动动编制行吗?
2013-04-29李海林
李海林
中国的教师队伍管理制度有三项,一是资格证管理制度,二是职称管理制度,三是编制管理制度。资格证管理的目的是把好入口关,要求当老师的人要有基本的文化水平,了解教育教学的入门知识和技能。职称管理的目的主要是促进教师确立专业奋斗目标,激励教师不断提高自己的专业水平,形成专业认同。在实践中,应该说,这两项制度基本达到了相应的目的,效果也比较好。
在教师管理工作中,不管是政府人事部门还是教师本人,编制都是最重要的标杆。“在编”是教师对自己身份最基本的认同,也是权利诉求最基本的依据。同样,“在编”也是政府人事部门管理教师最基本的标准。政府财政部门给学校的预算,“在编教师数”是一个最重要的指标;人事部门判断教师权利诉求合法与否、合理与否,最重要的划分标准,就是是否在编。在编的教师,固定享受一些权利和待遇,这些权利和待遇中,最重要的是两项,一项是“保岗”,一项是“保薪”。
“保岗”是我杜撰的一个名词。在编教师,任何情况下,都有一个教师岗位的保证,除非是犯罪被抓起来了。理论上来说,一所学校,可以根据教育教学的实际需要和教师能否胜任来聘任或不聘任一位教师。如果不聘任,只是意味着这个教师的岗位会发生变化,并不意味着他失去这个岗位,因为教育行政部门会保证他有另一个岗位。也就是说,任何一所学校,不聘任一位教师,也就是为他的上级部门增加了一个岗位的负担。一般情况下,学校不敢、也不愿给上级部门增添这样的麻烦。这样一来,在实际工作中,对一个具体的教师而言,他一旦在编,就不但有了永不下岗的权利,还有了永远在一个岗位上做下去的实际保证。
教师编制管理的另一个功能是“保薪”。据我了解,有些地方在编教师与不在编的教师待遇大相径庭。干同样的活,有的在编的教师工资比不在编的教师的多一倍以上。此外,在编教师还有种种福利。大家都知道,教师的晋级、提薪等都要看工龄,只是工龄的算法,往往是从该教师获得在编资格开始算起的,也就是说,所谓工龄,其实就是指在编年限。
作为一位专业人员,教师的晋级提薪应该由该教师的专业水平和工作量决定,多劳多得,能者多得。而在编时间长短与是否“多劳”、是否“能”并无直接关联。凭资历决定是否提薪,是一种典型的特权表征。
“保岗”、“保薪”是教师编制管理的两大功能。可以肯定地说,每一位在编教师,确实都从目前这种编制管理中获利,都应该是这种管理体制的拥护者。但是对一种职业来说,这种编制管理制度,却有害无益。
第一,任何一个职业总是有一部分人最终也无法胜任该职业;教师编制管理制度的“保岗”性质让这一部分最终也无法适应教师职业的人可以“赖岗”。这一点几乎不需要论证。走进任何一所学校,不适应而仍在岗的教师到底有多少,恐怕不管是教育行政管理部门还是老师自己,心里都非常清楚。我认为,这是目前教师队伍在专业发展上整体弱于医生、工程师、律师、会计师、设计师这些职业的原因所在。所有专业性的职业都没有或者弱化了编制管理,不适应这些专业工作要求而“赖岗”的人大大减少。
第二,教师是一个专业行业,专业是一个持续发展的东西,它不可能是达到一个水平,就可以永远胜任。同样的水平,时过境迁,可能就不适应工作的需要,这就是所谓专业的特质。但教师编制管理制度的“保岗”性质让相当多的老师没有了发展的动力。现在大家都在说教师的职业倦怠,但医生怎么没有职业倦怠?工程师怎么没有职业倦怠?一个职业,几乎所有人到了一定年段,就定时定量的成群结队地出现所谓“职业倦怠”,那一定与个人无关,而是某种制度造成的。从这个意义上来说,编制管理制度其实是在保护“劣岗”。
第三,多劳动多收入,有能力的人多收入,现在几乎是全社会都认同的理念。但这个理念在学校里行不通。现在学校里晋级、定岗,最容易被大家接受的标准就是工龄。如果哪一所学校搞点创新,加进来一些诸如专业水平、工作能力之类的内容,则必定引起普遍的反对。不能怪老师们思想觉悟不高,也不能怪学校校长没有先进的理念,我们对教师管理的一个重要原则就是编制管理,在编不在编,在编时间长还是短,本身就是政府对教师的评价标准,老师们、校长们只不过是把这个标准具体运用罢了。
第四,对教师的编制管理影响最大的是学校的管理。学校是一个教学组织,学校的管理是专业管理,专业管理有专业管理的规则。简单说,一、符合专业要求的人可以留下来继续工作;二、专业水平高的人可以在这个组织中获得更多的资源和更大的发展空间;三、学校不同岗位有不同的专业要求,学校要根据不同岗位的不同专业要求安排专业人员;四、学校按照专业标准来评估专业人员的绩效。以上这四点,都与编制无关。编制管理与以上这四条是完全不同的路线,完全不同的标准。“编制”为人事部门的工作提供了一个简明扼要的符号,但在学校,编制却没有任何意义,它不代表任何与学校作为一个教学组织有关的特质。在编不在编,在编时间长或短,不代表其主体有没有专业资质,不代表其主体专业水平的高低,不代表其主体是否符合专业岗位的要求,不代表其主体的专业绩效。在学校,从专业要求出发,编制是一块鸡肋!
但是,奇怪的是,这样一块鸡肋,不管是政府管理部门,还是学校,或者专家,我似乎都没有看到有人来质疑过。一方面,这是一种管理惯性在起作用,因为一直就是这样。另一方面,是这个制度涉及全体老师,而老师作为个体,是从中获利的。一般来讲,老师们从一个制度中获利,应该是一件好事,但如果这个“利”对这个职业产生一种可以称之为“惰性力量”,实际上它对这个职业全体的腐蚀已经开始了。只不过这种腐蚀作用看不见摸不着,所以大家都不觉得痛。
我估计,我写这篇小文章是一件挨骂的活。但作为一个理性的人,我应该坚持自己的理性分析,作为一个教育研究者,我应该坚守职业立场。
编辑 李丰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