透视型皮下出血致伤方式分析2例
2013-04-18赵勇
赵勇
(锡林郭勒盟公安局刑侦支队,内蒙古锡林郭勒盟026000)
1 案例
1.1 案例1
李某,女,52岁,体形较胖,某日在与他人发生纠纷中受伤,致左膝关节软组织损伤,自诉左膝部损伤为对方踢踹所致,而对方称是李某自己不小心滑倒所致,故委托法医进行致伤方式鉴定。
法医学检验:被鉴定人下身着布裤一条,无破损,左膝部有一内径为2.5~3.0cm、外径为3.0~4.0cm、宽为0.5~1.0cm的类环形、鲜红色皮下出血带。X线片提示左膝关节诸组成骨无明显骨折征象。
1.2 案例2
赵某,男,28岁,体形较胖,某日夜间饮酒后出门,滑倒在结冰的路面上,枕部着地,当即昏迷,“120”救护车送入医院急救。入院后不久死亡,临床诊断死亡原因为颅内出血。
尸体检验:枕部软组织较厚,枕骨粗隆相应部位头皮见环形出血带,无挫裂创;开颅后可见颅骨较厚,无骨折,硬脑膜外、硬脑膜下大量血肿形成。死亡原因为颅内出血。
2 讨论
中空性皮下出血分为投影型和透视型两种,其中投影型中空性皮下出血最为常见,通常所说的“棒打中空”便属此类,而透视型中空性皮下出血多见于高坠、交通事故等,出血部位多分布于上臂、臀部及其他软组织较多的部位,当撞击在平坦处,该处深层骨的轮廓在皮肤表面形成好似透视型的苍白区,其周边有出血带。本文案例1中李某与他人发生纠纷时,对方所穿鞋子的形态不具类环形特点,也难以与被鉴定人肢体的接触面形成此形状的出血带,故此皮下出血不符合遭他人脚踢等钝性外力所致的特点。经警方再次调查取证,证实此特征性皮下出血系被鉴定人在行走时被铁丝绊倒,跪倒在平坦的水泥地面上所致,该出血带与髌骨的轮廓相符合。案例2中赵某的死亡原因符合枕部着地致颅内出血,其枕骨和头皮软组织均较厚,头皮的环形出血带与其内部枕骨粗隆的轮廓相符,符合该处枕骨粗隆的轮廓在头皮形成的出血带。上述两例皮下出血均符合透视型中空性皮下出血的特点。
法医学鉴定过程中,致伤物以及致伤方式的推断是鉴定的重点和难点。对于因高坠、交通事故、摔倒后所致透视型中空性皮下出血,其致伤物为内源性,出血带内的苍白区与其自身骨及骨性突起形态一致,此种情况最易被误认为是外源性有特定形态的钝性物体所致。所以,在法医鉴定时,一定要结合现场、死亡原因、损伤部位及可能接触的作用面,尤其是损伤出血部位的解剖形态特征,综合判断、全面分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