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会资本视角下农民工就业路径探析
2013-04-28雍正江
雍正江
(淮阴师范学院历史文化旅游学院,江苏淮安223300)
20世纪90年代以来,我国出现了农民大规模向城市流动的现象。农民工问题连续多年被写入中央一号文件及政府工作报告,凸显了解决新时期农民工问题对统筹城乡发展、构建和谐社会的重要意义。经典的劳动力流动理论从市场角度出发,将城乡收入差别视为劳动力由乡村向城市流动的主要原因,如刘易斯、哈里斯—托达罗等人的观点。但是受中国尚不健全的市场机制和传统文化的影响,中国农村劳动力在流动和择业时,都在自觉或不自觉地充分利用以社会关系为基础的社会资本。
社会资本是在国外兴起并引入的一个概念。由法国社会学家皮埃尔·布迪厄(Pierre Bourdieu)最早提出,经过詹姆斯·科尔曼(James Coleman)、罗伯特·普特南(Robert Putnam)、亚历山德罗·波茨(Alejandro Portes)、罗纳德·博特(Ronald Burt)、林南(Lin)等学者的阐释,“社会资本”已经成为学术界广泛讨论和应用的概念。社会资本分为微观层面的关系型社会资本、中观层面的组织型社会资本和宏观层面的制度型社会资本,关系型和组织型社会资本可归属广义的关系型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有同质性和异质性之分。市民的社会资本建立在业缘、学缘等基础之上,属于异质性社会资本。农民工拥有的以血缘、地缘和亲缘为主要纽带的传统社会关系是同质性社会资本。社会学家赫伯特·斯宾塞认为,社会进化、社会分化和整合,实际上是社会结构不断由同质走向异质、由异质再走向更高的同质,如此循环往复。
20世纪90年代以来,伴随我国民工潮的涌现,李培林[1]、王毅杰、童星[2]、陈成文[3]、张智勇[4]、赵延东[5]、王艳华[6]、安民兵、张传文[7]等学者对农民工社会资本的状况及发展进行讨论,认为农民工主要利用关系型社会资本,其制度型社会资本缺乏公正。本文尝试从社会资本对农民工就业路径选择影响的角度作进一步探讨。
一、社会资本对农民工就业路径的影响
(一)关系型社会资本与农民工就业。
关系型社会资本可以为农民工提供更多的就业信息,拓宽农民工就业途径。著名学者梁漱溟认为,中国的传统农业社会是一种以处理人际关系为主、强调伦理本位与和睦相处的文明。这一观点抓住了传统农村强调人际关系网络的特征。费孝通认为,乡土社会的信任是一种对行为规矩熟悉到不假思索时的可靠性。格兰诺维特(Granovetter)将个体与组织成员关系分为强关系和弱关系。比安(Bian)根据中国农民工的社会交往特征,将以“血缘”、“亲缘”和“地缘”为纽带的亲属和老乡构成的网络关系定位为“强关系”,由“业缘”、“友缘”、“人缘”为主的老板、同事、朋友构成的网络关系称为“弱关系”。在获取和印证就业信息方面,亲朋好友作为最原始、交往频率最高的“强联系力量”使农民工感到心理成本最小,更容易为有意外出务工者所接受。
1985年出生的小季(化名)是某酒店的跑菜员,家住涟水县徐集乡季庵村。由于家境贫寒,他初中未毕业,就和哥哥来到淮安市打工。他在工厂做过流水线工人,在服装店干过销售,在市区从事过商品宣传。在工作过程中,他认识了和他一起进厂的小王,一起做销售的小李,一起做宣传的小蒋,哥们逢年过节都会相互问候。他现在的工作就是小沈(以前和他一起做过卖鞋生意)介绍的。小季是通过关系人(自己哥哥)介绍进城就业的,换工作又是通过关系人(新认识的朋友)实现的,他们都属于关系型社会资本,前者属于强关系,后者属于弱关系。显然,作为新生代农民工,弱关系对于小季就业来说,其作用越来越明显,农民对“强关系”网络的路径依赖正在弱化。
我国是典型的二元结构社会,农民和市民生活在截然不同的社会里。农民工在城市里遭遇多方面的歧视性对待,往往在自己的圈子里才能找到自尊和安全感。有关学者对中、日、美三国信任的实证调查比较研究也证实,中国是一个低信任社会,中国社会在一定程度上仍然保留着很强的家族意识以及对陌生人的不信任。[8]为了深入分析关系型社会资本对农民工的作用。赵如针对农民工的倾诉对象和农民工解决拖欠工资问题作了相关调查。
表1 农村剩余劳动力遇到烦心事的诉说对象[9]
从表1可知,农民工的诉说过程体现了农民工和诉说对象之间的信任程度。社会资本的本质是信任,农民工的这种以亲缘为标志的强关系是他们面对烦心事时的首选途径。从表2可知,当遭遇工资拖欠时,农民工主要向老乡、同学、朋友求助;另一方面,弱关系也起到了缓解农民工压力的作用,而以政府、律师为标志的制度型社会资本在维护农民工权益方面的作用发挥不够。“农民工工资被拖欠造成农民工和拖欠工资方的矛盾,在城市被漠视造成了他们和市民的矛盾,不能享受同工同酬造成工人阶级的内部矛盾,通过合法途径表达利益的失败造成他们和政府的矛盾。”[10]
表2 利用各类社会资本避免工资拖欠情况[9]
(二)制度型社会资本与农民工就业。
传统中国农民长期生活在以对国家的全面服从和内向性的家族制度为主要内容的威权制度体系的统治之下,缺少跨血缘、跨地缘的自发性互助社团,对跨血缘、跨地缘的群体合作所应遵循的基本准则知之甚少。
在农民工就业方面,制度型社会资本缺失。农民工进城就业与市民就业存在诸多差别。
表3 农民工与市民就业渠道的差别
农民工就业主渠道是亲戚介绍、朋友(老乡)介绍、自己寻找,城市居民就业渠道主要是自己找、政府组织、用工单位招工,可见农民工缺乏制度型社会资本的帮助。
制度型社会资本的缺乏导致农民工的就业无法得到保障。农民工很难从正规部门获取职位意味着农民工无法与城市居民享受平等的就业机会。据调查,男性农民工从事的职业依次是:搬运(30%)、装卸(25%)、建筑(22%)、维修(10%)、木工与油漆(9%)、装修(3%)。女性的职业依次是:装袋子(40%)、工地炊事员(13%)、家政服务(12.5%)、经商(12%)、餐饮服务(10.5%)、宾馆服务(9.5%)、其他(3%)。上述职业一般是城市居民不愿从事或很少从事的。[9]可见就业领域存在着二元市场分割,农民工一般在劳动强度大、工资低、条件差的非正式部门就业(制造业、建筑业、服务业)。即使具备一定的知识和技术,他们也很难在正式部门获得职位,因为不少城市都在不同程度上实行限制性规定,如某些行业和工种必须持有城市户口才有资格参加应聘。
二、农民工就业路径分析
(一)农民工就业路径相对单一。家庭及其传统社会关系网络是农民工进城后社会资本构建的基点。在就业渠道方面,农民工进城就业往往依赖于亲戚和老乡,社会关系网络普遍重视强关系,这是因为其进入的障碍最低,成功的可能性最大。农民工的人际交往仍局限在亲戚、老乡和农民工的范围里,没有走出血缘、亲缘、地缘的范围。作为农民工就业的一条渠道,“同乡会”、“同城会”等非正式组织(如北京的“新疆村”、“安徽村”、南京的“河南村”等)在农民工就业过程中发挥了积极作用。农民工往往通过同乡介绍进城就业,尤其是老一代农民工,在离土不离乡的情结作用下,并不想定居城市而是把农村作为自己最终的归宿。这种根深蒂固的乡土情结一方面促进了同乡之间的交流,另一方面有利于“同乡会”“同城会”等非正式组织的形成。在“同乡会”、“同城会”中,农民工可以相互分享信息和交流情感,有利于农民工关系型社会资本的积累,增加农民工就业机会。但是这些非正式组织也使不同群体区分开来,阻止了农民工的社会资本的增值,一定程度上影响了农民工由传统式社会资本向现代式社会资本的转变。
(二)农民工就业过程中制度型社会资本缺乏。信任是社会资本的本质,目前,农民工就业多数依赖关系型社会资本。然而,信任危机不仅阻碍了关系型社会资本的扩展,同时也阻碍了制度型社会资本功能的发挥。由于社会缺乏信任,政府、法律等制度型社会资本缺失又导致农民工就业遭遇歧视和市民化严重困难。对农民的制度性歧视,导致农民享有的政治权利、经济权利、文化教育的权利等都处于一种极端萎缩状态。城乡二元经济结构、二元户籍制度、二元社会保障制度等因素使农民工进入城市后遭受来自劳动力市场、社会保障与福利、社会生活、城市文化等各个领域的排斥和歧视。中国是缺乏中间组织的“哑铃型”社会——一头是强大的政府,另一头是数量庞大的家庭。制度型社会资本的缺失无法保障农民工的城市生活与就业,使得“两头大,中间小”的社会充满各种不稳定性。
(三)职业中介在要素市场的介入有利也有弊。职业中介是向求职者收取一定报酬而向其提供岗位信息的营利组织。在转型时期,一方面农民工大规模进城导致劳动市场供过于求;另一方面政府又无法为如此庞大的劳动群体提供岗位,这为职业中介通过买卖双方就业信息的不对称牟取利润创造了条件。同时,职业中介也无可厚非地促进了劳动力的分配,尤其是农村剩余劳动力的转移。如河南的农民工代理人张全收在广东东莞成功创办了专招河南农民工的人力资源公司,他的成功与充分发挥社会资本的积极作用有关。因此,职业中介一方面可以作为一种市场机制,协调劳动力的分配,另一方面可以作为农民工的就业渠道之一,减轻政府部门的压力。
三、增加农民工社会资本的途径
(一)政府致力于完善社会信任机制。
与农民工建立互信是政府的责任,这有利于农民工现代式社会资本的建立。政府可以从“同乡会”等非正式组织入手,与农民工建立互信。政府一方面可以利用这些非正式组织了解农民工的生活和就业情况;另一方面可以在确保这些非正式组织的合法性时,向其提供市场的就业信息,来弥补非正式组织本身具有封闭性的弊端。在信任机制下,农民工本身的社会资本得到快速增值,更能增进就业。由于农民工的工作具有临时性特点,因此,政府可以为农民工提供一种法律保护下的临时性诉讼平台,通过面对面的互动,来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政府严格规范用工制度,加强用工监督。所有用工单位在雇佣农民工时必须依法签订劳动合同,明确各自的权利和义务。这样使农民工的社会信任类型由卢曼斯所谓的“人际信任”过渡到“制度信任”,由吉登斯的所谓“人格信任”过渡到“系统信任”。
(二)政府加大对农民工及其子女的教育投入。
农民工就业遭歧视受到身份不认同等外部因素的影响,也受到农民工本身文化素质低的内部制约。对农民工调查显示:具有初中文化的占49.75%,小学文化的占22%,高中文化的占23.25%,而大专文化的仅占2.5%[11]。因此,一方面政府和企业可以加强对农民工的培训,大力兴办农民工职业学校,在提高农民工素质的同时,也有利于农民工组织型社会资本的积累。我国产业结构调整的步伐不断加快,因此对农民工素质的要求越来越高,加大人力资本投资是大势所趋。研究也表明,一个人积累的人力资本越厚重,越有利于社会资本的积累。另一方面政府要加大对农民工子女的教育投资的力度,避免农民工的子女重蹈覆辙。目前我国留守儿童近6 000万,他们因户籍制度而失去平等受教育的权利,仅仅异地高考一项到现在都无法实现。需要改变义务教育的逐级划片管理模式,实行义务教育的属地管理制度,让农民工子女享有与城市孩子同等的受教育权利。
(三)政府从外部健全农民工的福利体系。
由于农民工在城市以农民的身份却干着工人的工作,许多失业保险、工伤保险等福利的保障对象是工人,而非农民(把农民工看成是农民)。农民工失业会给城市带来许多问题,从而增加了社会的不稳定性。目前中国已经进入了社会风险持续扩张时期,消除二元格局,改变户籍制度同福利挂钩的状况已势在必行。
(四)政府通过制度创新,从法律上确立农民工与市民平等的权利。
中国的城市化和城乡一体化过程是城乡居民权利一致、地位平等和身份统一的平等化过程。而城市农民工是当代中国的特殊群体,被称为“边缘人”,在城市社会的边缘,在体制意义上的边缘和文化意义上的边缘。政府是制度设计的主体,制度公正,可以增加人们对政府的归属感、信任感;反之,则社会问题频发,政府的公信力下降。队伍不断庞大的农民工队伍在建设城市的过程中发挥着重要作用,因此政府必须在就业制度方面保证其公正与平等,以提高政府的公信力。由于农民工进城的目的主要是打工赚钱,当遇到不公平的对待时,他们往往离开企业,农民工的维权意识不强。政府应当通过宣传来提高已经就业和想要就业的农民工的维权意识。
(五)政府加强和推进农民工组织建设。
在城市中,农民工是弱势群体,处于边缘化状态。在遇到矛盾和纠纷时,由于组织缺乏,农民工个体往往走向两个极端:妥协退让、冲突冒进。纽顿认为民间组织的建立可以提升社会资本,而中国是缺乏中间组织的“哑铃型”社会。有的学者认为西方是社团社会,而中国是关系社会,信任程度同血缘关系远近联系在一起,这不利于现代式社会资本的积累。普特南认为,自发性组织这类桥梁性的社会资本,能够使处于陌生状态的人群和组织积极合作。与西方国家非盈利组织内生于发达的市民社会基础上的社会背景不同,在我国,社团从其产生、成长的每一步开始,都与政府有着密切的关系。因此政府应倡导建立农民工工会、农民工协会、产业工会、农民工互助会等民间组织,帮助农民工尽快融入现有的城市社区,以弥补离开原有的农村社区带来的社会资本损失,积累现代式社会资本。
(六)政府加强对职业中介的监管。
农民工现代式社会资本比较缺乏,完全依靠农民工的互利性合作生长出社会资本来促进农民工的大规模就业存在局限性。随着劳动力供过于求和政府职能在劳动市场的弱化,市场中冒出了一大批职业中介和非正规就业部门。福山认为,信任是社会资本的基础,信任是指一个社团中,成员对彼此的常态、诚实、合作行为的期待[12]。在道德失范的社会,许多职业中介和非正规就业部门通过信息不对称欺骗求职者,谋取暴利。对这些职业中介和非正规就业部门,政府应该加强监管,制定相关法律,从制度层面规范职业中介和非正规就业部门合法经营,从而保障农民工的合法权益。
城市化是解决中国农民问题的根本出路,农民工市民化的过程是传统农民走向现代文明的过程,是推进社会历史进步的过程,也是实现我国现代化目标的过程,而进城农民工只有有了比较稳定的工作,才有了最终成为市民的条件。使农民工的社会资本实现对传统的超越,上升到现代社会资本阶段,是农民工实现稳定、平等就业,从而成为市民的必经过程,因此社会资本不失为解决农民工市民化问题的重要视角。
[1] 李培林.流动民工的社会网络与社会地位[J].社会学研究,1996(4).
[2] 王毅杰,童星.流动农民的社会支持网探析[J].社会学研究,2004(2).
[3] 陈成文,王修晓.人力资本、社会资本对城市农民工就业的影响——来自长沙市的一项实证研究[J].学海,2004(6).
[4] 张智勇.社会资本与农民工职业搜寻[J].财经科学,2005(1).
[5] 赵延东.再就业中社会资本的使用——以武汉市下岗职工为例[J].学习与探索,2006(2).
[6] 王艳华.农民工社会资本重构探讨[J].南京人口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7(4).
[7] 安民兵.社会资本与农民工的弱势地位——基于W市的实证研究[J].山东省农业管理干部学院学报,2008(3).
[8] 王雪飞,山岸俊男.信任的中、日、美比较研究[J].社会学研究,1999(2).
[9] 赵如.论社会资本对农村剩余劳动力转移的影响[D].四川师范大学硕士论文,2008.
[10] 宋杉歧,崔利宏.进城务工人员利益表达制度化的思考[J].山东社会科学,2006(12).
[11] 唐世清.对农民工就业和生活的调查[N].农民日报,2006-05-13(3).
[12] [美]弗朗西斯·福山.信任:社会美德与创造经济繁荣[M].彭志华,译.海口:海南出版社,2001:3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