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繁荣富强的强大引擎
2013-04-29李美玲
李美玲
党的十八大报告团指出:以科学发展为主题,以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不主线,是关系我国发展全局的战略抉择。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则是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的关键。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在世界的东方开启了一条崭新的中国式发展道路。作为对科学社会主义的创造性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为当代中国的发展注入了新的活力,成为中国繁荣富强的强大引擎。
历史突破
党的十一届三中全会后,农村家庭联产承包责任制在安徽、四川等地的试行率先擂响了经济体制改革的战鼓。但是,中国的经济体制改革到底要向哪里去,这是一个无法回避,且必须首先回答的问题。
1982年9月,党的十二大召开,关于经济体制改革,大会提出了“计划经济为主、市场调节为辅”的原则。该原则既充分反映了我们党迫切要求打破计划体制束缚,对现有经济体制做出调整的决心,也有力推进了农村和城市的经济体制改革。
1984年10月,党的十二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在总结十一届三中全会以来城乡经济体制改革经验的基础上,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经济体制改革的决定》,明确指出,“社会主义计划经济必须自觉依据和运用价值规律,是在公有制基础上有计划的商品经济”,并认为“商品经济的充分发展,是社会经济发展不可逾越的阶段,是实现我国经济现代化的必要条件”。这就突破了把计划经济与市场经济相对立的传统观念,为全面进行经济改革提供了理论依据。
党的十三大再次前进了一大步。大会报告指出:“社会主义有计划商品经济的体制,应该是计划与市场内在统一的体制,计划和市场的作用都是覆盖全社会的。新的经济运行机制,从总体上来说应当是‘国家调节市场,市场引导企业的机制。”这种新的提法,把计划和市场看作了同一层次的范畴,是经济体制改革在理论上取得的又一重大突破。
1992年10月,党的十四大召开,大会明确指出,“我们要建立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就是要使市场在社会主义国家宏观调控下对资源配置起基础性作用”。这是对我国经济体制改革作出的顶层设计,标志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目标模式在理论上的确立。
初步建立
党的十四大确定了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目标,解决了我国经济体制改革的方向性问题,但是,具体“怎么改”,还需要在实践中不断探索、总结。
1993年11月,党的十四届三中全会召开,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具体化了党的十四大确定的经济体制改革的目标和基本原则,确定了我国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基本框架。框架由三个制度和三个体系组成。三个制度分别是:现代企业制度;以按劳分配为主体,效率优先、兼顾公平的收入分配制度;多层次的社会保障制度。三个体系分别是:全国统一开放的市场体系;以间接手段为主的、完善的宏观调控体系;健全和完善的法律体系。《决定》是我国建立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总体规划,也是20世纪90年代中国进行经济体制改革的行动纲领。之后,国企改革全面推进,中国经济体制改革向纵深发展。
但是,在改革中又出现了新的问题——公有制经济在国内生产总值中的比重有所下降,有人怀疑中国在搞私有化,为了澄清人们的错误认识,党的十五大在提出“建立比较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保持国民经济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要求的同时,将“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规定为社会主义初级阶段的基本经济制度。这一规定开阔了人们的眼界,使经济体制改革可以迈开大步往前走。
2002年11月,党的十六大召开。大会高度肯定了经济体制改革取得的成就,指出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体制改革取得了丰硕的成果:公有制经济进一步壮大,国有企业改革稳步推进。个体、私营等非公有制经济较快发展。市场体系建设全面展开,宏观调控体系不断完善,政府职能转变步伐加快。财税、金融、流通、住房和政府机构等改革继续深化。开放型经济迅速发展,商品和服务贸易、资本流动规模显著扩大。国家外汇储备大幅度增加。进而得出结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初步建立。同时,大会还从“推动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基本实现工业化”、“大力推进信息化”、“加强建设现代化”等方面提出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具体要求。
日臻完善
为了深入贯彻党的十六大提出的“建成完善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要求, 2003年10月,党的十六届三中全会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若干问题的决定》,全面部署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各项任务,包括:完善公有制为主体、多种所有制经济共同发展的基本经济制度,建立有利于逐步改变城乡二元经济结构的体制,形成促进区域经济协调发展的机制,建设统一开放竞争有序的现代市场体系,完善宏观调控体系、行政管理体制和经济法律制度,健全就业、收入分配和社会保障制度,建立促进经济社会可持续发展的机制。同时要求,积极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为发展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提供强有力的政治保证。
2007年,党的十七大报告又将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作为促进国民经济又好又快发展、实现未来经济发展目标的重要前提,并要求,“要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推进各方面体制改革创新,加快重要领域和关键环节改革步伐,全面提高开放水平。”这就为新时期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搭建起了基本框架。
伴随着市场经济的迅猛发展,我国社会也逐渐积累了一些矛盾和问题。如城乡差距、地区差距、居民收入差距持续扩大,就业和社会保障压力增加,教育、卫生、文化等社会保障事业发展滞后,经济增长方式落后等。归根到底,这些问题都是发展中的不协调、不平衡的问题。基于此,党的十八大从两个方面勾勒出了健全和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框架:一方面,将科学发展观作为党的指导思想写入党章,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理论指导;另一方面,以转变经济发展方式为重点,提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五项要求:一是全面深化经济体制改革;二是实施创新驱动发展战略;三是推进经济结构战略性调整;四是推动城乡发展一体化;五是全面提高开放型经济水平;理论和实践有机结合,为完善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提供指导,成为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发展过程中的又一里程碑。
在不断的探索和总结中,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不断发展,日臻完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