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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后的马

2013-04-29瑞娴

青年作家 2013年9期
关键词:包工头城里人老马

瑞娴

在这片建筑工地上,天天中午歇晌时,便有祖孙俩来看一匹拉运石料的马。这时,马的主人——那个长着一对虎牙的小伙子,正躺在树荫下的石板上沉睡,阳光透过树叶,照射到他那对招风耳上,看得见那上面蜿蜒盘缠的毛细血管。

老奶奶和马在城市里见了面,彼此都觉得亲切,有点儿“老乡见老乡,两眼泪汪汪”的意思。老奶奶与马的这种老感情,不谙世事的重孙女儿是不懂的,但她见了马,还是像见了恐龙一样兴奋,小脸儿都涨红了。

慈眉善目的老奶奶对重孙女絮叨说:这马呵,来自老远老远的乡下。老奶奶记事的时候啊,是很早很早的从前了,那时有钱人出门,就坐高头大马;闺女出嫁呀、赶集上店呀,就要坐马车。不过这马车呵,可不是一般人说坐就能坐的,得有钱有地位有身份的人才坐得起;没钱的人坐马车,那一定是个赶车的,你老爷爷当年就是乡间有名的车把式哩。

女孩不知道车把式是什么,与马有什么关系,她刚要问,马喷了个响鼻,她的注意力马上又被它吸引过去了。她对马的兴趣远比对家史的兴趣大。

马的蹄间还留着苦菜艾蒿和薄荷的清香,它用尾巴悠闲地驱赶着苍蝇,梦幻般的长睫毛掩映着清纯静谧的眸子。女孩从石缝里采一把营养不良的瘦草,一棵一棵喂马。马耐心地嚼着,它想不到城市也能育出如此天然的孩子。

孩子的心灵与动物是相通的,她们从彼此清澈见底的眼睛里看到了自己。

女孩用小手抚摸着马的眼睫毛,天真地问:“你的双眼皮是割的吗?睫毛是粘上的吗?你戴着隐形眼镜吧!”

马对这一连串的字眼感到陌生——那是现代文明的东西,它不懂。它用诚实的眼神回答她:我的一切都是与生俱来的,不加修饰,除了这封嘴的嚼子、背上的鞍。

女孩又问:“你从哪里来?你有家吗?”

马轻轻地摇着尾巴。它不知自己从哪里来、到哪里去,它的家,就是关它的马厩。

女孩天真的问话却无意中触及了马的历史。马类没有语言和文字流传那久远混沌的一切,它甚至不知道自己的远祖叫“始祖马”,生活在一亿年前的中生代,体态娇小如狗,行动疾速若狐,直到一万年前才进化发展,变得高大善跑起来。但最终将马从莽原丛林中赶进栅栏的,却正是后来居上的人类。“人类所能够做到的最高贵的征服,就是征服了这豪迈高贵的动物——马。”人类在成为万灵之王的同时,也使许多动物丧失了真正的家园。

女孩问马:“你为什么要为我们人干活呀?”

马觉得女孩比它有学问。马辛劳半生,从未想过这个根本的问题,它只知道吃谁的草料就得挨谁的鞭子,套上辕就拉车,坐上人就奔跑,这是马祖传的本分。当然,马也并非天生如此逆来顺受,不信你看它的眼睛,那里面有人类倏然划过的鞭影。它们已经被驯化到为了自己活着,不得不为人类活着,甚至超出自己的力量,舍弃生命以求服从得更好。

此时,马的主人——那个可爱的小伙子,在石板上翻了个身,咕念了几句含混不清的梦话,不知道是不是与他的马有关?

女孩将几根狗尾巴草放入马嘴里:“你愿意和我交朋友吗?”

马喷了一下鼻子:当然。

如果女孩将来能考上大学,了解历史,她就会知道:马本来就是人类历史上最真诚最亲密的朋友:耕作、战争、传递、乘骑、狩猎、运输,甚至技艺、舞蹈,直至被食、被殉葬……马与人生死与共,随人类的需要经历着盛衰荣辱。马曾和英雄是分不开的,马是游牧民族的图腾和翅膀;马能强国富民,在春秋时代,“有马千骑,可以为君”,马的精良与否,甚至直接关系着战争成败、国家存亡;对马的宠爱,曾使民间兴起两种行业——相马和鞍作。从“千金买骨”“伯乐相马”甚至“拍马屁”的典故中,也能看出古人对马的重视。古代的帝王有几个不爱马呢。据说唐太宗有六骏;周穆王有八骏——他曾命人跨马巡狩天下,到达了昆仑山;成吉思汗仰仗他的浩浩剽悍铁骑直捣东欧;秦始皇的先祖非子之所以能发迹,与他善养马匹有关。古人曾经根据马的作用,将马分成六类:戎马、齐马、道马、种马、田马、弩马……

可惜啊,多少的沧海桑田之后,万马奔腾的辉煌已成云烟,只留这匹马——这匹平平常常的田马,在势单力薄地面对着一个女孩的追问……

——这是发生在20多年前的一幕了。现在的城市里已经不可能再见到马的影子,更不可能有女孩和马这样生动的问答了。

当时,眼前这片现在已经变得寒酸陈旧的花园小区还在轰轰烈烈的建设当中,到处乱糟糟的,像一个被剖开的肚腹,什么难看的东西都赤裸裸地暴露在外面,让人看着很不舒服,用现在的话说就是很影响城市形象。人们到处在传说:等这个花园小区建成的时候,谁都可以来入住——只要你有钱就行,不管你的户口在农村还是在城里。

乡下人可以进城住了,这在小城里可是开天辟地的新生事物,这是否预示着从此乡下人和城里人的肩头就要一般高了?去乡下和去城里的路就要一样远近了?

听到这传闻的乡下人扬眉吐气,罗锅子也直起了腰杆;城里人听了,则撇撇嘴,不屑一顾的样子,心里愤愤不平,只是因为觉得自己是城里人,不能和乡下人一般见识,才忍着委屈把蔑视和慌张闷在肚子里。

小区建成的时候,也果真是整座城都轰动了,男的女的老的少的有钱的没钱的都来瞧热闹,站在那气派的大铁门外,仰望着一座座标新立异富丽堂皇的居民楼,每个稍有点自尊的人心里都有些酸溜溜的——那可是全城最新兴的富人区啊,它是如此张扬地将没钱的人拒之门外,将有钱的人拱手让进。它提升了有钱人的地位,却抹杀了原本泾渭分明的城乡界限,让很多有钱的乡下人住了进去,很是伤了市民们的自尊——这是标准的认票子不认人呐!

嗅觉灵敏的城里人有了一种危机感,开始睡不着觉了。夜里翻来覆去“烙饼”的时候,他们嘴里叹气,下面放屁——那口气总得要排出来的啊!他们知道作为城里人的那点可怜的优越感,眼看就要消失殆尽了!那些裤腿上沾着泥巴的乡巴佬、耳朵上夹着烟卷的个体老板、劣质西服口袋里塞着脏手帕的大款……他们喜滋滋地用麻袋背着人民币来买楼,竟然就买到了,住进去了!嗨,凭什么呀,祖祖辈辈蛤蟆啃土的乡下人,凭什么大摇大摆地来占城里人的地盘啊!

又扯远了,咱说的不是这片花园小区刚建时发生的事儿吗,咱倒回去再说——再说那匹马,那匹来自乡下的马,它曾经也是这个小区建设者中的一员,与他的主人一道为那些有钱人住的楼房添砖加瓦。如今,那匹马去了哪里?当初,它又是如何到城里来的呢——

远处,城市还睡在薄雾里,影影绰绰,似隐似现,海市蜃楼一般。

马精神抖擞,头一跑一颠,蹄声响亮地一路敲来。马是个地道的土包子,拉了一辈子的车,从没有进过城,腿不由得因为激动而微微颤抖,它知道村里的许多老头老太太也一辈子没进城看过光景,看来它这个做马的,比他们那些做人的强多了。马这么一想,便更加受宠若惊起来,四条腿忸怩得都不知该如何迈步好了,本来它在村里的马中是很有威信和尊严的,很少有这样乱方寸的时候。

赶马车的是个喜眉笑眼、嘴上无毛的小伙子,他长鞭竖抱,不时手搭凉棚四下张望,像只探路的猴。其实他什么也瞅不明白,不是因为雾,而是因为他原本就是个“四眼儿”,今天没戴“那两只”,是因为他觉得眼镜与马车不大协调——小伙子是村里的秀才,平时挺讲究“配套”和“协调”的,村里人说他是个二叉钩子挠痒痒——净道道的家伙,乡下人很少有像他那样“烧包”的。小伙子却振振有词,他说:我以为眼镜与马车应该属于两种不同的人生,眼镜象征学问,马车代表乡村,而戴着眼镜赶马车则会显出几分滑稽落魄来。既然我赶车,就得有个赶车的样儿,眼镜是万万戴不得的。

为来城里建筑工地打工,小伙子和爷爷闹得天翻地覆。爷爷一直对城里抱着敌意,他看到乡下娃往往去一趟城回来,就厌倦了这片祖辈生存的土地,对城市患起了单相思。唉,这真是个子嫌娘丑的年头啊!老头实在是怕孙子在城里迷失了自己。老头年轻时就是个方圆十里远近有名的“犟倒驴”,想与他争个输赢,女人能气哭了,男人能气疯了,老人能气倒了。他如今老当益壮,不信犟不过这个小兔崽子!爷爷舀一瓢凉水,边喝边骂,以供应唾液的分泌,可是直到嘴巴说干,舌头抽筋,才明白这混账东西去意已定,说死了也白搭。

小伙子在学校时就不大安分,却有极好的人缘儿。今年大学没考上,他不但没事儿似的,还满口的理儿,说考大学那本来就是被逼无奈的选择,考上能怎样,考不上又能怎样?有本事的人到了哪里都有本事,没本事的人到了哪里都没本事!他回村混了不几天,就已经是公认的“人精”了,他想办的事儿,还没有办不成的,谁都看得出来:这家伙那躁动不安的魂魄,一心想飞离黄土地,管它上天入地拐弯抹角挖空心思,不达目的绝不罢休!

这天,小伙子呲着小虎牙,笑嘻嘻地对爷爷说:“老头,听孙子咱一句话,最没用的人才一辈子抱着泥巴球打滚儿哩!咱可不想将下巴抵在一把锄头上,就这么眼巴巴地望着外面的花花世界过一生。眼下,既然咱别无出路,就先出去闯荡闯荡、考察考察再说,不能让黄土地就这么给咱定了位!您老说呢?”

见爷爷不搭理他,小伙子往前蹭了蹭,亲昵地用膀子扛了一下他的肩头,学着他的样子缩着脖子蹲下来,像两只怕冷的乌鸦。但小伙子穿着红T恤,爷爷穿着白布卦,像两个时代故意在对比,这场景很有幽默感。

老头厌弃地将屁股往前挪了挪,以和孙子拉开距离。他叼着烟袋,故意咂得滋滋作响。小伙子锲而不舍,亦步亦趋地蹲着往前挪了挪,自己都感觉这姿势跟猩猩差不多了,他把那只猩猩一样修长的大手搭在爷爷肩头上,讨好地说:“您孙子这是在说正事呢,骗您咱是村头那个李铁匠的孙子!”

老头说:你还不如李铁匠的孙子呢,人家都知道死心塌地地跟他爹打铁,没丁点儿非分之想!

“那他这辈子玩儿完了!没点儿非分之想,还想出人头地?嗤!”小伙子对此不屑一顾,又怕自己的蔑视惹爷爷反感,忙又换了副笑脸,变得比变色龙还快:“嗨,说正事儿呢,老头!人家给联系的那个城里的建筑工地,是在建一个啥小区,将来没城市户口也照样能购房,冠冕堂皇地住进去,只要有这个(他用食指和拇指做了个拈票子的动作)就行,它是认钱不认人,公平!现代社会,给咱乡下人提供的机会多着哩,就看你会不会用脑子了。咱这次到城里去,您老就放心吧,咱这样的“人精”,脚底下长着眼睛,嘴里长满一百条舌头,到哪里能吃亏呢?”

对孙子这些云山雾罩的话,老头嗤之以鼻,却又不知从哪里下嘴反驳。现在的年轻人,可是不好对付哩,个个能忽悠,尤其他这个比猴还精的贫嘴孙子。什么“小区”“定位”“购房”机会之类的词,对老头来说如同天外来物,他实在不知道孙子那颗驴屎蛋般的圆脑袋,何时装进了这么多稀奇古怪的新名词。

小伙子还在热火朝天地推销他那套“进城打工论”,老头觉得他再不表示一下自己的愤怒就严重失职了。于是,他把屁股底下的小板凳往院里一扔,砸得几只正在觅食的老母鸡“咯咯”惨叫着四散逃离,大屁股扭扭摆摆的,比村里的婆娘还有几分韵致。

老头用烟袋锅将孙子的圆脑袋毫不客气地敲了一下,敲得比葫芦还响。随后,他吹胡子瞪眼睛地骂起来:“火柴盒养蛐蛐——越养越窝窝的东西!放着好好的地你不种,去给那些城油子拉砖运土盖大楼,自己犯贱,还得把我养的马搭上。什么花花鸟生了你这只花花蛋,壳儿还没啄破呢,你就想飞了你,我看不跌断你脊梁骨,你就不知道风大!不让狸猫挠一爪,你就不知道肉痛!咱家这真是近视眼养了个小瞎汉——一代不如一代啊!”

小伙子摸摸头上被敲起的包包,用热气哈了哈眼镜,用衣襟擦着,朝爷爷翻了翻白眼儿:“啥叫‘一代不如一代?这叫‘人往高处走您老懂不懂?咱去城里建筑工地打工,目的是为了考察项目,好干大事。说不准那盖的花园小区里,日后能有咱一个位置呢,您孙子咱日后脱胎换骨成为城里人那也说不准,您老信不信?咱相信到了我儿子那一辈上,说不定就鲤鱼跳龙门,不用当农民了。”

“还想成为城里人呢,啧啧啧,我看你是昨晚的梦还没醒吧?农民的儿子不当农民,难道还想当工人去?日后你儿子知道他有这样的爹,定准吓得躲在娘胎里不敢下生了,他也知道丢不起这个人!”老头口中啧啧着,不停地往地下磕着烟袋锅,讥讽着。要来邪的,他的嘴巴可比孙子还损呢。

“您真是老眼光看不得新问题啊,都啥时代了,您还抱着那二亩三分地像抱着个老情人似地不放!唉,可悲呐,可怜呐!”小伙子翘着那两片能说会道的薄嘴唇,将自己的圆脑袋当个拨浪鼓似地摇来晃去,气得老头摸起把扫帚,就要将他扫出门去。

小伙子不恼,走就走,他正好在这个家呆烦了,要找村里的伙计们侃大山去呢!他抱着头笑嘻嘻地往外跑,越过门槛时俏皮地蹦了一个高,回头朝爷爷得意洋洋地弹了个响指。

老头气得差点背过气去,他的嘴角留着两撇骂人累出来的白唾沫,像两撇白胡子,又像两摊燕子屎。他蹲在门槛上抱着头想了半天,实在想不出城里到底有啥好,竟惹得村里的年轻人如此魂不守舍,他这不听话的孙子,只不过是其中的一个较为严重的受害者而已。

老头来到马棚里,抚摸着自己亲手饲养的老马,心中五味杂陈。他知道孙子那个小畜生是吃了秤砣铁了心,非要到城里工地打工不可了。他自己去还不行,还要把马带上给他当劳力。可怜马在田里劳作半生,眼下还得跟着到城里适应新生活去。人有人的命运,马有马的命运,这匹马,也是命运不济啊!他和马都是老家伙了,如今都得屈从年轻人的选择,哪个时代有这样的混事啊?唉!

老头感慨地拍拍马的脖子,恋恋不舍又无可奈何。马对主人的情绪心神领会,忙用热烘烘的鼻子拱拱老头的手背,让他感受自己的热情和忠诚,然后仰起脖子朝天“咴”地叫了一声,又叫了一声。

刚才主人和孙子的对话,老马已经全部听见了,它想的不像老人那样悲观,因为他对城市有向往。那是它一辈子深藏的心事,如今就要实现了,它怎能不激动呢?但它不能向主人传达它的激动,不是因为它没有语言,而是因为它不能让老头觉得自己背叛了他,它在任何时候,都要让老头觉得:他俩是一心的。在如今这个时代里,马知道一辈子趾高气扬的老头快要失去自信了,它不能让老头失去最后的安全感和依赖感。

当城市如一座巨大立体的魔方,触手可及地矗立面前时,马不由得乱了阵脚,小伙子忙拽住它的缰绳,两个人都气喘如牛,那是激动产生的力量。但听市声沸腾,铃声交织,陌生热烈的城市气息扑面而来,马不停地眨着昏花的老眼,忍不住喷了个响鼻。小伙子和马相视一笑,彼此都有了些羞赧,有了些极力压抑着的激动。

马在意气风发的青年时期,就因为对一匹来自城里的雌马心向往之,而对城市幻想不已。可惜,那匹雌马因为中看不中用,很快被商贩卖到南方去了,它的单相思也由此成了“此恨绵绵无绝期”;而它对城市的幻想,也只能夜夜到梦里实现去,作为一个日日耕作不止的劳动者,它一直难以跨出乡村的门槛去。本以为这辈子就这样没有指望了,不曾想这个他眼见着长大的小伙子,如今要帮他实现这个千年等一回的愿望了。

老天有眼呐!老马这下心满意足了。心愿了却的人,是最幸福的人;心愿了却的马,更是最幸福的马,因为马的愿望要实现,远比人的愿望实现难度更大些。来城里之前的夜里,马激动得彻夜不眠,泪满眼眶。它老了,已经没有心绪也不可能再到城里寻找那匹雌马留下的芳踪和气息了,但它的心还残留着年轻时的热情和激情,听着自己的心跳声,老马就相信了这一点。只有在真正遇到大事儿的时候,人才能够真正看清自己,马也一样。所有的心灵,都是像陈年的湖泊一样混沌和复杂,覆满了青苔和浮萍,只有在风来的时候,才能够变得澄清,并涟漪荡漾。

老马将头靠在小伙子肩头上,让他感受自己的温暖,自己也好找一些依赖感,平息一下初见城市的慌张。老马知道,小伙子比他还紧张呢。他,就是年轻时候的自己,正是不知道天高地厚的年纪。也正是这种不知天高地厚,最有开拓性和创造力。屎壳郎一辈子稳稳地抱住一个屎球,一辈子也走不出臭气熏天的茅坑去。不会折腾的人,永远不知道折腾的好处。梦想,就是靠折腾来实现的。它老马的人生尽管是被动的,却碰上个能折腾的主儿,它也算有福了。不管自己的梦想是主动实现还是被动实现,总算是实现了,老马真想跟村里的老奶奶那样捻着佛珠,念一声:阿弥陀佛!

老马其实也没有多少能量可以燃烧了,它只盼望能在有生之年长长见识,成为一匹更受人尊敬和艳羡的马,就像村里的“二能人”那样;小伙子呢,则指望着老马能在城里为他的梦想流血流汗、添砖加瓦。

站在城市巨大无际的“魔方”边上,小伙子手握鞭竿,踌躇满志,他想起书上看到的一位外国名人的话:“马,天生就是一种舍己从人的动物,它毫无保留地贡献着自己,从不拒绝任何使命。”

小伙子赶着马车艰难地穿过了很多拆迁区,终于在轰鸣嘈杂的建筑工地找到了包工头。

小伙子和包工头是老乡,包工头还得管他叫“小爷爷”呢——小伙子葱小辈(白)大,没成家就白捡了这么个比自己还老的大胖“孙子 ”。这“孙子”从前在村里时偷鸡摸狗的事儿没少干,是个屎壳郎串门——走哪儿臭哪儿的主儿,后来在城里接替父亲的班当了建筑工人,并有幸倒插门做了城里女婿,接替岳父承包了一片工地,很快便飞黄腾达了。成了“款爷”后的包工头脑满肠肥,大腹便便,口袋里塞满手纸似的票子,一时被少见多怪的父老乡亲津津乐道,奉为楷模。每年清明节祭祀祖坟时,就数这“孙子”家林地里的鞭炮声响得最神气,成为村里人人争睹的一大景。

包工头正对着几个来此谋生的下岗工人指手画脚,小伙子和马的到来无疑分散了包工头的注意力。那几位灰毛乌嘴蓬头垢面的下岗工人见了马,脸上就写出愤怒来:这年头人都失业,愣还有畜牲来抢人饭碗,真是没天理了!其实那时的工地已经开始不用马车、地排车这类过时的破玩意儿了,有汽车运输,拉得多跑得快,“老牛拉着车,老汉赶着骡”的时代眼看就要成为历史,不过有时拉点小材料,不值得动用大家伙,也可以用马车来补补缺,谁让包工头和小伙子是老乡呢!

成为城里人的包工头见了老马显得很兴奋,他也是好久没见马这种老畜牲了。他有过敏性鼻炎,小时候赤着脚放马,光着屁股骑马,马身上的膻味儿常洪得他左一个喷嚏、右一个喷嚏,成为人人嘲笑的鼻涕娃,小伙子就听过不少他小时候的轶闻趣事。其中一次,就是被生产队里的马摔下来,磕到石头上,将一颗大门牙摔掉了。所以包工头的少年时代,一直豁着个大嘴巴,笑的时候,前面黑洞洞的。直到当上包工头后,才有钱镶上了大金牙,一说话,满嘴的铜臭味儿。后来钱赚得更多了,像用筢子搂草似的一搂就是一麻袋,花不了用不了,就用来显富摆阔,用钱从头武装到脚,恨不得将头发也换成金丝,将眼珠也换成铜板,后来实在实现不了,也只好作罢。那种沮丧和失落感,是没钱的穷鬼体验不到的。

但包工头很能与时俱进,不摆阔了,又开始用钱来买高雅,其中一项,就是将口中那颗俗不可耐的大金牙换成了最上等的烤瓷牙,从深圳定做的,一颗就几千块,天价。乡里乡亲听了,嘴巴张得能塞进一只鸡蛋去。小伙子就是从听说这事后,将包工头当成了偶像,并从此树立了远大的人生目标,对此信心百倍,坚定不移。

眼前的包工头没有传说中的那么神气,甚至有些猥琐,但一样趾高气扬,自以为是。他的屁股浑圆,双腿很短很粗,撑着一个摇摇欲坠的大肚子,像只饱食终日的母鸡。他含混不清地朝小伙子干笑两声,算是与这个辈分高的小同乡打了招呼。然后,他倒背着双手绕着老马转了一圈儿,像鳏夫相亲,弄得老马有几分忸怩,小伙子也莫名其妙。

包工头突然精神焕发,他一把夺过小伙子手中的鞭子,平白无故地就赏了马一鞭子,“啪”的一声,拖着长长的尾巴,像闪电一样响亮。

小伙子吃惊不小,嘴巴都张大了,来不及合上。

接着,包工头就像服毒上了瘾,高举着鞭子忘情地抽下去,抽下去,一下比一下快,一下比一下用力,一下比一下陶醉,直到抽得自己大汗淋漓,才像发泄完了情欲一样,一屁股坐在了旁边的水泥砖上,张着嘴只有喘息的份儿了。

马感到受了奇耻大辱!疼痛不说,它老骨头老筋的了,感觉已经有些麻木,也并不怎么在乎自己这一身皮肉,但这样平白无故挨一顿揍,算是什么道理?莫非城里人都是这样不可理喻吗?它很想立马抬起腿给包工头一蹄子,像踢一只大肚子蛤蟆那样,可是见小伙子尴尬着不吭气儿,它也就没敢轻举妄动,只好让一肚子的愤怒和委屈慢慢地消下去,在空气里化为一股看不见摸不着的臭气。

目睹着小伙子紧张的小样儿,老马有些心疼,这种心疼跟爷爷疼孙子是一样的。毕竟,他是看着小伙子长大的,尽管他是主人,它不过是个干活的畜牲。

回头再看包工头那瘫在石头上的样子和他胖手指上戴着的大金戒指,老马无可奈何地想:狗日的,你才几天不背着粪篮子在我屁股后面拾大粪?那时我的大粪对你来说就是黄金。可是如今,你发达了,我还得推磨拉车,真是三十年河东三十年河西啊,一切都不同了。一旦离了自家的土地,谁都敢欺侮你,包括这类刚刚不在一个槽里吃草的主儿!

小伙子悄悄拍着马的脖子,暗示它务必忍耐,压住怒气。老马善解人意地用戴着笼嘴的嘴巴拱了拱他的手背。这下,小伙子放心了,知道矛盾不会因为这突如其来的一幕一触即发。他对老马的利用,还长着呢,他与包工头的关系,也久久长远,需要每时每刻尽心尽力地维持。他知道自己是托包工头的福,才能进城揽这点儿活干,赚点血汗钱,因此务必要压下爷爷辈的脾气忍气吞声装孙子。

马虽然愤懑不平,却也能认清形势,它心明如镜:在这里它已经是一种过时的动物,再也不是古老陶罐上绘着的图腾了,除了家里那位脾气火爆却重情重义的爷爷,没有谁会把你当根葱!

机灵的小伙子来工地后做的第一件事,就是将马脖子上的铜铃摘了下来,用手绢包起放在了口袋里。之所以用手绢包,不是因为多珍惜,而是为了不让它在碰撞中发出声音。在城市里,乡下人是不能发出自己的声音来的,乡下的马也是,乡下的铃铛也是。统统的,都来个哑声吧。忍耐,等待,奋斗,争取,直到能发出自己声音的那一天。

摘铃铛的这个动作要是爷爷看见了,大概又要跳着高骂一场吧。所谓不识时务,就是在不该说话的时候说话,不该叫骂的时候叫骂出来。所以爷爷这一生,注定只能当一个农民,做一只跳不过龙门的黄河鲤鱼。

说起来,这个铜铃很有些渊源,据说还是奶奶出嫁时从娘家带来的。奶奶当时只有14岁,还是个动不动就哭的孩子。她还没有见过爷爷的面,只因听人说他长得丑,就哭闹着不肯嫁他。送嫁的马车已经准备好了,马车上三面围着喜气洋洋的红席,后面挂着带穗头的毯子。马的鬃毛修剪得齐齐整整,扎着大红绸子,像个英姿飒爽的新郎官,甩蹄扬尾间,脖颈上的铜铃就叮叮当当响得十分带劲,吸引了奶奶泪光莹莹的眼睛。老姥姥一急,就不管三七二十一,让人将那个铜铃摘下来塞给了奶奶,这才把奶奶哄上了马车……这个铜铃奶奶一直留着,想家里人了就拿出来看看;让爷爷看见了,就拿去挂到了马脖子上。赶着马车出门的时候,铜铃叮当作响,为他驱散了多少寂寞寒凉!等有了爹爹,这铜铃就被爷爷摘下来,成了哄儿子的玩具。爹长大了,能骑马的时候,就又重新把这个铜铃挂到了马脖子上……

这串铜铃的历史,比眼前这匹马的历史还要久远。它铜质的身体,带着几辈人的体温呢,于情于理都得加倍珍惜。但此刻在城市里,小伙子却发现铃铛闲情逸致的清音,就如老太太的三寸金莲,只会招惹惊奇嘲弄的目光,所以他略一思忖,就果断地将它摘了下来。同时,他也从口袋里摸出近视镜,慌慌张张地戴上了,因为他发现在这车来人往的地方讲“协调”和“配套”,后果将不堪设想。就让他当一回戴眼镜赶马车的怪物吧,他本来就是知识和乡村的结合体。在真正成为城里人之前,他必须学会忍辱负重,该吃的苦他都愿意吃,该受的累他都愿意受。

老人们都说:吃得苦中苦,方为人上人。尽管他看不上那些老人,但他得承认,他们这点是说对了。乡下人尽管愚钝,但一不小心也能说出真理。

马和小伙子初来乍到,事事觉得新鲜,他们常常面对着同样的事物,发着不同的感慨。城里和乡下,就是不一样,他们都觉得开了眼了,等回到乡下,可有炫耀的资本了。到时候,不但小伙子有话说,连马也有话说。村里人都会高看小伙子一眼,村里的马,也都会高看老马一眼。他们这辈子,都算没有白活。

有一辆花花绿绿的环卫车在人工降雨,孔雀尾巴似的,煞是好看。老马发现,柏油路边的树都被修剪得一副呆相,萎靡不振的样子。叶子垂头丧气,给人以病恹恹的感觉。马只是不大明白:城里的树是树,乡下的树也是树,为什么乡下的树咋就那么精神,它们可着劲地长,爱长多高就长多高,爱长在山上就长在山上,爱长在河边就长在河边;而城里的树却要规规矩矩地排着队,甚至树干上还要穿上“裤子”呢?看树冠里连只鸟儿也养不住,连声蝉叫都稀罕!

老马还在琢磨城里人咋生火做饭:街口没堆着蘑菇似的柴禾,楼顶也不冒烟,马百思不解,难道城里人饿了就啃四壁的水泥瓷瓦不成?远处虽然有大烟囱喷云吐雾却杀气腾腾气势汹汹,实在不如乡下的炊烟扭得婀娜好看;茅草和树叶是要等到秋天才黄的,可是这儿的俊姑娘靓小伙在夏天就黄了头发,听说是染的,外国人就是这个样子;再看那敲打着马路的鞋跟,有的细如指头,有的笨如马蹄,反正都与地面隔着那么一截子,不肯直接与泥土亲近了。

贼热的天,乡下娃早脱成泥鳅了,城里娃还包裹得一丝不苟,露出的胳膊腿儿苍白得像嫩藕,穿凉鞋还穿着袜子,好像脚趾头害羞似的,马觉得多此一举。小伙子则说:你懂个啥,这才叫“文明”呢!乡下人赤脚光腚,一是因为穷,二是因为文明的程度不够!既然咱来到了城里,就得向城里人学习,不能用乡下人的眼光看问题了。

一个星期后,小伙子打算回家看看,顺便为马捎回些草料。黄昏,收工了!马撒着欢儿,恣意奔腾在乡路上,鬃毛扬起,蹄与土绵绵相缠,难舍难分。家乡的土路是深情的,无论人过物过都留痕,就像母亲珍存着儿子的每一张鞋样。临出城前,小伙子早已经从口袋里掏出铜铃给马戴在了脖子上。他猴精,做事渣儿不漏,知道怎样回避矛盾,也知道怎样逃避爷爷的骂声。不管爷爷如何地不服老,他都斗不过他这个孙子了。

到了家,小伙子就将马缰绳朝爷爷怀里一扔,自己躺在椅子上悠哉游哉地啃起西瓜来。爷爷照样边卸车边骂,马背被马鞍蹭破了点儿皮,招来几只多嘴多舌的苍蝇,将他心痛得不轻。他找了些给人搽的药给马搽在伤处,边搽嘴里边“嘶嘶”作响,表情十分夸张。回过头,又要骂孙子粗心,小伙子见势不妙,忙死皮赖脸地朝爷爷挤眉弄眼一番,就去找村里的死党神吹胡侃去了。

城里一天的经历,这小兔崽子怕是三天三夜也吹不完哩。他这能说会道的本事,不但祖宗八辈没有,就连整个村子也少见。野雀窝里伸出个扁嘴头来,这算是啥嘎嘎鸟儿啊!爷爷哭不得笑不得,急不得气不得,只好拍着马背对着老马絮叨:“老伙计,跟着那个畜生辛苦你了!现在的年轻人,心里光想着自己,都不知道心疼人哩。他没给你鞭子吧?他若是敢打你,你跟我说,看我不砸断他那两条麻杆子狗腿!”

马赶紧喷了个响鼻,否定了老头的说法,表示小伙子待它还不错。马是匹厚道的马,即使有嘴也不会背后告人家的小状。更何况它知道,老爷子尽管嘴巴凶,心里头可是最心疼孙子的,只不过两只叫驴拴不到一个磨屋罢了!

老头见马心平气和的样子,放心了,他拍拍老马的脖子,满怀同情地说:“唉,老伙计啊,听说城里头到处都闹哄哄的,四个轮子的车比两条腿的人都多,那楼房比核桃树栗子树都高了,喝的水都是从水库里抽上来的,地面是水泥的,连知了龟儿都没地方往外爬,鸟儿都没地方落脚,那是个人呆的地方吗?蚂蚁在那里活都折寿!”

老马忙认可了爷爷的话,表情也眉飞色舞起来,只恨自己没有语言,不能将在城里的见识向爷爷汇报炫耀一番。唉,看来见识多了也不是啥好事儿,能表达出来还好,表达不出来的话能把人给憋死。作为一匹马来说,如今它的眼界已经比一位老农都开阔了,可是老天却没有给它发言的权利和机会。

谁知道一匹马的悲哀啊!

爷爷当然不知道这匹马此时的心情,他还以为这匹马的心情是跟他保持一致的呢。他不知道面对着城市,连一匹马内心都是不能平静的。他怕马在城里受了委屈,就想趁着它回来的时候好好补偿一番。于是,他拍拍老马的脖子,亲昵地说:“走,老伙计,跟我去林子那边撒个欢儿打个滚儿去,那里的水清,草也嫩,管你吃个饱!城里再繁华,哪有这么好的地儿啊,只有那些不知好歹的人,才以为城市好!”

老马跟在爷爷后面踢踢踏踏地走着,鬃毛一甩一甩的,很是神气,它知道从城里回来,它就是一匹有见识的马了,身价倍增,走起路来的姿势都不一样了。村里的那些牛呀羊呀狗啊的,都从栏里探出头来,对它刮目相看;连正领着小鸡们觅食的老母鸡,都忙拽着屁股纷纷让路,那身影让人感觉十分低贱。大白鹅平时趾高气扬,此时也忙低眉顺眼地让到了一边去,那长脖子好像比平时也短了几分。

不但禽畜对老马心生敬畏,连人见了这匹老马,都高看一眼了。那些坐在门槛上的老爷爷老奶奶,都殷勤地跟老头打着招呼:“老七,你这是要去河边放马吧?听说你这匹马最近跟着孙子到城里打工,不得了哇,我们活了一辈子都没有进过城,愣着不如你这匹马哟!”

这样的奉承话老头听了,当然十分受用,暗暗地将腰杆直了直。马听了当然也十分得意,尽管人家不是对它说的,但说的是它。除了爷爷,它何时这样被人看重过?何时这样被人当成话题的主角过?这下,爷爷该知道城市的好了吧, “城市”二字加在谁身上,都可以加重他的分量,提高他的身价。老马只恨自己生不逢时,机遇来得晚,要是它早到城市二十年,说不定那匹俊美的雌马就跟着它回家了,它教它耕地推磨拉车,断不会有被卖到南方去的苦命结局。

跟着爷爷出了村,树林的清新空气便扑面而来。路上遇见的小动物们都以自己的方式跟马打着招呼,马矜持地一一回应着。有些生性羞涩的小动物,像野兔啦什么的,都不敢直接跳到路上来,而是站在草丛中,朝着这匹刚从城里回来的老马悄悄张望。仿佛它不再是那匹天天耕田拉车的马,而是高贵城市的象征。

蚊虫跟着老马屁股后面一群一群地飞,不过这次它们不是叮它的皮肉,而是请求马发表一下进城打工的感想,用如今流行的话说,它们也算是马的超级粉丝了。所有的动物都知道马是全村唯一进过城的马,都艳羡得有几分畏缩了,连平日趾高气扬的大公鸡们这回也抖不起来了,往常它们可是看谁不顺眼,就跳着高追着咬着不算完的。可惜马没有小伙子那样一张巧嘴,否则它早就开口说些城里的新鲜事了。那些新鲜事,怕是连老得白了头发的爷爷也没听说过吧!

前面不远处就是老林子了,马在城里学了些新名词,知道那是县里仅存的原始次生林了。城里人说森林是天然氧吧,马已经感受到了它浓郁的绿色的呼吸。马蹄下,到处是金黄淡蓝的小花,它们扭着花蕊的纤细腰肢,对着蜂蝶搔首弄姿,可惜马的那对能漏掉泰山的大眼睛对它们不屑一顾。

爷爷拍拍马的背,就撒了缰绳,让马自个儿溜达去,只有他能给予马这样的自由、这样的信赖。一只饶舌的青蛙跳过来,围着马蹄跳来蹦去,咕咕呱呱。一只癞蛤蟆不长眼,让马踢了一脚,捧着大肚子爬回洞生起闷气来。拉拉草戏谑地搔着马的腿;野花像个骚娘们,一个劲地摸呀摸呀摸马的鼻子,香气袭人。马有遗传的过敏性鼻炎,它忍不住打了一个喷嚏又一个喷嚏,吓得树上正相亲相爱的花尾巴鸟儿双双飞走了。

肥美的草汁很快染绿了马的嘴。马心满意足,它脖子上搭着缰绳,独自踢踢踏踏地走到泉边,喝着从地壳深处冒出来的泉水,直喝得耳聪目明,五脏六腑沁凉。嘿,真是惬意啊!爽!

爷爷找到一个正在放牛的老伙计老黑,两人蹲在河边“咝啦咝啦”地抽旱烟,笑眯眯地看着马无拘无束地欢腾。爷爷自小爱马,跟人说起马来更是如数家珍、唾沫横飞:什么汉血马、乌孙马、矮种马、双脊马、侏儒马……过去,他曾经听说在某个人迹罕至的草原上还有野马,但老黑反驳说:啥呀,早就没了!我那女婿在城里中学做教师,他查过资料,说现在真正的野马已近绝迹——由于人类的诱捕滥杀和生态环境的变化,美洲野马已于3000年前消失,欧洲野马也于100年前消失,中国新疆的野马群,也早已经无影无踪了……

两人像两个小孩那样认真地争执起来,争执得面红耳赤,不可开交,唾沫星子四溅。最后,老黑先软了下来,他往前凑了凑说:老兄,说归说,那些良马奇驹其实咱俩一匹也没见过,是不是?嘿嘿!

老黑这么一说,爷爷也不好意思起来,他最了解的,其实也只有自己家里饲养的马而已。马为六畜之首,是一种雍容大度且忠诚仁义、高贵不俗的动物,它从无媚态也从不搔首弄姿,甚至极少卧槽休息,累了便就地打个滚儿,随即站起来,始终保持着一种挺拔健美、昂扬奋发的姿势。马不同于牛,牛生性怯懦,低头拉车,知足常乐;马也不同于驴,驴脾性暴躁,有勇无谋,成事不足,败事有余。马的目标却总是在远方,在其他动物想象不到的地方。马卓尔不群,许多人类渐已失去的品质,在马那里都有所保留。

爷爷自小就知道马通人性。马会用眼睛说话。马清澈的双眸中有下层人民的那种沧桑、悲苦和哀怨。少年时,他抄着手,穿着对襟青布小袄坐在“吱吱”作响的马车上,跟随爹去远方谋生,双腿随车悠荡,像划过岁月的双桨。就这样走啊走啊,也不知道到底走了多少天、走了多少年,直到马的牙齿一颗一颗地掉落,爹黑亮的头发也染上了若有若无的白霜。他们的家,就这么交给了嶙峋的马背;他们的命运,也与老马紧紧联系在一起。有情有义有韧性的马,只要有一口气在,就绝不会倒在中途。西坠的斜阳里,铃声悠长,彩云聚散,人与马相依相伴着,仿佛要一直走到地老天荒……

爷爷从往事中回过神来,叹息说:“老兄弟,谁曾想啊,到了咱们孙子这辈,人和马就疏远了!我算看明白了,我家那个小兔崽子,虽然不得已得用马来拉车,但他心里对马其实是一点不心疼,我早就看出来了。”

老黑也感慨唏嘘,说:是啊,他们这辈人,不可能像咱那辈人似的,对这些畜牲有多深的感情了。咱们那叫老感情,现在这些孩子怎么可能懂呢?

爷爷说:可不是!看现在春种秋收、拉土送粪、赶集上店有了先进的机器和工具,什么汽车、农用车、拖拉机、播种机、收割机……马的用场已经越来越小,多数人家都将马卖了——既然已经没用处了,总不能将它们当猪养着呵!

爷爷重重叹了口气,眯起眼睛望着远处的马。马在夕阳中的身影,就像在一场绚烂的梦里一样。农闲时节,村里的老人们常蹲在墙根下晒太阳,他们无限留恋地说起那些马,那些曾为他们流血流汗最终又被卖掉的马——唉,不知道它们如今都到哪里去了?爷爷庆幸自己家里还留着一匹马没有卖掉。有多年相依为命的老伙计在,他就觉得这日子过得还有些滋味儿,有些盼头儿。

远处,老马已经吃饱喝足了,正在霞光万道的河水里照镜,看自己尘土洗尽后英姿勃发的模样,看霞染的水被自己的蹄子踩碎,复又合来;合来,复又踩碎……

老马对这样的游戏乐此不疲,柔软无痕的水啊,能缝合世间任何的伤口。爷爷和老黑蹲在那里看着看着,镀满霞光的脸上都不由得布满了笑意,每一道笑纹里,都是深不见底的沧桑岁月,任何的光都照不透,年轻的人更是看不懂。

小伙子迫切希望马能在城里尽快适应环境,为他的梦想添砖加瓦。可是马在屡屡受惊后,却很快便灰心丧气,这是小伙子万万想不到的,也是马自己猝不及防的。

马首先发现城市不欢迎它,城里没有它的尊严、位置和生存条件。马塔塔不休的蹄声、随时随地的大小便以及它招惹的绿头苍蝇,都为城市所不容。马原以为这片建筑工地就是繁华市区了,后来才知道这不过是城郊,市内是不允许畜类和马车进去的。马只能远远地望着,城里的路叫“马路”,却不让马走,它是那些现代交通工具的天下,只见它们颜色、式样五花八门,一律听从那“三只眼”的指挥;那“三只眼”一会儿红,一会儿黄,一会儿绿,惹得那些昆虫一样的车们不时浮躁地眨眼、鸣叫、放屁,炫耀着那些马类一窍不通的交通语言。

马大梦方醒:原来城市早就淘汰了马,马类的风光早就一去不再了!马的先祖们大概料不到竟会有这么一天,它们的子孙们会沦为道路的旁观者。马曾作为所有道路的开拓者和征服者,驮着人类走过漫漫长路,马背上曾驮过高官厚禄、金银财宝、壮士美女,而今却越来越处境尴尬无所事事,或去赛马场一争高低、重温旧梦,或脱胎换骨沦为动物园的活标本,或者做成美味进了人们的肚腹,或者干脆拖一条薄命去玩杂耍 ……

这究竟是谁造的孽,曾经将高山大河都踩于蹄下的马怎会没了路走?怎会如此狼狈地谢幕退场呢?马牢骚满腹,委屈不已,一连几天都愤愤不平地拉长着老脸。

从明白了这些残酷的现实之后,马一下子苍老了,萎靡不振了,它又还原成了当初那匹随遇而安的老马,眼神淡定、一无所求,除了故乡的绿草和河水,便只有一眼就可以望得见的未来和死亡了。

老马拉着建筑材料走在建筑工地的时候,耳朵垂着,精气神儿已经散了,只有杂乱无章的脚步和不耐烦的喘息声。小伙子感觉到了老马的变化,急了,慌了,他很怕在自己的梦想实现之前,这匹还算温良的老马会甩了他,让他在城市的奋斗道路上无法再继续走下去。

这时,路边一对染着黄头发的酷哥和靓姐骑着单车走过来,边走边嬉笑着挖苦老马的大长脸:“呀呵,看这匹衰马,脸真够长的啊!”

“‘去年一滴相思泪,今年方可到腮边嘛,说的就是这种大马脸啊!”

“新新人类”也会活学活用苏小妹挖苦苏东坡的句子,并且用出了幽默感,看来城里人果真比乡下人有文化,当然也比乡下人损十分。

小伙子正用扫帚扫着车上的土,阳光照射到他那对招风耳上,看得见其上的蜿蜒盘缠的毛细血管。他想:娘的,我若是生在城里,也该这样染着黄头发、骑着山地车在路边晃荡啊,凭啥我要和马一道接受你们的这些鄙视和讥讽?老天爷把这高低贵贱安排得真是老鼠放屁——疵毛(猫)啊!

中午停工吃饭的时候,他们坐到气味复杂的树荫下。小伙子吃着从家里带来的干粮,老马慢条斯理地嚼着从家里带来的草。吃完了,小伙子就铺着凉席躺在石板上睡觉,蜷着身子像一只疲惫的大虾。马呢,拴在一边,也正恹恹思睡。这场面要是让爷爷看到了,不知会边叫骂着边心疼成啥样儿呢!

对马来说,也有快乐的时候,那就是每天中午歇晌时,便会有祖孙俩来看它,这是一天之中,马最快乐的时候。漂亮得跟瓷娃娃一样的女孩会采瘦瘦的青草给它吃,问许多它似懂非懂的问题,慈眉善目的老奶奶也会絮絮叨叨地跟它说些陈年的老话。

这天中午,老奶奶牵着孙女儿的手刚走,包工头就打着饱嗝从路对面的饭馆里走过来。他喝得醉醺醺的,不敢开车回家,怕被老婆骂个狗血喷头,就干脆来工地上歇一下,从老马身上找点乐子。

小伙子还躺在石板上酣睡,毕竟是年轻人,觉多,梦多。包工头一屁股坐到被热气蒸得热烘烘的石板上,百无聊赖地剔着牙花子,不时半闭醉眼从地上摸起块石子敲一下马屁股,或者摸起鞭子朝它胡乱抽一下。马左躲右闪,忍声吞气,再次尝到了那种被戏耍侮辱的滋味儿。马在心里恶狠狠地想:挨千刀的,你再打下去,看我的蹄子不把你眼睛里的瓷球踢出来!

小伙子听到马愤怒的喘息声,忙从车盘上爬起来,他先是看到了包工头那张酱紫色的大胖脸,带着饱暖思淫欲的神色,然后又看到老马的那张大长脸,已经忍耐到极限了。那种被包工头欺侮的表情,小伙子一下子就能看得出来,马不会掩饰,喜怒哀乐全都在脸上带着呢。他知道要是不陪包工头消遣一下,马又得倒霉了。包工头这孙子,莫不是有些变态,要不他怎么老是跟不会说话的畜牲过不去呢?

马看见小伙子和包工头用草秆下起了“五棍”,赌气地背过头去,不屑看主人认敌为友。小伙子发现包工头的手指粗短而笨拙有力,手掌上还有厚厚的茧子,虽说成了“城里人”,仍然抹不去黄土地刻下的沧桑印记。他下意识地看了一下自己的手,见那双原本细腻纤长的“秀才手”,在这些日子里已有了些风吹日晒之痕,不由得感到了某种恐惧。难道,他命中注定就是一个乡下人,一辈子与泥巴石块为伍吗?难道,命中注定的事情,任凭你怎么努力都改变不了、摆脱不掉吗?

下了一会儿“五棍”,包工头的酒慢慢醒了些。他突然用剔牙棒戳戳小伙子的手,示意他注意人行道上的两妞,只见她们昂头挺胸地说笑着往这边走来,旁若无人却又好像故意在炫耀着什么,一个穿得很性感,一个穿得很休闲,都斜背人造革小包,短裙下露着穿着廉价丝袜的大腿。只是休闲的那个腿太细,如干巴巴的秫秸秆;“性感”的那个腿又太粗,如大象的腿。小伙子悄悄用手比划了一下,那两条粗腿快要撵上自己的腰了,啧啧,吃啥山珍海味养得这么肥呢!不过,小伙子瞅着她好像哪里不大对劲儿,等她走近了一看,原来脸抹得像石膏,脖子和手呢,却分明是城市的自来水怎么洗都洗不去的泥土本色。

小伙子不由得闭眼咧嘴,一副惨不忍睹相:看人不要看脸,只要看一看她的手就知道她的来龙去脉了,手是最骗不了人的。你本是个乡下人,却愣装城里人,没想到手和脖子却露了馅儿。偏偏另一个女孩想显示城里人对土地的陌生和对牲畜的无知,便做出疑惑的表情,故意问那性感“黑妮”,那拴在石板上的是马还是骡子?

“黑妮”厌恶地用手帕捂着鼻子,不悦地说:“谁分得清呢?我在乡下呆了才几天?快点走吧,看它那长脸大肚的,真恶心,脚下一大堆臭粪,身上还有一股子膻味儿,城里怎么允许这些畜牲进来!”

马听了这歹毒的评说,立即沉下了老脸。

包工头极力撺掇小伙子向前跟俩妞搭个话,制造点回村向同伴显摆的经历。小伙子就呲着两只食肉动物般锐利可爱的小虎牙,笑嘻嘻地凑到两妞跟前,接茬说:“马的脸形不如你,眼却比你好看,起码它是天然双眼皮!它脚下有马粪,是因为你们城里人没有为它盖厕所;身上有膻味儿,是因为你们的澡堂子不让它进去。二位姐姐,你们说是不是这个理儿?”

两妞同时斜睨了这戴眼镜赶马车的乡下人一眼,扔下一句赞美:“德行!”就比赛似地匆匆跑远了。

小伙子不恼,嘿嘿地笑。包工头拍着小伙子的肩膀,肆无忌惮地哈哈大笑:“小爷爷,你还真行嘛,不愧高中生,比俺会骂人!这些一瓶子不满半瓶子晃荡的打工妹,就该这么教训教训她们!”

马觉得主人替自己出了口气,也就释然了,仍旧好奇地朝马路上张望。城市的繁华,都是走在路上的。马发现有一种人真叫潇洒,他们总在上班的人群散尽后出来,一手挽妞,一手握着个砖头大的手机大呼小叫,极像赶马车的吆喝马,这让小伙子看得眼睛发绿,艳羡不已。包工头告诉他这叫“款”——懂吗?所谓的“款”,就是指除了钱什么都没有的人。小伙子这才明白自己判断失误:他还以为那是个“官”呢!

包工头摇摇头说:错了,所谓“官”,就是指除了做官之外什么都不会做的人。在财富上,他们也几乎个个都等同于“款”了,所不同的是,他们不能像“款”那样招摇摆阔,并且还要做出恪勤恪俭、两袖清风的样子;所乘的座驾的档次也未必比“款”高,因为上头有明文规定的限制,不同的级别,要坐不同的车。

马凝神听着,轻轻摇了摇尾巴,它觉得人类的事情过于复杂,不是它这个做马的能理解的。提起它们的冤家对头——车,它就又愤愤不平起来,再也无法保持从前那种无所得失的自然。

三两只知了油炸火烹般地扯着嗓子“咝拉咝拉”喊着,声嘶力竭。城市的蝉鸣永远无法形成大合唱的规模,因为城市里缺少让蝉龟儿出生的土壤,它们的脑壳再坚硬,也撞不开水泥地面的大门。所以城市的蝉鸣无论多么虚张声势,其实都是势单力薄的,永远形不成乡下蝉鸣的阵势。

马拉着拖地的钢筋走在白花花的日头下,口干舌燥,周身闪闪发光。都说劳动者是最美的,谁知道劳动者受的苦累?这话定准是那些闲得无所事事的家伙们摇着扇子说的,你要是让他扔了扇子去体验一下劳动者的美感,他肯定是打死也不干的。听上去越高尚的话,其实越虚伪。

城市的太阳歹毒灼热,毫不留情,像将小伙子和马放在开水里煮着一般。体尝着这种折磨,就会明白小伙子为什么要不顾一切地想做个城里人了。老马眼冒金星,它不由得思念起乡下的太阳来了。乡下的太阳是原始的、野性的,它赤身裸体、恣意而充满醉态,却不这么严酷得叫人受不了,脚下的泥土会将那灼热吸收一部分,头顶的绿树也会为人和牲畜分担一些。马爱乡下的太阳,那才是后羿神箭下逃匿的那一轮、古往今来的那一轮。

卸下钢筋,日头也快落下去了,马拉着空车,随着小伙子恹恹回返。它被小伙子的鞭子限制着不得跨出工区半步,因为马路上正发着人的“洪水”,左右两边反方向刀切不断地向前涌——这是城里人下班了,正忙着往各自的家赶呢。他们每天就这么两点一线地来回窜,永远看不到新的风景。迟到了,要罚款;回家晚了,就要吃冷饭,你说城里人活得多么紧张多么无趣啊!从这一点看,城里人其实也并不比乡下人强多少,只不过他们住的鸟笼子高级一些罢了。

马有些幸灾乐祸:它觉得城里人就像被鞭子抽着不停旋转的陀螺,和鞭子赶着的马其实并没有什么两样。马好歹还有一片树林和一条河流,累了可以歇歇脚;城里人累了,却永远只有一张床,没有热火朝天、枝摇鸟唱的大自然。这样一比,它心里又平衡多了。

马突然精神一振,因为它看到了起伏波动的“田园”:蓝蓝的天,金黄的花朵,虽然没有“梁祝”翩翩,蜜蜂咏唱,也足以令马陶醉的了。马大睁着昏花的老眼一瞅再瞅,才发现这幅田园风光不过是骑车女孩花裙上的图案。正沮丧着,却见女孩的车筐里有一些青碧的黄瓜,浑身是刺,头戴黄花,看上去煞是娇憨馋人。马忍不住野性大发,拖着空车奔过去,一口逮着一根,“咯吱咯吱”几口就入了肚,清新鲜嫩的口感顿时沁心入脾。

马不由得忘乎所以,仰起脖子出神入化地“呱”了一声,惊得行人纷纷逃窜。

小伙子挥汗扬鞭地追过来拽住马,想向女孩道个歉,却见女孩已经一路尖叫着逃远了。有个知识分子模样的人回头看了看小伙子,朝他一语双关地骂了声:“哪里来的畜牲,竟然窜到城里的人行道上来了!”

小伙子呆住了:“畜牲”?人家这分明是将他与马一同骂了!这就是乡下人在城里人眼中的地位,好像他与马刚刚结伴从原始社会来,不是来建设城市,而是来骚扰城市。小伙子垂头丧气,他明白在这儿他不过是个赖着不走的过客,他得罪不起城里人,也不敢惹恼了马,只能受“夹板子气”。建筑工们都停了手中的活等着看热闹,包工头也兴奋地在工棚那头朝他喳喳呼呼:“揍它 ,揍马这个狗日的!还抢人家的黄瓜吃呢,无法无天了!”

小伙子汗如雨下,两条腿抖得厉害,但他不吭气儿。小不忍则乱大谋。爷爷说马是不能轻易就揍的,马脾性刚烈,嫉恶如仇,即使挨鞭子也常常凛然不动,无论是对是错都不放弃其应有的尊严。错揍一鞭,马就会从此记恨你。而且,他心里屈辱,马何尝不屈辱呢?没有办法,谁让他们跟城里人肩膀头不一样齐呢?如果这匹马是城里人的宠物,那么它今天所享受的,将是另外一番待遇。高低贵贱,古来有之,且泾渭分明。谁也跨不过这个界限,也抹不平这道鸿沟。所以,他只能改变自己的命运,来免受别人的践踏,甚至有一天践踏一下别人,或者像包工头一样,在马身上享受一下发泄的快感。

小伙子挽住马缰绳,小心翼翼地牵着马走,间或扬扬鞭子却并不落实,他很想以此向马证明一下自己的诚意。

马却仿佛累极倦极了,新钉的铁掌叩击着热气蒸腾的柏油路,战战兢兢惊心动魄。城市在马蹄下似乎脆弱如蛋,一踩即碎……

十一

对老马来说,只要走进家乡的树林,就能忘却城市给予的伤心。它很想尽快将在城里发生的这些不愉快忘掉,可是不知道为什么,爷爷这天也有些闷闷不乐,他把马牵到河边,喊了几声,没有找到放牛的老黑,就自己一个人蹲在河岸上抽着旱烟,一声不吭,仿佛周围的一切都跟他有了仇。烟雾在他的头顶萦绕着,慢慢缠成一个问号。

老马看见爷爷这副神态,虽然莫名其妙,却又不能像人那样嘘寒问暖探个究竟,也就只能埋头将草吃得格外小心,心里的忐忑,只有它自己能知道。没心没肺的小伙子又到村里的伙伴们那里吹牛去了,马的心事,爷爷的担心,他都不知道,也并不关心。他所关心的,只有靠奋斗能不能赢得未来这个根本的问题。

黄昏的河边有雾气弥漫开来,那雾气好像从爷爷的烟袋锅里冒出来的,有些呛人,爷爷不由得跟着咳嗽了几声。老人站起来,垂着蹲得酸痛的腰,心里隐隐作痛。他看着正埋头吃草的马,不由想起这匹马的祖上——老马 。老马一生性情温驯,任劳任怨。可是它在临死前的那个夜里,却令人瞠目地挣脱了饲养场的缰绳,跑得无影无踪。生产队的人提灯架火找到天亮,待找到它时全都惊呆了:晨雾里,老马半跪在田垄上,望着远方,眼半睁半闭,凝固在一层泪水里,安详如每一次疲惫后平淡的小憩——老马是如此眷恋土地,连死,都要回到它的怀里。那跪对土地的马呵,像人,像神,像儿跪亲娘……

那时恰好是三年困难时期。老马死了,不能像人那样有个埋骨之地,那衰老不堪的马肉,最终还是进了人们饥饿的肚子。马死了,它的子子孙孙却留下来,继续马的命运……老人至今还记得那马肉丸子的滋味儿,嚼的时候,满是咬不动的筋脉,就像嚼自己的肉一样疼痛而又无奈,至今想起来还反胃,这辈子,那玩意儿宁肯饿死他也不会再吃了……

老人眯起眼,忧心忡忡:听说不久后,这树林也要伐了,要建啥轮胎厂、造纸厂,污水都要排到眼前的这条河里来。城里人重环保怕污染,所以这一类的厂家都被迫搬到乡下来了——城里人怕污染,那乡下就不怕吗?这里的河流、草木和天空就不怕吗?这算是什么逻辑!难道城里人天生就比乡下人高一等吗?!这些事情现在在村里乡里传得风响,让人心里直闹腾,老人已经几夜睡不安稳了。虽然他自己活不了几天了,可是他的马怎么办?他的子孙后代们怎么办?

这时,河那边有个戴斗笠的放羊人朝爷爷喊了:“七叔,您老人家咋还不回啊?日头快落了!看您这匹老马,是不是也像俺这群羊一样,贪恋这里的草肥水清,不想回家啊?”

爷爷有气无力地应一声:“可不是嘛!”

那边长叹一声:“唉,可惜,好日子没几天喽,到时候那些厂子建起来,水就流成黄汤了,草就成黑的了,那年我去城里,从造纸厂外头走,亲眼见过的。你孙子不也在城里打工吗,他也一定见过的!”

老人不愿再听下去,起身跺两下发麻的脚,倒背手牵起马就走,脚步竟有些踉跄。他心里想着:马呵马,老伙计,到那时你可到哪里去吃草落脚去呀?他想起放牛的老黑,便又回头问:“见着老黑没有?他这几日怎么没来放牛?”

放羊的答道:“怎么您老还不知道啊?老黑的牛被他儿子卖了,还放的啥牛?听说他天天蹲在屋檐下瞅着天发呆呢。儿媳妇骂他中邪了,要请神婆子来驱邪捉鬼呢。”

爷爷大惊失色:“好好的牛咋就卖了呢?那牛老黑当命似地供着,天天牵着在这河崖上放!卖了他的牛,叫老黑做啥哩?他这个儿子,咋就这么不孝呢!我看现在村里的年轻人,那才是个个真中邪了呢。这个莫名其妙的世道!”

“嗨,七叔呀,当命似地供着又有啥用,总不能拿着人力物力来养着一个废物吧?现在种地有播种机,收割有收割机,还用得着那慢吞吞的老牛吗?再说,这里马上要盖厂子了,地越来越少……”

爷爷越走越快,后面放羊人的絮叨声却仍是穷追不舍:“不过也好,到时候,咱的子孙后代们都到厂子里去当工人,转个合同工,弄好了说不准还能转正,成了正式工也就成半个城里人了……凡事嘛,有好有孬,有失有得……只是这牛啊马啊的,恐怕就半点用处也没有了,只好剥皮抽筋,丢到老汤锅里去咕嘟着,让人吃肉喝汤啃骨头去了……”

老人突然火了,高声骂了一句:“吃你个头啊!缺了八辈子德的玩意儿,快把你那乌鸦嘴闭上!要絮叨,找只母乌鸦做个窝絮叨去!”

老人骂完,就牵着老马逃一般地走远了。气得牧羊人将头顶的斗笠朝着他一扔,也横眉怒目地骂起来:“七叔,我看你才是真中邪了呢!你这样急着赶回家去,是不是要和老黑一起让神婆驱邪呢?!”

老人不再理他,走得飞快。他很担心他的老马听见刚才放羊人的那一番话。其实,马又怎能听不到呢,它尽管老了,却不聋不哑。在城里见识多了,更是明白了自己的处境。不到城里,不知道自己是多落伍。被淘汰被抛弃的命运,已经在所难免,它就是再不识时务,也将自己的结局看了个清清楚楚。它觉得在这一点上,它比这个倔强刚烈的老人要明白得多。

十二

小伙子厌倦了回返的劳顿,在城里的新鲜事儿也向同村的伙伴们显摆完了,自己也觉得没劲了。这天清早,他在套车上路时,就揉着眼睛懒洋洋地对爷爷说:“老头,咱这几天太累,给马多带些草料,咱下周日就不回家了。你自己在家吃香的喝辣的吧!”

爷爷边用筛子往麻袋里装草料,边吹胡子瞪眼地说:“那哪儿成?你个心狠手辣的东西,我放心得下你,还放心不下我的马呢!”

小伙子有些不耐烦,气鼓鼓地说:“你孙子在你眼里,还不如一匹灰溜溜的马。真是里外不分,人畜不分!你总不能让马养你的老吧?”

爷爷立即火冒三丈:“你不养我,有政府养我,我怕个啥?你想孝敬我,我还不指望你这个翘着脚尖走路的轻浮玩意儿呢!”

小伙子耸耸鼻子撇撇嘴,笑嘻嘻地说:“嘿,还指望政府养你的老呢,你这种人,享着这个时代的福,却还活在旧社会里,老是念过去的好,政府凭啥养你?不跟形势不识时务也就罢了,还老是拖年轻人的后腿,我看你像那些骡马一样,快被社会淘汰了,嘻嘻!”

爷爷将麻袋用草绳一扎,摸起把扫帚又要抡过来,小伙子手脚麻利地将麻袋往车上一扔,跳上车就跑了,边跑边回头朝爷爷挤眉弄眼做鬼脸,爷爷在他马车后追了几步,也就放弃了,气得跺着脚唾沫横飞地叫骂。但他的叫骂声孙子充耳不闻,孙子的调侃倒是随风刮了过来:“老爷子,你要是再不与时俱进,就活成恐龙化石了!”

爷爷骂了半天,鞭长莫及,也只好披着褂子怏怏地回去了。心里想着,连自己养了半辈子的老马都成了这个家伙的工具了,自己在家孤孤单单,真是无趣啊。说不准有一天也得像老黑那样,变成个痴呆,天天在屋檐下瞅天哩!

十三

在城里好歹熬到周末,老马还心存侥幸,指望着能像往常一样拉着车,精神抖擞地回家去。但小伙子的决定却已经是铁板上钉钉。他将老马牢牢地拴在石板上,嘴里叼着根麦草懒洋洋地说:“以后咱就两星期回去一趟吧,老是往家跑,腿都跑细了,你累我也累,以后咱都得节省点体力,别弄得跟个小媳妇似的,天天挎着个小包袱回娘家,没出息。”

马一听就急了,回家——那可是它一周的指望呀!它左腾右转,不耐烦地用蹄子“啪啪啪”地敲击着石板表示抗议,但是任凭它敲击得火星四溅,小伙子还是装憨卖傻、充耳不闻。他将马车打扫干净,垫上凉席铺盖,在工棚里舒舒服服地睡起觉来。马感到自己老了,不中用了,讨人嫌了,没有发言权了,不由得悲从中来,昂头向天,长长地嘶鸣了一声。

从钢筋水泥的缝隙间,传来的却是它自己的回声。

夜里,马不停地将四条腿换来换去,它觉得自己的腿快撑不起自己的身子和那颗硕大头颅里面接受的新思想了。时代造人,逼得连马都要思考了,可它又无力将自己的想法说出来。

马知道做人有做人的难处,做马也有做马的规矩:马是不能随便就倒下的,即使累极了,也只能就地打一个滚儿,立时精神抖擞地站起来,这样的马,才算一匹好马,不辱没列祖列宗的好马。但此时,马真的感觉自己快撑不住了。它悲哀地想:我只是一匹来自乡下的马,凭什么要在城市里遭受这些莫名其妙的压迫?我又不想弄个城里户口,在城里买一套属于自己的房子,我自己有四蹄,也用不着买桑塔纳轿车。

它甚至想:我能自食其力,只要嘴里有牙齿,随便低头啃两口草就不至于饿死,凭什么这样负重拉车,被人牵着鼻子,天天挨鞭子?

马无法在城市之夜里做一个完整的梦,高楼大厦的阴影压得它喘不过气来。城市的夜晚,一切都浓妆艳抹地醒着:从每个鸽子笼般的窗口,都透出灯光,窗帘后,正发生着各种各样的故事;车辆甲虫般溜来溜去,不知从何处来也不知往何处去;娱乐场合灯红酒绿扑朔迷离,粗俗、神秘、充满诱惑,从里面传出的卡拉OK声嘶力竭惨不忍听,令马想起野外成群结队叫唤的驴子……

这不是马所熟知的世界。马甚至疑惑,自己是不是在一场梦中?是它梦到了城市,还是城市梦到了它?它几乎崩溃了:它是谁?它找不到自己了!它的马蹄上,再也没有泥土的芬芳和小花的香气;它走过的地方,只有城市的喧闹和浮躁,它的双耳灌满的,是各种交通工具五花八门的喇叭声……

马恨不得抬起蹄子捂住自己的耳朵,可是作为马,它不能让自己那么脆弱,它只有一如既往地站在那里,忍耐着,自欺欺人地幻想着,回到那夜草沙沙的天簌之中去……

十四

马自此更加心灰意冷,一蹶不振。它从前炯炯有神的双眸,因为连续的熬夜而红了,布满蛛网状的血丝,像小白兔一样。它拉着车走在路上的时候,鬃毛垂着,耳朵垂着,尾巴垂着,一副萎靡不振的熊样子,还常常打盹,脚步踉跄。有一次几乎把车拉到沟里去,吓得小伙子“哇哇”直叫,幸亏路边的一棵杨树给拦住了,却将小伙子挤在中间,差点将他那瘪瘪的肚子挤破,露出里面的花花肠子。

小伙子急了,沮丧,愤怒,欲哭无泪。但人又不能去跟一个畜牲讲理,他愈来愈狠的鞭子,也抽不出马的丁点精气神儿。

小伙子在咬牙切齿的咒骂之后痛定思痛,再加上包工头幸灾乐祸的旁敲侧击,他终于明白:人与马,这最古老的组合,难以改变他的命运。他不能再靠力气吃饭,他要抛弃这种最低级的谋生方式,启用他的聪明才智,扬长避短、另辟蹊径来进军城市。否则,他就永远只能做被人斜睨着眼睛看的打工仔、乡巴佬儿,就连脖子上的泥巴都没有洗净的山妞都敢朝他撇嘴,以证明自己高他一等。

主意打定,小伙子就决定行动,他向来是个干脆利落的人,想到了就马上去做,不肯耽搁一天时间。他知道,时间就意味着命运。可以奋斗的时间很短暂,他要抓紧,片刻不能放松。

只几天的时间,小伙子就好像年长了许多。他胡子拉碴,眼镜上溅满了灰尘和泥点子。他学会了抽烟,向泥瓦工要了一支叼在嘴上,“嘶嘶”地抽着,向人打听城里骡马市场的地点,大家都摇头,面无表情地说:城里都不让骡马进,哪里还有骡马市?

小伙子懒得再和他们费口舌,他知道这些人都和他一样,不过是来工地打工的,说不定连市里都没去过,问他们,还不如问路边的那些石头,和那些见多识广的树。他将那只辛辣的廉价烟往地上一扔,用脚恶狠狠地踩死,然后大步跨出脚手架林立的施工区,去找老乡包工头问询去。包工头在城里呆的时间长,光做城里女婿也有些年头了,应该知道。

包工头正在按摩房里享受着小姐不太熟练的按摩术,正为她按不到实处的手法气恼。当小伙子裹挟着一股廉价烟的气息走进来时,他更加气急败坏,不耐烦地将小姐的手从那个最不该按的地方甩了出去。小姐不满地用画得像熊猫一样的眼睛瞥了小伙子一眼,立即就称出了他几斤几两,她连话都懒得说,朝帘子外撇撇嘴,示意他到外面候着去。

小伙子懒得搭理她,直截了当地向包工头打听骡马市的去处。

小伙子的问题让包工头感到新鲜,又让他有几分得意:知道这地儿的,还真是非他莫属了。他疑疑惑惑地问:你去那地儿干啥?骡马牲口市以前在驴市街,现在挪出市区,挪到城关的凹里村去了,离这儿远着呢!

小伙子不敢向包工头说他的打算,只说他想去看看有没有可买的牲口,包工头捏下肉滚滚的红鼻子,还他一个暧昧不清的坏笑:“啥年头了还买牲口,你怎么跟你爷爷似的——真他妈个老古董儿,天生啃土的命!”小伙子心里说:哼,孙子,你以为自己聪明,其实咱比你更聪明!你以为咱是真买马吗?傻冒,咱是卖马!你有钱却没素质,爷爷咱只要加把劲,调动起所有的聪明才智,有一天一定能变得比你更有钱有势的!

大集那天,小伙子偷偷牵马到牲口市遛了遛。那里冷冷清清的,甭说牲口,连人都少得稀奇。这些年牲口很少用了,连交易市场也跟着萧条,说不准有一天,牲口市会彻底从历史舞台上消失吧!

小伙子佩服自己有经济头脑,有先见之明,既然靠在工地打工赚不来大钱,也赚不来起码的尊严,他就要另作他想了。甭管怎样,他都觉得当初来城里没错:这段实验性的打工生活,让他想明白了很多,也看明白了很多。他有文化,他相信自己总有一天会像城里人那样尊严地活着的,起码他会活得比包工头有质量,也比“黑妞”有档次。他想在结束这段打工生活之前,先探探马的行市,他需要一笔本钱。他想下海,尽管具体做什么他还没有想清楚。打工赚得的钱再加上卖马的钱,差不多应该够了,先从小本生意做起嘛,小伙子懂得一口吃不了个胖子的道理,也有积少成多、聚沙成塔的耐性。

好歹找到了一个牲口较为集中的区域,骡子、马、牛都有,它们“咴咴” “呱呱”地叫着,踩在自己的粪便上摇着尾巴,甩着蹄子,一副活得不耐烦了的样子。终于过来一个穿夹克的人,上来问老马的价钱,又强行扒开它的口看它的牙齿。有经验的牲口贩子判断马的年龄,只要看它是“几岁口”就会一目了然,这件事,小伙子早就听爷爷说过。这个穿夹克的人,看来是个行家里手,老油条了。

小伙子不知道骡马的价格怎么定,就让他说。穿夹克的人叼着烟,向他伸出几个手指,不知道那意思是几百,还是几千。反正他也不急着卖,就假意与他讨价还价一番,最后摸出了大概可以能出手的价格,就朝牲口贩子摆摆手,牵着马走了。

牲口贩子在后面骂骂咧咧:“还不卖呢,留着能干嘛?是能耕田呢还是能拉磨?掰开它的口一看,我就明白它到了该杀的年纪,还来冒充的啥青壮年?你再留着它,就直接送老汤锅得了,汤还能喝,估计肉都老得嚼不动了。不信,你就留着它吧!”

小伙子头也不回,一个劲地冷笑。心里想:都说牲口贩子狡猾,这个咋就这么笨呢。我逗你玩呢,你愣是看不出来。等过两天我把这个工程的活忙完了,再来跟你讨价还价不迟!

老马跟在小伙子后面,几乎要瘫软下来。它已经明白了小伙子的用意,不由得悲怆万分:它们做马的祖辈为人做奴,血汗一生,死无完尸,只不过是为了一把随手可得的草料。而今,如此简单的生存也已成人类的负累,难逃被抛弃的命运。战争、土地、道路……所有与人类有关的事情都已经淘汰了它,不再需要它,马预感自己到了穷途末路,不由得万念俱灰!

老马有气无力地穿越萧条冷落的牲口市,那些同类们全都是呆若木鸡的样子。也许昨天,它们还曾经像它一样踌躇满志呢,但明天,它们或许就要被送进滚烫的汤锅里,化成肉、骨头、汤和淡淡的烟雾。

一匹马的一生,就是这样简单。

十五

这段暂短的城市打工生活,让小伙子明白了:只有原始和落后,才是人与马相依为命的土壤;人与马,迟早要分手的,然而,他没有料到,会那么快,会用那么一种决绝的方式——

那天,小伙子牵着马从牲口市往回走,彼此都冷冷淡淡的,都知道已经没有敷衍对方的必要了。小伙子觉得老马既然已经没有多大用处了,也就懒得再戴着热情的面纱,反正到需要的时候,拉到牲口市一遛,高低都会卖得掉。马即使会怨恨地朝他“咴”几声甚至咬他几口,也没人知道它的意思。马既然不过是个工具,那么在他这个阳光明媚的小伙子心里,也不会留下什么痕迹和烙印。他跟他的爷爷可不一样,他与马压根儿就没有那所谓的“老感情儿”。有着温热的鼻息和水汪汪大眼睛的老马,在他眼里,跟它拉的那辆木头车没有什么区别。

小伙子唯一担心的是:若是真卖掉了爷爷的马,这老爷子会怎样的痛心疾首?他此后的生活,是不是会因为失去了意义而失控?

这是个问题。

天气有些闷,小伙子的心里也有些烦。真要开始一种新生活了,心里没有一丝波澜是不可能的。

小伙子突然想抽支烟,摸遍了口袋也没有摸出一支来。这才想起自己作为一个初级烟民,所抽的有限几支烟都是向人讨要的。一个男人口袋里没有自己的烟,又怎能算是个成熟成功的男人呢?

终于走到了离工地不远的市郊,小伙子东张西望,发现路边有个简易的小超市,烟肯定是有的,可是他又不能牵着这样一个庞然大物进去;路边倒是有树,可以拴马,只恐怕马那贱嘴一见了青枝绿叶就想啃;小伙子犹豫再三,见路边没有人,忙将马安置在路旁,拍拍它的脑袋以示对它安分守已的信任,然后快步往那个小超市跑去。

小伙子刚一离开,马就踢踢踏踏、失神落魄地乱走一气。一片绿色突然在远处一闪,马的双眼蓦地就湿润了。它踉踉跄跄直奔过去,前膝一软,就猝不及防地跪倒在它的怀抱里,马在仓促间重复了祖上告别土地时的姿势,但这一跪和那一跪却已是如此不同,时代变迁,风云变幻,都在那一跪的瞬间远去了!

马忘了,作为马它是不该轻易就倒下的,它的嘴贪婪地在草皮下吮吸着,像饥渴了千年万年。它渴望沁心入肺的清凉,渴望泥土的腥咸,渴望草应有的青甘苦涩……可是吮到的,却是蛰伏于草丛下仍挣扎着向上蒸腾的躁热和骚动!

马抬起沉重的头,绝望地打量着眼前这片陌生的绿:这分明是草却不丰润不水灵,规规矩矩簇簇相连,彼此限制着不得随便蔓延和长高,马不知道这叫草坪,是城市有意保留的最后的田园;而这虚假的田园也不认识马,在马的粗暴践踏下瞬间狼藉一片。

马甚至懒得再站起来,它恍恍惚惚,想起一个祖辈相传的地方:那里的天湛蓝无垠,像只巨大的乒乓球内壳;地,溪流纵横,花草丰美,水鸟相亲……在那里,任何的动物都有其恰如其分的位置,自由自在地繁衍生息,不会被驱逐和灭绝……在这个连田野都将被城市吃光的地球上,在这个连地球都将被推转得更快的世纪里,传说中的家园还有吗?还有吗?还有吗?!!!

“谁的马谁的马谁的马?!”

突然一连串的怒喝,一个臂佩红袖章的人飞奔而来,一把拉住了马缰绳。

小伙子张口结舌地跑过来,红袖章愤怒地谴责了马的破坏性行为。小伙子递上刚买来的烟,磕头作揖,还是被罚了款,再次尝到了与马一起同被人们围观责骂的滋味儿。眨眼之间,也不知从哪儿围过来这么多闲人,有挎着菜篮子的老太太、提着小板凳的退休老头、烫着大波浪的妖艳少妇,也有骑着摩托车的摩登美女和帅哥,他们都朝着小伙子和他的马指指点点,好像他们是从侏罗纪粗暴闯进城市的恐龙,恨不得将他们一指头一指头地戳进地壳里去。

城里人,怎么个个都是看热闹的能手,幸灾乐祸的旁观者?

马目无表情,像一只木头马。它阔大的嘴角,挂着一丝令人捉摸不透的笑意,让小伙子在众人面前更加难堪。

小伙子气急败坏,可爱的圆脸蛋儿因愤怒而变得扭曲了:马冥顽不化,屡屡为他招是惹非,他也懒得再顾忌容忍、虚与委蛇了,他杀气腾腾,将马强行拽到一个偏僻处。

马背上炸响了天崩地裂的一鞭——

马凝视前方,凛然不动,一颗硕大沉重的泪珠溅地,怦然而碎。

鞭子愈加不可控制地抽下来,马的皮肉随之灿灿烂烂地绽开……

小伙子的圆脸在痛快淋漓的鞭子声中愈发扭曲了,他的嘴角甚至浮现出一抹怪异的微笑,那是一种宣泄后暂时无法归位、无法调节的表情。那表情,甚至比包工头抽打老马时候的表情更加扭曲和疯狂!

老马依旧不动,只有双眸噙着的泪珠中一道道鞭影闪过,拖着闪电般的尾巴,带着一声声天崩地裂的炸响——

突然,马前蹄腾空,鬃毛飞扬,居高临下地迸发出一声可怕的野性的嘶鸣,尔后以令人猝不及防的速度,双耳倒贴、长尾挺直,呼风猎猎地向远方狂奔而去!

小伙子呆若木鸡,他恍惚看见:这匹田马以一匹野马的疯狂与剽悍,疾驰若飞地掠过一辆辆汽车、农用车、摩托车、自行车,掠过城市,掠过乡村,掠过一座座冒着浓烟的厂房,甚至掠过老家那片末日将至的林子,那条即将被染成黑色的河流,渐渐地,消失在不可知的远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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