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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国有企业的地位与作用研究述评

2013-04-29钱箭星

中共天津市委党校学报 2013年5期
关键词:收入国有资产效益

作者简介:钱箭星(1955-),女,安徽宣城人,复旦大学社会科学基础部教授;上海200433

[摘要]近年在我国收入差距拉大的背景下,国有企业成为社会舆论关注的焦点之一,引起大家议论的主要是国企及其高管的高收入、国企的效益以及“国进民退”。学术界对此的争论基本可以分为两派:力挺国企与批判国企。人们关心国企的目的都是为了国企健康发展,为了我国各种所有制企业能够公平参与市场竞争。国有资产(含国企)需要继续改革,其行为应当符合公有资产的本义。

[关键词]国有企业;国有资产;国进民退;收入;效益

中图分类号:D61文献标识码:A文章编号:1008410X(2013)05003708

近年国有企业成为社会舆论的焦点,引起大家议论的主要是国企的收入水平,特别是高管的高收入,由此联结国企的效益和“国进民退”现象。国企作为我国公有制的具体形式,其所作所为引发社会关注也是很正常的。各种观点的交锋有助于了解国企存在的问题及其症结,理清国企的职责和发展方向,为各种所有制企业平等竞争取得基本的共识。

一、国企与我国收入差距拉大

对国企的关注是基于我国收入差距拉大的现实,人们在不断曝光的国企高收入中(包括国企高管的奢侈性消费和国企员工收入与社会平均收入的比较)审视国企的独特地位。对于当前中国的贫富差距问题,各方人士都是承认的。刘国光指出,随着市场化的发展,贫富差距越来越大,两极分化趋势“自然出现”。反映贫富差距的基尼系数向着高危方向发展,我国已成为两极分化比较严重的国家之一[1]。吴敬琏也指出,现在最突出的问题,一个是资源短缺和环境恶化的问题,另一个是社会环境恶化,其中最严重的是寻租腐败蔓延和贫富差距扩大[2]。据国家统计局的统计,我国的基尼系数2010年为0481、2011年为0.477,而西南财经大学2012年12月发布的基尼系数为0.61,无论官方的还是民间的统计都揭示了我国国民收入严重的不公。

然而,对于导致我国贫富差距扩大的原因却有着不同认识。尽管有着一些具体原因,但是,总体上可以分为两类原因。

一是将贫富差距归咎于资本对劳动者的利益侵犯。刘国光认为,按照马克思主义的观点,所有制决定分配制;财产关系决定分配关系。财产占有上的差别,才是收入差别的最大影响因素。因此,贫富差距的扩大和两极分化趋势的形成,所有制结构和财产关系的“公”降“私”升、化公为私,财富迅速集中于少数人,是最根本的因素[3]。张宇认为,当前我国实现共同富裕面临的主要矛盾是发生在不同的财产占有者之间,特别是资本的所有者与劳动者之间,主要是由于人们在财产(包括生产资料、房地产、各种金融资产和经济资源)占有特别是生产资料占有上的差别造成的收入差距。他认为,不能否认垄断因素对收入差距的影响,但这绝不是导致现阶段我国居民收入差距不断扩大的主要原因。首先,垄断所造成的居民收入差距的扩大,主要表现在行业之间即垄断行业和非垄断行业之间,主要是劳动收入的差距。这种性质的收入差距与由财产的差别或按资本分配所导致的收入差距相比处于次要的地位,不会导致收入分配中的两极分化。其次,国有企业并不都是垄断企业。在整个社会总就业人口中,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从业人数所占比重只有6%左右,而垄断行业国有企业的从业人员更是少数[4]。

二是认为体制性原因造成某些特殊的强力集团凭借自己的权势占有較多的资源。吴敬琏指出,经济增长方式转变步履维艰,结构失衡难以解决,寻租腐败猖獗,贫富差距拉大,是这一体制的必然结果[2]。他认为有两点导致贫富差距:第一,腐败;第二,垄断。这都和政府权力有关。我们的垄断,不是经济自由竞争的结果,而是行政权力造成的[5]。高尚全也认为,当前收入差距拉大的一个重要原因是,垄断国企员工与非垄断企业员工间的收入差距很大。由于各种资源垄断以及垄断引发的不平等竞争,承担着绝大部分就业的中小民营企业经营困难,导致就业岗位减少。所以,缩小贫富差距、增加就业,必须深化垄断行业的改革[6]。

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发布的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显示,我国企业工资分配的结构性问题突出,部分行业工资水平过高且增长过快,拉大了社会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例如,2010年上海浦发银行员工工资及奖金人均为29.66万元,员工的其他福利人均6.08万元,两者合计人均3574万元,是当年城镇单位企业在岗员工平均工资的10倍。可以肯定,垄断行业高薪已经成为我国社会贫富差距扩大的焦点,其不合理性导致的社会矛盾日益凸显。在经济社会里,“‘形成垄断的倾向是普遍存在的。各种经济政策都必须考虑到这个事实。”[7](P38)我国的垄断行业与其他国家不同,国有企业并非都是垄断性质的,但是,具有垄断性质的企业都聚集在国有或国有控股的行业。因此,人们有时就会简单地将国有企业等同于垄断企业,尽管实际情况并非如此。除了具有合理性的自然垄断之外,我们应当防范其他垄断尤其是行政垄断。

二、国企的效益与它的收入

收入差距的一个重要方面即国有企业明显的高收入问题,这包含两种情况,一是垄断国企与非垄断企业(包括非垄断的国企)相比的高收入(薪酬与福利),二是国企高管的高收入。薪酬制度改革是国企改革的主要内容。2003年11月,国资委发布《中央企业负责人经营业绩考核暂行办法》将国企高管的薪酬与企业业绩挂钩。此后,一些国企高管与一般员工的薪酬差距逐渐拉大。2007年国有商业银行高管“天价”薪酬引发社会争议,例如招商银行行长的年薪高达963.1万元。为了约束国企高管的巨额薪酬,2009年9月16日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等六部门联合推出《关于进一步规范中央企业负责人薪酬管理的指导意见》,规定国企高管年薪不得超出职工平均工资的20倍。

如果国企的高收入是企业在公平的市场竞争中所得,那就不会引发争议。事实是,国企的高收入是依靠政府的优惠政策及其垄断地位所得,这才是问题的所在。

部分学者认为,国企的高收入是凭借其垄断地位获得的,因而不符合公平竞争原则。如沈明高等指出,90年代在中国政府“抓大放小”的国企改革政策指引下,更多的国有资本集中到了垄断性行业,从而享有比非垄断性部门更高的工资增长率[8]。吴敬琏也指出,一些国企不但继续保持行政垄断的地位,而且得到国有银行大量贷款的支持,迅速扩张,甚至大举进入房地产业。它们挟巨资抢购土地,使“地王”频现,纪录不断刷新。国有企业的盈利更达到了天文数字。仅两家最大的央企中移动和中石油的净利润就超过了中国民营企业500强的利润总和。国有企业的逆势扩张和地位加强,对于中国经济的长期发展究竟是祸还是福,要从对于市场制度完善和经济长远发展的影响来判断[9]。

另一部分人认为,国企较好的效益为其员工的较高收入奠定了物质基础。荣兆梓测算了20个工业行业近十年的数据,结果是从2004年以后,国有经济与非国有经济的技术效率差距呈明显收敛状态,近两年,两者的差距已经基本消失。总体上看,国有经济在市场经济中低效率的现象已经改变。他也指出,在90年代国企改制的过程中,因所有者缺位,导致只要国有经济退出,而不要国有经济效率,强化了“公有制低效率”的信号[10]。左大培认为,中国国有企业的效率并不低,之所以产生这个偏见是将利润低和效率低混为一谈。国企的人均产出并不一定低于私营企业,原因在于国有企业净产值的内部分配比私营企业更偏向于企业员工[11]。张宇则认为,对于国企收入较高的问题,国有企业职工收入高是相对于私有企业职工收入低而言的。无论是国企还是私企,目前都存在劳动收入过低的问题。因此,正确的思路应当是努力提高居民收入在国民收入分配中的比重,提高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比重,而不是按照私有企业的低标准去要求国有企业职工的收入和福利[4]。

然而,对国企的效益也有截然相反的看法,如吴敬琏认为,国有企业的效率是否高于民营企业,已经有实证分析对它作出了有翔实数据支持的否定性结论[9]。张维迎认为,大量国企不是在创造价值,而是在耗费价值,赚的很多利润是来自财政补贴[12]。陈清泰也认为,国有资本是有政府背景的特殊资源,如果把“保值增值”提高到不恰当的高度,就会产生谬误。结果是国有资本有很高的增值率,但这是以不公平竞争和降低社会经济效率为代价。现实中已经屡屡发生此类事情[13]。天则经济研究所发表的研究报告《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指出,如果扣除国企在土地、融资和资源等方面获得的各种财政补贴后,2001年~2009年,国有企业并没有盈利,平均的真实净资产收益率为-6.2%,报告提出“为实现国有企业的终极改革目标,国企必须从营利性领域(而不单是从竞争性领域)中逐步退出”的政策[14]。

匈牙利经济学家科尔奈(Kornai)曾经提出“软预算约束”(Soft Budget Constraint,SBC)来说明社会主义国家政府解救亏损国企的现象,改革开放后的今天,我國是否还存在着这个现象?针对天则所的报告,洪功翔、董梅生对国有与民营上市公司的预算约束指标进行了检验,结果显示国有与民营上市公司均不存在软预算约束问题。从“财政补贴、融资成本和土地及资源租金等方面”看,至少是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上市公司与民营上市公司相比较,并没有从政府获得更多的利益输送。所以,处于竞争性领域的国有企业效率改善是硬碰硬的,国有企业与民营企业的效率无差异是可信的。因此,没有理由要求国企从竞争性领域退出[15]。然而,刘瑞明、石磊的实证研究却得出,国有企业不仅本身存在效率损失,而且由于软预算约束的存在,拖累了民营企业的发展进度,从而对整个经济体构成了增长拖累[16]。科尔奈还认为,市场经济普遍存在自我强化的软预算约束综合症。现在,软预算约束的趋势越来越国际化。美国金融危机中所发生的政府对“大得不能倒”的公司(含银行)的救助也能算是一例。

我们可以从三个方面来看国企的效益。一是国企效益的真实情况。研究者根据不同时期的数据有着截然相反的结论,一般来说,有部分国企的效益是好的,但也有部分国企的效益乏善可陈。特别是近年钢铁行业,大部分国有企业的效益都不好,统计数据显示,无论是管理成本、销售成本还是财务成本,国企都比民营钢铁企业成本高。如果说所有的企业无外乎都是这样两种基本分野,我们又何必苛责国企?问题是民企的亏损由它自己承担,因此民企往往都具有经济理性,能根据经营业绩和市场做出反应,而国企在亏损时往往会做出不可思议的选择,例如其他国家的钢铁企业也会出现亏损大户,但往往会以停产加以控制,而我国的国企却是即使亏损也要继续生产,现金流为负数还生产,真可谓是中国特色[17]。正是由于政府过多干预,致使企业该停产的却停不了,市场该淘汰的也无法淘汰,越亏损越生产,产能严重过剩,整个行业陷入恶性循环。也正因为是国企,企业亏损亏的不是自己的钱,出现亏损了还可以拿到政府补贴,而地方政府出于“维稳”考虑轻易不会让国企停产。因此,本应被市场淘汰的亏损企业不仅得以存活,而且还在补贴之下进行着高水平重复建设。

二是国企效益的来源,是国企自身努力的结果,还是政府各项政策倾斜以及垄断地位使然。如果国企的利润来自于自己的努力,这也就不会引发争议。一些实证研究证实国企与民企享有不平等的待遇,至少在获得银行贷款方面的差异是很明显的。国企的产出大约占三分之一,但获得的银行贷款约占70%。各类企业与政府的关系中,国企处于绝对强势地位。基本的排列是,央企拥有最高的社会地位和影响力,地方国企次之;外资企业也受到中央和地方政府的青睐,民企居最不利的地位。有人认为对国企的批评只是将“大企业”的通病——如决策低效、官僚层级制度、高管高薪、浪费等——与国企联系起来,因而有失公允[18]。实际上,人们之所以更关注国企的这些毛病正因为国企享有国家的特殊照顾,这些照顾除了政策倾斜之外,就是来自其他国民所创造的财富转移。如果民营企业侵占国家资源与剥夺劳动者权益同样也会遭到批评。

三是国企效益还连带着它的社会责任,即当国企出于社会责任而出现低效益,则是可以接受的。有的学者认为我国国企并不以追求利润为唯一目标,即使出现企业利益与国家利益相矛盾的情形,国企也会牺牲自身利益来实现国家总体利益最大化,而国企在少数领域的垄断正是为了更好地实现这一目标。例如,许多国企的产品和服务的价格都是由国家定的,自然也就无从谈起“垄断利润”[18]。但是,陈清泰指出,政府对一些行业设定行政垄断(或特许经营),由国企控制的理由就是国企更有社会责任意识,可以实现国家调控目标。可是,实际情况并非如此。当成品油与石油价格倒挂时,国企惜售,导致大范围“油荒”;通信运营国企长期维持高收费、低网速;自然垄断行业的企业自行扩大垄断范围,牟取利益[13]。再如,2012年冬季我国中东部地区143万平方公里的持续雾霾天气,机动车尾气排放是原因之一,而这与国内长期使用的低标准汽柴油有很大关系,雾霾将石油垄断巨头推到了风口浪尖。我国油价高于美国许多,而油品质量却低于美国。我国大陆居民的平均收入是美国的1/15,却要承担比美国还要贵的油价[19]。在当下的科技条件下,提高油品质量并非不能为。显然,国企在履行社会责任方面做得并不好。

至于国企高管的高收入是否合理,可能有人会与外国公司高管的收入攀比。然而,我国国企高管不是市场经济中的职业经理人,职业经理人是在市场经济中打拼出来的,国企高管却是行政任命的。即便他们可能有较好的业绩,也可能是国企的垄断地位带来的。给企业高管以高薪酬的一个理由是为了激励,但已有实证研究发现,当薪酬差距越大,高管越倾向于冒险扩大商业帝国,企业投资也就越无效。国企内部过大的薪酬差距只是反映了高管的权力,而且权力与薪酬差距正相关。企业薪酬差距较低时,才会带来正向的激励作用[20]。不论国企的效益如何,国企高管享有过高的收入,这显然是有问题的。劳动工资研究所的2011年《中国薪酬发展报告》指出,企业高管收入增长偏快,部分高管薪酬水平过高。上市公司高管年薪平均值由2005年的29.1万元增加到2010年的66.8万元,平均每年递增18.1%。部分行业企业高管年薪达上千万元,2007年平安公司总经理年薪为6616万元,是当年全国企业在岗员工平均工资的2751倍,相当于农民工平均工资的4553倍。本来企业的薪酬结构的设计应当具有激励机制,但是我国国企高管拥有很大的而且是不断扩大的管理层权力,甚至自定薪酬,如果没有必要的制约,高管肯定会拉大与员工薪酬的差距。这方面已有多项实证研究可以证明[21]。如果说,国企高管的收入是来自其领导的企业的良好业绩,也就罢了;可是,我国国企高管的过高薪酬与企业的绩效无关,高管的收入不仅旱涝保收,而且还不断增长。即便有时国企从表面看上去利润可观,但是,国企的好业绩与政府的政策倾斜以及它的垄断地位有着必然关联。

三、关于“国企进退”问题

近年关于“国进民退”的争论频频,基本上也是分为两派。从争论中可以看出,大家都不认可“国进民退”,也就是都认为“国进民退”不是件值得鼓励或赞扬的现象。一些学者和政府官员否认存在着“国进民退”,一部分学者认为存在着“国进民退”。

胡鞍钢认为,从中国经济发展实绩看,“国进民退”的描述不仅不准确,而且逻辑命题本身就是一个伪命题。他从企业数量、就业规模、企业产值比重、企业利润以及税收及公共财政资源的贡献论证了不存在“国进民退”。六个国有及国有控股企业占比超过50%的行业或是自然资源类上游产业,或是公共服务基础设施行业,需要国有经济发挥主导作用,保持较高的产品质量、相对稳定的产品价格和健康的市场秩序。而且,这些行业都有明晰、严格的准入政策,不但国企可以进入,私企也可以进入。他指出,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共同发展、共同繁荣才是中国经济的基本特征,正是国有经济和非国有经济“两条腿”齐步并进才保证了中国经济的高速、稳定、健康增长[22]。

有的学者坚持国有经济在垄断性产业的地位。刘国光认为,在关系国家安全和经济命脉的战略性部门及自然垄断产业,问题的关键不在于有没有控制和垄断,而在于谁来控制和垄断。一般说来,这些特殊部门和行业由公有制企业经营要比私有制企业能更好地体现国家的战略利益和社会公众利益[23]。左大培从国企对中国的意义力挺国企,他认为,中国需要国有经济和国有企业,而且需要的是那种严格执行规章制度和内部纪律的国企。没有这样的国企不行,而且这样的国有经济少了也不行。这首先是因为中国的经济发展需要专门的机构来引导技术进步,需要有许多规模巨大的大企业作支柱;更重要的是由于中国千年以来积存的文化特征,中国的私企难以摆脱家族主义的束缚。要在中国式的文化环境中发展真正的现代工业化经济,就必须依靠国有经济和国企的拉动来取得足够的技术进步和企业规模。中国需要的不是“国退”,而是“国进”[11]。特别是在经济全球化时代,国企强大才能作为中国的民族产业迎接激烈的国际竞争。如胡鞍钢认为,国家间的经济竞争实质上是企业间的市场竞争。对于中国而言,就是由本土大企业组成的“中国兵团”与国际跨国公司的竞争。国有企业扮演了“领头羊”的角色,是“中国兵团”最重要的组成部分。中国需要有大型的并具有超强国际竞争力的国有企业,只有这样,才能使我们在激烈的国际竞争中立于不败之地[24]。在一些省份,例如陕西,国有企业是其保增长的关键,也是其进入中等发达省份的支撑,因此,地方政府明确表示要推进优势资源向国企集中。对于民企,则希望通过“国进民不退”来实现利益共赢[25]。

力挺国企的观点还隐含着对公有制的某种偏爱,实际上我国的民企也对发展做出了贡献。高尚全指出,现在80%的就业是靠民营经济实现的。它解决了1.2亿人就业,按一家四口计算,就意味着5亿人的生活得到改善。因此,那种认为“私”的就是资本主义,“公”的就是社会主义的意识形态障碍必须打破[6]。

另一部分学者认为存在着国进民退,如许小年认为,改革开放的良好势头从90年代中期以后开始逆转,不是更多地通过市场化机制配置资源,而是在政府的干预下,资源从高效率部门流向低效率部门,从民营部门回到国有部门,表现为国企特别是央企的强力扩张。民营经济的空间受到挤压,经营环境恶化,企业家信心不足,移民成风。微观层面上的增长动力衰减,政府不得不在宏观层面上用政策推动,维持经济的高速增长。这就形成了过去十年间国进民退的态势[26]。吴敬琏也认为,国有经济改革放慢的首要表现,是在“放小”已经基本实现的情况下,国有经济的布局调整就几乎停步不前了,后来还发生了一些领域“国进民退”的开倒车现象[9]。韦森认为真正意义上的国进民退主要表现在三个方面:一是90年代中期以来国家财政收入在国民收入中的份额快速增长;二是政府投资占全社会固定资产投资总额的比重越来越高;三是国企以及一些超大型国有控股集團凭借其垄断定价以及对其他资源的垄断地位,快速进行资本积累和扩张。问题在于,这种国进民退为政府官员和国企高管运用自己掌控的权力和资产进行寻租提供了巨大的空间和充分的可能。各地政府官员大面积腐败和收入差距拉大都与此有关[27](P24)。

陈清泰点出了争论问题的混淆之处,这就是将“国有经济有进有退”误解为“国企有进有退”。随着改革形势的发展,国企改革的主导方向应该由如何经营国企,转为寻找能促进生产力发展的国有资产资本化的管理形式。90年代中期为搞活特大型国企的“授权经营”,结果是国企的发展与国家目标并不完全一致,有时甚至很不一致。如为追求短期的高收益而盲目多元化,出现了炒股、炒期货和国企“地王”等现象。他指出,政府对一些行业设定行政垄断或特许经营,由国企“控制”,其中一个理由是国企更有社会责任意识,可以实现国家调控目标。然而,在法制不健全、监管不到位的情况下国企一样会违背公共利益[13]。他认为,90年代初“姓社姓资”问题的突破,为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扫清了障碍;今天,在特别需要鼓励创新创业、扩大中等收入阶层的时候,如果能摘掉企业“所有制标签”,消除“所有制鸿沟”,突破“姓国姓民”的桎梏,将是生产力的又一次解放。正确认识“国有经济有进有退”,不能误解为“国企有进有退”。他指出,对于“国进民退”或“民进国退”的争论是没有意义的。党和政府追求的绝不是谁进或谁退,而是鼓励所有企业公平竞争,都做强做大,所有资本资源都能最大限度地发挥潜能[28]。他的这些观点又引发了新的争论,有人冠之以“淡化所有制”,认为这种论调不仅违背事实,在理论上也不能成立[29]。

这场争论涉及今后国有资本应当在哪个领域发展。十八大报告指出,“深化国有企业改革,完善各类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推动国有资本更多投向关系国家安全和国民经济命脉的重要行业和关键领域,不断增强国有经济活力、控制力、影响力。”原则上讲,国家特别需要而非公资本无意或无力进入的领域是国有资本发挥作用、体现价值的重要空间,国有经济不应与民争利。如许小年认为,如果遵循经济学原理,国有部门一定要收缩到最小,一定只做那些私人公司做了要赔钱的或者私人公司做不了的事情。国有部门的作用就是拾遗补缺,补上私人资本做不了的事。但是,实际上国有部门的存在是因为利益集团希望它存在,因为利益集团离开了它,利益就会受损[30]。

而程恩富等人指出,这种“国有企业退出”论在理论和事实上都是站不住脚的。一是不利于社会主义经济制度基础的巩固和加强。只有公有制经济为主体才可以消除个人收入的两极分化;才可以使企业从国家的整体利益和人民群众共同的长远利益出发。二是不利于发展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在竞争性领域,国有经济按照市场法则与民营经济公平竞争,既能与民营经济相互促进,同时还可以在一定程度上消除外资经济对民营经济的“挤出效应”。三是有悖于中央关于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调整的方向。四是不利于民营企业参与国际竞争和自身发展。五是国有经济比重的调整不能以西方国家的国有经济比重为依据。国有经济的进与退的标准,不能简单地以所谓的竞争性与非竞争性为标准[31]。

陈清泰认为,今天,关系“国民经济命脉”的领域已经转向某些社会产品,大量国有资本再滞留于一般制造业已经没有什么意义了。部分国有资本从一般性产业有序退出,充实那些更加重要的行业和领域,将产生双赢的效果,大大提高国家整体资本配置效率[13]。经过多年发展,我国现在已有巨量民间资本可以“接盘”部分国有资产,只是新一轮的国有资本的进退需要吸取过去的教训,防止国有资产的流失。

四、简要的评论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国企经历了扩大经营自主权、利润递增包干、承包经营责任制、建立以产权制度为核心的现代企业制度和国有资产管理体制改革等几个阶段,90%以上的国企完成了公司股份制改革。国企的数量也大幅减少,1993年~2011年国企户数从190780户减少到144715户,2010年与2004年相比,国企在我国企业资产中的比重下降份额超过10个百分点。而国企的资产却在增长之中,截至2012年11月底,我国国资委系统监管企业资产总额69万亿元,同比增长15%;截至2012年底,国有控股上市公司共953家,占我国A股上市公司数量的38.5%,市值合计13.71亿元,占A股上市公司总市值的51.4%[32]。

各类文章分别论述了国企在我国经济中的地位、作用、意义以及存在的问题。力挺国企的观点似乎更倾向于从规范角度认定国企的地位,而批评国企的观点则更多是从实证角度来评价国企。我们到底应当如何看待国企,决定着国企今后的发展。特别是对于我国收入分配差距拉大的问题,是否错怪了国企?是否如有人所言:从根本上说,扭转贫富差距扩大和两极分化的趋势,需要从强化公有经济为主体、国有经济为主导着手,改变生产资料所有制结构“公”降“私”升、国退“民”进的趋势,阻止化公为私的所有制结构转换[3]。

——国企异化。如果说因为国企代表着公有制,就对它持认同的态度,这显然有失偏颇。国企并不一定如我们所期望的那样代表公共利益,它完全可能发生异化,变为某些人牟取自己利益的掩护,甚至还冠冕堂皇地打着公共利益的旗帜。马克思指出:“社会活动的这种固定化,我们本身的产物聚合为一种统治我们、不受我们控制、使我们的愿望不能实现并使我们的打算落空的物质力量,这是迄今为止历史发展中的主要因素之一。”[33](P537)异化不是只有在资本主义制度下才会发生。在缺乏监督的情况下,很可能出现某些人打着公有经济的幌子为自己谋利。更甚的是,国有垄断部门比私人垄断更会利用其垄断地位。国有垄断部门觉得自己有权采取这一立场,因为其收入上交国家或地方[7](P189)。国有企业只有在有效的制度设计中才能实现公共利益,否则完全可能出现扭曲和变形,背离公有经济的初衷。

——大企业病。大企业有其存在的理由,这是无可厚非的,即便是欧洲和日本为了与美国抗衡,也要支持自己的大企业发展,例如欧盟对空中客车的支持。大企业在某些时候某些国家的出现有其合理的基础,特别是要与世界强者竞争之时,它可以调动大规模的本国资源,在较短的时间迅速崛起,甚至到了一定时候可以进行增量性或根本性创新,如一些日本公司和德国公司。一个国家在发展的初期包括起飞阶段,需要扶持其本国的大企业。但是,要认识到大企业有其缺陷或弊端,这是一个具有世界性的普遍现象。一个问题是,“大企业,尤其是得到国家导向或帮助的大企业有一个倾向:要么投资过度,要么投资于错误的项目。”[34](P183)另一个问题是,“如果主宰市场的大企业成功地阻挡了竞争——或是通过它们自己的行动,或是利用政府保护使之免于竞争——它们维持现状的倾向会特别强烈。无论通过何种改善的动力都会减退。或者,大企业可能变得如此官僚化,以至于即便看到了哪些前沿性的理念,也没有能力识别并采取行动。”[34](P77)中国的国企是不是也存在着这类问题?这需要我们正视而不是回避,这些问题不会因其所有制形式而避免。

——管理者权力租(Bebchuk等人2002年提出的一种假说)[35]。本来根据最优报酬合同理论,企业经营者的报酬与绩效应当是正相关的。可是,不论国内外,公有或公众企业经营者的报酬与绩效的关系不强,而且偏高或畸高,还不够透明。根据管理者权力租理论的解释,管理者利用手中的权力影响报酬设计。所谓租是指公司的经营管理者凭借自身的权力抽取过度的报酬。国企高管因大权在握,并且无人监督,完全可能以权谋私,为自己定出高得离谱的报酬。对于公司管理者报酬方案的约束和调整大都与事后引发的“愤怒”有关,“愤怒”甚至是来自外部人即社会公众。例如,我国公众对国企高管的天价薪酬的愤怒。这形成一种压力,迫使政府对此加以规制。不过,管理者会改变报酬的形式来“隐藏”报酬。这个理论包括三个命题:1.经营者权力越大,抽租能力就越强;2.抽租能力受“愤怒”程度约束;3.“隐藏”抽租行为以减轻“愤怒”。不仅国企这样的公有制企业,而且包括股份公司这样的公众企业,其管理者的薪酬都有一个合理的限度,都要与企业的业绩关联,而且因其“隐藏”而要求信息透明。

——规制与自由的矛盾。国企和民企都可能出现偏差。如果没有必要的制度约束,国企可能异化为权势的代表;民企(含外企)也可能像强盗一般疯狂地压榨劳动力和掠夺自然资源,这些年我国一些地方劳动者屡屡遭遇欠薪与生态环境的恶化都说明了这一点。规制是需要的,没有规矩不成方圆。2008年美国金融危机与80年代以来的政府放松管制有着一定关系。但是,太多的条条框框又会打击企业的活力和创新。权势集团与强盗以及两者的结合都不是我们想要的,垄断与自由放任也不是我们期望的市场经济。只有进一步深化国企改革和构建法治的市场经济秩序才能根除权贵资本主义滋生的土壤,保证各种所有制经济依法平等使用生产要素,公平参与市场竞争。

实际上,对国企持批评态度的观点也不是全盘否定国企,而是针对国企已经暴露的缺陷提出改革的要求。如果国企能够革除弊端,不负众望,真正成为我们民族产业的中流砥柱,那么,国企在哪个领域投资又有什么关系?但是,现在的情况并非如此,因此需要深化国企改革。特别要说明的是,并非一提国企改革就是搞“私有化”。高尚全指出,现在,凡事都要问个“姓社姓资”的言论,还有市场。这种言论,对国企改革动辄扣上“反社会主义”、“私有化”、“掠夺大众”等大帽子。在经济改革领域之外的上层建筑领域,这种现象也同样存在[6]。如果以反对私有化来阻止改革,那显然打错了板子。

国企进一步改革的一个任务就是要积极推进公有制多种实现形式,通过国有资本的流动性,支持非公有制经济参与国企改革。当然,在这个过程中,应当吸取90年代国企改革中国有资产流失的教训。原来我们既要求国企的社会效益大于企业效益,又要求其保值增值,而同时实现这两个目标是比较困难的,有时甚至是矛盾的。国企也不能为了社会效益而处于亏损状态,实际上这种亏损仍然是由国家补贴,即最终是由纳税人承担。因此,不能说为了社会效益,国企的亏损就是可以接受的,更何况有的亏损是其经营管理的问题所致,而不是为了社会效益。国企为了保值增值,除了正常的经营策略之外,更倾向于利用政府的特殊政策,实行诸如维持电信高收费等做法,因为这样做赚钱更省力,但却损害了公众利益。为了解决这种两难困境,要明确国有资本的投资领域。

这是国有资本改革的一个方向。社会公共产品和服务本来是市场经济的必要辅助条件,也是纠正社会不公、维持社会稳定的工具。当前,我国社会公共产品(服务)短缺,因此,可将一般产业的部分国有资产所得转到社保基金和公益基金,加大国企向国家财政分红的比例,从目前的5%~10%提高到25%~30%,弥补多年来我们在社会建设方面的欠账。对某些暴利行业,如银行业(该行业的利润甚至高过烟草和石油业)应该让利于民,让国有资产真正回归其公有性的本义。

参考文献:

[1]刘国光.关于国富、民富和共同富裕问题的一些思考[J].经济研究,2011,(10).

[2]吴敬琏.如何求解中国问题[J].新世纪周刊,2010,(27).

[3]刘国光.收入分配的核心问题是贫富差距扩大[J].前线,2011,(12).

[4]张宇.国有企业垄断不是收入差距扩大的主要原因[N].光明日报,20110218.

[5]吴敬琏.改革不能有丝毫松懈[J].新经济导刊,2012,(12).

[6]张剑荆,杜珂.未来经济改革的方向和重点——专访高尚全[J].中国改革,2012,(7).

[7][德]瓦尔特·欧根.经济政策的原则[M].上海:上海人民出版社,2001.

[8]沈明高,彭程,Ben Wei.工资可能逐步攀升,但不会过度上涨[J].金融发展评论,2011,(7).

[9]吴敬琏.国有经济改革仍然任重道远[J].价格与市场,2011,(2).

[10]荣兆梓.国有企业改革:成就与问题[J].经济学家,2012,(4).

[11]左大培.国有经济对当前经济发展的现实意义[J].当代经济,2011,(16).

[12]张维迎.好政策与坏政策[J].商界评论,2011,(3).

[13]陈清泰.国企改革转入国资改革[J].财经,2012,(13).

[14]天则经济研究所课题组.国有企业的性质、表现与改革[DB/OL].[20110712].http://www.unirule.org.cn/xiazai/2011/20110712.doc.

[15]洪功翔,董梅生.国有企业一定低效率吗?——来自中国的实践研究与理论阐释[J].教学与研究,2012,(8).

[16]刘瑞明,石磊.国有企业的双重效率损失与经济增长[J].经济研究,2010,(1).

[17]周雪松.市场机制失灵导致钢企普遍亏损[N].中国经济时报,20121129.

[18]尚前名.国企“垄断”真相[J].瞭望新闻周刊,2012,(23).

[19]余丰慧.油品升级成本不应由消费者买单[N].新华每日电讯,20130205.

[20]黎文靖,胡玉明.国企内部薪酬差距激励了谁?[J].经济研究,2012,(12).

[21]卢锐.管理层权力、薪酬差距与绩效[J].南方经济,2007,(7);方军雄.高管权力与企业薪酬变动的非对称性[J].经济研究,2011,(4).

[22]胡鞍钢.“国进民退”是一个伪命题[J].党建研究,2012,(6).

[23]刘国光.关于中国社会主义政治经济学的若干问题[J].政治经济学评论,2010,(4).

[24]胡鞍钢.国有企业是中国经济崛起的“领头羊”——基于历史和国际两个视角的分析[J].红旗文稿,2012,(19).

[25]张延龙.陕西国资“龙抬头”[N].经济观察报,20130121.

[26]许小年.过去是国进民退的十年[DB/OL].[20121224].http://business.sohu.com/20121224/n361358426.shtml.

[27]韦森.大转型:中国改革下一步[M].北京:中信出版社,2012.

[28]陈清泰.超越争议公平竞争[N].人民日报,20120604.

[29]宗寒.进一步发展壮大国有企业的几个问题[J].毛泽东邓小平理论研究,2012,(7).

[30]许小年.国有部门在市场经济中的作用是拾遗补缺[J].商界评论,2012,(7).

[31]程恩富,鄢杰.评“国有经济退出竞争领域”论[J].管理学刊,2012,(3).

[32]周雪松.深化国企改革路线图力争上半年出台[N].中国经济时报,20130111.

[33]马克思恩格斯文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9.

[34][美]威廉·鲍莫尔,罗伯特·利坦,卡尔·施拉姆.好的资本主义,坏的资本主义以及增长与繁荣的经济学[M].北京:中信出版社,2008.

[35]Lucian A.Bebchuk,Jesse M.Fried,David I Walker.Managerial Power and Rent Extraction in the Design of Executive Compensation[J].The University of Chicago Law Review,2002,(3).責任编辑:张新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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