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大最新税收政策对小微企业的影响分析
2013-04-29刘益彤
作者简介:刘益彤(1989-),女,汉族,山西太原人,税务硕士,单位:辽宁大学经济学院,研究方向:税收理论与实践。
摘要:当前,我国经济处在转型的关键时期,并且受全球经济不景气的影响,使小微企业的生存举步维艰,我国政府出台了一系列的政策扶持小微企业的发展。本文主要选取了三大近期税收政策,分析它们对小微企业的影响。
关键词:小微企业;税收政策;影响
提起小微企业,人们都不屑一顾,认为它规模小,抗风险能力差。小微企业在原材料价格波动,市场需求不足,劳动力成本上升,融资困难这样的市场的汪洋大海中,就像一叶小舟,漂泊不定。就是这样的小微企业仅利用20%的银行贷款,却创造了80%的就业、60%的GDP以及50%的税收。由此可以看出,小微企业对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有着重要作用,可以肯定的说,小微企业是支撑经济社会发展的基石,有利于推动产业结构升级,有利于促进就业、经济增长和社会稳定。然而,小微企业的处境却是如此艰难,世界经济衰退、中国经济转型,将小微企业进一步推向深渊。当市场失灵的时候,政府应当发挥宏观调控的职能,促使经济更好的发展,更不要说小微企业已经到了十分危急的时刻,政府更应当伸出援助之手,毕竟,谁都说不好下一个小微企业会不会扩大规模,扬帆起航,乘风破浪,带动经济向前发展。
近年来,面对严峻的形势,我国政府已经采取积极对策帮助小微企业顺利发展,各项利好政策纷纷出台,例如金融机构与小微型企业签订的借款合同免征印花税、金融企业涉及中小企业贷款损失准备金税允许税前扣除、员工制家政服务免征营业税等。本文在此仅以三个较新的税收政策进行分析说明。
一、企业所得税中小微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小微企业直接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
《中华人民共和国企业所得税法》中规定,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20%的税率征收企业所得税。符合条件的小型微利企业,是指从事国家非限制和禁止行业,对工业企业来说,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10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3000万元;对其他企业来说,年度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从业人数不超过80人,资产总额不超过1000万元。
2011年11月经国务院批准,自2012年1月1日至2015年12月31日,对年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含6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其所得减按50%计入应纳税所得额,按20%的税率缴纳企业所得税。
与原来的政策相比,小微企业税收优惠政策的范围扩大了,不仅体现在时间上,也体现在税基上。由原来规定的小微企业所得税优惠政策到2011年年底的基础上,又延长了4年。由原来应纳税所得额低于3万元(含3万元)的小型微利企业减按10%缴纳企业所得税,扩大到6万元(含6万元)的小微企业可以享受该政策。
(二)企业所得税中小微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政策效应
企业所得税中小微企业享受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政策效果是非常直观的,只要是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都可以减少纳税,与大中型企业相比,企业所得税税率下降5个百分点,若是应纳税所得额低于6万元,企业所得税税率将继续下降10个百分点。这是税率式减免,对所有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都适用,减税幅度相同,更具公平性。更长远的,小微企业将每年留下利润积累起来,缓解了资金不足,有利于小微企业扩大再生产、科技创新、市场开拓、业务发展、产业链条的延伸等,促进企业进一步发展。
若设应纳税所得额小于等于6万的小微企业(税率为10%)、应纳税所得额大于6万小于等于30万的小微企业(税率为20%)和非小微企业(税率为25%)的应纳税额分别为0.6万、6万和60万,使它们成10倍增长,由于税率的不同倒推出应纳税所得额分别为6万、30万、240万,分别扩大了5倍和8倍,就是说,假设没有亏损弥补,利润增加引起应纳税额更大倍数的增加,同理相反,小微企业的应纳税额成倍减少。其减税的效果是非常明显的。
二、营改增对小微企业的税收政策
(一)营改增中的小微企业应当遵照的税收政策
营改增就是营业税改征增值税,对在我国境内提供交通运输业和部分现代服务业的单位和个人按规定缴纳增值税,不再缴纳营业税。缴纳增值税的纳税人分为一般纳税人和小规模纳税人,应税服务的年应征增值税销售额在500万元以下的(包括500万元)为小规模纳税人,小规模纳税人在计算增值税时不得抵扣进项,所以增值额就是销售额即应纳税所得额,只要年应纳税所得额不超过30万元的就是小微企业,所以小微企业作为小规模纳税人按照小规模纳税人的方法采用简易计税方法计算缴纳增值税。
简易计税方法的应纳税额,是按销售额和增值税征收率计算的增值税额。小规模纳税人采用的增值税征收率统一为3%。
应纳税额=不含税销售额×征收率(3%)
(二)营改增税收政策的效应
从各试点地区来看,营改增政策贯彻实施效果反映情况,小规模纳税人税负明显下降。上海营改增共13.9万户试点企业中,其中有65.7%是小微企业,小微企业申报缴纳应税服务增值税共计7.07亿元,少缴税款5.03亿元,降幅为42%。小微企业在这次营改增中受益很大,缓解了小微企业恶劣的生存环境,为小微企业减轻税负、增加利润,增强了小微企业的生命力。
1、营改增使小微企业税负降低
(1)实际税率降低使得小微企业税负降低
小微企业营改增后按照简易办法计算缴纳增值税,使用的是增值税征收率——统一为3%。对从事交通运输的企业来说,原来缴纳营业税时,使用的税率是3%,名义税率没变,但是营业税是价内税,增值税是价外税,剔税后实际税率必然下降,通过计算可以得出实际税率为1÷(1+3%)×3%=2.91%,相比原来税率下降了0.09%。对于部分现代服务业企业来说,原来缴纳营业税时,使用的营业税税率为5%,营改增后,光是名义税率就下降2个百分点,在剔税之后,税率一共可以下降2.09%,下降幅度为41.8%。税率的下降成为小微企业税负下降的主要原因。
(2)增值税延续营业税的优惠政策使得小微企业税负降低。
实行营业税改征增值税的一个重要目标是解决重复征税问题,对于原来通过税收优惠来消除重复征税的这部分税收优惠予以取消,但是营改增尚在试点并且未扩展到全部服务业,有些原营业税优惠政策还是需要延续的,原营业税免税的部分在改征增值税后继续免征。增值税优惠政策主要有三部分组成:免征增值税项目、增值税即征即退项目和增值税零税率。免征增值税的主要项目有个人转让著作权,残疾人个人提供应税服务,试点纳税人提供技术转让、技术开发和与之相关的技术咨询、技术服务等。零税率主要用于出口业务上,例如试点地区的单位和个人提供的国际运输服务、工程、矿产资源在境外的工程勘察勘探服务、存储地点在境外的仓储服务等。
2、营改增使小微企业利润增加
小微企业由于其规模、资金的限制,使得其相对的利润率也较低,所以增值税税负的较小变动就会引来利润的较大变动。我们假设小微企业营改增前后营业收入都是10万,只考虑税金对利润的影响。对于现代服务业,营改增前营业税为5000元,利润总额为95000元,营改增后营业收入剔除所包含的的增值税还剩97000元,营业税金为0元,利润总额为97000元,使企业利润增加了2000元。小微企业利润增加后可以开拓市场、科技创新,从而降低成本费用,可以预见,第二年、第三年以后成本费用不断降低,利润进一步增加,有利于小微企业进一步发展壮大。
三、 小微企业享受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
(一)小微企业所享受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具体税收优惠政策
这是一项最新的专门针对小微企业的税收优惠政策,国务院常务会议决定通过调整支出结构盘活存量财政资金,缓解财政收支矛盾,按照公平税负原则,从今年8月1日起,对小微企业中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和营业税纳税人,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并抓紧研究相关长效机制。
通常采用PMI指数估计小微企业的景气度:
PMI=订单×30%+生产×25%+雇员×20%+配送×15%+存货×10%
PMI是用百分数来表示的,50%是划分经济强弱的分界点。PMI大于50%时,经济处于扩张状态;PMI小于50%时,尤其是PMI下降接近40%时,会被认为是产业疲软,中小企业不景气,是经济萧条的先兆。除了考察PMI的整体走向外,PMI中的支付物价指数及收取物价指数也被视为物价指标的一种,就业指数更常被用来预测失业率及非农业人口就业的表现。根据汇丰银行中国制造业PMI数据统计,今年5月份PMI数值为49.2,6月PMI份数值为48.2,7月份PMI预览值已经降至47.3,显示中小企业制造业产出首次下降,新出口订单收缩,用工减少,这些下降都创下了近一两年的历史新高,中小企业不景气状态加剧,政府的扶持已经刻不容缓。
(二)小微企业享受的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的税收优惠政策的效应
1、减轻小微企业税收负担,增加小微企业销售盈利能力
我国从今年8月1日起,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这些小微企业有营业税纳税人,也有增值税小规模纳税人,小微企业的营业税税率为5%或3%,增值税征收率为3%。我们以最少的3%的营业税税率和增值税征收率为例,先对单个的企业一个月的税负和相关财务指标进行分析。假设某小微企业月销售额为20000元,毛利率为20%,除了营业税和增值税外的营业税金不变且为A,其他成本费用损失不变且为B,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没有调整项,除增值税不得税前扣除外,应纳税所得额等于利润总额。
从表中可以看出,对一个符合条件的小微企业来说,可以减少营业税或增值税600元(最多可以减少营业税20000×5%=1000元),利润总额增加600元,这600元全部都由暂免征税带来,扣除所得税后的净利润分别增加了540元和600元(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不允许扣除增值税),销售净利率分别增加了2.7%和3%,增加了企业的获利能力。
通常认为工业企业中,营业收入300万元及以上的为小型企业,营业收入300万元以下的为微型企业。相比大部分小微企业,只对月销售额不超过2万元的小微企业暂免征收增值税和营业税显得有些微不足道,在财力范围内当然是应该先帮助最微小的企业,这也体现了公平原则。
2、激励创业,稳定就业
汇丰中国制造业PMI的就业指数通常被用来预测就业情况,通过对PMI指数分析显示最近几个月内中小企业用工数量不断下降,是2009年初金融危机高峰期以来的最大降幅之一。
减税短期可以看做是用来弥补在经济不景气下减少的营业收入,免税政策的及时出台将促进小微企业的发展,增加小微企业发展信心,从而有利于减少失业,稳定就业。并且小微企业在我国企业中所占比例重大,就业吸收能力强,预计有600万户小微企业从该项免税政策中直接受益,这项措施将至少牵动6000万人的就业情况,从这个方面来说该项免税措施的覆盖范围还是很广的。
此外,对小微企业暂免征收两大流转税,对创业具有十分积极的刺激作用。我国本就以流转税为主体税种,许多小微企业每年税费就要缴纳很多,并且流转税是按照销售收入或营业收入来征收的,不论企业盈利还是亏损都要缴纳。这样的税制下,对微利企业减税无疑会刺激创业,带动更多人就业。(作者单位:辽宁大学经济学院)
参考文献:
[1]陆丽萍:《“营改增”政策试点的市场初步评估》[J].科学发展.2012年第5期.
[2]叶治斌:《试析“营改增”扩容对广东经济的影响》[J].财会月刊.2012年35期.
[3]胡怡建:《上海服务业“营改增”改革试点效应分析》[J].科学发展. 2013年01期.
[4]王萌萌 徐昕:免税政策驰援小微企业,“放水养鱼”释放新信号[EB/OL]. http://news.xinhuanet.com/fortune/2013-07/25/c_116687788.htm. 2013-7-25.