论李善《文选注》的诗歌注释
2013-04-12周金标
周金标
(淮阴师范学院文学院,江苏淮安223300)
“选学”自隋唐间萧该、曹宪等人发轫,逐渐兴起。钱钟书先生说:“词人衣被,学士钻研,不舍相循,曹宪、李善以降,《文选》学专门名家。词章中一书而得为学,堪比经之有《易》学、《诗》学等,或《说文解字》蔚成许学者,惟《选》学与《红》学耳。寥落千载,俪坐俪立,莫许参焉。”[1]唐代李善《文选注》问世,赋予“选学”新的内涵和更广阔的发展空间。《文选注》注释援引该博,训诂精确有据,释典翔实可信,文辞畅洁典丽,堪称淹贯古今,“选学”一定程度上变为“李善《文选注》学”。屈守元先生认为:“李善的《文选注》是《文选》学史上无与伦比的权威著作,自从有了此书,《文选》学就应该是《文选李善注》之学。《文选李善注》之学,包括《文选李注》的文献学,《文选李注》的小学(文字、声韵、训诂之学),《文选李注》的文论学。”[2]李善《文选注》本质上是一部文学总集的注本,今人对李善《文选注》的研究相对忽略了其注释学的根本价值,本文拟从诗歌注释方面入手试论其学术贡献。
一
中国古代诗歌的注释,历史悠久,大致经历四个形态。
首先是经学形态。这种形态又分为先秦、西汉、东汉三个阶段。《诗三百》是我国第一部诗歌总集,对其研究和注释自先秦即已展开。先秦时代,孔、孟、荀等儒家先贤对《诗》多有解说,这是一种较为初步的注释。如子夏问曰:“‘巧笑倩兮,美目盼兮,素以为绚兮’,何谓也?”孔子答曰:“绘事后素。”(《论语·八佾》)孟子引用《大雅·思齐》中的“刑于寡妻,至于兄弟,以御于家邦”,论证“推恩足以保四海,不推恩无以保妻子”的道理,劝诫齐宣王施行仁政。《荀子》一书引《诗》八十二处,论《诗》七处。但三人对《诗》基本采取赋诗言志和断章取义的态度,而对《诗经》本文的原有含义却略而不论。这种态度也延续到了西汉“三家诗”。齐、鲁、韩三家诗皆属今文经学,立于学官,臻于极盛。但三家皆通经致用,政治色彩浓厚,如齐诗以自然规律探究王朝兴替,鲁诗以“诗谏”和“诗教”为己任,韩诗认为天人相类,天人感应,以此解《诗》并参政。尽管三家手段不尽相同,但他们均无视《诗》的文学性质,而是致力于开掘《诗》的微言大义,将其作为干预政治和教化的工具,这种方式与先秦儒家代表人物大致类似。东汉阶段,毛诗渐兴,学者以训诂立说,不为妄议,开解《诗》新路,至郑玄《毛诗传笺》出,“三家诗”渐废。郑玄以其丰富的文字学、历史学、考古学知识,对毛诗字词“通训诂,明大义”,构建三百篇时代世次的完整体系,对后代古典诗歌的注释具有一定的启蒙作用。但《郑笺》把《诗》当作圣贤垂教的经典,比附义理,作出一些牵强附会的解释,不脱经学范畴。至于如王逸《楚辞章句》,受到时代风气的深刻影响,“依托《五经》以立义”,仍具浓厚的经学色彩。
其次是李善《文选注》形态。魏晋六朝时期,诗学从经学的附庸下解放出来,诗歌获得长足发展,对诗歌的注释也零星出现。据现有文献,此期的诗歌注释有曹魏应贞《应璩百一诗注》,南朝宋齐时期颜延之、沈约《阮籍咏怀诗注》,刘宋的刘扣《杂诗注》。除了颜、沈《咏怀诗注》尚有21条保存于李善《文选注》,其余均告散佚。颜氏注解采用训诂方法,着眼于文本字词本身;沈注属于章句式注释,分析诗篇立意,囊括大义。两注的注释方式均简单初步。《文选》所收诗歌以魏晋六朝为主,分为“补亡”、“述德”、“劝励”、“献诗”等25类,分布于第19卷至33卷,共460首。对《文选》的注释陆续出现,《隋书·儒林传》记载萧该有《文选音》三卷,是音义之作。入唐,江都人曹宪著有《文选音义》,为时所重。其后,许淹、李善、公孙罗相继研究《文选》,教授学子。但与上述各注类似,这些注释未脱传统藩篱。李善《文选注》中的诗歌注释,独辟蹊径,以文学语言为对象,追源溯流,大量引证经典文献,使原本简单而直接的诗歌注释,充满了书卷气息,提高了注释的学术价值,极大开阔了视野和空间,并使诗歌注释在古代注释学体系中逐渐从附庸走向大国。此后从宋至清,诗歌注释蔚兴,比较有代表性的诗歌注本基本遵循了李善《文选注》的“举前明后”的引证原则。
第三种是宋、清形态。宋、清两代在文化和学术上均为古代中国的沉淀期、集成期,具有高度的相似性。在诗歌注释领域,表现为广博全面,亦即既注重考察诗歌的文学属性,贯穿李善式的注释方式,也注意开掘诗歌的历史特性,同时还强调以意逆志,体察诗人创作的初衷和意图等,试图以多种手段、从多方面深度解读诗歌。两代的诗歌注释硕果累累,历史上较为著名的诗歌注本,大多出自这两个时期,如宋代赵次公《杜诗先后解》,施元之、顾禧《苏轼诗注》,任渊《黄山谷诗注》、《陈师道诗注》,李壁《王荆公诗注》,清代仇兆鳌《杜诗详注》,王琦《李太白全集》、《李长吉歌诗汇解》,査慎行《苏诗补注》,冯应榴《苏文忠诗合注》,等等,这些注本材料丰富,体大思精,考证精博,代表了古典诗歌注释的最高成就。
第四种是元、明形态。这两个时期尤其是明代,诗歌注释中传统手段弱化,而评点之风盛行。宋末元初,刘辰翁遍评唐代诗歌名家,乃至有学者称刘氏为“中国第一位杰出的评点大师”[3];方回《瀛奎律髓》倡“一祖三宗”之说,对唐、宋诗作多所抑扬。明代弘治以后,“选隽解律”盛行一时,评点之风日炽,评家和评本大量涌现。评点的内容,多集中在对意象、风格、手法、格律以及佳句、字词的赏析和评价,从重视文学本体角度而言,评点是一种重要的注释手段和文学批评方式,也是对传统注释的矫正和补充。但评点重印象,轻考据,往往言而无据,立论随意,这也是无可讳言的不足之处。
从以上分析不难看出,李善《文选注》突破了经学时代训诂和章句等传统的注释方式,是古代诗歌注释体例的重大变革,也是真正文学和学术意义上的注释方法。它革故鼎新,首开风气,对此后诗歌注释的兴盛产生了积极而深远的影响,说它是诗学注坛的不祧之宗,大概并不为过。
二
李善《文选注》的注释模式,具体而言就是大量引证文献,明晰语言之渊源。《文选注》卷一开篇班固《两都赋序》的注文说得十分明确:“诸引文证,或举先以明后,以示作者必有所祖述也。”对文学语言“祖述”的追溯,是李善《文选注》的主要手段。如以谢瞻《张子房》前几句诗为例:
王风哀以思,周道荡无章。注曰:“《毛诗序》曰:《关鸠》,麟趾之化,王者之风。又曰:亡国之音哀以思。《毛诗》曰:顾瞻周道。又《序》曰:厉王无道,天下荡荡,无纲纪文章。”
卜洛易隆替,兴乱罔不亡。注曰:“《尚书》曰:予朝至于洛师,卜惟洛食。韦昭《国语注》曰:替,废也。《汉书》娄敬说高祖曰:昔成王即位,乃营成周,都洛,以为此天下中。有德则易以王,无德则易以亡。又刘向上疏曰:自古及今,未有不亡之国也。”
力政吞九鼎,苛慝暴三殇。注曰:“力政,谓秦也。《墨子》曰:反天意者,力政也。如淳《汉书注》曰:王室微弱,诸侯以力为政,相攻伐也。《史记》曰:秦取周九鼎宝器,而迁西周。《礼记》曰:孔子过泰山侧,妇人哭于墓者而哀。夫子式而听之,使子贡问之曰:子之哭也,一似重有忧者。而曰:然,昔者吾舅死于虎,吾夫又死焉,今吾子又死焉。夫子曰:何不去也?曰:无苛政。夫子曰:小子识之,苛政猛于虎也。苛,犹虐也。”
息肩缠民思,灵鉴集朱光。注曰:“《东京赋》曰:百姓不能忍,是用息肩于汉。《毛诗》曰:天鉴在下,有命既集。曹植《离友诗》曰:灵鉴无私。贾逵《国语注》曰:鉴,察也。《南都赋》曰:辉朱光于白水。”
这几句注释,除了对“替”、“苛”、“鉴”三字的简单训诂,其他如首句注释“王风”、“哀以思”、“周道”、“荡无章”,次句注释“卜洛”、“罔不亡”,第三句注释“力政”、“九鼎”、“三殇”,第四句注释“息肩”、“灵鉴”、“朱光”等,几乎皆致力于挖掘语言的出处。除了“三殇”这个典故外,其余皆属于对语词出处的溯源。引证的文献遍及经史子集,如经部《毛诗》、《尚书》、《礼记》,史部《国语》、《史记》、《汉书》及注释,子部《墨子》,集部《东京赋》、《南都赋》和《离友诗》。这种注释模式,一方面扩展了文本的意义空间,另一方面与早期传统的注释有了天壤之别,在浩如烟海的文献中找寻意义和语境大致相同的字面,是一项极具学术性和挑战性的艰巨工作。以李善这样学富五车的学者尚需三注、四注,遑论他人。
李善高度重视诗歌语言的源流,缘于魏晋南北朝以来长期深厚的文学实践。
文学语言的变革衍化是文学实践的必然结果。伴随汉末时代的激荡,文学意识苏醒,汉魏古诗以其天真古朴,为诗坛首树高标,多得后世景仰。但随后建安诸子,词采渐趋华美,如曹植诗作,钟嵘《诗品》评曰:“骨气奇高,词彩华茂,情兼雅怨,体被文质”,从语言角度看,说明曹诗已经逐渐扬弃古朴率真的诗风。明人许学夷《诗源辨体》也认为“汉人五言,体皆委婉,而语皆悠圆,有天成之妙”,而建安诸子,“体皆敷叙,而语多构结,益见作用之迹矣”[4]。西晋陆机、潘岳等太康精英诗风繁缛,语言藻饰堆砌。南朝刘宋时期,元嘉三大家谢灵运、颜延之、鲍照讲究辞藻、对偶、用事,刘勰《文心雕龙·明诗》说他们“俪采百字之偶,争价一句之奇”。不仅诗歌如此,骈文和赋亦复如此,文学语言日趋远离清新自然,转而追求典重雅致。齐梁之际,帝王多好文学,数典用事之风盛行,《南史》、《南齐书》、《梁书》中有很多关于萧道成、王俭、萧衍、任昉等代表人物用事成癖的例子。《梁书·沈约传》载豫州献栗,梁武帝遂策以栗事,与沈约各疏所忆。约少帝三事,出谓人曰:“此公护前,不让即羞死。”[5]又《南史·刘峻传》云:“武帝每集文士策经史事,时范云、沈约之徒皆引短推长,帝乃悦,加其赏赉。会策锦被事,咸言已磬,帝试呼问峻,峻时贫障冗散,忽请纸笔,疏十余事,坐客皆惊,帝不觉失色。自是恶之,不复引见。及峻《类苑》成,凡一百二十卷,帝即命诸学士撰《华林遍略》以高之。”[6]梁武帝还曾专门让御用文人张率撰妇人事二十余条,勒成百卷。这种以学问相尚的特点影响到文学上,很容易形成典丽奥博的特点。萧子显在《南齐书·文学传论》批评这种风气曰:“缉事比类,非对不发,博物可嘉,职成拘制。或全借古语,用申今情,崎岖牵引,直为偶说。”[7]所谓“博物”、“古语”,按照今日典故的定义,就是事典和语典。
在诗歌中大量使用事典,是文学发展的一个必然过程。诗歌要在极其有限的篇幅和各种规矩中表现复杂的情感,又要含蓄雅致,就必须借助其他手段。事典恰好能满足这一要求。在文学的早期阶段,或可不必使典用事,直抒胸臆,名之曰率真,但正如童年不可复制一样,后起之作,欲有超越,则不得不变化手法,以求新意和容量。所以并非汉魏古诗的作者境界一定高明,后世作者一定笨拙,而是情势不得不然。语典也是如此。借用古人成语,不仅典雅,而且旧辞在新语境中往往获得新意,读者也多有意外惊喜,并联想其原始本义,扩大了阅读容量,这个作用是新造词语无法比拟的。而此前大量的经典文献和子史文章,为语言的化用提供了足够的支持。而梁代复古思潮大盛,儒学复兴,更促使作者引经据典,《文选》所选诗文赋之作大多典重雅正,即是这一风气的反映[8]。魏晋六朝以来文学语言的典雅化,既有时代因素,更是文学内部演化的必然结果。李善所谓的“祖述”,其根源在此。
古人对文学语言的这种趋势,早有理论上的分析。无论是事典还是语典,要义在一“典”字。语言历久便易成老套,这就是语言的困境。诗歌本质上是语言的艺术,是异质之文的共存兼容与错综相交,所以古人常用拼凑、借用、剽窃、饾饤、獭祭鱼、掉书袋、人言己用、旁征博引这类或褒或贬的说法,来解释诗歌中的借鉴和化用问题。中国古代诗话一个重要内容,就是发掘诗歌创作的师承关系,如古代第一部文学理论专著钟嵘《诗品》,虽然明言反对用典,批评南朝作者因袭成风的现象,但又偏重考察各个诗人的诗法、句法辗转因袭的渊源关系,说明诗歌在语言上确实有其祖述的特点,不得不然。几乎与此同时,刘勰《文心雕龙》对此现象进一步加以说明,《体性》篇曰:“典雅者,熔式经诰,方轨儒门者也。”诗歌语言有别于其他,取法经典语言以保持其纯正典雅的属性,自然要回归传统,而引用前代文献典籍中的语言,不仅可满足这一要求,且可取得言约义丰的效果,让读者由此及彼,在阅读中获得丰富的想象。《事类》篇考察用典,曰:“事类者,盖文章之外,据事以类义,援古以证今者也。”[9]614援古之“事”,证今之“义”,是对诗歌语言继承传统的规律总结,这也是引证的方法论基础;“明理引乎成辞,征义举乎人事,乃圣贤之鸿谟,经籍之通矩也”,仍是强调此点。另外该篇又有一段精彩的阐述:
夫经典沉深,载籍浩瀚,实群言之奥区,而才思之神皋也。扬、班以下,莫不取资。任力耕耨,纵意渔猎;操刀能割,必裂膏腴。是以将赡才力,务在博见,狐腋非一皮能温,鸡蹠必数千而饱矣。是以综学在博,取事贵约,校练务精,捃理须核,众美辐辏,表里发挥。
这段是讲作家对经典载籍语言的取用。所谓“狐腋”、“鸡蹠”,自是浩瀚经典中的“众美”所在,作家只要悉心吟诵经典,“纵意渔猎”,自然“众美辐辏,表里发挥”。而《隐秀》篇也很精彩:
夫心术之动远矣,文情之变深矣。源奥而派生,根盛而颖峻,是以文之英蕤,有秀有隐。隐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秀也者,篇中之独拔者也。隐以复意为工,秀以卓绝为巧。斯乃旧章之懿绩,才情之嘉会也。夫隐之为体,义主文外,秘响旁通,伏采潜发,譬爻象之变互体,川渎之韫珠玉也。故互体变爻,而化成四象;珠玉潜水,而澜表方圆[9]632。
历来学者认为此篇探讨的是文贵含蓄,其实恐怕不仅如此。“隐”即化用,“隐也者,文外之重旨者也”,说的正是诗歌化用前代文献而产生的言外之意,所谓“重旨”也;“秀”即独创,故为“独拔”。“隐以复意为工,秀以卓绝为巧”,“复意”是说化用古人语言,“卓绝”是说独创。“隐之为体,义生文外,秘响旁通,伏采潜发”,这些“隐”、“奥”、“秘”、“伏”、“潜”的字眼,无一不是讲语言的继承;而“秀”因无所依傍,故为“卓绝”,显然是作者的创新所在了。
西方的互文理论不仅印证了中国古人的观点,也是对李善《文选注》引证式注释法的理论支持。朱丽叶·克里斯蒂娃1966年在《词、对话、小说》中提出:“任何文本都是一些引文的马赛克式构造,都是对别的文本的吸收和转换。”[10]作为精致的语言艺术,诗歌尤其注意语言的吸收和网罗,它更像是一种“文本的网链”和“马赛克”,大多的词语皆可链接背后的文本而生发新义。像上举《文心雕龙》所谓“经典沉深,载籍浩瀚,实群言之奥区,而才思之神皋”,“经典”、“载籍”既是诗歌等“群言”的渊薮,也是理解其意义的“奥区”和关键。注家的工作,就是在浩如烟海的典籍中找出在含义、语境方面与之吻合的语言源头,而语词的含义,自然不言而喻。
三
李善《文选注》所代表的“选学”对中国古代诗歌注释具有深远的影响,首先表现在体例方面。宋代几部有代表性的诗注,如赵次公《杜诗先后解》、任渊《黄陈诗注》、李壁《王荆公诗注》等均不同程度贯彻了李善的引证式注释方法。北宋时学者赵尧对苏轼诗歌潜心研究三十年,“一句一字,推究来历,必欲见其用事之处”,他说:
仆于此诗分五十门,总括殆尽,凡偶用古人两句,用古人一句,用古人六字、五字、四字、三字、二字,用古人上下句中各四字、三字、一字相对,止用古人意不用字,所用古人字不用古人意,能造古人意,能造古人不到妙处,引一时事,一句中用两故事,疑不用事而是用事,疑是用事而不用事,使道经僻事、释经僻事、小说僻事、碑刻中事、州县图经事,错使故事使古人用字成一家句法,全类古人诗句用事有所不尽,引用一时小话不用故事而句法高胜,句法明白而用意深远。用字或有未稳,无一字无来历,点化古诗拙言,间用本朝名人诗句,用古人词中佳句,改古人句中借用故事,有偏受之故事,有参差之语言,诗中自有奇对,自撰古人名字,用古谣言,用经史注中隐事,间俗语俚谚诗意物理,此其大略也。三十年中,殚精竭虑,仆之心力尽于此书。今乃编写刊行,愿与学者共之。若乃事有遗误,当俟博雅君子补而镌之,庶俾先生之诗文与《左传》、《汉书》、《文选》并传无穷,而仆与杜预、颜籀、李善三子亦庶几焉。[11]。
对苏诗的用事、用字娓娓道来,了然于胸,又将李善《文选注》与杜预《左传注》、颜师古《汉书注》并称,不啻是宋人对李善注释方法的详尽解读和高度评价。赵次公对宋人所谓杜诗“无两字无来处”进行了阐释,明谓杜诗用语“专用”、“借用”、“直用”、“翻用”、“展用”、“倒用”、“合用”等,即“李善所谓‘文虽出彼而意殊,不以文害也’”[12]。清代诗注蔚兴,李善引证式注释更成为注家奉行的圭臬。清初钱谦益与朱鹤龄合作注释杜诗,钱氏对朱氏认真严谨的学风十分欣赏,赞其“订一字如数契齿,援一义如征丹书”,“斤斤焉取裁于《骚》之逸、《选》之善,罔敢越轶”[13]。朱鹤龄更明言“凡征引故实,仿李善注《文选》体,必核所出之书,书则以最先为据,与旧注颇别”[14],提倡李善引证法。仇兆鳌《杜诗详注》进一步区分“内注”和“外注”,“内注”目的是“解意”,“外注”目的是“引古”,亦即引用典故,他说“李善注《文选》,引证典故,原委灿然,所证之书,以最先者为主”[15]。与引证体例关联的,是对引证内容的溯源性、可靠性、忠实性、简明性等的相关规定,这是一个庞大的体系[16]。
影响之二是材料。李善《文选注》是校勘、辑佚和训诂的宝库,其文献价值已为学界公认,其实不仅如此,它也是诗歌注释的渊薮。由于李善《文选注》蕴含对文学语言的大量原创性溯源,尤其是重要或艰深典故的开掘,因此后世诗注多引以为据。从南宋开始,注家就开始有意识地引用李善《文选注》作为注释依据。如杜诗《天育骠骑歌》“毛为绿缥两耳黄,眼有紫焰双瞳方”句,郭知达《九家集注杜诗》就引李善注《赭白马赋》曰:“《相马经》曰:目成人者行千里。注:成人者,谓视童子中人头足皆见,言目中清明如镜。或云:两目间夹旋毛为镜。”而有些可谓典故源头的文献,在李善时代尚存,后世或缺或佚,更不得不依赖李善《文选注》。如王安石《驾自启圣还内》诗“纷纷瑞气随云汉,漠漠荣光上日旗”,李壁注曰:“江淹《上建平王景素书》曰:方今圣历钦明,天下乐业。青云浮洛,荣光塞河。李善注曰:《尚书中候》曰:成王观于洛河,沉璧礼毕,王退俟于日昧,荣光并出幕河。”[17]用李善注释江淹诗所引用的《尚书中候》来注解“荣光”一词,十分妥帖。《尚书中候》是汉代谶纬之书,《隋书·经籍志》著录,言“梁有八卷,今残缺”,然《旧唐书·经籍志》和《新唐书·艺文志》均不著录。若无李善《文选注》引用,则后人对王安石此句诗的解释恐怕终究不得要领。苏轼《赠孙莘老七绝》“乌城霜稻袭人香,酿作春风霅水光”,是写湖州乌程稻香水甘,以产酒闻名。注家引李善《文选注》所引盛弘之《荆州记》曰:“渌水出豫州康乐县,其间乌城乡有酒官,取水为酒,极甘美,与湘东零湖酒年尝献之。”这段记载说明南朝时乌程的酒乡盛名,用来作注十分合适。盛弘之《荆州记》据考证成书于南朝宋文帝元嘉十六年,此书亡佚甚早,连《隋书》也仅录其名,李善所见或为残本,但其引证却成为注释苏诗的极好材料。至于《文选注》的训诂成果,更为后代注家和学者所重,这种状况一直延续至清代,如韩愈《山石》诗“时见松枥皆十围”,南宋方崧卿《韩集举正》卷一注曰:“李善曰:枥与栎同,古字通。”清仇兆鳌《杜诗详注》卷十五《火》诗“崩冻岚阴昈”,“昈”字注曰:“李善引《埤苍》曰:昈,赤文也。”赵殿成《王右丞集笺注》卷一“南山之瀑水兮,激石滈瀑似雷惊”,注曰:“马融《长笛赋》:滈瀑喷沫。李善注:滈瀑,沸涌貌。左思《蜀都赋》:龙池滈瀑濆其隈。李善注:滈瀑,水沸之声也。”皆足以说明李善《文选注》在训诂方面的权威性。
李善《文选注》也有其不足之处。首先,引证法建立在读者能够读懂所引文献的基础上,希望使读者由原典而理解文本。如果读者不能读懂原典,那么这种方法便是画蛇添足,甚至是明珠暗投,毫无用处,因此它要求读者有较高的学术素养。对于唐代志在科举的初学者,李注显然过于专业而艰深。故李注问世后乏人问津,一直颇受冷落。六十年后(玄宗开元六年,即公元718年)吕延济等五臣又作《文选注》,对李注大加挞伐,说五臣注的好处是“撤蒙”和“便人”,可见五臣注的目的,是为了便于初学者。宋代《六臣注》流行,大概也有这个因素。其二是李善《文选注》囿于体例,不能深入考察诗歌的创作背景,做到知人论世。《昭明文选》是总集而非别集,其中的诗歌注释,除了简单的人物小传之外,很少作深入的历史开掘。但脱离具体的历史情境,很难真正深刻理解诗歌的内涵和作者的意图。宋代对唐人诗集开始大规模地整理和注释,对诗人的身世和创作背景进行专门、深入和广泛的诗史互证,尤其是宋诗的当代注,利用充足的文献和史料解读诗歌,价值颇高。近人汪辟疆评价说:“宋人如施元之注苏,任渊注黄、陈,李壁注荆公,胡穉注简斋,以宋人而注宋人诗,故注中于数典外,皆能广征当时故事,俾后人读之,益见其用事之严,此其所以可贵也。”[18]清代诗史互证的手段和范围更超越往古。可以说这是对李善《文选注》的弥补。其次是新的词汇因无“祖述”的历史,引证法无能为力,故只有直接解说。例如李善《文选注》卷二十六谢朓《暂使下都夜发新林至京邑赠西府同僚》“驰晖不可接,何况隔两乡”,“驰晖”是谢朓首创的新词,表示太阳的意思,在前代文献中难觅出处,故李善径直注曰:“驰晖,日也。”这说明引证式注释有其局限性。至于古往今来讥刺李注的所谓“释事忘义”,实际上是难以成立的,正如清初学者朱鹤龄所说:“李善注《文选》,止考某事出某书,若其意义所在,贯穿联络,则俟索解人自得之,此正引而不发之旨。”[19]“引而不发”是李善引证法的内在要义,对诗歌而言,更须读者涵咏其字里行间和言外之意,这是不言自明的道理。
[1] 钱钟书.管锥编[M].北京:中华书局,1979:1400.
[2] 屈守元.文选导读(导言)[M].成都:巴蜀书社,1996.
[3] 孙琴安.中国评点文学史[M].上海:上海社会科学院出版社,1999:55.
[4] 许学夷.诗源辨体:卷四[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87.
[5] 姚思廉.梁书[M].长沙:岳麓书社,1998:140.
[6] 李延寿.南史[M].长沙:岳麓书社,1998:701.
[7] 萧子显.南齐书[M].长沙:岳麓书社,1998:450.
[8] 刘跃进.昭明太子与梁代中期文学复古思潮[M]//中外学者文选学论集.北京:中华书局,1998:447.
[9] 范文澜.文心雕龙注[M].北京:人民文学出版社,1958.
[10] Julia Kristeva.Word,Dialogue and Novel[M]//The Kristeva Reader.Oxford:Basil Black-wel LTD.,1986:37.
[11] 王十朋.增刊校正王状元集注分类东坡先生诗(《四部丛刊》初编)[M].上海:商务印书馆,1919.
[12] 林继中.杜诗赵次公先后解辑校[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4:1.
[13] 钱谦益.吴江朱氏杜诗辑注序[M]//杜工部诗集辑注(卷首).石家庄:河北大学出版社,1993.
[14] 朱鹤龄.杜工部诗集辑注(卷首)·凡例[M].石家庄:河北大学出版社,1993.
[15] 仇兆鳌.杜诗详注(卷首)·凡例[M].北京.中华书局,1993.
[16] 周金标.论古典诗歌注释的引证原则及其互文意义[J].社会科学研究,2010(5):168-172.
[17] 李壁.王荆公诗注:卷二八[M].成都:巴蜀书社,2002.
[18] 汪辟疆.注古人诗文[M]//汪辟疆文集.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8:870.
[19] 朱鹤龄.与李太史论杜注书[M]//愚庵小集:卷十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7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