浅议中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
2013-05-17刘艳
刘 艳
(安徽城市管理职业学院 安徽·合肥 230011)
财务造假动机千差万别,从根源上来说,都是利益的驱动。这是造假活动的共性。但中美在社会背景、法律法规和会计准则、金融和财务监管环境、监督体制、审计监督体系等方面存在差异,从而导致财务造假在形成原因、技术水平等方面存在差异。
一、财务报告粉饰原因
(一)美国产生财务报告粉饰的原因
美国作为只有两百多年历史的新兴国家,现在已是世界唯一的超级大国,美国人的价值观念中就逐渐形成了一种好大喜功、妄自尊大的思想,财务造假正是其文化、价值观念的体现,企业通过对外扩张,以获取高额垄断利润,而当企业自身实力不济时,则借助于财务造假的手段达到目的。
一方面,美国政府强调经济自由,由市场经济规律自行调节,倡导政府不过度干预经济,认为经济成长的成功经验就是政府退出前台,让企业充分展示市场才能。另一方面,政府对经济运行的监督和控制削弱,并没有换来生产经营主体的自律,不规范的会计报表核算和财务管理行为应运而生,这对会计造假来说无疑是如鱼得水。
公司治理方面的问题使管理高层产生作弊的动机,而会计制度的漏洞则庇护了他们的造假行为。近几年来,美国的经济发展日新月异,金融创新层出不穷,而会计制度的发展明显滞后于经济的发展,这就给那些怀有不良企图的造假份子留下了可乘之机。
(二)中国产生财务报告粉饰的原因
在我国,国有企业负责人仍然采用上级主管部门委派制,再加上现行组织和人事管理体制缺乏有效的监督与考核,对一个企业领导干部业务水平及工作能力的考核常常侧重于其任期内的损益报表、利润指标上,导致一些企业负责人不是在炼好内功,抓好市场上下工夫,而是一味从数字上做文章。
公司上市要满足一些营利条件,准备上市的企业为了能够多募集资金,就必须“塑造”优良业绩的形象,其主要手段就是在设计股份制改革方案的时候,对会计报表进行粉饰,以求顺利过关。上市后,公司为了保住自己的即得利益,避免被摘牌,也有可能对公司的财务报告进行粉饰。
通过上述对比,我们可以看出中、美两国会计造假的基本差异(主要是宏观层面),对于我们认识我国财务造假之性质、规模及与社会环境背景的关联,有重要的参照意义。但是要全面认识我国的会计造假事件,还需要深入对比我国会计造假与美国会计造假在具体管理和技术层面上存在的悬殊差异。管理和技术上的微观差异,对于我们理解财务造假的形成和操作过程,对于设置财务造假监控、检测和遇警系统更具有直接和现实的意义。
二、中美财务报告粉饰的手法对比
(一)美国财务报告粉饰的主要手法
1、构造特殊目的的实体,根据某种特殊目的而设立的一种金融工具,设立的主体或企业不是为经营目的设立的,而是利用这一特殊目的实体形成表外融资,以此来隐藏企业债务风险。
2、利用衍生金融工具,包括远期、期货、互换或期权合约,或具有相似特征的其他金融工具,扩大会计利润。
3、将收益性支出确认为资本性支出,造成资产多记,费用少记,从而造成收益多记。
(二)中国财务报告粉饰的主要手法
1、虚构交易事实,通过构造各种实质上不存在的业务来实现财务报表的粉饰,实现用虚假的交易来真实的反映经济业务,即所谓“真实地反映虚假的经济业务”。
2、掩饰经济交易事实,在信息披露方式、披露内容和披露时机的选择上不规范。
3、利用资产评估消除潜亏,利用股份改制、对外投资、租赁、抵押时,将坏账、滞销和毁损存货、长期投资损失、固定资产损失以及递延资产潜亏确认为评估减值,冲减“资本公积”,从而达到粉饰会计报表,虚增利润的目的。
中美两国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手法比较表
从中美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手法的比较发现,中国企业在这方面显得比较低级。这一差异可以从两个方面来解读:(1)美国的会计监管要成熟很多,低级手法很难打“擦边球”;(2)中国的监管还很有空间,可能的高级手法还未曾被发现。不管从哪个方面解释,我国会计监管都还存在很大的发展空间。因此我们在此比较中美财务报告舞弊中得到的启示与可采取的对策是十分必要的。
三、中美财务报告粉饰的治理措施比较
(一)美国治理财务报告粉饰的措施
自安然事件发生以来,最先被采用的治理措施是诉讼机制。随着财务丑闻的进一步扩大,美国朝野上下都积极地参与了对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的治理。
1、美国财务准则委员会反思会计准则制定导向。避免过于规则化的会计准则导致相应的“擦边球”产生。
2、国注册会计师协会研究、修订舞弊准则。以助于注册会计师加强对舞弊的发现以及反应。
3、组建两个新的委员会,以加强对外部审计师的监督。同时,严格管制会计师事务所提供的非审计服务,防止其独立性受到影响。
4、推出《萨班斯-奥克斯利法案》。该法案的出台从财务报告舞弊原因的所有主要方面都进行了强有力的监督与管理,对美国的公司治理和会计改革都产生了非常深远的影响。
(二)中国治理财务报告粉饰的措施
自银广夏事件以来,中国加强了对财务报告舞弊的治理,主要措施包括:
1、证监会加强对舞弊嫌疑公司的立案侦察;
2、民间启动了诉讼机制,以确保投资者利益得到最大程度的追索;
3、最高人民法院公布两个司法解释——《关于受理证券市场因》和《关于审理证券市场因》,就民事赔偿的受理、管辖、认定、损失计算等作出了比较详细的规定,进一步强化了当事人的民事责任;
4、中国证监会发布了《关于在上市公司建立独立董事制度的指导意见》,与国家经贸委联合发布了《上市公司治理准则》等。另外,中国证监会还就信息披露的相关规定进行了修订。这些措施将对治理上市公司财务报告舞弊起到积极的作用。
5、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中国注册会计师职业道德规范指导意见》和《行业诚信建设实施纲要(征求意见稿)》,从人生观、道德观、义利观方面引导注册会计师重塑行业“独立、客观、公正”的职业形象。
6、中国注册会计师协会发布了 《审计技术提示第1号——财务欺诈风险》。总结可能导致公司进行财务欺诈或表明公司存在财务欺诈风险的因素,及注册会计师应当从这此因素出发,保持应有的职业谨慎、充分关注各种财务欺诈及其风险的存在。这规定表明中国的注册会计师执业标准正积极向国际水准靠扰。
7、证监会发布了《关于进一步提高上市公司财务信息披露质量的通知》,详细规定有关会计处理中相关主体的责任。
8、修订《审计法》,主要从健全审计监督机制、完善审计监督职责、加强审计监督手段、规范审计行为四个方面进行了修改。
从两国治理舞弊的措施来看,美国的治理措施更加全面,更加有力度而且也更加及时,这一点很值得我们重点学习和借鉴。
四、从美国的财务报告舞弊中得到的启示与可采取的对策
1、政企分开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指出,经济体制改革是全面深化改革的重点,核心问题是处理好政府和市场的关系,使市场在资源配置中起决定性作用和更好发挥政府作用。这让我们期待,取消企业厂长(经理)的行政任命,改革企业内部治理结构,明确划分责任、权利、义务,形成有效的权力相互制约的管理机制,真正实现政企分开。要着力建立机制有效的管理机制:政府从宏观上把握一个国家、一个地区、一个部门经济的健康发展,不是直接干预上市公司的经营活动,要从体制上、制度上规范公司经营行为,使上市公司提供真实的财务报告成为必然和自觉行为。
2、加强政府监管和部门协调
进一步加强政府监管和部门之间的协调,明确其职责和权限,避免重复、冲突及部分监管措施没有落到实处的情况,理顺关系,建立良好的沟通协调机制,并将之明确立法,以切实保障监管有力、有效。
3、改革上市公司业绩考核指标
完善上市公司业绩考核指标,增加主营业务贡献率、每股现金流量及其他相关指标的权重,变净资产收益率单项指标为多参数财务控制指标。主营业务贡献率、每股现金流量与净资产收益率相比,具有一定的不可操纵性,能够在一定程度上缩小上市公司财务报告粉饰的空间。
4、建立民事赔偿机制
目前,对我国上市公司发生的违法信息披露行为的处理主要是行政处罚和刑事处罚。没有对投资者进行民事赔偿的处罚。而在美国,根据《反组织舞弊与行贿法》,投资者可以获得高于损失三倍的赔偿,往往令违法者赔的血本无归。当违规成本高于违规所带来的收益时,自然会减少违规。所以我国在加大行政处罚、刑事处罚的同时,还不应忘记建立民事赔偿机制。
5、规范现有的注册会计师制度
独立性是注册会计师生命。审计业务属于服务业,顾客就是衣食之源。这两方面时常发生冲突,因此我们必须采取相应措施,优化执业环境,以便使注册会计师在实质上能够保持独立。例如,可以考虑中止由上市公司自行聘任注册会计师的做法,成立类似行业协会的监管机构,专门组织、管理注册会计师事务所的审计。同时,规范审计费用,制定合理的指导价格,并由上市公司事先缴纳给专门的监管机构,然后由监管机构统一向各会计师事务所结算。
6、完善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
在会计准则和会计制度中,有很多是视企业情况进行灵活运用的地方,还有些真空地带,这是财务报告粉饰的土壤。因此,应尽量减少类似灵活性的运用,基本原则以指导性方式出现;减少真空地带,防止打“擦边球”的可能。例如在会计政策、会计方法的选择方面等。总之,要尽量减少会计处理中的一些弹性做法,力求做到实务操作中有规可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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