地方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的调查与思考
2013-04-29王静婷
王静婷
摘要:结构性减税是指在总体税负适当降低的情况下,对税制内部实施结构性调整。近几年地方在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中,取得了较好的效果,但也暴露出一些问题。笔者在广泛调研的基础上,从体制机制与实际操作层面作一思考与建议。
关键词:结构性减税实施调查成效与建议
结构性减税是指在总体税负适当降低的情况下,对税制内部实施结构性调整。从宏观看,结构性减税重在调结构、促投资、保出口;从微观看,结构性减税可以降低企业成本、增加个人实际收入,其根本目的在于刺激经济增長,激发市场活力,推动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
“结构性减税”一词在2008年12月初召开的中央经济工作会议中首次提出。为了解结构性减税后企业的真实减负情况,笔者选择了江苏省某地级市作为样本,通过收集公开信息资料、深入38户有代表性的企业(其中服务业企业2户,房地产企业3户,制造业企业33户)调研等方式,对该市落实结构性减税政策展开调研,并进行了粗浅的思考。
一、地方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取得较好成效
从调查情况看,实施结构性税收调整政策,对调结构、保增长、扩内需、惠民生起到了积极的促进作用。
一是发挥“资金扶持”作用,帮助企业化解瓶颈制约。该市不断强化对中小企业的税收扶持,2009年至2011年共有4.6万户次小微企业享受减免企业所得税2.2亿元,并从2012年起继续将小微减半政策延期三年;个体工商户增值税和营业税起征点提高至每月2万元,有6.3万户个体工商户由于未达起征点而不用纳税,占全市总数的92%;出台小微企业借款合同三年内免征印花税、金融企业对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前扣除等政策,优化小微企业融资环境。38户被调查企业中,有21户企业在2010年享受所得税优惠7600万元,在减轻企业税赋负担的同时,为企业节约了宝贵的现金流,一定程度上化解了资金瓶颈制约。
二是发挥“投入扶持”作用,引导企业加快有效投入。该市自2009年起全面实施消费型增值税,允许企业抵扣其购进设备所含的增值税,促进企业固定资产投资和技术改造投入。2009年至2011年,全市企业购进设备抵扣增值税95亿元,这对企业坚定信心、加快投入起到相当大的推动作用。
三是发挥“创新扶持”作用,鼓励企业强化科技研发。该市对企业科技创新、自主研发实施了一系列优惠政策,如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减免税、研发费加计扣除、居民企业技术转让所得税减免,以及科技园、孵化器和科技中介服务机构减免房产税、土地使用税、营业税等。2009年至2011年,全市高新技术企业减免税收24亿元;2011年享受研发费加计扣除的企业数达517户,加计扣除金额17亿元,同比增长2.5倍,有效激励了企业对科技自主创新的投资。
四是发挥“就业扶持”作用,运用政策努力扩大就业。支持自主创业,对持《就业失业登记证》人员从事个体经营的,3年内按每户每年8000元为限额依次扣减相关税费;鼓励吸纳就业,执行吸纳就业困难人员的定额减免税、劳动者自主创业的限额减免税等政策,鼓励安置残疾职工。2009年至2011年,企业享受安置残疾人工资加计扣除5.3亿元。
此外,自2011年9月1日起施行的新个人所得税法,使该市工薪收入者纳税面由45.5%下降到13%,全市有42.7万人不用再缴纳个人所得税,减轻了中低收入者的负担,提高了居民的消费能力。
二、地方实施结构性减税政策的特点与存在问题
从38户被调查企业反映出的税负、基金情况来分析,表现出四大特点:
一是整体税负呈下降态势,但减税政策涉及面有待进一步提升。2011年38户企业平均税负率6.8%。其中税负率增加的企业9家,占23.7%;持平的13家,占34.2%;下降的16家,占42.1%,表明企业整体减税成效正在显现。但其中享受到减税政策的企业为25户,占65.8%;享受政策主要是固定资产进项税抵扣、出口退税、高新技术企业所得税优惠、研发费加计扣除等。选择的制造业企业均为列入该市重点扶持的龙头企业和成长型企业,却仍有27%的企业未享受任何政策,表明减税政策的涉及面还有较大提升空间。
二是基金负担低位规范,但应防范变相增加企业税费现象。调查反映企业的基金(费)不多,目前只有工会经费、职工教育经费、残疾人保障经费和防洪保安基金四项,企业缴纳的基金占销售收入的比例不到1%。但由于受宏观形势和税收任务指标压力的影响,税务部门对部分企业有预征税、征过头税现象;在财政刚性需求压力下,教育费附加税率提高了一个百分点,致使部分企业没有享受到实实在在的政策优惠,影响了结构性减税的成效。
三是灵活操作有待改进,但更需规范企业内部管理。政策应注重规范性、严肃性,但由于前置条件的苛刻导致企业本该享受的政策不能享受。如企业安置残疾人工资可以加计扣除,但前提是必须用银行评价,应遵循以下原则:(1)以经济行为和经济责任为主;(2)经济责任量化评价;(3)责任划分原则;(4)剔除客观因素。内审人员在评价时,一定要做到认定事实清楚,以政策、法规、制度为准绳,不带任何偏见或成见,客观公正地评价被审计单位和被审人的各项经济活动是否合规、合法,评定经济效益的高低优劣。但应注意,在审计报告中尽量不要写结论性的评语,以避免审计风险的发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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