时间存在明显的城乡和性别差异,农村男女休闲时间均多于城市,男性休闲时间均多于女性,其中农村男性休闲时间最多,城市女性休闲时间最少。城镇男性日平均休闲时间为238分钟,是女性的1.16倍;农村男性的日平均休闲时间为328分钟,是女性的1.15倍(见表5、图4)。

表5 分城乡、分性别休闲时间配置状况(分钟/天)

图4 分城乡、分性别休闲时间配置状况(分钟/天)

从生命周期看,休闲时间的分布随着年龄的上升而逐渐减少,到了老年又开始增多。年轻女性在生育前,家务负担轻,工作压力小,休闲时间比较多;进入生育期和中年期后则承担大部分照顾劳动,休闲时间较少;进入老年期,退休后有酬工作时间明显减少,进入了“空巢期”,尽管还有照顾孙子女或老年父母的重担,但休闲时间相应有所增加。男性25岁之前和50岁之后的日平均休闲时间最多;农村女性21岁之前和50岁之后日平均休闲时间最多,城镇女性较为特殊,21岁前休闲时间最多,之后一路降低,50岁以后略有增加,幅度不大。女性在26~45岁生育照料阶段休闲时间最少,日平均只有172分钟。

从休闲内容上看,男女均以看电视为主,打牌、看电影、聊天为辅,学习时间明显不足。男性日平均看电视时间为169分钟,比女性多12分钟,其中农村男性195分钟,比农村女性多18分钟;城镇男性147分钟,比城镇女性多7分钟;男性日平均学习时间为16分钟,比女性多5分钟,其中农村男女均为6分钟,城镇男性26分钟,比女性多9分钟。

(二)影响女性时间配置的制度性因素分析

1.退休政策。男女不同龄退休政策导致女性职业生涯缩短,有酬工作时间减少。本次调查显示,我省男性平均退休年龄为55.1岁,女性为50.1岁。女性中有7.2%的人已经退休,比男性高1.6个百分点。很多女性过早退出劳动力市场,职业生涯较短,不仅影响女性在业率,而且影响有酬工作时间。黑龙江省女性目前法定退休年龄执行两个标准:女干部55岁退休,女工人50岁退休,而男性无论干部还是工人均为60岁退休。尽管2010年10月,中央组织部下发文件,重申了处级以上女干部可以与男性同龄退休的规定,但在政策执行过程中,有些地方、部门不顾女性本人的意愿,以机构改革、压缩编制为由,采取一刀切的做法,要求县(处)级女干部和女性高级专家一律55岁退休。据统计,2010年,全省副高职及以上女性专业技术人员占副高职及以上专业技术人员总数的57.1%。其中35~55岁的女性占副高职及以上女性专业技术人员的99.8%,55岁以上仅占0.2%,在55岁以上的正、副高职专业技术人员中,女性仅占6.3%(数据由黑龙江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提供)。另外,在地方党政机关机构改革中,出现了退二线年龄层层递减的现象,在基层县(区),女处级干部寥寥无几,基本是党政、人大、政协班子各有一名,大多数科级及以下女干部退二线年龄提前到47~52岁。

2.农村相关发展政策。现代化农业发展政策并未相应提高农村女性文化科技素质,导致农村女性兼营非农生产工作时间较短。2012年全省农村工作会议确定农业发展政策是大力推进以水利化、机械化、科技化、合作化、产业化、市场化、城镇化、生态化建设为主要任务的现代化大农业发展。未来,加强基层农业技术推广体系建设,提高农业设施科技装备水平,积极推进农业数字化、信息化、智能化建设,成为实现现代化大农业的关键。但这些政策由于缺乏社会性别视角,并未有效促进农村女性在现代化大农业发展中与男性同等受益,农村女性的收入水平仅为男性的68.5%。

本次调查显示,我省42.9%的农村女性仅有小学及以下文化程度,比男性高12.4个百分点;农村女性接受过高中阶段以上教育的比例仅为9.7%,比城市女性低41.0个百分点,比全国平均水平低8.5个百分点。高达92.3%的农村女性从事纯农业劳动,比男性高8.9个百分点。54.9%的农村女性没有任何农林果木种植管理、养殖、畜牧兽医、手工艺、加工、工程等技术技能,比男性高10.8个百分点;39.8%的女性有1~2种技术技能,比男性低11.6个百分点。因此,农村女性兼营非农生产经营活动比例较低,仅占9.3%,比男性低9.2个百分点,是影响农村女性工作时间的重要因素。

3.计划生育及家庭政策。在0~3岁及3~6岁儿童照顾服务基本由家庭承担的情况下,劳动者特别是女性的家庭照顾责任大大增加,影响其从事有酬工作的时间和精力,大大增加了家务劳动时间。经济转型与经济结构的变化也加剧了妇女所面临的工作和家庭责任的冲突。城市国有企业的改革不仅使得女性就业变得更加困难,而且也导致政府和用人单位大幅度减少了对照料儿童和老人的支持。农村劳动力从农业向非农业部门转移以及城乡劳动迁移使农村妇女更难以协调照顾老人和孩子与工作之间的矛盾。伴随着经济转型和收入增长,人口结构也发生了巨大的变化。虽然计划生育政策意味着需要照顾的儿童数量在减少,但是生育率的快速下降以及人口平均预期寿命的延长使老年人比重迅速增加,并由此加大了家庭照料服务的需要。在公共服务市场化改革过程中,原来由国家和单位承担的各种社会福利不断弱化,可负担得起的、便利的支持服务或公共设施严重不足,如托幼、养老机构的分布,增加了家庭无偿照顾的任务和生育的责任,而大多数家庭照顾和护理工作由妇女承担。这种不平等的责任分担导致妇女在教育、劳动力市场和公共生活领域的机会受到限制。本次调查数据表明,在城镇,0~3岁幼儿主要由本人和配偶照顾的占51.5%,主要由本人父母和配偶父母照顾的占39.8%,由托幼机构照顾的仅为5.8%;在城镇有22.6%的孩子3岁以后没有上过幼儿园,在农村这个比例高达52.7%。没有上过幼儿园的首位原因是家里有人照顾(48.8%),次要原因是附近没有幼儿园(46.4%)。

4.休假政策。休假政策不仅影响女性的家务劳动时间,同样影响女性的休闲时间。计划经济时代国家法律规定的各种假期,几乎只剩下产假和带薪休假在公共部门不甚彻底地施行。大多数企业职工无法享受休假待遇。目前还没有专门用于劳动者照顾家庭的假期,孩子开家长会、家人突然生病等,往往由女性请事假来处理。休假制度存在着覆盖面窄、执行不力的问题,加剧了劳动者的工作—家庭冲突[3]。本次调查数据显示,有58.4%的人不能享受带薪年假,有28.8%的人有时或经常因为工作太忙,很少管家里的事。

此外,公共场所或休闲场所缺乏哺乳室、育婴服务、良好照明、婴儿车、电梯、无障碍设施、休息座椅、母子厕所、适合的厕所数量与位置等,也对女性外出的休闲活动造成很大不便与限制。

四、小结

第一,伴随着市场化、工业化、城镇化和农业的现代化等多种因素增长,女性时间总量和配置结构发生了复杂变化。但这种变化却与男性的变化不同步,与经济社会发展不协调。女性在资源、机会、角色、时间等方面仍受到很多限制,两性在有酬工作时间、家务劳动时间和休闲时间上的差距十分明显。

第二,女性由于过早退出劳动力市场,40岁以后有酬工作时间严重不足,家务劳动时间不仅大大多于男性,且多于工作时间,但休闲时间并未因此而增加。年龄越大,女性家务劳动时间越长,照料工作越繁重;男性有酬工作时间多于女性,在55岁以后有酬工作时间明显减少,家务劳动时间略有增加,休闲时间则明显增加。

第三,女性的有酬工作时间、家务劳动时间与休闲时间的配置除了受自身教育程度、职业、收入、婚姻状况等因素影响外,还受到国家法律政策等制度性因素制约。不平等的退休政策、农村发展政策、人口及家庭政策会加剧女性的传统性别角色定型,加剧两性之间的不平等。

[1]石红梅.已婚女性的时间配置研究[M].厦门:厦门大学出版社,2007.

[2]史忠良,肖四如.资源经济学[M].北京:北京出版社,1991.4.

[3]刘伯红,张永英,李亚妮.工作与家庭的平衡[Z].国际劳工组织,2008.6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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