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金融支持下的湖南县域经济发展研究
2013-04-29宋宗伟
宋宗伟
摘要:县域经济作为连接“三农”服务的纽带,直接关系到“三农”问题的解决和城乡统筹的发展。县域金融支持有利于优化经济资源的配置,对于县域经济的健康、快速、可持续发展提供了强有力的保障。本文从湖南县域经济发展的现状入手,对金融支持下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进行分析,提出完善金融体系促进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建议。
关键词:县域经济;金融支持;金融服务
县域经济是连接国家宏观经济与微观经济的主要结合点,指以县级行政划分为单元的区域经济,在整个经济体中是结构功能都相对独立,在中国新农村建设中必将起到非常重要的作用。由于农业是中国经济的基础产业,县域经济与农业、农村和农民密不可分,县域是“三农”问题集中体现的区域,也是整合“三农”措施的重要载体,县域经济的发展直接关系到“三农”问题的解决。现代金融的核心功能是在不确定的环境下,对经济资源进行跨越时间和空间的优化配置,县域金融在县域经济的发展中必然承担起不可替代的作用,县域经济的快速发展需要高效且强有力的金融支持。县域金融信贷供给不足,严重制约湖南县域经济发展的现实情况,研究如何有效地加大金融支持力度,为县域经济良性健康发展提供有力保障,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一、湖南县域经济发展的现状
(一)县域经济竞争力日趋增强
2009年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排名中,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望城县4个县市进入百强,分别居第34位、74位、84位和99位。2010年全国第十届县域经济百强的排名中,这四个县市再次进入百强,名次却分别提高到25、65、73、92位。2011年全国县域经济科学发展交流年会的发布了第十一届全国县域经济基本竞争力与县域科学发展评价报告中,长沙县、浏阳市、宁乡县、醴陵县4个县市进入百强的第18、64、68、98位,又有所提升,这表明湖南经济在走过“弯道超车”的跨越之后,县域经济实力在日趋增强。
(二)特色化经济发展模式,创新经济增长点
一是“工业强县”模式。望城县坚持工业主导、城乡统筹,积极推进新型工业化,着力推进食品医药、机械制造、有色金属三大产业集群,形成了精细化工、能源工业、出版印刷三大优势产业。醴陵市则打造以陶瓷和花炮作为产业增值的优势。二是“资源富县”模式。如冷水江锑矿采、选、炼及加工业居世界第一;花垣县依托锰矿等矿产资源优势,大力发展有色金属冶炼业,工业产品由初级加工向精深加工转移;凤凰、韶山等县市充分发展旅游经济,凤凰县第三产业增加值占GDP的60%。三是“民营活县”模式。邵东县大力实施“兴工旺商”、“民营主体”发展战略,目前,拥有以小五金、铸造、打火机、皮革加工等10大行业为主体的民营企业2.4万家。2008年,全县民企实现工业总产值174.9亿元,完成税收3.2亿元,占全县财政收入的67%。
(三)县域“工业+农业”产业化进程加速
一是农业产业化迅速发展。2009年末,湖南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达7849家,带动规模种养农户140万户。二是工业化发展大力推进。2009年,全省县域工业增加值占GDP的比重由2004年的27.9%提高到39%。全省县域兴办各类工业、农业、科技和物流园区80多个,入园企业6200多家,园区经济占县域经济的比重超过三成以上,成为加快县域经济发展的重要引擎。
(四)县域金融服务需求改善,对经济支持力度逐步加大
县域经济新发展带来了金融服务需求的新变化,突出表现在贷款需求总量快速扩张,支持重点集中,期限更长,额度提高,服务领域更为广泛。全省县域重点企业贷款需求主要集中在基础设施建设、种养殖、农产品加工、工业园区建设、农产品流通等五个方面。在期限上,生产经营周期的变化对中长期贷款需求明显增加,企业资金主要用于扩大再生产。在额度上,规模种养殖、农村专业合作组织等新的农业生产模式导致小额农贷向大额贷款需求转变。服务产品上,POS消费、个人理财、手机银行、网上银行等非信贷金融产品的需求快速扩大。
二、金融支持下湖南县域经济发展中存在的问题
(一)县域信贷投入总量相对不足,投放区域不均衡,投放用途受限制
县域贷款总量占全省的比重仅29.8%,远低于县域GDP占比66.2%,贷款增速仍然低于全省平均水平6.4个百分点。据有关调查结果显示,有77.2%的企业反映资金紧张,66.5%的农户反映资金需求不能得到满足。资金矛盾主要集中在县域基础设施建设、中小企业、新型农村合作组织和种养大户等领域;从地区看,大湘西等欠发达地区矛盾较为突出。另一方面,农户借贷资金用途广泛,农村信用社受信贷资金用途限制,难以满足农民对借贷资金的多样化需求。农户贷款需求的最重要原因是生产或做生意本钱的需求(占44%)。另外,就是治病(17%)、子女教育(14%)、建房或装修需求(12%)。
(二)县域信用担保体系不完善,致使贷款需求难以满足
根据银行业的有关规定,商业贷款除部分小额贷款外,都需要担保或抵押,但当前信用担保体系还很不完善,县域信用评级公司和中小企业担保公司很少。一方面,由于农业生产的季节性、抵抗风险能力的低下、农户收入有限,正规金融机构一般不愿意给没有抵押的农户提供贷款,农户贷款需求不能很好的满足。另一方面,既缺资金又缺担保的县域企业要想获得大额贷款就变得非常困难了,表现最为突出的是企业贷款担保难。国有企业贷款抵押手续繁琐;民营企业用地因无法取得土地使用权证,即使拥有自建厂房,也不能作为有效财产来抵押;用机器设备来抵押,因变现难等原因,金融机构又不乐于接受。 (三)金融组织体系难以适应县域经济发展新要求
一是县域银行机构和网点匮乏,难以满足县域经济发展的多元化需求。部分偏远地区的县域信贷供给仍然集中依赖于三家“农”字号金融机构;而在乡镇农村,大型金融机构极少有网点,绝大多数乡镇基本是农信社“一手撑天”。二是县域金融服务体系中政策性金融偏弱,与县域融资中弱质性主体多、政策性融资需求大的特征不相适应。三是草根金融不足。村镇银行、小额贷款公司、资金互助组织刚起步,在全省尤其是偏远地区发展尚需时日。
(四)金融服务机制缺失致使服务与需求不相适应
一是信贷审批程序与信贷需求特点不相适应。部分银行规定的信贷审批程序复杂,审批周期长,与新时期“急、频、少、高”的信贷需求特点不相适应,审批程度复杂,用时非常多。二是信贷审批条件与实际需求不相适应。审批条件苛刻,期限不合理,使企业流动资金的旺盛需求受到抑制,与项目和企业的融资周期不相符。三是信贷考核机制与信贷服务承诺不相协调。主要体现在,现阶段商业银行对新增贷款质量的考核采取“双百”(即100%的正常、100%收息率)制,并实行严格的责任追究制度,从一定程度上压抑了客户经理信贷营销的积极性,缩小了信贷的实际规模。
三、金融支持下湖南县域经济发展的对策
(一)完善农村金融服务体系,推进县域金融体系创新
面对湖南农村金融市场网点覆盖率低、金融服务供给不足等问题,要放宽金融机构准入政策,通过建立和发展竞争性的农村金融市场,形成一个以市场机制为基础,金融主体多元化、金融产品多样性、金融服务多层次,商业性、政策性、合作性金融组织相协调,正规金融组织与非正规金融组织相补充的充满活力的多元化农村金融服务格局。例如,支持村镇银行、小额信贷组织、贷款公司、农村资金互助社的设立,推广邮政储蓄小额质押贷款试点,多渠道增加支农资金投入。在保证资本金充足、严格金融监管和建立合理有效的退出机制的前提下,鼓励设立多种所有制的农村金融机构,允许私有资本、外资等参股。大力培育由自然人、企业法人或社团法人发起的小额贷款组织。
(二)创新贷款方式,健全农业信贷约束与激励机制
发展多种所有制金融机构,引导更多的民间金融进入农村金融市场,通过有效竞争,完善农村金融服务。鉴于农村金融服务成本高、风险大,可适当放松对农村利率市场的严格控制,尝试建立贷款风险补偿机制,增加对农业贷款的贴息率,使它能够弥补贷款风险溢价。积极探索下放贷款审批权限、减少审批环节的机制方法,以满足农村需要,提高贷款效率。各金融机构要根据农村中小企业的特点,开发适合中小企业的信贷产品。对资信状况良好、确有还款能力、与银行有长期稳定关系的企业,可以发放信用贷款;对可提供足值、有效最高额抵押的企业,可以采取循环贷款的办法,实行随借随贷、随收随还、循环使用;积极探索开办以股权、应收账款、品牌、专利权、保单为质押品的质押贷款方式;要突破传统的存贷款业务范围,推出一系列包括贷款、承兑、贴现、信用证、理财、咨询等的综合服务产品。建立促进贷款有效增长和效益提高的科学机制,对发放的贷款确定一个合理的风险控制比例,严格奖惩,实现规避风险和利益驱动的对立统一。
(三)加快农村金融基础服务体系建设,培育和壮大信用担保机构
由于担保机构资本金有限,经营不善,加大了贷款的交易成本,不能满足众多中小企业的融资需求,大量的企业仍处于资金短缺状况,必须增加对担保公司的资金投入,提升其担保能力。鼓励建立多层次、多形式的企业担保机构,鼓励民间资本或有条件的企业投资创办民营担保机构,在政策上给予扶持,鼓励企业联合出资,建立联保、互保性质的担保机构。建立农村信贷担保基金,由县、乡财政出资一部分、当地企业募集一部分。探索实行动产抵押、仓单质押、权益质押等担保形式,建立符合农村经济发展特点的担保机构,鼓励现有的商业性担保机构开展农业担保业务,建立和完善担保机构的行业准入、风险控制和损失补偿机制,出台对担保机构的监管框架,以防范相关的金融风险。鼓励各类信用担保机构积极拓展符合农村特点的担保业务,支持农村互助合作组织参与农业担保业务。
(四)加大有效信贷投入,建立“绿色信贷”机制
一是增加县域地区的信贷投入,促进信贷资金向这些地区倾斜。国家对县域经济发展制定一些优惠政策,如增加政策性贷款投入、实行城区差别利率政策等,以扶植促进发展,实现经济的均衡发展;二是加强对中小企业特别对乡镇企业和下岗职工开办的小型企业、工商业户的信贷支持,加大支持中小企业发展的力度,建立和完善中小企业信贷服务的组织体系及适合中小企业特点的评级和授信制度,合理调整授权授信制度,适当下放基层金融机构的信贷决定权,建立专门为县域中小企业贷款服务的机制;三是金融机构加强贷款营销,建立贷款营销的激励约束机制。各金融机构要在完善贷款风险约束机制的基础上,积极研究制定贷款营销的激励机制,建立客户经理制,科学合理地制定信贷人员发放、回收贷款的综合考核办法,发挥金融业支持县域经济发展的资金主渠道作用。
参考文献:
[1]朱守银,张照新.中国农村金融市场供给和需求——以传统农区为例[J].管理世界,2003(3).
[2]辛爱云.关于完善我国农村金融服务体系的探讨[J].特区经济,2010(8).
[3]金琦.十二五期间县域经济发展的五点建议[Z].中国县域经济网.
[4]第九届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名单,中国县域经济网.
[5]第十届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名单,中国县域经济网.
[6]2011年全国县域经济百强县(市)名单,中国县域经济网.
[7]刘宗林.我省县域经济发展现状及对策,湖南农村网,2010-7-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