维护学生的“倾听”权和“言说”权
2013-04-29王化标
王化标
摘 要: 语文阅读教学应该把“倾听权”和“言说权”还给学生,积极对话,从而培养学生的思维,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转变学生的学习方式,树立新的学习态度。在初中语文课堂上,教师可以通过自由发言和指名发言相结合的形式,把话语权还给学生,让学生在课堂上自主探究、自由发言。
关键词: 语文阅读教学 倾听权 言说权 学生主体
《基础教育课程改革纲要(实行)》的颁布,标志着我国基础教育进入一个崭新的时代——课程改革时代。新课程顺应时代发展的需要,彻底克服传统应试教育的弊端,力图培养学生的健全个性和完整人格。新课程确立了新的知识观,积极倡导学生“主动参与、乐于探究、勤于思考”,以培养学生“获取新知识”、“分析和解决问题”的能力。这表明新课程不再视知识为确定的、独立于认知者的目标,而是将其视为探索的行动或创造过程。
基于这种理念,《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以下简称《标准》)倡导的阅读教学取向是“感受性阅读”。“感受性阅读”是本次语文课程改革阅读教学的新理念:“阅读教学是学生、教师、文本之间对话的过程”。这个命题包含两层含义:1.阅读是读者与文本的主体间对话过程;2.教学是教师与学生及学生与学生的主体间对话过程。
维护学生的“倾听权”和“言说权”是十分紧要的举措。在以往的阅读教学中,学生其实很少有机会“阅读”,即使有机会阅读,面对的也不是课文本身,而是“揣摩”教材编撰者(实际上主要是教参)对课文“分析”及“思考和练习”的答案。在缺少自主阅读机会和权利的情况下,学生几乎没有自由阐释、自由评价的机会和权利。在以往的阅读教学中,学生的主要责任是“听记”教师的“分析”和“思考和练习”答案;或者是在教师的“引导”下,借用学生的笔和口,来“复述”那些“分析”和答案,学生至多是对“分析”和答案有所“理解”、“体会”,换句话说,只是重复、模仿他人的阅读,学生失去了自我、丧失了话语权,在阅读中他们不能“言说”、也不被允许“言说”。而这正是新《标准》要扭转和拓展的。
克林伯格指出:“在所有的教学中,进行着最广义的‘对话。……不管哪一种教学方式占支配地位,这种相互作用的对话是优秀教师的一种本质性的标志。”语文教学要让学生直接面对作品,用他们自己的眼去触及、自己的心去揣摩作品,也就是说,要在阅读教学中赋予学生“倾听”作品的权利。《标准》“总目标”中说的“具有独立阅读能力”,其中一层含义就是在阅读教学中倡导让学生自己“倾听”文本。
学生是具有鲜活生命的个体,独立的个体,有创造力的个体,课堂中的自由发言、自主探究是学生的权利,是教学民主的要求。过多的管束则是把学生当成了学习的工具,学生就像玩偶,丧失了独立性。因此,应该把学习的权利还给学生,以学生的发展为本,充分体现对学生的人文关怀。要落实新课程标准提出的新理念,就要把课堂还给学生,把学习的自主权还给学生,这就要求教师从原来的知识权威、身份权威的“宝座”上走下来,放下“师道尊严”的架子,蹲下来与学生交流,与学生平等相处,参与学生的学习生活。这些新的理念落实到课堂上,就会带来课堂教学的新气象:课堂以学生的发展为根本,以促进学生发展为价值取向,注重学生的自主实践和自主探究,营造课堂中的愉快和谐的群体生活和积极向上的学习氛围,着力让学生成为活动的主体、课堂的主人,学生感觉到自由、宽松,就敢提问题,就敢说异议。而学生“动”起来了,课堂就“活”起来了。
初中语文课堂该怎样维护学生的“倾听权”和“言说权”,从而调动学生的积极主动性,促使学生自主探究,把握知识,提升能力,使学生成为课堂真正的主体呢?这值得每一个语文教育工作者思考和探究。我对此有一点浅陋的见识,那就是:通过自由发言和指名发言相结合的形式,把话语权还给学生,让学生自主探究、自由发言。
“自由发言”即当教师提出问题后,允许学生无举手即自由发言,大胆地抒发己见。这种课堂形式不拘一格,气氛活跃,有利于激发思维,培养学生学习的主动性,养成新的学习态度,变“要我学”为“我要学”。学生可以在教学中自由发言,这是课程改革中学习方式变革的一个明显特征。自由发言在学生中的积极影响有:1.实施了“无需举手,自由发言”后,许多学生一改往日的拘谨,都主动站起来发言,学生和学生、小组和小组之间有一种带动作用,有助于形成良好的课堂气氛。2.这种发言方式可以提高学生的语言表达能力,增强学生的信心和勇气,使学生敢于挑战自我。3.通过这一举措,可以培养学生的良好性格,以适应这个充满竞争的社会。4.这项措施使课堂讨论更激烈,将课堂内容拓展开去,拓展了课堂教学的外延,更活跃了学生的思维等。这些积极影响,一概而言之就是自由发言促使了学生课堂学习方式的革新,学生由原来的被动学习转变为主动学习,由原来的接受知识转变为探索知识。
当然,自由发言不是放任学生大讲“你的理解”、“你的理由”、“你的生活体验”、“你的看法”,否则将失去“知识建构”的原本意义。自由发言同样需要研究本来应该占据“阅读对话”主导的另一主体方——文本,这样教师才不至于甘当学生的“伙伴”而忘记自己“教”的专业角色。维护学生的倾听权和言说权,并不是简单地废除教师的“讲”,而换成学生的“说”。教师在课堂中应积极地发挥主导作用,一方面积极引导学生发言,另一方面恰当地评价学生的发言。以引导激发学生的学习兴趣,以评价促进学生发展。这样才能真正地建构起学生与文本、学生与学生、学生与教师之间的对话桥梁,语文课堂也才能焕发出生机和异彩。
参考文献:
[1]全日制义务教育语文课程标准(实验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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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3]吕叔湘.吕叔湘语文论集.商务印书馆,1983:24-38.
[4]方智范.关于语文课程目标的对话(三).语文建设,2002(3):14-1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