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高中音乐鉴赏课程评价方式的多样化
2013-04-29王明霞
王明霞
摘 要: 高中音乐鉴赏课程评价方式呈现出多样化的趋势,具体评价方式包括:采用问卷测验法记录学生成绩、通过表演法衡量学生音乐表现力、运用观察法关注学生平时表现、巧用竞赛法完成学生成绩评价、通过激励性评价调动学生学习积极性等。
关键词: 高中音乐鉴赏课程 评价方式 多样化
音乐鉴赏课程评价是高中音乐教学的必要组成部分,对音乐教学的发展具有重要作用。在高中音乐鉴赏课程的评价过程中,教师应该突出课程评价方式对学生的激励功能,采用多元化的评价方式对学生进行综合评价。在新的评价理念的指导下,音乐鉴赏课程评价应该走向多样化与丰富化,采用形式灵活而类型多样的评价方式,对课程教学状况与学生学习状况作出科学客观的评价,调动学生的学习积极性,促进学生的成长与发展。
一、采用问卷测验法评定学生成绩
问卷测验法是一种常用的课程评价方法。它是指“以精心设计书面调查项目或问题,向被评价者收集信息的方法”。在高中音乐鉴赏课程评价过程中,问卷测验法主要用来评价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教师可以在特定的教学阶段进行课堂问卷测试,对学生的音乐鉴赏能力进行考察。在学期课程结束的时候,教师可以安排对于本学期音乐课程相关的音乐知识测试或听力能力测试。测试可以采取开卷与闭卷两种形式。开卷形式允许学生在完成测试的过程中参考课本及其他资料。在完成问卷测验之后,教师可以采用自己评定成绩,或者由教师讲解问卷测试题,由学生相互交换答卷进行互评,最后教师将学生的评定成绩记录下来,作为对学生音乐课程学习状况的评价方式之一。采用问卷测试的评价方法,学生参与课程评价,既实现了课程评价的目的,又激发了学生的兴趣,提高了鉴赏能力。这种评价方式还可以用在平时的教学过程中,教师将教学与评价结合起来,以评促教,教评结合,调动学生音乐学习的积极性与主动性,以与学生互动的方式实现课程评价目的,从而达到音乐教学目标。
二、巧用竞赛法进行学生成绩评价
问卷测验法是较为常规的课程评价方式。在音乐课堂上,教师应该不拘泥于某种单一的评价方式,努力探寻更有新意、形式更活泼的评价方式。竞赛法就是一种形式更生动活泼的课程评价方式。在课堂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采用课堂竞赛的方式,提高学生学习的积极性,带动学生主动参与到教学过程中。在音乐欣赏教学中,教师常常采用课堂竞赛的方法,将音乐欣赏教学与学生评价结合起来,既活跃课堂气氛,又进行课程评价。竞赛法一改传统教学方式的单向灌输模式,形式更加灵活多样。
三、通过表演法衡量学生音乐表现力
音乐鉴赏课程既具有一般课程的共同特点,又具有不同于其他课程的独特之处,这就决定了音乐课程评价也有其独有的方式。在评价学生的音乐表现力方面,单一的评价方式不能适应高中音乐新课程注重评价内容与评价方式多元化的要求,音乐教师在对学生进行评价的过程中,结合音乐鉴赏这门课程的艺术性特点,采用表演法综合评定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表演法是一种多角度的评价方式,它是一种让学生根据自己的特长,自主选择表演内容,以歌唱、演奏或其他表现方式展示音乐才能,而后教师通过学生的综合表现评定学生音乐成绩的评价方式。这一评价方式可以应用在平时的音乐教学过程中,教师可以定时安排学生分成不同的小组或自由组合,以小组为单位,自由选择不同的节目类型,进行音乐才艺表演。教师应对学生做一定的引导,鼓励其选择最大限度发挥自身音乐才能的才艺表现形式。在学期末的成绩评定过程中,教师可以采用表演法的评价方式,采取小组制展现才艺,记录为小组分数,每个小组成员的分数相同,这个分数将被记录在每个学生的个人成绩测评中;也可以采取个人单独表演才艺,个人才艺得分将直接计入个人成绩。通过表演法衡量学生音乐表现力,是一种更切合学生的个性、更能真实地反映学生音乐水平的综合评价方法。
四、运用观察法关注学生平时表现
教师在进行高中音乐鉴赏课程评价的过程中,除了最终的成绩测评阶段之外,还可以将平时的成绩记录纳入到整个的测评体系之中。教师可以运用观察法对学生的平时表现进行观察、记录与测定,并计入最终的学生成绩评定中。在平时的音乐课堂教学中,学生的出勤率、上课专注度、课堂参与率等都可以记录在案,作为平时成绩的一部分。除此之外,学生在课堂学习过程中表现出来的对音乐学习的积极性与投入程度,具体表现为课堂发言次数及发言情况,平时参与才艺表演的次数及表现状况,平时的课堂问卷测验的得分情况,都需要音乐教师细心观察与详细记录情况。这些关于学生平时表现的记录将成为评价学生音乐学习状况的一个重要方面。运用观察法,教师可发现个别同学的才艺与潜能,及时对学生作正确引导与积极鼓励,开发学生学习音乐、发挥音乐才能的潜能,最终提高学生的音乐表现能力与欣赏能力。
五、善用激励性评价开发学生潜能
音乐教师在教学过程当中和最终的课程评价阶段应该善于运用激励式的评价方式激发学生学习音乐的兴趣。音乐教学的关键在于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促使他们对音乐产生浓厚的兴趣与发自内心的热爱,这才是音乐教育的最高境界。在教学实践过程中,教师应该将重要的教与学的环节都纳入到课程评价体系当中,充分运用激励性的评价方法,细心观察学生在学习过程中的进步与发展,并及时对每一个进步进行表扬,对每一个成长进行激励,激发学生对音乐的兴趣与热情。教师对学生的激励式评价将会对学生和整个教学过程产生神奇的影响。著名心理学家罗森塔尔已经做过实验,充分证明了这种激励效应的存在,并研究了其对学生成长与成才的重要影响。鉴于此,教师在整个课程评价过程中,应该注重对学生进行激励式评价。音乐教师对音乐鉴赏课程的评价应该建立在客观公正科学的基础上,尽可能地以积极的方式对学生作评价,并将这种评价反馈给学生本人,最大限度地对学生产生积极影响。同样,在音乐教学实践过程中,教师的激励式评价将对整个课程评价方式产生重要的促进作用,并在日益多样化的各种课程评价方式中发挥积极正面的影响。
高中音乐鉴赏课程评价正在向着丰富化与多样化的方向发展。高中音乐教师应该在教学实践中不断探索与创新,采取灵活多样的课程评价方式,科学客观地评价课堂教学状况,积极鼓励学生进行音乐学习,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开发学生潜能,强化课堂教学效果,提高音乐教学质量。
参考文献:
[1]孙悦. 多样评价 多彩课堂[J].黄河之声,2010(01).
[2]毛立园. 中小学音乐教师课程评价方式探究[J].成功(教育),2010(1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