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融支持民生发展的路径探讨
2013-04-29徐芳
徐芳
摘要:近年来,株洲金融机构不断围绕民生加大投入,取得了明显的效果。据不完全统计,有关民生方面的信贷投入,超过全市信贷总量的四分之一,达到200亿元左右,这些金融投入夯实了社会经济基础,维护了民生根本利益,增添了经济发展后劲,为政银企和百姓之间架起一座连心桥,其主要做法和经验值得推广。
关键词:民生发展;金融支持;路径分析;经验总结;优化策略
一、金融支持民生发展的路径
(一)金融支持弱势群体。一是支持个体户创业。株洲芦淞市场商业圈是我国中南地区最大的服装、小商品集散地。金融机构帮助了很多个体户、下岗人员、退伍军人、失地农民实现了创业梦想。2001年老何夫妇从国企下岗,生活的压力几乎让读初中的儿子辍学。2002年老何从工商银行得到一笔5万元下岗再就业贷款,在芦淞区小商品市场做起了日用品批发。2005年又借40万元扩大规模。2011年获城郊信用社授信100万元。在信贷支持下,其年均销售额由不足百万元增长到过千万元,年纯收入近100万元。二是发放下岗职工再就业贷款。株洲是全国著名的老工业基地,1999年国企改制,下岗失业人员达6.5万人。在人民银行的推动下,株洲市工行、农行、农信社等相继主办了下岗失业人员创业贷款,劳动就业部门筛选符合条件的贷款对象推荐给主办银行。至2012年末,共發放下岗失业小额信用贷款3.7亿元,资助万余人;对聘用下岗失业人员占在职职工人数30%以上、签订一年以上劳动合同的712家劳动密集型小企业发放贷款4860万元,创利税1200余万元。三是积极发放助学贷款。2004年株洲市开办生源地助学贷款以来,发放助学贷款近2000万元,资助贫困学生3300余人。每年每人6000元生源地助学贷款帮助贫困准大学生们圆了大学梦。
(二)金融支持弱势产业。一是支持农业发展。2012年末,农信社农户贷款余额达73.5亿元,比年初增长6.9亿元,其中农户小额信用贷款余额19.1亿元,比年初增长1.1亿元,农户抵押贷款余额23.9亿元,比年初增长2.2亿元。株洲县政府联合农信社开办了村民种养殖贴息贷款,1万元以内的小额贷款,两年内由政府贴息。二是搭建平台支持中小企业发展。株洲率先开通了湖南省首个中小企业金融网络服务中心,为中小企业与银行沟通搭建平台。已受理网上贷款申请4835笔,金额43.3亿元,成功发放贷款704笔,金额5.3亿元。2012年全年新增中小企业贷款27.5亿元,其中,小企业贷款增加20.87亿元,分别占全部企业贷款新增的65.52%和49.73%。三是改善农村金融服务环境。目前,株洲辖内县域农行系统、农信社、邮银农村网点均接入了大小额支付系统,惠农卡、银联卡和农村新农合、养老卡、补贴卡实现了一卡通,网银业务、手机银行、pos机等现代化电子支付工具直接布局到农村的千家万户。
(三)金融支持民生工程建设。一是开展“绿色信贷”行动。人行株洲中支制定了《关于实施“绿色信贷”促进节能减排的指导意见》、《关于株洲市金融支持低碳经济的指导意见》、《株洲市金融支持“低碳经济”重点企业及项目名录》,对涉及节能减排的贷款实行分类管理、分别授信,将企业环保守法情况作为贷款审批的必备条件之一,实行环保超标贷款“一票否决制”,积极支持淘汰“两高一剩”产业。截至2012年末,为对清水塘循环经济区进行技术改造,金融机构共发放30余亿元绿色贷款,否决“两高一剩”行业贷款2.3亿元。全市共关停了123家污染严重企业,淘汰落后产能企业79家生产线113条,否决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100多个,拆除烟囱286根。二是支持城乡环境改善。株洲市城市道路、绿化等多项提质改造项目,使市容市貌得到巨大改善,获得国家绿化、园林和卫生城市称号。攸县近三年来金融支持城乡统筹发展,累计投入资金超过18亿元,用于建造民生设施,改善城乡环境,发展农村经济,其“城乡同治”的经验获温家宝总理的批示,在全国推广。三是支持医疗卫生发展。株洲重点民生工程、市中心医院建筑工程总投资12.33亿元,获得银行贷款近6亿元,目前已正式营业,大大改善了株洲医疗环境。四是支持保障房建设。2012年,株洲市建设保障性安居工程20670套,其中新增廉租房5000套、公租房9000套、棚户区改造5970户,新增廉租房租赁补贴700户,总投资27.67亿,其中银行贷款2亿元,帮助改善了民生生活。五是支持水电路讯基础设施建设。2012年末水电路讯建设贷款余额124.1亿元,占全市贷款余额的16.7%。建成了武广高铁站和多条高速公路连接线,改造了城区全部道路、建立了城市市政和铁路维护设施,在全国首个地级城市全面实现了“绿化、美化、亮化和数字化”。
(四)金融支持民心产业。一是支持以“神农城”、“华强城”和“职教城”为主的文化产业。“神农城”是以神农炎帝为背景的集文化、旅游、商业等功能于一体的“两型社会”示范项目。“华强城”是高科技欢乐世界。“职教城”是省科教创新区主要建设项目。三大文化产业项目预计总投资高达350亿元。以市场化手段,整合各类资源,构建“内源+外源、直接+间接、政策性+商业性、本地+异地”等多元化融资方式,有效解决了文化产业项目建设营运初期投资大、见效慢的难题。其一是土地融资。株洲市政府将项目周边的部分优质土地资源无偿划拨给项目建设单位,采用“资源变资产、资产变资金”的路径,为项目建设提供了先期资金来源。其二是BT融资。项目建设方与施工方大量采用BT(建设+移交)方式有效解决了资金短缺障碍。其三是间接融资。目前全市金融机构为各建设主体累计授信120亿元,累计发放贷款66亿元。二是支持沿江风光带的建设。株洲河西湘江风光带系长株潭经济一体化的重点项目,集防洪、道路、休闲观光等功能于一体,国家开发银行湖南分行发放15亿元贷款助推株洲城建用于该项目建设。三是支持炎帝陵、神农谷、酒埠江、云阳山,以及炎陵、茶陵红色旅游产业。这些文化景观的建成和文化旅游的发展,将大大提升人们生活品味,凝聚民心。
二、金融支持民生发展的效应
(一)增加就业。中小微企业和个体工商户,是实现就业的主要渠道。金融支持的芦淞商业圈,拥有近3万名登记在册的个体工商户、600多家中小企业及20万相关从业人员。华强城直接安排就业2000人以上,带动相关产业发展比例达1:7,安排就业达1.3万人。目前全市中小企业、个体户就业人员超过100 万。
(二)改善生活。农民现金收入、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分别由2000年的3290元、7271元,增长到8658元、22633元,年均分别增长16.3%、10.9%。2012年株洲城镇化率达57%。物质生活水平的提高,精神生活更加充实,居民衣食无忧、安居乐业。
(三)稳定社会。株洲民生金融涵盖城乡教育、医疗卫生、交通、休闲,推动了城乡统筹发展,实现了城乡同治,提升了社会管理水平,促进了社会和谐发展,株洲综合治理考核排名一直位居全省的前列,城乡居民呈现出积极向上的心态。
(四)增添后劲。基础设施的建设,城乡环境的改观,人文素质的提高,大大增加了株洲地区招商引资的吸引力;老工业基地的升级改造,绿色环保、低碳经济、高新产业的发展,增添了株洲经济发展的后劲。
三、金融支持民生发展的经验
(一)落实国家民生政策是前提。近几年来党中央国务院出台了一系列惠及民生的政策,对金融支持民生提出了明確的要求,比如金融要支持弱势群体,要切实解决中小企业贷款难的问题等;在国家产业政策方向上,要支持发展高新能耗低的产业,限制“两高一剩”产业等。金融信贷政策必须与国家民生政策保持一致,不能为追求某些政绩而背道而驰。
(二)完善民生金融制度是保障。株洲是老工业基地,工业转型升级任务重,改制过程中下岗失业人员多,株洲市委、政府根据这一特点,联合金融、财税等相关部门,出台了《株洲市小额担保贷款管理办法》、《株洲市金融支持工业转型升级的工作意见》,《关于金融支持文化产业振兴和金融支持的指导意见》等十几项有关民生金融的管理制度和操作办法,为民生金融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制度保障。
(三)金融服务创新是动力。民生金融一方面面对的是弱势群体、弱势产业,这些群体需要更周到的金融服务,更低的信贷门槛。近年来,株洲金融机构通过各种渠道,把民生金融政策宣传到位,告诉百姓如何使用民生金融产品,如惠农卡的具体用法、信贷新产品的申请等。另一方面,高新产业需要新型的金融服务,这都需要金融机构在服务手段、服务产品、服务方式上不断创新,为此,株洲应运而生了中小企业金融服务网络平台。
(四)规范操作防范风险是关键。在民生金融没有国家政策性金融机构独立承担以前,商业银行依然是民生金融的主体。而商业金融的本质是追逐利润最大化。民生金融虽不能一味追逐利润最大化,但必须还本付息,不能形成损失。因此必须落实还款来源,必须规范操作,必须建立和完善抵押担保、贴息风险补偿等制度。株洲已建立了土地抵押、财政收入担保、贷款贴息等制度,有效的防范风险。
(五)敢于承担社会责任是根本。民生金融是金融机构的社会责任,必须带着感情工作,才能落到实处。面对民生领域这一重大课题,株洲金融机构以落实国家相关政策为前提,在权衡社会责任和经济效益的同时,积极推进民生金融工程,切实承担了社会责任,也获得了良好的社会声誉。
四、金融支持民生发展仍存难点
(一)金融商业化改革和政策性金融的矛盾。因民生金融风险较高,周期较长,回报较低,金融机构的盈利目的和社会责任难以协调。在实行的过程中,银行不免会遇到逾期贷款较多、贷款跟踪困难、实施成本较高等问题。如对小企业办理贷款,手续繁琐、金额小,需要更多的人力、时间等资本,同时面临违约风险较大,资金的机会成本较高,使得很多银行不愿意做小企业的贷款业务,对于创业、惠农等方面更是存在此类问题。因而,金融机构涉及民生领域普遍不足,研究和重视不够,缺乏系统性战略思考。
(二)制度安排与行政责任的矛盾。商业银行法并没有要求商业银行从事政策性业务,规定保持一定的盈利性。只是部门规章规定了商业银行要解决中小企业、涉农贷款,支持三农发展问题,但没有上升至法律层面。有关民生金融的财政补贴政策没有落实到位。财政资金补贴的幅度、标准、对象、范围都不统一,甚至没有指导性标准,具有很强的随意性,落实困难。
(三)政府与人民银行的推动手段缺失。地方政府缺少金融管理职能。在民生金融帮扶方面,主要是地方政府和银行联手推动,其微薄之力难以形成银行对民生金融的动力。人民银行没有资金调度权利,只有正面奖励,窗口指导,没有行之有效的约束机制。民生金融资金投入后,配套的监督方法和手段较少,这使得资金无法得到充分有效的利用。
五、优化民生金融的策略建议
(一)建立政策性金融与商业性金融分开的金融体制。以农业发展银行、国家开发银行为主,承担三农、县域城镇的基础设施建设方面的金融服务。成立不以盈利为目的的新型小额信贷机构,由各级财政控股,承担目前农村信用社、农业银行的贴息贷款,建立适合民生发展的金融体制。
(二)建立健全财政预算体制。建立具有法律约束力的贴息制度和风险补偿基金,或从金融机构所得税、营业税的比例中直接返还作为贴息和风险基金的资金来源。通过财政贴息建立风险补偿机制,
(三)建立长效机制。从上至下建立有利于民生金融发展的制度机制、明确划分职能,在推动方法监督方式上进行创新,使发展民生金融有抓手,建立适合民生发展的金融创新机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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