委托卖房如何防范风险
2013-05-14
近期,中介利用委托卖房进行诈骗的案件,给人们敲响了警钟。在卖房过程中怎样才能做到不必亲力亲为,而又能避开委托所带来的风险呢?
据了解,卖家给中介人员出具的授权委托书需要经过公证程序。授权委托是双方自愿的行为,具体委托给谁,委托范围多广、权限多大,是当事人自己的事,只要委托内容不违法,公证机构不便也不会干预。对此,律师提醒,要控制风险,关键是要把控好几个关键环节,便可做到合理委托,轻松卖房。
首先要对中介公司的信用状况进行了解。不少上当受骗的卖家就是在这方面吃了大亏,他们对中介言听计从,从不了解中介的市场口碑,以及是否存在违法前科。对此律师建议,卖家在决定授权委托之前,一定要多方面打听,以便确定是否值得信任。
其次,对于委托权限一定明确。在进行授权委托公证时,卖方要掌握委托范围、权限的度,做到合理委托。比如有些卖家连买卖合同的签署、收取房款等,都让中介公司代劳,这显然是不合适的。卖家一定要列明授权权限,比如签订买卖合同、收取房款等关键步骤,还是亲自到场为好,至于代办过户手续、水电煤过户等,都可以让中介来代为办理。
最后需要明确的是,在授权委托时,必须明确授权期限,而不能给予中介无限期的权限。一般情况下,从签订买卖合同到最终交房,如贷款、解除抵押、过户等环节都比较顺利的话,仅需要一个半月左右时间,因此可据此来确定具体时间。即使是授权时间不够,也不会对卖房造成不便,可以再次授权办理剩余手续。
而如果已与买家签订了买卖合同,同时商定了价格,那么卖家可以在授权委托时,在委托书上注明买方具体姓名、交易价、办理时间等细节,代理人就无法再卖给出了更高价的其他买家,从中赚取差价。此外,如果要给授权委托卖房加一道“保险”,建议委托律师来对关键环节进行监督和鉴定,比如买卖合同签订、房款的收取等。律师通过自己的专业服务,基本能够把委托风险降到最低。
摘自《理财周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