基于“六普”数据对婚姻家庭现状的分析
2013-04-29丁立
摘 要:依照江门市第五、六次人口普查资料等统计数据,通过对比分析江门市婚姻家庭的现状和特点,提出婚姻家庭和谐创建的相应举措。
关键词:婚姻;家庭;和谐
作者简介:丁立(1968-),女,江门职业技术学院讲师,研究方向:统计学,人口学。
中图分类号:C924.2 文献标识码:A doi:10.3969/j.issn.1672-3309(x).2013.09.65 文章编号:1672-3309(2013)09-150-04
广东省江门市是珠江三角洲西部的一个地级市,因位于西江与其支流蓬江的会合处,故名江门,又称“五邑”。面积9504平方千米,约占珠三角的1/4,辖蓬江、江海、新会3个市辖区,代管台山、开平、恩平、鹤山4个县级市。现总人口444万,其中市区人口约180万。为了更好的了解江门市的婚姻家庭状况,促进幸福和谐家庭的创建,现对江门市第五、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进行了分析。
一、江门市婚姻基本状况和特征
江门市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10%人口抽样资料显示,本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未婚人口占25.57%,比2000年上升1.71 个百分点,未婚人口中男性人口比重57.95%,女性人口比重42.05%,男女比重相差15.9个百分点,比2000年增加 1.28 个百分点;有配偶人口占67.68%,比2000年下降1.83个百分点,有配偶人口中男性人口比重49.51%,女性人口比重50.49%,男女比重基本相当,比2000年减少1.84个百分点;离婚人口占0.976%,比2000年上升 0.45个百分点,离婚人口中男性人口比重52.82%,女性人口比重47.18%,男女比重相差5.64个百分点,比 2000年缩小28.1个百分点;丧偶人口占5.77%,比2000年下降 0.34 个百分点,丧偶人口中男性人口比重22.09%,女性人口比重77.91%,男女比重相差55.82个百分点,比2000年减少3.14个百分点。(见表1、表2)。由此可见,江门市有配偶者占了绝大多数,离婚率较低,婚姻状况总体相对稳定 。
(一) 未婚人口性别比状况,大龄未婚人口性别比状况
未婚人口性别比总体上在下降,但大龄未婚人口性别比仍然严重失调。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10%长表抽样资料显示,江门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未婚人口性别比(以女性为100)随年龄增长,其中大龄(30-49岁)未婚人口性别比为207.62,大龄未婚男性人口依然大大超过女性人口,比例仍然严重失调(见表3)。尽管大龄未婚人口男性多于女性,但大龄未婚女性30岁及以上未婚女性的比例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显著下降。虽然当前晚婚在青年男女中已形成风尚,但大龄未婚人口比重上升,尤其是男性远多于女性的社会现象需引起高度关注。未婚男青年的增多.一方面,可以提高劳动人口的活力,扩大社会生产主力军的规模,但另一方面,由于年青人处于婚姻的择偶阶段,随时都会因结婚而改变居住和工作地,从而使其流动性更大,加上远离父母,没有家庭的约束,容易造成社会的不稳定性。
(二) 结婚年龄,不同受教育程度人口的婚姻状况
初婚年龄推迟,大龄未婚女性增加。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10%人口抽样资料测算,江门市人口的平均初婚年龄为24.47岁,其中女性平均初婚年龄23.07 岁,男性平均初婚年龄26.02岁,从按文化程度分组看,不同文化程度的人口,其平均初婚年龄不一样,总体上表现为平均初婚年龄与文化程度呈正相关关系,文化程度越高的人口,平均初婚年龄越大,尤其是女性,其平均初婚年龄与文化程度呈完全正相关关系(见表4)。江门市女性平均初婚年龄就已经超过了23周岁的晚婚标准。经验证明,经济市场化和现代化会提高平均初婚年龄随着经济的迅速发展和现代化水平的不断提高,女性受教育机会和就业机会不断增加,婚姻观念不断改变,因此,女性平均初婚年龄也逐渐提高。另外,国家提倡晚婚、晚育控制人口的政策已深得人心,那种“早婚早育早享福”的传统思想已被绝大多数女性所抛弃,这客观上也促进了女性晚婚现象的增加。
(三) 离婚人口比重状况
离婚人口比重有所上升,但男女两性有差异。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10%人口抽样资料显示,江门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离婚人口比重为0.97%,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上升了 0.45个百分点,其中男性离婚人口比例为1.03%、女性为0.92%,分别比2000年上升0.33个百分点和0.58个百分点。从按文化程度分组看,各文化层次的人口离婚比重均比2000年有所上升。男女两性离婚率受教育程度的影响有明显的差异,女性以受教育程度为高中以上的离婚人口比重较大,尤其女性大专以上文化程度的离婚人口所占的比重远远大于男性的比重。而男性离婚人口的比重,目前在相对升高的基础上进入了相对稳定阶段。男性离婚人口的比重以低学历与文化程度呈负相关关系,文化程度越高的人口,离婚比重越低;而女性离婚比重与文化程度基本上呈正相关关系。在总体趋势上,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基本保持一致(见表5)。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婚姻观也发生一定的变化。更多的中青年人,特别是青年一代不仅对婚姻的态度发生了改变,对婚姻质量的要求也越来越高,在一定程度上促使了离婚人口比重的逐步增多。离婚比重的上升,所带来的负面影响应给予重视。如子女的抚养,被遗弃子女给社会造成负担、青少年犯罪中来自单亲家庭的孩子比例较大等一系列问题,应当引起社会的高度关注。
(四) 丧偶人口比重状况
总体丧偶人口比重有所下降,大部分年龄段丧偶人口比重呈下降趋势,女性丧偶人口比重依然高于男性。从2010年全国10%人口抽样调查资料可以看出,在江门市15岁及以上人口中,丧偶人口占5.77%,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下降0.34个百分点,其中男性丧偶人口比重为2.55%,女性为9.02%,与2000年基本持平。?从表6中可以看出,江门市各年龄段的丧偶人口比重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均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老年人口丧偶比重下降趋势明显,即65岁及以上人口的丧偶比重由2000年的39.09%下降到2010年的37.57% ,降幅1.52 个百分点,随着生活水平的不断提高,医疗卫生条件的不断完善,人们的预期寿命也在相应增加,伴随着这种变化过程,必然出现老年人口丧偶比重的不断下降。女性丧偶比重在各年龄段都高于男性,如果从年龄上来看,40岁以下的丧偶比重都极低,不到1%,男女差距并不明显,随着年龄增长到中、老年,丧偶比重开始提高,而且女性提高早于男性,随着年龄的增长,女性丧偶比重提高的速度越来越快,男女丧偶比重的差距也越拉越大,特别是进入老年阶段以后,女性丧偶比重明显高于男性,这主要是因为女性的平均寿命高于男性,老年阶段的男性人口死亡率高于同龄女性。
(五)异地婚姻状况
从2010年全国10%人口抽样调查资料统计数字显示,江门市有1110568人因各种原因户口在外乡镇街道,占总人口比例的24.98%。和第五次人口统计数据5130人相比,婚姻迁入人口大大增加。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因婚姻嫁娶原因迁移人口为37671人占迁移人口的3.39%,其中男性为4072人占迁移人口的0.69%,女性为33599人占迁移人口的6.41%,女性嫁入本地人数是男性的8倍多。嫁娶迁移最多的年龄段集中在20-40岁之间,“外来媳妇本地郎”的家庭现象增多,伴随着珠中江开放程度的加深和与外省市经济文化差距的缩小,本地人对外地人的“心理鸿沟”已不甚明显。江门市近年来的户籍制度改革降低了外地人“留邑”门槛,客观上促进异地婚恋的可能。而现代青年的自我意识增强,体现在择偶观上就是感情、兴趣、人品认同这样的主观因素的重要性日益增大。
二、江门市家庭基本状况和特征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表明,近十年来,伴随着社会经济的迅速发展和人民生活的显著提高,江门市家庭类型和家庭规模发生了明显的变化,而家庭结构的变动又对社会和谐稳定和经济发展产生着一定的影响。主要状况和特点如下:
(一) 家庭户规模状况:家庭户数量增加,规模以三人户和四人户为主
根据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江门市家庭户为1303988户,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增加了25.63万户,增长19.66%,家庭户人口为 407.81 万人, 占总人口的比重为91.72%,家庭户平均规模为3.13人,比2000年的减少了0.33人。从家庭户规模看,3人户比例最高,占家庭户总数的25.79%,其余依次为4人户为20.37%、2人户19.65%、1人户16.83%、5人户10.54%及以上户,与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相比,1人户、2人户和3人户比重分别提高4.51个百分点、3.92个百分点和2.22个百分点,4人及以上户家庭比重都有不同程度的下降,其中4人户和5人户降幅较大,分别为4.96个百分点和3.34个百分点。2000年江门市4人户比例最高,2人户和三人户只占家庭户的39.30%。经过十年的变化,2010年比例最高的变成了3人户,2人户和3人户已占到家庭户的45.44%,比2000年增加了6.14个百分点,反映出十年间随着社会和经济的发展,居住环境的改善,生活质量的不断提高,江门市的家庭户正逐渐向小规模方向转变。本市家庭户规模趋向小型化,一定程度上也表明了江门计划生育工作和城市住宅建设所取得的成绩。总之,家庭户规模下降是社会进步和发展的必然趋势,家庭户规模的缩小不仅是生育水平下降和社会、经济、文化多种因素影响的结果,更是全市居民居住环境的改善,生活质量得到了实质性提高的结果(见表8)。
(二)家庭户类别状况:二代户家庭仍占主导,“一代户”的比重上升很快
家庭户类别与户规模密切相关,户规模的缩小,必然带来家庭代际关系的变化,户类别也会随着代际关系的变化而变化。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数据显示,江门市一代户为412515户,占家庭户总数的31.64%,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上升了7.35个百分点;二代户为652188户,占家庭户总数的50.02%,比2000年下降了 5.69个百分点;三代户为233940户,占家庭户总数的17.94%,比2000年下降了1.54个百分点;四代及以上户仅占0.41%,与2000年基本持平(见表9)。可见,两代户家庭仍是江门市家庭户的主体,其中又以核心家庭即父母与未婚子女组成的家庭为主要形式。同时,随着住房条件的改善和家庭生育观念的转变,未婚男女的独立意识越来越强,越来越多的大家庭“裂变”为小家庭,越来越多的夫妻不要孩子或晚生孩子,一代户正日益成为家庭户的重要形式。十年来,随着江门市国民经济的迅速发展和城市建设步伐的加快,人们居住环境得到了不断改善,传统的大家庭观念也随之淡漠,祖孙几代共同生活的情况正在逐渐减少,三口之家的核心家庭和无子女的二人世界以及单身生活已经成为家庭居住方式的主流。
(三)老年人口家庭户状况:有老年人口的家庭户比重上升
2010年第六次人口普查10%人口数据显示,江门市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有57827人,占全市总人口的13.10%,比2000年第五次人口普查上升1个百分点。在有60岁及以上老年人口的家庭户中,一对老夫妇独立生活的占18.22%;单身老人独自生活的占9.13%;三代户老人所占比重最大为42.67%。由此可见,目前我市老人的生活方式主要还是与子女、亲属生活在一起,共享天伦之乐,但对单身老人的照顾和赡养,无论对家庭还是社会都是一个不容忽视的问题。
通过对五普、六普数据的分析,进一步加大和谐家庭的创建,江门市政府出台了多项具体措施:如推进“困难妇女儿童帮扶项目” 和深化“爱心父母大联盟”活动,推动农村妇女、困难妇女和外来女工的医疗资助。为单亲特困母亲实施生产自救提供资金帮助;开展 “家庭教育大讲堂”、“大家庭亲子日活动”,扶持培植市级巾帼农业示范基地和妇女专业合作组织;完善妇联维权网络建设,继续开展“阳光情”就业服务项目,规范巾帼家政服务业的发展,推进“金百合”家庭服务项目,探索在社区建立家庭服务中心试点和儿童友好示范社区,为有需求人员免费提供婚姻家庭咨询服务,重点帮助解决大龄青年、单亲家庭的婚姻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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