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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法炮制

2013-04-29李雪静

新作文·中学生适读 2013年8期
关键词:老路卡卡

评委授奖词:钱钟书在其著名散文《说笑》中写道:『一般人并非因有幽默而笑,是会笑而借笑来掩饰他们的没有幽默……(笑)本来是幽默丰富的流露,(却)慢慢地变成了幽默贫乏的遮盖。』真正的幽默是一种力量,不会故意卖弄风骚去招人发笑,而经提倡产生的幽默,一定是矫揉造作的段子,包括一切经提倡、引导而刻意营造的文字,也注定难以深入人心。

这篇文章,可谓体现了幽默的真谛。作者文字生动而泼辣,笔法纯熟而老练,娓娓道来,徐徐展开,直指当下一些少男少女行文时的不良风气。没有故作深沉的高雅,没有曲意媚俗的迎合,却能一针见血,让人或会心一笑,或老脸通红。左岸忧伤的情调,仿佛已成我们青春的基调——我们常说反对应试文章,但会不会又跳入了另一个窠臼?正如作者所言:『这世界也许荒唐扭曲,但所有的悲喜都绝不掺假。』

(明灯)

我决定要参加“酷概念”。

事情很简单,我女朋友跟我们学校一个获得“酷概念”作文大赛二等奖的哥们儿跑了。老路替我抱不平,他说我虽然长相一般,但文章还是不赖的,最起码也比那“小三”厉害。他也劝我参加“酷概念”,并发誓要帮我拿到一等奖,以此来证明我才是有本事甩人的那个。

老路是我的舍友,在某个青春文学杂志社当实习编辑。据我对他的了解,他并非某二代,文学造诣也并不高深,所以我不太明白这个“帮”具体是什么意思。但第二天早上,谜底就揭开了。

谜底就是我手里的这超薄纸。老路说这是他连夜为我整理的“酷概念作文法则”,从今天起,他将全力指导我落实这法则上的每一条。

我看着这片像薄卫生巾一样薄的纸,努力避开老路淫邪的笑容。

法则一:选择偏僻姓氏,名字最好是叠词。记住,越偏僻越好。

我抬起头。“这正是我多年来从事青春行业的体会之一。”老路故作深沉,“我告诉你兄弟,现在最吃香的姓是‘左,左右的‘左。明白吗?请问你在好端端的生活中遇到过几个姓这种稀奇古怪姓的没?没有!这就对了,他们就爱这个。”我愣在那里。“你的主人公最好是个女的,这样可以抖落出很多细节来。对了,你是要写小说吧?写散文诗歌这类真没什么用,不瞒你说,我们挑稿子的时候看到这些都直接扔掉。现在谁还愿意花时间看这些云里雾里的东西?当然咱不是教授,不玩那些文史哲之类虚的玩意儿,咱就是茶余饭后看个热闹。所以只有小说,只有小说才能给人最强的震慑力。”老路的鼻尖激动地抖起来,红晕开始占据他的双颊,“这不是虚伪,这是规则,是法律,你得适应。”他从我的书架顶层抽出一张A4纸,“从现在开始,我告诉你怎么写,你写在这张纸上。你别以为你那些闪闪亮亮的梦想说出来有多热血沸腾,你那些文字灵感有多稀有珍贵,这些说到底都没什么用。你要善于抓出本质的规律,要不这世界上会写的人那么多,为什么出名的就那么几个?”我感觉我好像在发抖,但我不愿意让老路看出我的惶恐:“那你说我该怎么写?”老路拿起签字笔,我注意到这颜色是墨蓝。“你很聪明,所以我只示范一次。”他在我的A4纸上用硕大的宋体字占领了一亩地,然后写下:左卡卡。“这就是你的女主角,她必须叫左卡卡,这个名字非常内行。”老路面无表情。我几乎是战栗着接受了这个名字。“左卡卡”盘踞在我的A4纸上,那些笔画像极了简陋的梯子。

法则二:花时间刻画主角的脸蛋。

“左卡卡是个女的,最好是长头发,可以不是双眼皮,但你得写得很有味道。”老路的语调终于软下来,可能他累了,“你先写一段,我看看。”果然,他草草撂下一句,径直走进我脏乱的客厅,然后我听见电视节目的声音。

我必须花时间刻画这个该死的“左卡卡”的脸蛋,而温馨提示只有一个:她是长头发。我忽然想起女朋友来,她也是长头发,但我更喜欢她扎马尾。我开始写:“左卡卡是这样一个女生,她有乌黑的长发,那种黑让人想起没有篝火的冬夜。她的眼睛不大,可是藏匿着太多情绪,咖啡色的瞳仁像刚擦拭干净的铜酒杯。”接着我想,这世界上根本就没有这样一个女生,也许有,可是从未出现在我的世界里。女朋友很漂亮,但还漂亮不到空灵的级别,不然她也不会随随便便跟了一个得二等奖的傻瓜。等我意识到我在发呆的时候,老路已经在我的桌边站了好久。他踮起脚,抽出一张新纸。

“你写得很不错,不过还不够,肯定不够。”我开始紧张。“我帮你改了改,你再重新写一段,就按我这种风格,写在这张纸上。”他指了指那张惨白的A4纸。我看着老路难看的字体:“左卡卡是个女的。在我写下这句话后,左卡卡盯着我看了一会儿,然后头也不回地走开。她漆黑的长发像一面墙,隔断了所有温暖的空气。左卡卡的眼睛很漂亮,因为她有双好看的眸子。我从未见过任何人有那样美丽的眸子。这令她像一只孤倔的猫,但她自己并不这么认为。”老路看着我说:“我相信我们两个都没有见过这样的姑娘,但是你必须写成这样。比喻越奇特越好,我的算是很低级的,不过是给你做个示范。你必须把她设定成那种很冷的角色,左耳朵上扎六个耳洞,只喜欢黑色耳钉,无论什么时候都穿高跟鞋,偏爱芒果奶昔。就是这种俗不可耐的细节,你必须说得很详细,谁知道为什么,他们就是喜欢。当然,这其实是法则三,不过提前知道也没什么不好。我突然觉得,也许你把法则二三四放在一起看会写得比较顺畅。”

于是我又拿起那张“卫生巾”。

法则三:描写细节。最好是那种看似很有品位实则俗不可耐的细节。

老路冲我点头,电视里传来静心口服液广告甜腻的声音。

法则四:不要管布局,不需要前因后果,这不是悬疑小说。只管创造意境。

我盯着那行字:只管创造意境。“这种意境非常容易。画画啊,乐队啊,酒吧唱歌啊,拍片子啊,让你的主角执着着这些东西中的某一个,编得越花里胡哨越好。多用点让人不知所云的矫情句子,例如‘时光越来越旧或者‘我的执念都刻在左手,而你,是我右手中弥散的韶华,就是这种东西。摸到一点小的线索,就疯狂地延伸下去吧。一旦摸清要领,谁都写得出来。这种东西,根本不费脑子,还能带来奇特的成就感。”老路开始从口袋里往外掏香烟,我阻止了他,因为我不喜欢烟。但他现在的样子若是配上一根即将燃尽的万宝路,确实会显得更性感。他脸上已经毫无保留地浮现出了鄙夷的神色,这种鄙夷让他看起来历经沧桑。我听着他的话,每个字都像炸弹,炸毁我世界里的许多东西。我开始莫名地兴奋,我接着读下去。

法则五:学会分段,学会使用句号。并且,大量使用。

“把那些文章里的句号全挑出来,称一称,少说也得有一斤重。”老路很男人地笑了,“我们杂志上印的那些文章,全跟现代诗似的,急急忙忙地分段,全文只有一种标点,那就是句号。找出个逗号来就像中了彩票一样激动啊,如果你运气够好,说不定还有引号。”老路把玩着那张崭新的A4纸,现在它看起来没那么新了,“老实说,这一条不太好讲,我给你示范一下。”老路抓过那张纸。

左卡卡是我爱的姑娘。

是的。我爱这个大眼睛白皮肤的姑娘。

她就像凌晨三点的露水那么干净。

噢我忘了,凌晨三点也许没有露水。

我想我完全懂了。

如此折腾下来,已是下午两点,我还剩下八条法则没看,但我们都饿了。老路提议去吃大排档,我给他点了啤酒。

辣炒蛤蜊做得好吃极了,老路终于不顾我的劝阻点了烟。烟雾升腾中,老路说:“兄弟,当年我们都追过郭敬明,年少无知,值得原谅。就是一个比赛而已,迎合口味而已,你的目的很简单,那就是赢。但是真正的文学,真正的文学,不搞这些花架子。”我觉得他有些醉了。

老路说:“为了尊严,你要做的是如法炮制。”

我说我明白。

我已经想好了,讲一个和我女朋友有点关系的故事,把左卡卡说成是一个文学青年,为了追求梦想,不惜甩掉男朋友和幸福生活,跟着另一个有点造诣的文学青年去了北京。当然这是我编的。我的内心深处突然腾起了一股强烈的恐惧,我突然有点怀疑我现在所做的一切。为了尊严,如法炮制,说得多好听。为了尊严。这尊严就是她甩了我,而我居然幼稚地认为一切都是那个二等奖哥们儿的错。我固执地一定要怪罪那个“酷概念”的二等奖,固执地听了老路的一家之言,我唯一的退路就是写出一篇充斥着废话的所谓青春文学,而这一切都是为了所谓的尊严。这尊严多巨大,又多渺小。

但是我没有告诉老路这些。我们在下午三点半的艳阳里道别。

四点,我回家,肚子难受,估计是吃多了蛤蜊。在没有忘记手纸的同时,我也没忘那张“超薄卫生巾”。坐在马桶上,我想,在厕所读“卫生巾”,这终于听起来像是一件名正言顺的事情了,哪管我其实是一大老爷们儿。

法则六:别在文章里出现“父母”这种扫兴的东西。如果必须出现,让他们经常出差,或者总是吵架。

毫无疑问,这正是几乎所有青春小说的套路。除非作者有意大篇幅描写父母:“我的爸爸妈妈非常寂寞。眸子清冽,背影孤倔。”

法则七:让主角有个与之性格反差巨大的死党。用爱情考验他们并不坚固的友谊。

左卡卡的闺蜜就叫夏蕊蕊好了。夏蕊蕊应该是个很安分的姑娘,一年四季穿素色长裙,光脚穿帆布鞋也不会脚臭,不是同性恋,但只跟左卡卡一个人说话。让一个男人入侵她们的友谊,给他们来一段惊心动魄的三角恋,最后夏蕊蕊看似伟岸实则无奈地放弃了这个深爱着左卡卡的男人,让两个文学青年踏上了北漂的路。故事的结尾夏蕊蕊一定穿得异常美丽,站在离火车站不远的地方,望着她那重色轻友的好朋友左卡卡,然后轻声呢喃:“夏天,就要过去了吧。”

我要让那个男人叫陈星,这是我能想到的最窝囊的男性名称。是的,你没猜错,因为二等奖那哥们儿就姓陈。

法则八:出现王家卫、苏打绿或者米兰·昆德拉。引用他们的话,哪怕和文章毫无关系。

我猜这三个名字是老路的隐喻,分别代表电影、音乐和写作。关于王家卫,我坦言我从未看过他的任何一部作品,但我知道《重庆森林》和凤梨罐头,也知道《东邪西毒》和欧阳锋,因为那些文艺死人的小说里全是这个。我也不喜欢苏打绿,我更喜欢五月天。至于米兰·昆德拉,我敢保证大部分文艺青年都假装沉迷于他的文字,但假装是因为看不懂。就像很多人知道“生活在别处”,但他们的知道仅限于在作文里大肆显摆。我挺喜欢米兰·昆德拉,但有时候我也看不懂。

我决定让左卡卡喜欢昆德拉。

法则九:来一次逃亡,最好逃出一些虚拟的东西,比如家庭和生活。

我开始佩服老路了,他简直一针见血。我要让左卡卡和她的小男友陈星在盛夏逃亡,因为这正是那些文学青年们迷恋的庸俗情节。

法则十:用你能想到的最诡异的方式替换常规表述,让天空“战栗不止”,让云彩像“女人饥渴的嘴唇”。

我的小腹终于停止了战栗,马桶此刻像是女人饥渴的嘴唇。我知道这有些恶心,但是,谢天谢地。我收拾完厕所,继续坐在马桶盖上读老路的法则,我发现老路是个天才。

法则十一:起个优雅的题目,尽可能云里雾里。例如,早梦;或者,未完的结局。

我用两分钟想好了题目:逃出盛夏。

法则十二:在结尾煽情,更加疯狂地分段,可以使用省略号。

大概是怕我看不懂什么意思,在“法则十二”的下面,有老路一小段示范性质的文字:

很好。我对自己说。

阳光很恶毒。空气中的热浪腐蚀耳朵。这样我便听不到Aka的声音。

她说。她说。

树。这样你就能毫无顾忌地活着。

眼泪落下来。

Aka。没了你,我该如何毫无顾忌地活着。

Aka。人生这样漫长。

Aka。

……

很显然,每个人都善于制造这些如同便秘的文字。便秘很痛苦,但便秘不需要智商。

法则十三:不沾感情,如法炮制。兄弟,这是最后一条,加油。

不得不说老路的字真的很丑,但这丑陋货真价实,这丑陋让我感动。老路不仅是个天才,还是个好人。

我开始动笔写我的《逃出盛夏》。

写作的过程没什么好说的,这根本就不算真正意义上的写作,仅仅是把精心设计的文字浇注进已经铸好的铜模里罢了。烧制的火候,烧成的形状,这些东西都早已不需要想象。没有新生的惊喜可尝,我的写作不过是写出一堆框套在透明规则里的词句。我反复搜索那些生僻的形容词,用尽全力组装它们。这是一幢地基不稳的豪华别墅,但没有办法,我只能住进去。

其间我做梦梦见女朋友两次。在第二次的梦里,她穿着睡衣和老路一起蹲在地上喝啤酒,我滴酒未沾,却也酩酊大醉。

梦醒后,我突然想起,我其实从未见过她穿睡衣。而且,以后大概也没机会见了。

我花了一天半的时间写完左卡卡,然后我把它传给老路。三天后,老路约我吃大排档。

由于上次闹肚子的原因,我没点蛤蜊,老路仍然喝啤酒。喝至微醺处,老路说他看了我的文章,觉得还不赖,又顺手给我改了改,运气不坏的话应该可以入围初赛。我给他倒酒,他又说:“你这文笔,比那小子强多了。”

我知道“那小子”指的是得二等奖的哥们儿。我笑了,我很虚伪地故作超然:“这不重要。”

老路用力砸门的时候,我正窝在沙发里玩手机游戏,由于迟迟未通关,我有点儿懒得给他开门。他终于进来后,先是劈头盖脸地骂了我一顿,然后又轻描淡写地说:“兄弟,你进决赛了。”

对于这个结果我其实不太感兴趣,我更感兴趣的是老路为什么会比我先知道这件事。老路说,他替我寄稿子的时候确实想写上我家的地址,但是他突然发现,对于我家,他只知道怎么走,却不知道究竟在哪条路哪栋楼,于是尴尬之中,就写上了他家的地址。

我强忍住笑,老路故作神秘:“兄弟你知道吗?这其实是一种冥冥之中的暗喻。”“什么?”“当然是——没有我,你什么都干不成!”我抄起沙发垫子来用力砸他。

老路躲开了,他突然变得极其严肃:“有时候我也在想,我们写东西到底是为了什么。我是说,抛开这个比赛,有没有其他的目的?”我知道有,当然有,可是我说:“暂时没有。你我都很清楚,参加‘酷概念,不是出于任何文学上的目的。我被人甩了,兄弟,而你说要帮我挽回尊严。这就是目的,就是因为这个目的我才编了一篇恶心的文章,没有其他目的了。”说完这段话,我的眼泪都要掉出来了,尽管我不知道为什么,我也不知道自己在干什么,老路在干什么。我们似乎自以为是地下了一个很大的赌注,我们为了胜利而谎话连篇,我们信誓旦旦地把所谓的尊严捧到一个肮脏不堪的位置,然后彼此举杯,说:为了尊严。

老路沉默地望着我,足足有五分钟,然后他说:“兄弟,复赛要现场写,我没法帮你了。你好好写。”

我说我知道。

老路又说:“复赛你自己发挥就行,不用再故意写那种东西了。我们听天由命。”

我说当然。

老路看着我,欲言又止,但是他终于什么也没说。

在去参赛的飞机上,我旁边坐着一个戴大墨镜的姑娘,长头发,由于几乎看不见脸,我觉得她还是挺美的。飞机飞到一半,她说要上厕所,然后我站起来,她说谢谢。回来后,她把墨镜摘了,然后一边刷睫毛一边和我攀谈起来。

“你一个人?”她冲着镜子拼命眨眼睛。

“嗯,你呢?”

“我也是。你去干吗?”她把睫毛刷放回原处,又拿出一个肉色的粉扑。

“呃……去参加一个比赛,写作文的。”

“噢,我也是。‘酷概念?”她的语气波澜不惊,粉扑上下飞舞,脸颊一片惨白。

“……嗯。”我开始在心里祈祷她不要再扑粉了。

“我也是去参加‘酷概念的,真巧啊。”她果然不再折腾,但是又掏出一盒腮红。

“……嗯,是啊。”我闭上眼睛,决心不再看这惨不忍睹的画面。

“你紧张不?”

“其实……有点。”我听见腮红刷在那张沾满白粉的脸上尖叫。

“我也有点。但写作这件事儿,除了写自己想的,你还能干吗?连作弊也不成。”我睁开眼,发现她又戴上了墨镜。

“嗯,谢谢你。”谢谢你戴上墨镜,谢谢你这么说,我想。

飞机开始下降,空姐让收起桌板,调直椅背。她拿出口香糖:“你要吗?我一到这种时候耳朵就疼,必须不停地嚼东西才可以。”

我说:“谢谢,不用了。”机窗外面,天空像一盆刚刚淋了沐浴露的洗澡水,溢满了白色泡沫。飞机一点一点地沉下去,戴墨镜的姑娘大声地咀嚼口香糖。

我也开始耳鸣,但我突然很清楚,我要写的是什么。

我不需要再如法炮制了,这是老路告诉我的。

我知道我要写什么,这个写和女朋友无关,和二等奖无关,和老路也无关。

“除了写自己想的,你还能干吗?”

下飞机前,我主动赞扬墨镜姑娘难看的妆容,并虚伪地祝她获得一等奖。

复赛的题目是《镜子》。

我写了我的故事,我是说,真实的,我的故事。这个故事包括我被一个二等奖的哥们儿抢走了女朋友,包括我把参加“酷概念”当成一种发泄愤怒的方式,也包括老路给我制订规则让我如法炮制出一篇矫情的半调子文章,甚至还包括飞机上坐在我旁边那个戴大墨镜的姑娘。世界不再动了,只有文字汩汩流淌,它们是鲜活的,流动的,要命的,滚烫的。我的。

写作终于成了我的镜子,我甘愿在它面前脱得浑身赤裸。我确实被人甩了,老路确实是个天才,女朋友说不定真和那个二等奖哥们儿两情相悦相见恨晚,而这些都没什么关系。我的镜子就在这里,它平和、坦诚,映照一切,这真实的映照让谎言缄默不语。我不需要那些规则,我也不需要如法炮制。我应该仔细地看这个镜子中的世界,这世界也许荒唐扭曲,但所有的悲喜都绝不掺假。

我突然想起那关于女朋友的第一个梦。梦里她背对着我,长发如墨。我紧张地大喊:“你是左卡卡?”她转过身来,一双丹凤眼温柔无比:“不,我是秦宁。”秦宁是她的名字。

我知道我哭了,但是这没什么,哭是愈合的开始。

我写完了《镜子》,像是用力擦净了我体内的某块镜子。我知道,我又是崭新的了。

再见老路是在机场。他明显盛装打扮,穿了西服,连胡子都剃得干干净净。

老路拍拍我的肩膀:“兄弟,祝贺你。我请你吃饭。”

但是机场的饭实在太贵了。在谢绝98块钱一碗的牛肉面和上百的炒菜之后,我们直奔麦当劳。老路有些尴尬,我说没关系。

老路拿出一个纸袋,说他有礼物要送给我。

是一本书,米兰·昆德拉的《玩笑》。

老路端起绘着巨大黄色字母的可乐,这令他看起来有点滑稽,但是他郑重无比:“兄弟,这次没有啤酒,但真心话仍然是真心话。你走的这几天我也想了一些事,我们也许一开始就选错了路,可是无论如何,我们已经到了那个地方,不管你愿不愿意。我希望过去的就这么过去,毕竟在这个世界上,好女孩多的是。”他举着那杯可乐,表情是从未有过的严肃:“兄弟,干杯。为了如法炮制,为了昆德拉,为了你,为了我。”

老路说:“兄弟,虽然没有酒,但你也该说句祝酒词。”

我说:“祝我们的文字水平早日赶超昆德拉。”

老路笑了,那笑容令我想起所有与文字和啤酒相伴的日子。

获奖者感言

李雪静

快节奏的生活、沉重的压力等种种外界因素使阅读不得不成为一种见缝插针的娱乐手段。所以,郭敬明终究比韩寒有市场,而市场就是大多数人的选择。如今这个时代,大多数人回避深刻,因为他们已经太辛苦,生存都来不及,何谈深刻。

这就是我写《如法炮制》的原因。纵然这是一个心浮气躁的时代,但总得有人静下来。《我如何成为一名畅销书作家》里说:“每个读者心中都有自己的《包法利夫人》。”而《包法利夫人》不仅仅是一部著作,它更代表着人性深处一种不容置疑的坚守,正是这种坚守让你我活在这个世界上,不被摧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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