以生命教育促大学生诚信生成
2013-04-25杨鸿武汪先平
杨鸿武, 汪先平
当前自杀、他杀性事件的增多和恐怖主义势力的抬头,使得生命教育逐渐成为学术界和社会上讨论的热点,随着研究深度的不断拓展其研究成果也不断丰富。处在大学时期的青年正是人生之中世界观形成的黄金时期,因此在这一时期内对大学生的价值观和人生观塑造有着重要的意义。诚信是一种可预期的责任承诺和基于此一责任承诺所建立起来的人际和社会的信任或信赖。在中国传统文化中,诚信被看作是立人根本,伦理大义,乃至社会秩序和社会和谐的基础。以生命教育的视角研究大学生的诚信观念,既能提高生命的价值又能使诚信落到实处,从而促成大学生诚信的生成。
心理学、教育学、伦理学等学科都从各自不同的视角对生命教育进行了一定的研究。我们认为生命教育在于让人关注生命本身,通过人与自然、社会以及个人之间关系的探索,使生命的主体体会、感悟和认识生命存续的意义和价值,进而珍爱一切生命、关怀生命发展、提升生命价值。在生命教育过程中,每个生命个体自觉或不自觉地掌握了关于生活、生命、生活与生命、生命与价值关系的大量知识。如人的生命具有多重属性,其中的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是最主要的。生命的自然活动主要包括:新陈代谢、生长、发育、遗传、变异、感应、运动等。生命的社会活动主要包括:感知社会、认识社会、改造社会等。概而言之,人的生命可以分为这样几种形态:生物性生命、社会性生命、精神性生命。[1]29这些知识便是构成生命教育内涵的主要来源,诚信依据这些知识得以建立。诚信无论是作为一种行为还是价值观念都离不开主体的生命性作为保障。作为一种行为,诚信始终与社会关系联系在一起,是社会道德与社会和谐有序的基本要求;而作为一种价值观念,既是伦理道德的要求又是个人的精神追求目标,生命教育的三种样态正好构成诚信本体性、社会性和精神性追求。
生命教育是诚信生成的基础,诚信的发展样态取决于生命教育的样态。对生命主体的教育有利于加强主体与整个社会关系的交流和认识。所以本文认为应当从生物性生命教育、社会性生命教育和精神性生命教育的层面入手,分别以生死教育保证诚信主体不缺失,以生活教育拓宽诚信教育的途径,以品格教育引导诚信选择,把握正确方向。
一、以生物性生命教育促大学生诚信生成
通过对生命生物性的探究,能够使得诚信主体丰富生命知识、体会生命珍贵,以保证诚信主体的不缺失、诚信的不失真。在诚信问题上,诚信主体对生命的失信是无法为诚信生成提供坚实的保障,如果主体对自身的生命都不诚信而造成了主体的缺失,又何谈在生活中选择诚信,促使诚信生成。
生死教育是生命教育的基础内容,既有对生的教育也有对死的教育。对死亡教育的研究正式兴起于二十世纪五、六十年代的美国,赫尔曼·菲尔最早在1959年发表了《死亡的意义》一书,紧接着由大学逐渐向中小学扩展开设死亡课程。从内涵上来看,死亡教育主要包括了应如何面对死亡;如何处理与死亡相关的负面情绪与事件;死亡的本质和意义,以及相关的伦理争议,进而思考生死的意义和价值。到了二十世纪九十年代,我国学者傅伟勋提出“生死学”认为只讨论死亡无法研究出生命的真正意义,还必须加之对“生”的研究,从生与死两个方面入手探析生命的真正价值,由此发展为生死教育取缔了原有的死亡教育,其针对死亡教育偏重死亡的议题而予以修正,并试图兼顾“生”与“死”两个维度。只有我们正确地面对生死,正确认识生命才能保证生命主体的延续性,所以生死教育应当是生命教育最基本的组成部分。
生死教育是生物性的生命教育。生物性生命作为自然生理性的肉体生命而存在,生物性生命意识作为一切事务的来源和基质的生命个体的外在化和客体化,是一种对于生存和生存价值的感悟和确认。对生命生物性的研究应当以生死教育为内容,生死教育兼顾“生”与“死”的两个维度,是对主体存在最基本内容的教育。生物的主观能动性必须以生命存在为基本前提,而生死教育的内容就是以保障生命主体积极健康的生活为目标,是生命生物性教育的基本知识构成。
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主体性推动着实践活动的发展,为了充分体现和激发大学生的主体性就必须尊重其主体人格、主体地位。诚信究其本质而言还是要回归到人的诚信,其主体是人。对大学生生命教育的现状,潘明芸、吴新平做了抽样调查,具体如表1所示,为自己活着而倍感珍惜生命的占48%,认为死亡是必然要发生的占41.4%,认为死亡是一种人生解脱的占5.1%,对死亡产生恐惧感的占5.5%。在经常有自杀念头的人中只有18.5%的人为自己活着应该感到珍惜生命,而在从来没有自杀念头的人中有53.2%的人为自己活着倍感珍惜生命。[2]从这项调查中我们可以发现,有自杀念头的人更易于轻生。大学生对待生命、生活和生命价值的感悟和认识的偏差,反映了部分大学生的生物性生命知识的相对欠缺和生物性生命意识的不确定性。为了保证诚信主体的不缺失,我们必须要在大学生群体中提高生命教育的质量,让大学生群体正视生命的积极性,珍惜我们的生命,正确地面向未来。从而为诚信生成奠定生物性的基础。
表1 您脑中是否闪过自杀的念头 * 面对失去的生命时
二、以社会性生命教育促大学生诚信生成
对生命社会性的探讨,可以拓宽诚信的教育途径。马克思曾经说过:“人的本质不是单个人所固有的抽象物,在其现实性上,它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3]。如果一个人完全脱离社会关系,那也只能在生物性上被称之为“人”,而非真正意义上的“人”。诚信的生成同样具有社会性的一面,诚信是个体对其他主体的守信行为或意识,所以社会关系的存在是诚信生成的外在条件,如果脱离了社会关系,诚信就失去了存在的意义。诚信的生成除了依靠学校的师生关系,还要依靠其他一切的社会关系,如生活中的母子关系、朋友关系、同事关系等,对诚信观念的培养最终目的还是要躬行诚信行为,诚信行为才是诚信生成的最终归宿,因此对生命社会性的把握是扩宽诚信教育的重要途径。
生活教育是生命教育的重要组成部分。在我国,生活教育一直以陶行知的生活教育理论为主流思想,其理论的主要内容包括“生活即教育”“社会即学校”“教学做合一”三个方面的内容。也就是说生活中的所有事情都可以成为教育的源泉;以开放的姿态对待教育,而不是仅将教育限定在学校的框架内;在教授青少年道德伦理的同时也要督促其践行伦理道德。生活教育的目的就是将教育贯彻在我们的整个生命中,寓教于乐,寓教于平时,这能够让我们拥有积极地态度,更加热爱生命,提高个人的积极主动性,发展教育途径的多样性。
生活教育是一种社会性的生命教育。马克思说过人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我们的生活总是处在各种各样的社会关系中,与社会是分割不开的。因此我们应当热爱自己的生命,在社会生活中遇到的任何一件事情都应该是我们获得生命追问的源泉,同样社会生活也是我们处理一切社会关系的途径。生命教育追求的就是美化生命,让教育回归最基本的状态,表达对生命状态的关怀,对生命情调的追求,让人更好地体验和感悟生命的意义。
诚信作为社会的基本诉求,不局限于学校的教育,更多地是在生活和社会中得到启发,同样它也不同于知识教育,离不开诚信主体的躬行践履。生活教育的本质就打破了学校教育的局限,丰富了教育的多样性。作为大学生群体刚刚摆脱了“学校——家庭”两点一线的生活模式,开始慢慢接触到更多的人际关系与社会关系,作为教育的受众,其接受教育的途径也应更加多样化。诚信观念的培养应不拘泥于过去的传统教育模式,并将诚信观念转变成诚信行为,所以诚信的生成应该具备多元性、社会性和实践性的特点。由此观之,生活教育能够拓宽诚信观念培养的途径,促进大学生生成诚信意识,并躬行诚信行为。
三、以精神性生命教育促大学生诚信生成
对生命精神性的探究,可以提高诚信的层次,丰富诚信的内容。由于市场经济的冲击和渗透,人们过度追求经济利益和物质利益,而忽视了精神层面的追求,导致诚信选择匮乏,认为只要在物质上做到诚信就是诚信,而忽视了精神层面的诚信,最终导致诚信偏差。精神追求是人类的最高追求,在满足了物质条件以后,更高层次上的需求就要落到精神层面上来。
品格作为一种精神层面的存在也就是对生命教育的精神性教育。人是物质与精神的统一体,之所以区别于其他动物就是因为人除了物质性外还具有精神性,这是人类实践活动所特有的现象。所以我们应当打破僵化、固定的静态模式,发挥受教育者主体的巨大潜能,以受教育者生命价值为导向的全程需要为目标,构建开放式的,基于生命价值追求与实现、崇高信仰生成等多元评价指标体系。[4]人活着除了物质上的需要以外,还要有精神层面的支撑,就是需要寻找到自身为人处事的原则和方法,寻求精神动力的过程,精神层面的追求才是生命教育最高追求。
品格教育是生命教育中的评价工具。最早兴起于美国,以“品格关注联盟”和“品格教育伙伴组织”最为著名,虽然品格教育运动推广的时间很久,但对品格教育尚未有一个统一的定义,总结学术界的一些观点,可以看出品格教育强调的是正面和直接的道德教育,要求社会组织在德育上配合青少年践行道德伦理,以形成优秀的道德品格。本文所谓品格教育是指以培养公民必须具备的道德品格, 增进其作为一个有效的道德主体来生活的能力为直接目的的教育。[5]品格是评价一个人的重要标准之一,品格教育直接决定了一个人能否尊重他人、生死,是生命教育中的评价体系。
中华民族的优秀文化一直是我们赖以骄傲和传承的资本,优秀的品格是我们评价一个人好坏的重要标准。在小学、初中和高中阶段学习压力大,学生的主要任务就是学习,可以说为了考上大学学习已经成为学生的唯一任务,所以在这些阶段学习成绩的好坏成为衡量这个学生的唯一标准,而忽视了品格的重要性。到了大学阶段,课业压力较之以往有了很大程度的减轻,自学的成分占有更大的比重,对学生的考量也上升到综合的层面,除学习成绩外,也注重对品格的考量。所以在这个阶段要加强对大学生品格的教育,如学校里开设的《思想道德修养与法律基础》课程。诚信不是物,而是一种精神性的存在,作为一种品格,其外延小于品格的外延,应当是优秀品格的组成部分。当我们在面对诚信选择时,既可以选择诚信,也可以选择不诚信,那么如何让大学生群体在人生的关键时期形成诚信观念,主动选择诚信,就需要有一个良好的引导。加强生命教育中的品格教育有助于培养大学生优秀的品格,这不仅能够提高个人的综合素质,更能促成大学生生成诚信意识,在面对诚信选择时主动选择诚信。因此,品格教育能够引导诚信选择。
诚信作为一种规范、一种精神、一种取向和一种标准构成了我国当代道德体系的根本和基础,在理论和现实层面上诚信都有着重要的意义。首先,人、社会、社会道德的有关共性因素,决定了诚信在社会道德体系中的根本和基础地位;其次,诚信成为我国道德体系的根本和基础,还取决于我国当代社会的基本特征及道德体系的基本结构等个性因素。[1]30既是人由本体人转换为道德人的基本环节,又因其的本体性决定了反映它的相关内容必然是整个道德体系的基础和根本。总之,加强诚信教育、促进诚信生成,必须把生命教育和诚信教育相结合,二者应相得益彰,以诚信教育引导生命教育,以生命教育促诚信生成,要科学认识生命教育对诚信生成的重要性,将诚信观念与诚信行为落到实处。
[参 考 文 献]
[1] 汪先平,张 斌.以生命教育促学生信仰生成[J].中国高等教育,2012(12).
[2] 潘明芸,吴新平.大学生生命观调查及对高校大学生生命教育的思考[J].思想政治教育研究,2010(4):130.
[3] 中共中央马克思恩格斯列宁斯大林著作编译局.马克思恩格斯选集(第1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5:60.
[4] 邹建平.诚信论[M].天津:天津人民出版社,2005:265-267.
[5] 杜时忠,刘长海.教师如何开展品格教育[J].教育科学研究,2004(10):4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