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管窥辛亥革命后政治乱象的原因

2013-04-22刘珍珍

学理论·中 2013年3期
关键词:中央集权清政府辛亥革命

刘珍珍

摘 要:辛亥革命后的政治乱象,人们认为袁世凯的帝制复辟使得辛亥革命的政治理想毁于一旦,1916年袁世凯死后,形成了以割据和混战为特征的军阀政治,直至1928年蒋介石建立“南京国民政府”,从表面上结束了乱政。但是,长期分裂的因素早已存在,而辛亥革命的复杂性也是军阀政治产生的不可或缺的原因之一。

关键词:太平天国;地方自治;辛亥革命

中图分类号:K25 文献标志码:A 文章编号:1002-2589(2013)08-0182-02

一、太平天国运动吹前奏

回顾19世纪的清政府,鸦片战争给自居天朝大国的清政府以沉重的一击,战败的屈辱和以太平天国起义为首的各地农民起义使得清王朝陷入内交外困的局面。对于帝国内部的叛乱,清王朝的八旗兵、绿营无法镇压太平天国起义,于是提拔汉人地方督抚曾国藩,由此开始了中央集权的下移、地方政治势力的崛起。曾国藩及其湘军不辜负清王朝重托一举击败太平军,但以曾国藩为首的地方大员,并没有因为其地方权力的扩大而做出任何伤及清王朝中央集权的事情。

虽然1853年“就地筹饷”的厘金制度揭示了中央财权下移的趋势,但是清王朝也没有听之任之,也曾在事后采取了一些加强中央财权的改革。不置可否,厘金制度从制定之日起便独立于国家财政系统之外,而由统兵大臣和地方督抚自行掌控。与此同时,原先由户、吏两部管理,地方无权插手的捐纳权限也于1853年转移下放到了地方。由此,地方督府对内可以办捐,对外可以借债,进而逐步形成以厘金局为中心、独立于中央的地方财政体系。

随后,清政府准许各省地方督抚筹办勇营,并建立地方武装,淮军、练军、北洋军、自强军、新军等地方私人武装趁势崛起,其营制都是承袭湘军,“其所部留防勇丁,割据水陆,统领营官皆由私受”。从用人权层面来看,与太平天国交战时以军官出任地方官的办法被保留下来,而奖励军功的结果又使得地方督抚能够任意提拔与举荐心腹或是亲信出任地方官吏。这种情形一直持续到战争结束,此后仍继续此法。中央财、政、军三项大权旁落,使得地方分权系统得以形成。诚如康有为指陈:“夫立国之道,兵食味先,而财政、兵政皆散在各省,如何筹饷、如何练兵、如何开军械局、如何开银行、如何铸钱币,一皆听各省督抚之各自为谋”[1]。

正如英国学者范德温认为,军阀主义不仅仅是太平天国运动导致的中央与地方权力变化的结果,也不是因为辛亥革命后诸多政治领导人未能达成一致共识。相反,帝国主义国家对中国的蚕食、国内政局动荡的局面以及现代的、工业化的军队在世界范围狂风暴雨式地兴起,促使中国各地方建立自己的军队。传统财政体制的财政危机和财政支持,税收改革和税收增长的压力和焦虑也导致地方军事力量赢得公共财富的争夺,也导致了地方政权以省或联邦主义为借口的抵制。

地方权力的上升和中央权力的下降虽然始于太平天国起义时期,但笔者并不认为适当地给予地方权力就会是导致中央集权的式微,相反,在合理的制度构架内,地方的强大对于帝国整体会起一个巩固作用。正如,美国的联邦制下,各州的强大反而造就了一个强大的美利坚合众国。

二、地方自治运动埋伏笔

19世纪50年代以来,西方宪政思想的传播刺激了中国的一批政治精英和知识分子,他们开始鼓吹和推行地方自治。以康梁为首的立宪派,积极宣扬宪政思想和地方自治,敦促清政府进行改革。康有为撰写《公民自治篇》,对实行地方自治提出初步具体的构想;梁启超指陈,以地方自治为立国之本,是中国的当务之急。孙中山领导的革命派虽然倡导推翻清政府的中央集权统治,但对地方自治却持默认支持态度。中国同盟会在1905年成立时的宣言就规定,“在约法时期,军政府以地方自治权归之其他之地人民,地方议会议员及地方行政官皆由人民选举。”[2]1908年12月,清政府颁布《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随后发布上谕,在全国各省推行地方自治。随后一年又颁布了《自治研究所章程》,规定各省省城及各府厅州县设立自治研究所,以“讲习自治章程,造就自治职员”[3]。此后又陆续颁布各种相关章程使得自治政策更趋完善。这里我们需要澄清一点,清末的地方自治政策是作为预备立宪的重要内容而提出的,另一方面是弥补中央对地方管治不足的问题,使得中央管治与地方自治相协调,从而巩固摇摇欲坠的清王朝统治。

但实际上,改革的结果却未遂清政府的心意,清政府所希望的国家权益与地方权益的和谐美梦化为泡影。地方自治机构的出现不但没有巩固清政府的统治,反而成为了中央政权的威胁和挑战。同时,绅商力量的兴起与中央权力的衰微,使得中国长久以来强调的中央集权的专制统治大为削弱,各种权力旁落到了地方各级官吏之手。清政府倡导和推行地方自治后,不得不将其原有的大批地方公共事务管理权甚至税收、司法、警务、市政管理、外事等权力下放地方,反映了清政府专制权力的松动。正如列宁所言,“自治制度和专制制度根本不能相容。”[4]

加之1905年科举制的彻底废除,使清政府对士绅阶层的最后一道约束力被彻底冲破。传统的附属于皇权的“忠实门徒”开始打破皇权的羁绊和冲决不参政的藩篱,积极参与政治活动,并要求削弱皇权,扩张绅权。最鲜明的体现,就是1908年风行的“地方自治”运动,它使士绅阶层借机掌控了各地方的咨议局。士绅参政的愿望及绅权疯狂扩张使清政府的中央集权出现下移,使清政府对各地权力的管制出现失控,使得传统的中央集权专制制度走向“分崩离析”的悬崖。

地方自治运动赋予了清末新式绅商一些权力,他们的社会地位也随之提高,成为制衡中央权威的一股强大力量。如“清末上海的地方自治机构,已经演变成实际的地方权力机关,绅商对自治机构的人事又拥有极大的自主权,可以说上海绅商已经成为上海政治社会的重心。”[5]再如东南互保事件,则宣告了中央集权的式微和地方实力派的崛起。从刘坤一在光绪废立问题上的强硬立场,到李鸿章指认宣战谕旨为“矫诏”,其根本原因就在于东南地区在政治军事方面握有实权,能够独立于清朝中央统治集团之外。由此可见,地方自治运动如一场及时雨,正好为各省督抚的地方自治提供了绝好借口,使得早已衰微的中央集权更加奄奄一息。辛亥革命后,清政府灭亡,地方各自为政,政治一片混乱。孙中山所倡导的资产阶级民主共和国法案无法实现,民国的政治大权落入袁世凯之手,然而袁世凯的集权努力也以失败告终。其后的北洋军阀也模仿袁氏之法,以“分权”和“自治”为名,行专制割据之实。随着清政府的垮台和“中华民国”的建立,地方自治机构因其合法性基础而继续纳入“民国”的政治体系。地方士绅也趁机攫取了相当的权力,成为“民国”时期地方的一支重要政治力量,也为军阀政治的出现埋下了伏笔。

费正清在《伟大的中国革命》一书中指出,“帝国权力的下滑和地方势力的上升是军阀割据的开始,工商业的发展和现代化进程使这种进度加剧,而革命的爆发则为其提供了契机。”因此我们不得不研究一下辛亥革命对其的影响。

三、辛亥革命的后遗症

周锡瑞分析说,辛亥革命有两张面孔:一张是进步的民主共和主义的面孔;一张是封建主义的面孔。前者在某种程度上掩盖了后者,混淆了人民的判断。但这两张面孔却一致攻击了中央集权独裁专制。周锡瑞在这里所说的封建是类似欧洲中世纪的分封制。承认这一点我们就可以明白为何辛亥革命后出现的政治乱象了。封建一方面是中央专制的刽子手,让延续千年的大一统政体解体;另一方面又是封建割据的催化剂,造成天下的分崩离析。而这个封建又是士绅阶层所一直觊觎的。

辛亥革命结束了延续两千多年的王朝体制,可见1911年垮台的不仅仅是一个专制王朝,而是一个中华帝国。中央政权的实力和其所凭借的文明是中华帝国的存在的根基。清末中华帝国驾驭各省的实力已经大不如前,地方坐大,国库羞涩,清政府已无法控制地方各省的离心倾向。民国政府采取了各省独立的形态,进而导致了革命后国内呈四分五裂的状态。事实上,举起革命大旗的人并不是革命者,而是蓄积于民间的“各省之力”。辛亥革命不仅是一场共和对专制的革命,还是一场地方对中央的革命,封建对皇权的革命。这一各省独立的革命形式,在后来又上演过多次。如二次革命中的江西独立,后来反对袁世凯称帝的西南各省独立,均意味着在辛亥革命之后,中央政府是否合法有道,其判断的标准已转移到地方各省,即地方是否承认中央的最高权威。陈志让指出,辛亥革命之后中国双重的分崩离析表现在两个方面,一是中央不能控制地方,法律不能控制派系,但两者又是相互关联的[6]。

按照孙中山的设想,辛亥革命后的民国政府应该走以宪制为中心的合众建国道路,然而各种政治势力的重心不在宪政,而在争夺国家的最高权力。内阁制也好,总统制也罢,都是围绕着争夺国家最高权力。而那些无法觊觎皇位的封建军阀势力,则仰仗地方自治的名义,割据一方,搞成分而治之的小独裁。可谓“封建之失,其专在下,郡县之失,其专在上。”

陈独秀曾尖锐地批评道:“武人割据是中国政象纷乱的源泉,建设在武人割据的欲望上面之联省论,不过冒用联省自治的招牌,实行‘分省割据、‘联督割据罢了。”[7]陈仲甫所言可谓一语道破其中玄机。辛亥革命是地方独立的开端,但革命之后却偏离了立宪建国的道路,地方各派转而追逐国家最高权力,最终酿成民国初年政治乱局。

唐德刚认为清帝国“不是一朝一夕建立起来的,当然也不是一朝一夕就可以轻易废除得了的。”同时指出封建帝国是一个整体,“要从一个古老的封建社会制度,或帝国制度,转入一个民主代议制度,这种制度转型,就非三年五年之功了。事实上,东西方历史都告诉我们,这项转型运动需时数百年,始能尽其全功。”[8]

参考文献:

[1]康有为.康南海官制议:第6卷[M].上海:广智书局,1902:45.

[2]孙中山全集:第1卷[M].北京:中华书局,1981:297.

[3]故宫博物院明清档案部.清末筹备立宪档案史料:下册[M].北京:中华书局,1979:747.

[4]列宁全集:第5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59:405.

[5]李达嘉.上海商人的政治意识和政治参与(1905-1911)[C]//中央研究院近代史研究所集刊,台北,1993,(第22期上册):187.

[6]陈志让.军绅政权——近代中国的军阀时期[M].北京:生活·读书·新知三联书店,1980:122.

[7]陈独秀.联省自治与中国政象[J].向导,1922,(1).

[8]唐德刚.袁氏当国[M].桂林:广西师范大学出版社,200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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