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内源性”致癌因素也要防
2013-04-29王振国
王振国
外源性致癌因素要通过人的机体内在因素发生作用,因此只是远离生活环境中的致癌因素还不够,还要重视消除内在性致癌因素,才能有效地预防癌症。内源性致癌因素主要有以下四个方面:
内分泌功能紊乱。激素是调节机体的重要物质,在正常状态下,各种激素维持着动态平衡的关系。当疾病或某种外因引起内分泌紊乱的时候,可使某些激素刺激相应敏感的组织器官,尤其是性激素的紊乱,更能导致细胞的增殖甚至癌变。如雌性激素分泌过多,易引发乳腺癌和子宫癌;雄性激素分泌过多容易造成前列腺癌。
神经精神因素。中医认为,有些癌症是七情郁结、气血凝滞引发的。不少癌症患者有过精神创伤史,可见人的精神状态和癌症有着重要的关系。现代医学证明,如果各种刺激因子长期作用于中枢神经系统,就会导致高级神经活动机能衰退,正常的物质代谢失调,使致癌物质发挥作用,从而易诱发癌症。
免疫机能。人体具有抗癌免疫机能,如果这种免疫机能强则可以杀灭癌细胞;如果这种免疫机能弱,在致癌因素作用下则易发生癌症。癌症的发生与每个人的免疫状况关系密切。当一个人的免疫功能受到抑制或免疫缺失的时候,常可引起淋巴系统癌和与病毒有关的恶性肿瘤。
遗传因素。某些癌的发生与遗传因素有密切的关系:如视网膜母细胞瘤、肾母细胞瘤、嗜镉细胞瘤、神經母细胞瘤、结肠腺癌、乳腺癌、胃癌等均有较明显的遗传倾向或家族聚集性。对大多数与遗传有关的癌症的发生而言,遗传仅是一种倾向,即由于遗传或遗传性疾病所具有的DNA或染色体改变,增加了对病毒、物理性致癌因素或化学性致癌因素作用的敏感性,也影响了DNA分子的正常修复,再加上某些免疫反应,进而促进了癌肿的形成。
总之,癌症的发生与人体内部因素有着非常重要的关系,我们要善于自我调节,保持平和的心态,克服过度紧张或抑郁情绪,一旦发现内分泌功能紊乱、免疫功能缺损,就要积极求治,消除内源性致癌因素,掌握预防癌症的主动权。
(李学敏摘自《中老年时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