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浅谈中职《经济法》教学方法革新

2013-04-29丘汉明

现代企业教育·下半月 2013年6期
关键词:经济法中职

丘汉明

摘要: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社会对财经类专业人才的素质要求越来越高。传统的中职《经济法》教学方法培养的人才已适应不了现代市场的需求。本文就对中职《经济法》传统的教学方法进行了分析,结合近年的教学经验,提出了一些教学方法革新的措施,希望通过教学方法的革新来完成培养目标,提高教学质量。

关键词:中职《经济法》教学方法革新

一、中职《经济法》传统教学方法的不足

以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中职《经济法律法规》(本文简称《经济法》)为例,该教材只考虑了系统性,罗列了大部分经济类相关的法律法规,案例少得可怜,教学学时也较少,而且内容重复较多。中职校的老师,由于条件不允许,教学观念很少革新,只有忙于繁重的教学任务,更无暇查找有助于教学的案例,课堂提问只是为了提醒学生注意上课别开小差,没有为教学内容服务;对学生的评价也局限于期中和期末两次闭卷考试,又由于《经济法》没有实训课,所以学生对经济法的没有一点实际运用能力。

二、中职《经济法》教学方法革新的几点措施

(一)教师要有革新观念

中职《经济法》教学要取得良好的效果关键在于教师。教师首先要有革新观念,要充分考虑学生的基础,以学生为本,以学生的利益最大化为目的,尊重学生的自主性,认真考虑学生的个体差异,认真备课,在教学过程中,要调动每一个学生积极的参与到学习活动中。同时要求同存异,接受学生不同的思维方式,让学生更自由、更自主、更独立地学习,如对案例的讨论,允许有不同的答案。教师要改变以往的授课方式,不能再搞一言谈,教师不再是发令者,学生不再是受令者,教师要成为学生中的一员,参与到学生的讨论中,使学生觉得老师是平等的,自己也是“课堂的主人”。教师要调动学生的“主人翁”意识,让学生积极参与课堂教学,如模拟法庭和课堂辩论中,要让每位学生都参与。

(二)教学内容处理的革新

教材是知识的载体,它为学生提供了一定的信息,信息学生能接受多少,学到什么程度,除了跟学生本人的能力有关外还跟老师的教学有关。但老师按部就班,照本宣科,那学生肯定兴趣全无了。这就要求老师对教学内容进行调整,即对教材进行处理,利于学生掌握。如高等教育出版社出版的《经济法律法规》这本教材,可以说包涵了我国现行的大部分经济相关的法律法规,但又由于篇幅的关系,教材对这些法律法规是高度的概括,因此,可以说每章都是重点,但重点不突出,所以要抓住重点章节重点内容来讲,如第一章“经济法律法规概述”只要讲清法的概念和层次;第二章“经济法律关系”讲清经济法律责任和纠纷的解决;第三章“公司法”,第六章“合同法”,第七章“工业产权法律制度”,第十章“金融法律”这几章,第四章“中小企业法律制度”和第五章“外商投资企业法律制度”跟“公司法”内容有重复,可以略讲,第九章“会计法律制度”和第十一章“税收法律制度”有专门开这两门课程,可以不讲。另外还须考虑专业方向,如财会专业必须重点讲“合同法”和“會计法”。

(三)课堂提问的革新

传统的课堂提问只能给学生一个提醒,不能有效地为教学服务。因此,教师的提问要革新了,必须围绕上述重点内容用心设计,提出的问题第一要有针对性,课堂的提问要根据教学内容,抓住重点、难点,使问题能为它们服务,使问题能够直达主题,如第二章的经济纠纷的解决这一节中,回答如何解决经济纠纷就掌握了这章的重点;第二要有启发性,教师上课要根据学生的特点,设计一些能吸引学生的问题,让他们能积极参与到课堂中来,且这个问题具有启发性,如知道了什么是法的主体和客体,就能够受到启发,知道什么是经济法的主体和客体;第三要有一定的难度,课堂的提问也不能全是开门见山的,要让学生有思考的余地,让学生经过思考讨论后才得到答案,让学生有一焕然大悟的感觉。

(四)案例教学法的革新

《经济法》的实用性很强,但中职《经济法》教材几乎没有案例来诠释那些法律条文,如果课堂上结合适量的案例无疑可以给课堂带来乐趣,因此,案例教学法是《经济法》教学的一大特色,但由于中职《经济法》内容多,课时少,我们的老师往往忙于应付繁重的教学内容,只有随便找一些例子来充当这些法律法规的“配角”,不能让学生很好的理解这些法律条文,导致我们学生真正碰到了现实问题时,只会束手无策,没有一点实际能力。所以,老师必须对案例教学进行重新定位,革新案例。可以从周围实际生活或报刊、网络中先取与教学内容相关的教学案例,在讲授完理论后,结合所讲内容,适时抛出案例,让学生进行思考讨论,或进行案例分析,再由老师进行总结讲评,最后再由学生写成案例分析报告上交。案例分析可以最大限度地调动学生积极参与,让学生的主动性和实操性得到发挥。案例教学是理论与实践的结合,可以提高学生的与他人沟通的能力和表达能力,第三章“公司法律制度”、第六章“合同法律制度”及第二章“经济纠纷的解决”非常适用。

(五)学生评价的革新

对学生的评价也该革新了,不能再一张试卷定成绩了。对学生的考核也可以采用多种方式:如在平时教学过程中结合各章节的内容布置思考题,让学生针对最近发生的某一热点经济案例进行讨论并写出小结或小论文,比如学完第四章“中小企业法律制度”,可以让学写一篇《如果我是老板》的小论文,这些可以作为学生的平时成绩占期末成绩的60%,这样可以让学生主动学习,学会查找资料,调动了学生的积极性,增强了学生对《经济法》的运用和掌握。半期考和期末考可以采用闭卷的形式占40%,以选择、判断和案例分析为主,便于检测基础知识掌握情况,促使学生支掌握基础知识,以利于今后进一步学习。

(六)培养学生实际运用能力方法的革新

《经济法》是一门实践要求比较高的学科,它必须建立在丰富多彩、各式各样的经济法律活动的基础上。因此,在《经济法》教学中,经常开展模拟法庭、组织学生去法院旁听开庭审理经济案件等活动,让他们获取课堂外的知识,提高分析问题和解决问题的能力。如讲完“公司法律制度”后,组织学生观看“青岛齐能化工有限公司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的网络视频,让学生运用所学的知识进行分析,进行辩论,写好结论。模拟法庭可以让学生亲身各个角色,在实践中提升运用能力;对旁听经济案审理,如讲完“合同法律制度”后安排一次合同纠纷的开庭旁听,听后让学生写出心得体会,以加强对学生实际运用能力的培养。

参考文献:

[1] 李霞.高职“经济法”课程实践性教学初探[J].职业圈,2007.

[2] 白娟.中职《经济法》课程教学改革初探[J].职业与教育,2007.09.

[3] 曾峰.案例教学法在消费心理学课程中的运用[J].高等农业教育,200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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