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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提高党员民主素质的几点思考

2013-04-29付国辉

理论导刊 2013年6期

付国辉

摘 要:党员是党内民主建设的主体。党员民主素质的提高,能有效推动党内民主的发展。只有坚持党员标准发展、教育和管理好党员,通过利益驱动、领导带动、民主文化氛围的引领激发党员民主诉求,激励党员参与党内民主实践,提高民主能力,才能切实提高党员的民主素质。

关键词:党员民主素质;民主认知;民主诉求;民主能力

中图分类号:D263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7408(2013)06-0053-03

党的十八大报告明确指出,要积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这一论断深刻阐述了党员是党内民主建设的主体,要通过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充分行使党员民主权利、发挥党员主体作用来推动党内民主的发展。做到这些,除了需要“制度”加以保障外,还需要“党员民主素质”来支撑。

党员民主素质指的是党员在党的生活中体现出的党内民主思想意识、品质和行为特征,总体上包括党员的民主认知、民主诉求、民主能力以及民主作风等要素。如果说“制度”是一种外在强制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刚性力量,那么“党员民主素质”则是一种内在促进党员行使民主权利、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的决定因素。从某种意义上而言,党员民主素质决定了党内民主发展的程度和水平。因此,要发展党内民主,增强党的创造活力,提高党员民主素质是关键。当前,广大党员的民主素质总体而言有所提高,但与党内民主的发展要求还存在诸多不适应的地方,如有些同志党员身份意识不强、民主知识欠缺、平等观念不够、民主能力不足,等等。切实提高党员民主素质,要从以下几个方面着手。

一、坚持以“党员标准”发展、教育和管理党员

做一名合格的党员是提高党员民主素质的起点。不具备党员身份的意识、不明确合格党员的标准、不知道党员的民主权利、不了解党的相关知识,根本谈不上提高民主素质。对于基层党组织而言,有两项工作需要做好:一方面要发展好党员,把好党员“入口”关;另一方面要教育和管理好党员,使党员永葆先进性,即抓好党员“保先”关。这两个方面,对于单个党员而言,表现为组织上入党和思想上入党两个过程,其实,它们有着同一个要求,就是要坚持党员标准。发展党员,是用党员标准把优秀分子吸纳到党员队伍中来。党员队伍教育,是通过教育让党员在思想上始终用党员标准要求自己。党员队伍管理,是通过健全党员能进能出机制,淘汰不合格党员,优化党员队伍结构,保障党员队伍的纯洁性。

然而,在实际工作、生活中,有些基层党组织,由于各种原因,并没能把好党员的“入口”关和“保先”关,致使个别不符合党员标准的人混进了党员队伍,有些党员没能保持党员先进性,把自己混同为普通群众。这种现象的存在,势必影响党员队伍的结构和质量,也弱化了党员队伍整体的民主素质,是党内民主发展过程中的不和谐因素。要提高党员的民主素质,进而推动党内民主建设,离不开党员“入口”关和“保先”关的严格把控。为此,在发展党员时,要采取多种教育方式,让即将入党的同志明确党员标准,熟知党员的民主权利,掌握党的相关知识,让党员队伍总体水平处于高起点,为提高党员民主素质的工作搭建高平台。在党员队伍教育工作中,应适应时代要求,采取多种形式进行党员的先进性教育,让党员重温党员标准、记牢党员的民主权利、全面掌握党的相关知识,永葆党员先锋本色。在党员队伍管理工作中,要坚持用制度管理人,坚决淘汰党员队伍中的腐化堕落分子。

二、“内驱外导”激发党员民主诉求

党员是党内民主建设的主体,行使党员民主权利是党员作为主体得以存在和发展的本质要求,也是推动党内民主建设的有效途径。“从一定意义上来讲,党是党员为了实现共同的利益和目标而组织起来的一种形式和工具,党员主体通过行使自身的基本权利来影响、控制、决定党的发展及具体走向,从而使党服务于党员主体追求的奋斗目标。”[1]党员行使民主权利,首先要有民主诉求。然而,党员对民主的追求,根本而言,需要靠利益的驱动、领导的带动、民主文化氛围的引领才能成为一种主动、自觉的行为。

首先,党员的民主诉求需要靠利益驱动。马克思主义认为,追求利益是人类一切活动的动因。“人们为之奋斗的一切,都同他们的利益有关。”[2]民主也不是一种纯粹精神层面的东西,其背后也有利益的存在。“对于党员而言,除了一些党内的公共利益之外,还有自身利益的追求。当党内民主的推进和党内事务的参与和党员的自身利益有着密切联系,党员就会自觉参与。相反党员就会失去了兴趣。也可以说,缺乏党员利益支撑的党内民主也不可能是真正的党内民主。因此,如果民主与党员的现实利益没有联系,党内民主就是一句空话。”[3]从实际来看,党员在党内生活中对利益的追求存在三种不同层次,一是对自身经济利益的关心,二是对自身政治利益的关切,三是对党内公共利益的追求。三种不同层次的利益追求,与党员在经济基础、政治觉悟、文化水平等方面存在的差异相关。一般而言,党员经济地位的不同和生活水平的差异,会导致民主诉求的差异。经济条件较差、生活困难的党员,往往认为党内民主建设是领导的事情,与己无关,在党内生活中侧重于对自身经济利益的关心,对待党内民主采取冷漠态度。相反,经济条件相对较好、生活水平相对较高的党员,民主意识更强,民主诉求层次更高,参与党内民主建设的兴趣更大,更侧重于对自身政治利益的关切和党内公共利益的追求。因此,激发党员的民主诉求,提高党员的民主素质,要从满足党员的利益追求入手,让民主诉求与利益追求相联系。从这个意义上而言,党员民主诉求的过程即是党员利益追求的过程。对于经济条件差、生活困难的党员,党组织应及时给予援助,解决他们的生活来源问题,提高他们的收入水平,改善他们的生活状况,使他们在满足经济利益追求的基础上,产生对党内民主的关切,逐步参与到党内民主建设中来。对于生活无忧、经济宽裕的党员而言,在党内民主建设中,切实保障好其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满足他们对自身政治利益的关切和党内公共利益的追求。

其次,党员的民主诉求需要靠领导带动。党员主体地位的保障和主体作用的发挥,只有在无等级差别的平等的同志关系中才能实现。然而,党员队伍内部存在领导干部党员和普通党员之分,这种区分在行政领域则表现为上级和下级之分。由于下级的利益总是与上级有着千丝万缕的联系,下级在党内民主议事、民主表决、民主监督、民主生活会上的发言大多会向上级的意见“靠齐”,不敢或不愿与上级“唱反调”,从而使得各种形式上的“民主”发言最终演变为“一言堂”。因此,激发党员的民主诉求,同样离不开领导干部党员的示范、带动作用。领导干部党员的示范、带动,一要体现在民主理念上。领导干部党员要树立并强化党员一律平等的民主理念,摒弃特权思想,放下“官架子”与党内其他党员平等相处,促进党员之间民主平等关系的形成,从而增强广大党员的主人翁意识。二要体现在民主作风上。领导干部党员要采取开明的态度,善于“批评与自我批评”,敢于让人讲话,善于听取他人的批评和意见,使广大党员畅所欲言。三要体现在民主方法上。领导干部党员在决策前,要善于集思广益,畅通民主讨论渠道,借助“征求意见”、“网络问政”等手段,倾听来自广大党员各方面的意见。

再次,党员的民主诉求需要靠民主文化氛围引领。党员民主权利表达欲望的激发离不开党内民主文化氛围的引领。民主文化氛围,是党内民主发展的“土壤”,对党员民主习惯的养成、民主精神的培育、民主生活的塑造具有潜移默化的作用。一些普通党员有不同看法和意见时不敢表达,习惯于看风向、随大流,放弃了自己作为党员的权利,这种现象的出现很大程度上与党内民主文化氛围不够有关。一方面,受几千年封建专制文化的影响,“崇拜权力”的风气在党内盛行。一些党组织内上下级同志关系被异化为君臣关系、父子关系、人身依附关系、帮派关系、猫鼠关系,成为营造讲真话、尊重党员、理解党员的民主氛围的阻力,妨碍着党员民主权利的合理表达。另一方面,“法治”精神氛围的缺乏,同样影响着党员的民主诉求。《党章》是党的“宪法”,在《党章》中明确规定了党员的民主权利,然而,由于缺乏“法治”精神,有些党员并没能依据《党章》维护自己的民主权利,而是对侵犯党员主体民主权利的不正之风听之任之。因而,要通过肃清封建残余思想的影响,改变“人治”的传统观念,营造浓厚的民主文化氛围,把制度、规则内化为党员的信念、认同感和价值取向,用《党章》等党内法规条例和党的决议规范和维护广大党员的民主权利,引领广大党员的民主诉求。

三、在“民主实践”中提高党员民主能力

党员民主素质的提高,不仅要体现在党员“知”民主、“想”民主上,而且要体现在“会”民主上,即要有民主认知、民主诉求,还要有民主能力。“党员的民主能力,是指党员在政治实践中运用民主知识和方法,按照民主规则和程序参与党内事务、行使民主权利的能力。它包括党员对政治态势的敏锐洞察力,对政治问题的分析能力,对不同政治观点的鉴别能力,并在实践中表现出参政、议政、督政的具体行为。”[4]民主能力不会自然而然产生,即使具备一定的民主思想与意识、具有潜在的民主能力,不经过实践锻炼也很难发挥出来。民主实践锻炼就是强化广大党员的主人翁意识,发挥广大党员参与党内民主选举、民主讨论、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事务的主动性、积极性,进而发挥党员在党内民主建设中的主体作用。从实际来看,有些党员同志不注重参与民主实践,即便参与到党的组织生活中,也不独立行使民主权利,只是泛泛地走走过场,这不仅不能体现党员的主体地位,也不能发挥出党员的主体作用。为此,应重点抓好以下几个环节:

第一,创建模范党组织生活,提升党员的民主认知水平。正规的党组织生活,能发扬党的优良传统,能严格落实党的组织生活制度。模范地过好党组织生活,得从细节做起。如,在党的组织生活中互称“同志”、重温入党誓词、按时交纳党费、定期汇报思想、有针对性地开展谈心活动、熟悉掌握党组织生活程序、规定和制度。这些做法能够让广大党员加深对正规的党组织生活的感性体验,进一步强化对民主的理性认知,为提高自身民主能力奠定基础。

第二,改革选举方法,充分体现党员意志。党员的选举权是《党章》赋予党员的一项重要民主权利,是体现党员主体地位、发挥主体作用的重要途径。正如列宁曾指出的“党的一切事务由一律平等的全体党员或通过代表来处理,并且党的所有负责人员、所有领导人员、所有机构都是选举出来的,是必须向党员作工作报告的、是可以撤换的”。[5]然而,从操作层面看,大多数选举前都会先定“基调”,最终按组织意图进行选举, (下转第58页)(上接第54页)并没有充分体现广大党员的意志。因此,要做到真正民主的选举,应改革选举方法,减少“代议”环节,最大限度地在直接选举中体现党员意志。从目前基层实践探索的成果来看,“公推直选”、“两推一选”、“无候选人直选”效果明显,增加了选举人的选择面,扩大了直接选举的范围,较为有效地落实了党员的选举权。

第三,搭建网络交流平台,调动党员参与民主讨论的热情。党内重大事情决策需要体现广大党员的意志,如若决策前不征求党员的意见,少数人“拍脑袋”做决策,则违背了党内民主的核心价值。网络信息时代的到来,为党内民主建设提供了可利用的资源。如,利用先进的通讯网络和现代传媒,可搭建党务公开及网际交流平台,使广大党员有机会参与讨论党的重大事项、有权利参与党内决策。搭建网络平台,已经成为广泛征求党员意见的重要渠道。在网络平台上进行交流,能让广大党员打消“实名”顾虑、讲出真话,提出合理的建议,也能使党员参与党内重大事情的决策能力得到有效提高。

第四,畅通信访和反馈渠道,提高党员民主监督能力。“信访”体现的是党员对党代表、领导干部党员的监督,“反馈”是党组织对党员的检举、申诉、控告给予的答复。落实党员的监督权,就要畅通信访和反馈渠道,让广大党员敢监督、能监督、会监督。为此,一要构建起党员向党代表问责、党代表向党组织问责、党组织向党的领导干部问责这样一个完整的问责体系,保证党代表忠实于该选区党员而不敢懈怠,成为党员行使监督权的安全平台,保障党员监督主体地位真正落到实处。二要及时对党员的检举、申诉、控告给予满意答复,增强党员对党组织的信赖感和党员维护自身权益的积极性。三要加大惩处力度。对那些侵犯党员权利、甚至对党员的检举、申诉、控告进行打击报复的违纪行为,加大查处力度,追究相应责任,为党内民主的健康发展、党员监督权的真正落实清除障碍。

总之,广大党员应积极、主动地参与民主实践,在实践中体验民主生活、加深对民主知识的理性认知、合理表达利益诉求、切实行使民主权利,不断提高参政、议政、督政的本领。

参考文献:

[1]张怀海.论提高党内民主主体素质[J].理论研究,2004,(8-9).

[2]马克思恩格斯全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187.

[3]刘序明.重视解决基层党员中的民主冷漠现象[J].岭南学刊,2012,(2).

[4]唐秀玲.提高党员民主素质 促进党内民主发展[J].理论与改革,2005,(2).

[5]列宁全集(第1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8:418.

[责任编辑:闫生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