让游学真正成为学习之旅
2013-04-29陈蓉
陈蓉
近年来,学生出国游学热潮方兴未艾,不少学校组织学生在假期参加游学项目,体验国外的文化与生活。7月6日,两位浙江衢州市的中学生在游学途中由于飞机失事而命陨大洋彼岸,这让近年呈井喷式增长的游学热引发公众关注与讨论。花销动辄几万元的游学是否“物有所值”?如何才能确保游学活动的有序进行?诸如此类的问题在事故发生后成为公众热议的焦点。仔细留意即可发现,对游学的负面评论占了相当大的比例。
游学,其实是一种传统的学习方式,我国就有“读万卷书,行万里路”之说。在西方发达国家,以夏令营的形式组织学生走出国门非常普遍,这种国际性跨文化体验式教育模式深受广大学生欢迎,原因主要是在游学过程中能够开阔视野,增长见识,锻炼能力。那么,为何游学会遭致我国公众的非议呢?原因其实很简单,游学活动鱼目混珠,“游学乱象”令人侧目。
首先,活动内容设置不合理,“游”而不“学”。学生参加海外游学活动,是否有所得与活动的日程安排、人员配备、教学内容有很大关联。然而,某些机构组织的海外夏令营,虽然打着“游学”的旗号,实为海外旅游的变异,游学变成了住豪华酒店、吃异国大餐、逛特卖场、买奢侈品的高价旅游。有的学校组织的游学活动“学”的成分较少,与国外学校的交流活动仅停留在参观校园、合影留念的浅层次上。参加这样的活动,钱花了不少,却收获甚少,学生和家长有怨言也是很正常的事情。
其次,活动组织不规范,存在安全隐患。当前,广受欢迎的游学目的地主要分布在一些经济、文化较发达的国家,如美国、加拿大、英国以及新加坡等。因为涉及海外交流,组织活动的过程不仅牵涉到校际之间的联系、安排,还涉及到学生签证、交通食宿、以及保险等一系列细节,因此不少学校选择与各大旅行社、培训机构、留学机构合作,借此减轻组织活动的负担。面对高额利润的诱惑,不少旅行社、培训机构以及留学机构也开始大张旗鼓地吸收学生参加游学。如此一来,看似各取所需、省时省力,但实际上却常常出现规范管理问题,组织混乱降低了游学的质量,也埋下了较大的安全隐患。
再次,活动收费偏贵,有敛财之嫌。夏令营因组织机构的不同,有公益性质与商业性质之分。由学校组织的海外夏令营本质上属于学校的教学实践活动,属于公益范畴,应只收取成本费,不能从中牟利。而由培训机构、出国留学中介、旅行社等组织的海外夏令营则属于商业活动,消费者可根据经济水平选择是否参加。而当前舆论指责的“天价”夏令营,大多为学校组织而实际是其他机构操作,或是其他机构借学校的名义组织。在这种学校与机构的合作模式下,的确存在灰色利益链条。
“游学乱象”问题应该引起我们的重视,学校和相关部门应该充分发挥作用,为学生把好游学关,让游学成为名副其实的学习之旅。
首先,要提升游学活动的质量,保证游学活动的有序开展。游学活动应当实现“游”与“学”的有机结合,学校应精心设计活动内容,要重点突出文化交流的主题,力求使学生在阅历、见识、思想等方面有所收获。学校组织游学活动时应有周密的计划,统筹考虑活动安排、活动负责人、费用组成、应急预案等方方面面。若学校选择与其他机构合作,应重点考察机构的资质水平,杜绝机构层层转包的情况发生。
其次,应引导学生根据自身实际选择是否游学及参加何种游学项目。不同年龄段的学生有其不同的心理和行为特征,不同的学生个体有不同的个性以及爱好。学校应该坚持具体问题具体分析的原则,根据学生的切身实际及时提出建议,对学生是否参加游学、参加什么形式的游学进行有效指导。例如,为学生提供游学特殊测试,根据测试结果以及平时表现综合分析该学生是否适合游学,适合何种形式的游学,适合参加哪些活动。
最后,进行有效监管,为学生出游提供保障。相关部门应及时制定相关管理条例,建立行业标准,保证严格的审批程序,安全保障有细化要求,收费有备案制度,力求在第一时间发现存在的问题,及时反馈、及时解决,防患于未然。此外,学生和家长必须签定委托协议书,明确各方的权利义务,细化安全保障和保险理赔等涉及学生切身利益的事宜。活动组织者应始终以学生为本,建立完善的安全责任机制、安全预警和突发事件应急机制,承担起其应尽的职责。
教育家陶行知先生曾说:“要解放孩子的头脑、双手、脚、空间、时间,使他们充分得到自由的生活,从自由的生活中得到真正的教育。”随着我国社会经济的教育事业的发展,游学成为学校教育的补充,这符合现代教育的大趋势。我们不应该因为一两次意外而全盘否定海外游学,而是应该加强监管,确保游学活动的开展规范有序,使学生在活动中了解异域文化、拓展国际视野、锻炼语言能力、提升综合素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