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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辨文是广义的驳论文

2013-04-29潘苇杭潘新和

语文建设 2013年6期
关键词:立论原点论文

潘苇杭 潘新和

本文中的“论辨文”,指的是以“论辨”为基本特征的一类文本,包含诸多相关体式,与语文界所谓的议论文或论述类文本相近。因为“论辨”之“辨”,更能体现该文类重在分析、甄别、思辨的思维特点,故加以正名。

将论辨文分为立论文与驳论文两种,早已是语文界的共识。这种截然对立的划分,过于机械、肤浅,值得商榷。只有从整体上认识立论文与驳论文,立论思维与驳论思维的相互关系,才能真正深入了解其内在复杂的机理,提高对论辨体式、论辨思维、论辨写作的认知。

一般认为,立论文是主张、确立己方论点,写作方法是“证实”(即所谓“论证”);驳论文是破除、反驳他方论点,写作方法是“证伪”。这种论辨体式写作旨趣观根深蒂固,以为立论文与驳论文、立论与驳论各司其职责,是不甚相干的两件事,而且重立论文、轻驳论文。这并不符合论辨文写作的实际,对学生的论辨思维与认知危害极大。

笔者认为,应重新确立论辨文理念:立论文与驳论文是相互融通、含蕴的,一切论辨文都是广义的驳论文,其实质都是驳论,或包含着驳论。论辨写作教学,应以培育驳论意识为首务。

一、立论与驳论:互为因果、互相含蕴

论辨体式不是非“立”即“驳”,立论文与驳论文不是相互对立、排斥的,而是“你中有我,我中有你”,没有纯粹的“立论文”或“驳论文”。论辨思维也一样,“立”与“破”的界限往往是很模糊的。

对论辨体式的认识,是基于对论辨思维的认识。立论与驳论的关系,有点像鸡与蛋,二者互为因果、互相含蕴。

要立论,得先驳论,要把敌论驳倒,才能把己论立起来。如要立“近墨者黑”的观点,得先想想看是否曾有人以为“近墨者不黑”,或“近墨者黄”“近墨者蓝”……如果有,就要先把它或它们驳倒。如果不驳倒他人的“近墨者不黑”之类的观点,自己“近墨者黑”的观点就立不起来,或者是自以为立起来了,而实际上并没有立起来,只是作者的自以为是罢了。

在立论过程中,也得进行自我反驳,要能先说服自己,才有可能说服别人。

遗憾的是,语文教学中论辨写作的立论思维,基本上不考虑驳论,这不能不说是一种思维的短路,其结果必定是立论意图的落空。立论而不先驳论,不贯穿着驳人与驳己,势必劳而无功。

同样,以往驳论思维也从不考虑立论。要驳论,得先立论,驳论也意味着立论。不赞成他人的观点,本身就是一种自己的观点,就是潜在的立论。驳论的前提,必先假定他论是错的。如要驳“近墨者黑”,在“驳”之前,实际上,作者就已经有了“近墨者未必黑”,或“近墨者赤”“近墨者黄”……的猜想(观点)。为了验证自己的猜想,才去找“近墨者黑”的反例,以此驳倒“近墨者黑”的敌论。这既是“破”敌论,同时也是“立”己论。由于这种“驳”中之“立”不太容易看出,因而常常被忽略。

因此,只能说立论文是以“立”为主,驳论文是以“驳”为主。二者的差别,可以根据立与驳在文章中所占的分量进行判断。这是常态,多数论辨文如此,但也有一些论辨文并不能据此判断。关键取决于写作的主要目的是什么。

立论与驳论二者是互相含蕴的,是一种循环延伸、相克相生的关系,即所谓“不破不立,不立不破”。有立必有驳、有驳必有立,立论与驳论、证实与证伪,二者的互动、对话、兼容,是论辨体式、论辨思维生命力之所在,也是人类精神创造、发展的内在动力。驳、立、驳、立……的相互激发、交融、互补,促成了精神思想的生生不息。

也许有人仍坚持认为存在纯粹的立论文与驳论文。根据经验判断,这似乎不无道理。因为确实有两种情况会让人产生误解:一是行文中另一面是潜藏着的,虽是“立中有驳”或“驳中有立”,但表面上未必看得出来,使读者误以为只有一面;二是由于作者在认知上有缺陷,思维单一化、片面化,致使论辨写作成为一厢情愿的自言自语,文章在论辩性、说理性、说服性上势必有缺陷。文章固然有人这么写,但如果不符合论辨思维的规律,就不能算是真正意义上的论辨体式。存在未必合理。

二、论辨文:可以说是广义的驳论文

立论文与驳论文,是论辨文不可或缺的两翼。在论辨思维中,立论与驳论水乳交融、相辅相成。然而,中学语文教学历来重立论、轻驳论,驳论文几近被遗忘,论辨文教学由立论文一统天下。这种偏见亟待纠正。

造成这种现状的原因很复杂。语文教学或写作学研究者大多视立论文为“正宗”议论文,因而其研究对象便主要是立论文,对驳论文的探讨浅尝辄止。在语文界,说到议论文,习惯上指的就是立论文。这跟长期统治议论文教学的“三要素”理论也有直接关系。“三要素”思维便是将驳论与驳论文排除在外的。论点、论据、论证,是以“论证”,即以“证明”为中心和说理方式的,这意味着“三要素”只为立论文而设,因为与立论相匹配的主要方法是“证明”,与驳论相匹配的主要方法是“证伪”。“三要素”并未体现驳论文的特点。这表明了在论辨文认知上的重立论、轻驳论的观念。

即便是对立论文的理解,也存在严重缺失。以为立论文只立不驳,在立论文写作中无须驳论意识。更糟糕的是,在语文教学中,所谓的“立论”,还并非确立“己论”,通常是替他人“立论”。要求学生写的立论文,其观点都是作文题中确定的,学生顶多只是从题目中选“意”,然后寻找与“意”相符的“论据”,以“证明”他人之“意”的正确。高考作文题便集中地表现出这种错误导向。命题成为“命意”:题目包含着观点,考生则“被立意”。所“命”之“意”,不论对错,都只能逆来顺受。驳论成了奢望。想自主立意,想驳论,便有离题之虞,且被“立”之“意”,“卑之无甚高论”,不仅陈旧,还“小儿科”,都是些连小学生都不屑的陈词滥调。

在这种导向下,对立论文的认知严重变质,变得不伦不类,无“论”可“立”,或称为“伪立论”。驳论文被彻底排除在教学视野之外,造成了学生认知与思维上的残缺与畸形。可以说,在基础教育中,学生基本上没有接受过像样的驳论文写作与驳论思维教育。驳论思维的缺失,是论辨思维、理性认知的根本性缺失。驳论文写作教育的缺失,是语文教育的重大缺失。

驳论文与驳论思维,不但受到古往今来学者们的高度关注,而且对其关注度甚至超过立论文与立论思维。如哲学家波普尔就认为,驳论——反驳、批判、证伪,是推动科学进步的动力。证伪的作用,大于所谓的证明。他称“证明”为教条态度、教条思维,认为批判、反驳、证伪才是真正可取的科学态度。他说:“……教条态度显然关系到这样的倾向:通过试图应用和确证我们的规律和图式来证实它们,甚至达到漠视反驳的程度,而批判态度则是准备改变它们——检验它们,反驳它们,证伪它们(如果可能的话)。这意味着,我们可以把批判态度看作是科学态度,把教条态度看作是我们所说的伪科学态度。”“……其实无法证明或证实任何东西(除数学和逻辑而外)。”这似乎就是专门针对我们今天的议论文教育说的,作文题“命意”,写作“被立意”,只讲证明,无视证伪,遵循的是一种教条态度、伪科学态度。真正需要的批判态度、科学态度,却被完全屏蔽,付之阙如。

语文界前辈夏丐尊、刘薰宇也极为注重驳论:“议论文以推理为根据,除了自然界的现象以外,人类社会的事情非常复杂,而人的推理又非绝对可恃,所以无论何种名文,总不免有驳击的余地。而且议论原是假定有敌论者存在,否则已用不到议论。从这一点说,议论文可以说是广义的驳论了。”“议论原是假定有敌论者存在”,就是强调驳论的合法性、必要性、普遍性,他的“议论文可以说是广义的驳论”,这一观点是很深刻的,对认识论辨文的本质极有助益。

驳论思维的重要性毋庸置疑。驳论,即反驳、批判。批判性,是理性思维所必备的品质。人类的一切物质文明、精神文明的创生,都是建立在对旧秩序、旧认知、旧事物的批判之上。一切的科学研究、知识增长,都是基于批判之上的。优秀的科学家、学者,必定都是批判家。一切优秀的论辨文,都具有批判性。因此,对驳论文、驳论思维给予充分的重视,培养学生的怀疑精神、批判态度,极其必要。

一定有人觉得波普尔、夏丐尊、刘薰宇等的观点似乎有点极端,难以接受,那么,是否可以这么说,驳论的重要性,不说胜过立论,至少也是同等重要、需要给予同等关注的。

三、立论文:要有原点意识与驳论意识

在论辨文是广义的驳论文的观念下,驳论意识,应是论辨写作的基本素养。驳论文需要驳论,自不待言,立论文也需要驳论,这尤其要加以强调,因为这是最容易被忽略的。

立论文中的驳论,一般是先驳后立、立中有驳的。要立论,往往先要驳论。不驳论,那就说明前人、他人说得对;如果别人说得对,你又何须再立论呢?只有驳倒了他论,才有确立己论的空间。立论文写作、立论思维,应始终贯穿着原点意识、驳论意识。

要驳论,要高水平地驳论,就要对该领域的问题状况有所了解。“我们不可能重新开始,我们必须利用前人的科学业绩”,这可以称为“原点思维”。在这个世界上,思想的空间虽然还有未被开发的,而且还在不断地产生新问题,但是,不可否认,千百年来,许多问题已经被前人思考过、“解决”过,前人留下的思想成果是丰富、厚重的。因此,当你在某一领域进行思考时,首先要面对的就是古人和今人对此曾经说过些什么,有哪些可取之处应当吸收、继承;有哪些不足之处需要扬弃、否定,可以超越、发展。对过往认知的梳理、甄别和检讨,是论辨思维的逻辑起点,这种思考,即原点思维。

对传统学术、现有知识等的认知、研究,缺乏原点思维意识,对相关资料不了解,便不具备发言权,没有言说的资格。就是说,你的观点基本上是没有意义的,因为你不了解他人的认知状况、思想成果。往好处想,你的观点是对他人观点的重复,属于无效劳动;往坏处想,你的认知水平可能远在他人之下,思考出来的成果必定了无新意,是一种反效劳动。在认知背景残缺、贫乏,且不了解前人思维、思想的情况下,“立”下超越他人之“论”的几率,几乎是零。“立论”而不能超越他人,这样的立论文势必没什么大价值。

驳论借助原点思维,才有驳论的机会与立论的基础,才有可能通过驳论继而立论。原点思维的动力指向是:一切前人的观点均为广义的“敌论”,需要检验、颠覆或修正、发展。如果不了解、不能证伪他论,己论如何立得起来呢?“驳”与“立”是相反相成的,因而,立论思维势必要“先驳后立”。务必要考虑他人曾有哪些重要的观点——不是是否有可驳之处,而是一定有可驳之处。如果实在找不到可驳之处,便无可立论,只能放弃。这是立论思维的基本立场。

立论文行文中包含的驳论,有两种情况:一是如前所说的“先驳后立”的“驳论”,二是“立中有驳”的“驳论”。前者是与此前的作者、文本的对话,后者既是与自己,也是与此后的读者、作者的对话。论辨文写作、论辨思维不是自白、独自,而是对白、辩白。不论是与此前的作者、文本,还是与自己以及此后的读者、作者的对话,其出发点都是驳论,或是包含着驳论。

与此前的作者或文本对话,是要驳倒对方的认识,只有驳倒了(或在某些方面丰富了),才能给自己创造立论的机会与条件。与自己以及此后的读者、作者的对话,是站在这些虚拟的读者、作者的立场上,考虑自己的观点是否有漏洞,说理是否严密,是否也有可驳之处,如何抵御此后的读者、作者的驳论、检验。先要想方设法驳倒自己,才能使论点难以被他人驳倒。

因此,写立论文,作者要强化原点意识、驳论意识。否则,就无法有效立论——提出有价值的猜想与假说。对立论来说,驳论,既是先在的,又是无所不在的。原点意识、驳论意识,是高质量立论所必须具备的。

当然,原点意识、驳论意识,也是驳论文写作所必须,只是因为它是驳论文写作的题内之义,一般不会被人忽略,所以毋庸赘述。

四、论辨文的驳论:注重驳己——耐驳

论辨文中的驳论包含着驳人与驳己,比较而言,应特别关注的是驳己。

在论辨文中,反驳,既适用于敌论,也适用于己论。敌论与己论,在“反驳”这一点上被打通了:驳人——驳倒;驳己——耐驳。论辨文既要驳倒敌论,又要使己论耐驳。驳人,作者比较容易认识到其重要;驳己,则比较容易被忽略。因此,在论辨文的驳论中,尤其要强调“驳己”。

学界前辈梁启超就特别注重论辨文中的“驳己”,提出了“耐驳”的要求。他认为:“论辩文”(这是梁氏的命名)最要条件有二:(一)耐驳;(二)动听。所谓“耐驳”就是:“论辩是希望人家从我,最好是将他不从我的理由驳倒,使我所说话人不能驳斥,始能达到这种目的。”就是说,立论思维要对别人可能的反驳进行反驳,预先将其摆平,这样,等读者读到时,才难以或没法反驳,不得不接受自己的观点。将心比心、设身处地,站在读者立场自我反驳,这样写出的论辨文才不会轻易被驳倒,即做到“耐驳”。

波普尔也指出了立论思维的自我证伪——反驳的重要:“……这种方法就是大胆地提出理论,竭尽我们所能表明它们的错误;如果我们的批判努力失败了,那就试探地加以接受。”“显而易见,科学方法是批判即试探的证伪。”“一切真正的检验实际上都是有意的反驳。只有当一种理论成功地顶住了这些反驳的压力,我们才能声称它已为经验所确证或确认。”他认为科学的理论,要具备可检验性、可证伪性。对敌论的证伪,或对己论“试探的证伪”,是反驳的基本方法。对他人理论的证伪是必要的,对自己的理论假说的证伪与批判,也是不可或缺的。要“竭尽我们所能表明它们的错误”,如果自己的理论假说都经不起自己的挑剔与检验,那又如何经得起他人的挑剔与检验呢?

驳己、耐驳的要求,也同样适用于驳人,不论立论文还是驳论文中的驳人,也都要尽量做到“耐驳”,就是要言之成理,以理服人,尽量不留破绽。

论辨文写作都要指向驳论,既注重驳人,更注重驳己。论辨主体要对论辨文中的驳论、自我反驳、“试探的证伪”有充分的认识——这是以往论辨文写作教学极其缺乏的,今后要作为教学重点,在说理的“耐驳”上下功夫。以“耐驳”作为说理的标准,便能极大提高论辨思维、论辨写作的质量。

五、论辨文的读者:无时不在的假想敌

论辨文的读者不是接受者,而是对话者、质疑者、批判者,是作者写作中的假想敌。读者是作者的“天敌”。

陈望道先生说:“……所以每一篇论辨文,对于所论,当时必有(实际的或假定的)种种异议……”论辨文写作既以驳论为首务,不论是立论文还是驳论文写作,作者都要面对真实的敌论与虚拟的敌论,即腹背受敌,要两面出击,与真实论敌和假想论敌对话、争辩。真论敌在明处,不可怕;假想论敌在暗处,且众口难调,最可怕。这个假想的无处不在的论敌就是读者。论辨文的作者要目中有人:真论敌与假想敌——读者,论辨文写作才会达成高质、高效的交流。

如果论辨文是目中无人的自白、独白,在说理性、说服性上便大多有缺陷,论辨便会失去合法性、针对性,必然会有盲点、漏洞。这是对写作缺乏敬畏心、写作态度不严肃的表现,是对前贤、读者的不尊重,必然会受到读者的拒斥,这种写作态度与谠理方式是不可取的。

不排除有些论题是前人从未思考过的新论题,似乎无须文章开篇先“驳论”,其实不然,同样也要考虑潜在的读者、作者在阅读时可能产生的异议。在说理时,要虚拟出他人反对、反驳自己的理由,要处处有所针对,要替读者设疑。因此,这也包含着隐性的驳论,不可能是纯粹的立论。

论辨文写作的驳论意识,包含双重意义:既要考虑现实的敌论,又要考虑假定的敌论。对现实的敌论的了解与反驳,使作者不致重蹈覆辙,得以超越以往的认知;对假定的敌论的反驳——自我反驳,使作者的论点无懈可击,难以被他人反驳、驳倒。

论辨文写作要面对真论敌与假想敌,比较而言,最要关注的是读者这一无时不在的假想敌。心中有了这个假想敌,就不会一厢情愿地立论或驳论,在写作中就时时有被读者反驳的危机感,在行文中就要包含着或明或暗的驳论成分。心中有读者——假想敌,与读者——潜在的敌论对话、切磋,论辨文写作就成了作者与读者之间的思想博弈,论辨文便有了鲜活的生命力。

本文将重心放在讨论论辨文的驳论意识:驳论、驳己、假想敌上,这将使以立论(证明)为中心的论辨文“三要素”教学观念发生质的变化,改变传统片面的自说自话的论辨思维模式——从重立论文到重驳论文,重立论到重驳论,重论证(证明)到重证伪,重作者臆断到重读者质疑,使真论敌与假想敌、驳人与驳己并重,论辨文观念与论辨文教学实践必将焕然一新。长此以往,国人的思辨力、认知力势必将获得极大的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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