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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金融保险业的发展与合规管理

2013-04-29赵尚玲

金融经济 2013年5期
关键词:金融保险合规管理反洗钱

赵尚玲

摘要:经过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由于全球经济一体化以及创新发展潮流,我国金融业发展的趋势也呈现出了全能化、自由化、一体化的特点,且金融业分业经营的模式不断被打破,同时金融业内各行业间也出现了一种融合创新的全新趋势,其它金融业与保险业的融合及创新就包含在其中。但随之而来的一些不和谐因素却给保险业的发展埋下祸根,因此合规经营管理也成为了保险业的紧迫和重要的工作。

关键词:金融保险;现状 趋势;反洗钱;合规管理

金融保险业是一个历史相当悠久的行业。经济发展到现今我们可以将金融保险业进一步细化为以银行业、保险行业及证券行业。所谓的其它金融业与保险业的融合即指保险业在为财物与大众民生提供保险的过程中,逐渐向其它金融服务业渗透转型,银行、证券与保险的严格分业经营界限慢慢被打破,银行、证券业务与保险业务相互渗透和融合。这种融合成了世界保险业发展的方面,而我国也顺流而行正式加入WTO,我国的保险业也会最终走向与其它金融业融合的道路。

一、我国金融保险业的现状

我国金融保险业在改革开放三十年过程中实现了从不成熟逐步成熟的发展,特别是在我国加入WTO之后,我国的保险业步入了全方位开放的新时代。国务院及党中央一直未放松对金融保险业的发展的关注和重视,我国保险业落实并贯彻了科学发展观并顺应其领导,因此得到了长足发展。

(一)我国保险业的发展目前还处在较低的水平

西方发达国家中,一般年保费收入约占本国当年GDP的8-10%左右,但是我国目前年保费收入仅大概占我国GDP的2%左右,综合来说依照金融保险业的发展规律,正常国家保费收入应占当年GDP的3-5%。虽然对照我国保险业初期的人均10元人民币保费,我国目前的人均保费约为100元人民币,可以说发生了质的飞跃,但世界排名仍只占80名左右,此外,距西方发达国家的2000美元也有巨大的差距。这是由于我国的人均收入水平还较低,经济也不够发达,也说明了在经济体制完善的过程中,我国居民的投资意识以及保险意识还有待提高。

(二)我国的保险市场结构分布不够均衡

纵观我国保险公司的分部可知,目前我国总部设在北京及沿海城市的中外保险公司就有30家左右,虽然各地普遍设立了分支机构,但不难看出在经济发达的城市和地区、人口密集地相对集中,这种现象导致了保险市场的不均衡性发育。不均衡分布现象对我国金融保险的长期发展有不利影响。其中,大陆保险公司中外合资公司与外资公司的分布不均衡现象尤其明显。

(三)我国的保险监管有待加强且需多关注再保险市场

近年来由于我国重点关注直接保险市场,再保险市场却受到了忽略,以至于我国的保险人承担风险没有被处理妥善,再保险行为的不规范,同业间的信任不够,分保计划的不当安排,以及外币保险业务也过多的依赖于国外的再保险市场。除此以外,我国也没有足够重视保险监管,我国金融保险业的成长速度与与我国的监管力度和保险监管机构建设之间不能同步。我国目前还处于被动监管的状态,同时在科学性、前瞻性、系统性方面监管工作存在不足。影响保险业稳定的再保险安排、资产负债质量、偿付能力等重要方面监管的力度远远不够,再保险法律法规的建设上也缺乏完善、严密的整套体系。

(四)保险资金的运用呈现了多元化并且资金运作的效率逐步提高

过去承保业务是我国保险业务的主要依靠,资金的运用渠道多局限于购买国债、银行储蓄等方面。近些年保险资金运用的渠道已经渐渐拓宽,涉及了金融债、银行存款、基金、国债、公司股权、企业债、股票以及境外投资等多个领域。以2012年为例分析,6月末我国保险公司运用的资金余额约5.3万亿元,比该年初上升了12.6%,当中股票和证券投资基金投资占13.2%,而债券约占45.8%,银行存款约占33.5%。1至6月份资金运用收益达到了1031.1亿元左右,同时平均收益率约2.1%,总体上实现了保险资金运用的稳健性和安全性要求。[1]

(五)我国保险业务结构出现了积极变化

在改革开放的初期,中国的保险市场还是由中国人寿保险公司独家经营的局面。但是,十六大以来,我国相继引进且成立了一批保险公司,以致保险公司的数量也由改革开放初期的独家经营增加为目前的约150家,中国的保险市场也形成了多种所有制和多种组织形式并存、共同发展、公平竞争的市场格局。在财产险业务中,产品结构上在车险业务增加速度明显减慢的情况下,非车险却继续保持了均衡较快的发展形式,其占财产险业务的比例增加了1.8%。在人身险业务中,受政策导向变化以及结构调整的影响,投连险和万能险业务所占比例由2012年同期的10.7%减少到0.8%。业务结构方面的积极变化显示出了我国保险市场的逐步成熟。

(六)我国保险业务对外开放成果显著且国际化水平不断提升

自中国加入WTO后,我国金融保险市场进入了全面开放的新时代。现今,一些发达国家的保险公司以及世界上主要的跨国金融保险集团都已进入我国市场。中国保监会按照WTO有关规则,改进且加强了保险监管工作,增加了监管的公开性、透明度,提升监管的效率,为我国保险业的健康发展制造了良好的内外部环境。在坚持“安全可控、和谐发展、以我为主、合作共赢、优势互补”原则的基础上,我国保险业不断提高对外开放的质量,维护对外开放的安全。开放过程中,保监会不断加强和全球其他地区与国家保险监管组织的合作与交流,积极参加到国际保险业务中,其国际地位实现了明显的提升。

二、我国金融保险业的发展趋势

根据近年来我国金融保险业发展实际情况和我国市场经济发展一般规律来看,估计在未来10年内,中国的金融保险业将出现下面的发展趋势。

(一)经营业务专业化

与国际上的专业化保险公司比较,就经营业务的专业化水平而言,中国保险专业化的经营水平目前还比较低,但西方国家在寿险与产险领域均有专门的公司,例如专营农业险的公司、专营车险公司、专营健康险的公司、专营火灾险的公司等。随着逐步深化的金融保险体制改革,农业保险与出口信用保险等政策性质的保险业务会从商业保险公司中被分离出来,改为国家成立政策性的专业保险公司,此外,未来几年将会设立专营诸如车险或火险业务的专业保险公司。

(二)保险市场体系化

由保险市场架构体系来看,再保险市场较小,原保险市场大;虽市场发展快,但保险中介混乱,法规与监督发展慢,违规代理情况严重,官方管制、权力运作导致各保险主体不平等的市场地位。《保险法》的实施颁布及保监会的设立使得我国保险市场体系的建设与完善的步伐得以加快,集门类齐全、体系完整、法规健全等特征的中国保险市场体系逐步成立。

(三)市场竞争有序化

近年来我国金融保险市场的严重无序化竞争,既混乱了保险市场秩序又损害了消费者与保险人的利益。1997年以后,人行由整顿代理人为切点调整了机车险退费、航意险、手续费等,集中整顿保险市场制止了一些违规行为。我国保监会设立后加大了对违规行为与违规机构的处罚力度,加大了规范市场秩序的力度且取得显著成效。目前我国的保险监管思路可概括为:加强保险业自我约束机制,深化体制改革,强化保险机构内控制度建设,完善保险运行机制、保险机构体系、保险法规等,防范并化解经营风险,逐步强化保险监管。

(四)保险制度创新化

由我国实际情况来看,我国的保险制度还比较落后,保险创新还有待发展,可以说努力进行保险创新顺应了世界潮流的同时也成为了我国保险业发展与变革的主要推动力。现今中国保险创新主要内容有:营销方式、用工制度、业务管理、产品开发、激励机制、电子技术、服务内容、组织机构和分配制度等方面的创新。以上各个创新推动了中国保险业的进步,使得国内保险公司在国际竞争中屹立不倒。

(五)保险产品品格化

中国近年来伴随着经济体制改革的深入,商业保险愈加被广泛熟知,居民及企业保险意识逐步提高的同时,它们保险选择的意识得到了提升,投保需求展现出专门化与多样化的趋势。他们依据自身需要与利益做出慎重选择。品格化是指在逐步成熟的市场中,产品要靠品牌+服务+价格来占领市场。保险产品品格化却涵盖了储蓄功能、投资功能、利益保障功能或产品的组合功能,它的服务水平及价格水平为其中最重要的。得以预测,特色服务+合理价格+名牌产品会成为将来保险市场竞争的主打。

(六)经营管理集约化

随着保险市场竞争的加剧,内地保险公司也已意识到抢占市场、只重视扩大规模的原市场缺陷,故开始纷纷走向内涵式集约化的效益型道路,以此寻求经济效益的最大化。首先,通过强化成本管理、经营风险的管理、人力资源的管理、技术创新与资金管理达到集约化管理经营。其次,基于我国保险资金使用政策日趋宽松、资本市场日趋完善,应通过间接或直接的投资方式将累积的巨额准备金投资债券、房产及各种股票,实现提高保险效益及投资多元化的目的。

(七)从业人员专业化

目前国内外同业竞争加剧的情况下,保险公司对人才培养给予了更多的重视,对从业人员的要求也更高,培养适应本国保险业务发展需要的核赔师、核保师、精算师等专业人才的同时,注重参与世界保险市场竞争、熟知国际保险惯例的外向型人才的培养。这样才能在竞争中胜出且发展壮大人才队伍。

三、我国金融保险业的反洗钱问题

由于保险业投资产品多样化、高频大额现金流动、保险公司盲目扩张且监管部门缺少反洗钱监管经验, 金融保险业便利了洗钱行为,使得其成为犯罪分子洗钱的重要通道。因此保险机构是反洗钱体系中必不可少的组成部分,它处于反洗钱的领先地位,故保险业的反洗钱对策重要且必不可少。保险业反洗钱的相关对策可概括为以下几个方面:建立健全反洗钱内控制度并成立组织机构;不断完善反洗钱监测系统,提升反洗钱监测水平;达成保险系统信息化并设立反洗钱预警指标体;重视反洗钱宣传与培训;增加各环节反洗钱管控能力等。[2]总体来说,金融保险也反洗钱工作道路艰巨,我国应给与足够重视,全面深入的开展反洗钱工作,打击遏制保险市场洗钱犯罪行为,努力实现我国保险市场的健康发展,实现保险业对社会经济的贡献。

四、我国金融保险业的合规经营管理

改革开放尤其是十六大后,我国金融保险业显现了多方面变化。例如业务范围的开拓,就业人员、公司数量大量增加,保险收费迅速增长。我国保险业在这个迅速发展的阶段,其人员素质、制度、经营管理理念都发生了巨大变化。随之而来的各种问题不断展现,行政体罚及保险诉讼、投诉案件数目不断增长,提醒我们保险业较大的潜在风险。所以,保险公司的合规管理及监管的重大性、必要性日益凸显。

(一)合规管理的必要性及相关措施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的必要性:依法合规管理是金融保险公司的义务;依法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经营发展的最基础要求;合规管理也是各金融保险公司经营管理的核心需求。总之,合规管理是保险公司健康运转的基础,在此基础上金融保险公司才可实现健康发展及永续经营。目前监管过程中我们可以发现保险市场存在着业务造假、销售误导、财务数据不够明确等各种问题,给客户、公司及国家都造成了损失,因此保险业合规管理还有待推广及完善。可以通过加强宣传来提升合规管理理念认识,相关部门加大外部监管力度的同时保险公司内部也要做到切实有效落实工作。[3]

(二)合规管理的重要意义

保险公司合规管理工作对金融保险市场有着重要意义,通过长期强化合规管理,公司能健康发展,从业人员素质也得到提高,公司制度也得以贯彻。在这条道路上,提高员工合规意识,贯彻诚实守信的合规管理价值观,推动自觉的合规管理经营,带动内控的有效实施,将带来保险公司的健康发展。同时实现良好的公司与员工生存环境,达到员工和公司的双赢。

参考文献:

[1]钱鑫,提升合规管理水平 保护金融消费者权益[N].中国城乡金融报,2012-06-27

[2]张琼,保险公司反洗钱管控浅析[J]. 河北金融, 2011年3期

[3]吴定富主席在半年保险监督工作会议上的讲话.2011-7-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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