江苏高考政治学科增加法律知识考查的必要性及可行性
2013-04-29梁大洲
梁大洲
摘 要: 法律与人们的生活息息相关,全民普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在政治学科中增加对法律知识的专门考查,可以充分发挥高考的社会功能,丰富全民普法的形式,同时可将其作为全民普法的有效起始阶段。高考是当今社会最重要的调动学术资源的手段,高考应该为弘扬法制文化、进行法律启蒙、树立遵法守法观念、提高全社会尤其是广大青少年学生的法律素养和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作出重要的贡献。本文分析了江苏教育高考政治学科增加法律知识考查的必要性及可行性方面,希望通过交流,促使高考政治学科的考查更具完善性。
关键词: 高考政治 法律知识考查 必要性 可行性
高考不仅仅是一种教育检测手段,还是一种社会行为,具有较强的社会功能。在江苏省高考政治学科中增加法律知识的考查,有利于高考社会功能的发挥。其必要性及可行性主要基于以下四个方面。
一、弘扬法制文化,进行法律启蒙,树立法治观念的必然要求。
高考既然在短时间内不会被别的形式代替,那么我们就应该充分利用并发挥它的社会功能。据江苏省教育考试院的统计,2013年江苏省有450625名学生参加高考,如此数量庞大的考生都是即将步入社会的成年公民。在这个过程当中,如果有法律指引,那么他们定会少了很多违法冲动和违法犯罪行为。从某种意义上看,无论进入高校或步入社会,在中学阶段系统地对某些法律如《刑法》、《劳动法》、《合同法》、《民法》、《婚姻法》等从简单的法理到具体条文进行学习,一定有助于全社会公民法律素质的整体提高,令人忧心的是即便是与广大青少年成长息息相关的《未成年保护法》,很多未成年学生都不知道它的基本法律条文。不知法谈何用法律维护自己的权益呢?高考这个指挥棒一定要在全社会弘扬法治文化,进行法律启蒙,使全社会掀起学法、尊法、用法的高潮,让高考的素质考查大旗举得更高。
二、教育青少年学生知法、守法、用法,减少青少年学生违法犯罪的现实需要和最有效途径。
中学阶段是一个人的个性心理发展逐渐走向成熟并趋于稳定的关键阶段,中学教育的使命应当包括对学生进行宪法及主要法律的教育,在高考中增加对法律知识的专门考查,可以使学生学会利用法律保护自己的合法权利,明确作为社会成员必备的社会责任,帮助学生把权利与义务的辩证关系与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实现联系起来,使学生意识到要使自己的人生具有更高层次的价值意义,就要把社会价值作为自己的追求目标。在此基础上把知法、守法、用法内化为一种道义上的义务。如今,青少年学生成长的社会、学校、家庭环境都发生了很大变化,出现了许多影响青少年成长的新情况、新问题,加上应试教育还未得到根本性的改变,很多家庭教育方法不当,或娇惯溺爱、或任意放纵或打骂青少年学生。这些都容易导致青少年的价值取向发生偏差,甚至走上违法犯罪的道路。进一步加强青少年学生的法制教育是当务之急,而现在学校的法制教育经常是请一些专家做讲座,或者在每年的法制宣传日搞些应时的活动,难免出现轰轰烈烈走过场、热热闹闹拉形式的尴尬局面。在高考政治学科中增加对法律知识的考查,可以发挥指挥棒的作用,强化培养青少年学生的法律意识,有效避免青少年违法犯罪现象。
三、建设全面小康社会,实现“平安江苏”、“法治江苏”目标的迫切需要。
江苏省一直努力建设“法治江苏”,“平安江苏”,并将此作为江苏实现“两个率先”的重要指标。因此有必要在江苏省高考政治学科中增加对法律知识的考查,利用高考的导向作用,在全社会尤其是广大青少年学生当中弘扬法律文化,进行法律启蒙,培养自觉、自愿的守法精神,树立体现民主、正义、效率、公平等的现代法治理念,为江苏省“两个率先”目标的实现及构建和谐社会目标的实现作出应有的贡献。“问渠那得清如许,为有源头活水来”。中学阶段学法是学法之源,“平安江苏”打造的是我们希望的长久平安,公民内心深处的平安,是全民法律意识强化而铸就的真正的“平安江苏”和“法治江苏”。在江苏省高考政治学科当中增加对法律知识的考查有利于实现这个目标。
四、是高考对学生人文素养综合考查不可或缺的基本内容之一。
有人认为法律卷帙浩繁,条文较多,法理较深,对于中学生来说学习困难。笔者认为高考可以从一个可行的角度对学生法律素养进行考查,可以对重要的法理进行浅层次的适度考查,重点考查和学生生活密切相关的法律,目的是使他们知法并且拥有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的基本公民素质。考查的形式是多样式的,如法律条文的解读;生活中具体法律案例的分析;生活如何运用法律维护自身权益具体案例分析等。公民法律素养养成是一个渐进的过程,中学生正处于世界观和人生观的形成时期,法律作为上层建筑,在某种意义上为青年学生走上正确的人生道路作出了有意义的指导。高考岂能视而不纳呢?法律是国民生活的准则,是一张无形的网。考查法律知识,可以告诉学生身边的法律,崇尚法律的威严,心中有法、一定会形成守法的人文素养。
高考考查法律要突出重点,形式内容不宜深奥,对学生基本法律素养的考查,不能增加学生的学业负担,不能让更多人对法律望而却步,而是要促进全社会学法、用法风尚的形成。如今,只有政治学科具备增加法律知识考查的最优条件,中学政治教师的专业素质和法律素养能够胜任相应的教学工作。在江苏高考政治学科中增加对法律知识的考察是现实的需要,可在全国进行表率性的尝试,丰富新课程改革的内容,这必将为江苏经济、社会的发展及和谐社会的构建打下优质基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