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西方自传文学中的两颗启明星:法显《法显传》和奥古斯丁《忏悔录》在文学性方面的比较
2013-04-18赵晓春
□赵晓春
法显与奥古斯丁是同时代人。法显(约342-423)是我国东晋时期的一位佛教僧人,他的《法显传》撰于东晋义熙十二年(416年);奥古斯丁(354-430)是一位生活于西罗马帝国晚期的基督教徒,他的《忏悔录》大约成书于397至401之间。奥古斯丁的《忏悔录》是西方文学史上第一部重要的自传性作品,而法显的《法显传》是中国文学史上第一部重要的自传性作品。《法显传》与《忏悔录》均是以宗教为题材的文学作品,它们在一定程度上分别反映了中国中古时期和欧洲西罗马帝国晚期宗教发展的情况。奥古斯丁所处的时代正是基督教在罗马帝国开始兴盛的时期。公元一、二世纪,基督教随着《新约》的出现开始从犹太教中脱离出来,但是,一直受到罗马帝国统治者的强烈排挤和打击,直至君士坦丁(306-337在位)皈依了基督教,成为罗马帝国第一位信仰基督教的皇帝,并于313年颁布米兰赦令,确立了基督教的合法地位。法显生活在我国东晋末年,佛教自两汉之际传入中土以来,随着佛教经典的不断译出,同时,由于佛教义理中蕴含的丰富哲理恰好迎合中土人士的喜好,佛教乘着两晋玄学之风迅速兴盛起来。可以说,《法显传》和《忏悔录》是东西方早期宗教发展的两面镜子,然而,这两部著作虽然以传播宗教信仰为宗旨,但是,书中所体现的文学性质对中西方文学的发展产生过深刻的影响,本文拟对它们在文学方面的表现以及它们之间的异同做一个简略的分析。
一、叙事结构的完整性和连贯性
严格说来,这两部著作都不是完整的传记,《法显传》只记录了法显僧人以年近六旬的高龄西行求法十五年的经历,《忏悔录》也只记录了奥古斯丁从出生到皈依基督教及母亲去世为止的三十三年的人生经历,而且,这两部著作都因其特殊的写作目的——弘法和传教,删略了许多作者似乎认为不重要、但一般传记文学视为关键的事件和细节。
关于《忏悔录》的自传性质,西方学术界一直颇有争议,其中原因之一,就是《忏悔录》的叙事结构明显地被分裂为两部分。第一部分(卷一至卷九)属于自传性质,记述作者的生活经历和思想历程;第二部分(卷十至卷十三)则是关于哲学和神学方面的思考,与叙事毫无关联,第十卷是作者对写作《忏悔录》时思想状况的分析,最后三卷是对《旧约·创世纪》第一章的阐述和诠释。因此,许多译者在翻译和出版《忏悔录》时,时常将末尾三卷减掉。尽管如此,第一至九卷部分的《忏悔录》确实是一部完整、连贯的传记作品,作者按照时间的顺序,记述了自己从出生到中年,从北非游历到罗马,然后由米兰返回非洲的整个过程。虽然奥古斯丁因为叙事的需要,剪掉了很多生活中的细节,有些甚至是很重要的生活细节,但是,由于奥古斯丁从来没有忘记自己写作的目的,他叙事的脉络一直非常清晰,始终服务于忏悔和赞美主这一主题。
《法显传》的时间跨度更短,只是法显十五年西行求法的经历。法显的叙述也是按照时间的线索,以及西行求法的路线而展开的。《法显传》开篇叙道:“法显昔在长安,慨律藏残缺,于是遂以弘始元年(按399年)岁在已亥,与慧景、道整、慧应、慧嵬等同契,至天竺寻求戒律。”①在这里,法显明确地说明了其西行的目的,出发的时间和地点,以及同行者的名字。自此以后,法显每到一处,都会将时间、地点、人物和事件交待清楚,结构严谨,次序井然。法显一路西行,不畏艰险,终于如愿以偿地求得佛法归来。这是法显西行的主旨,也是《法显传》的主题,《法显传》无论在材料的选择还是结构的安排上都紧紧地围绕这一主题,使它成为一部结构完整、叙事连贯的作品。
二、心理活动与外部事件
奥古斯丁《忏悔录》在西方文学史上的一大贡献,就是开启了一种新的文学传统——心理描写。在奥古斯丁之前的欧洲文学,基本上是对生活事件的描写,人物的形象和性格等特征大体上都是通过行为来表现的。虽然有些作品中也有一些人物心理的描写和展现,但是,这种心理描写,特别是精神层面上的剖析是非常简单乏力的。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通过向上帝的忏悔,把自己的内心世界完整、细致地展现在读者面前。在这部洋洋洒洒十几万字的著作中,奥古斯丁自始至终都在对自己的精神世界进行剖析,并且时常流露出对生活事件描写的不耐烦,他似乎总是迫不及待地想要表达自己心中的感受,例如,在卷三中讲述母亲如何为他的堕落而焦急和痛苦时,奥古斯丁表示,“我现在略去了许多支节,为了早已迫及待地要向你忏悔我所欲忏悔的事情,同时,我也忘却了不少情节。”②这清楚地表明,奥古斯丁从未试图完整地描述自己的生活经历,也就是说他并没有打算写一部真正意义上的自传,他只是想把自己心中的感受表达出来,而这种发自内心的表白恰恰决定了其叙事的独特特征——心理描写。
相反地,我们在《法显传》中基本上找不到任何心理描写的痕迹,法显僧人在西行求法的路上,经历了无数的艰难险阻,但是,在其简洁、质朴的叙事过程中,法显似乎没有任何心理层面的描写,他甚至很少透露个人的情感,例如,在度葱岭时,法显这样写道,“葱岭冬夏有雪。又有毒龙,若失其意,则吐毒风,雨雪,飞沙砾石。遇此难者,万无一全。”③对于如此险恶的境地,法显也只是用寥寥数笔勾勒出来,没有心理层面的动态描写,也没有任何情感的流露,只是一种外部事件的客观呈现。同样的情况贯穿了整个《法显传》。乍一看来,尤其跟《忏悔录》比较起来,《法显传》无疑显得单调平板,缺乏生气和活力,但是,如果你进一步仔细地阅读《法显传》,你就会发现它有许多不同于《忏悔录》的耐人寻味的地方。关于这一点,我们将在下面人物性格分析中做进一步探讨。
三、叙事中的哲理思辨与传奇色彩
《忏悔录》作为文学作品具有另外一个突出特点,那就是它在叙事过程中所表现出来的哲理思辨性。从《忏悔录》中,我们得知,奥古斯丁从早年开始就对哲学、文学以及各种社会思潮表现出浓厚的兴趣,他曾经深入地研究过摩尼教、占星术和新柏拉图主义等,同时,他在修辞学和雄辩术(rhetoric)方面受到过严格的训练。奥古斯丁皈依基督教的过程,在很大程度上可以说是一种逻辑思维上的演变过程,虽然他最终对上帝的接受,仍然建立在把上帝当作一个不容质疑的前提之上,但是,正是由于他对各种不同宗教和哲学派别的深入探讨,使他坚定了对上帝和基督教的信念。从放浪堕落、犹豫彷徨到虔诚忏悔、忠诚皈依,奥古斯丁思想上的这一转变过程,在《忏悔录》中均在心理分析的层面上,以最具哲理思辨的方式展现出来。奥古斯丁对中世纪基督教思想影响巨大,尤其对早期基督教神学体系的形成做出过突出的贡献,其思想之深邃、阐发之精到,在《忏悔录》中可见一斑。
同奥古斯丁比照,法显作为一名虔诚的佛教徒,在记录自己西行求法事迹的时侯,采取了一种完全不同的表达方式:法显在叙事中穿插了许多神异故事,使《法显传》充满了传奇色彩。其实,无论是基督教的《圣经》还是佛教典籍,都不乏神异故事,神异是构成世界各宗教的基本元素。《忏悔录》虽然也是以宗教为题材的传记故事,但是,奥古斯丁的关注点是现实生活,是现实生活中的人与上帝的关系。《法显传》不同,法显主要是通过神异故事来表现佛陀的非凡与伟大,以此唤醒人们对佛教的信念。法显西行求法的路线,基本上是沿着佛陀生前的足迹而行,所以,每到一处,法显都会讲述一个与佛有关的神异故事,或者是佛的本生故事,或者是佛传法的故事,或者是后人敬佛的故事。例如,在访问耆阇崛山时,法显这样写道,“入谷,搏山东南上十五里,到耆阇崛山。未至头三里,有石窟南向,佛本于此坐禅。西北三十步,复有一石窟,阿难于中坐禅,天魔波旬化作鵰鹫,住窟前恐阿难,佛以神足力隔石舒手摩阿难肩,怖即得止。鸟迹、手孔今悉存,故曰鵰鹫窟山。”④当我们在领略这种时空交错的艺术魅力时,我们应该注意到,法显讲述这些故事的态度是极其严肃和认真的。关于这一点,我们可以从他使用的字句上看出来,比如“今故在”、“犹存”、“今悉存”等等。这些出现在故事结尾处的字眼,显然是用来强调故事真实性的。跟基督教相比,佛教是一个以理见长的宗教,但是,从法显的自传中,我们似乎可以揣摩出,他的佛教信仰更加偏重于“信”而非“理”。首先,他西行求法是为了求律,虽然他也带回了像《方等般泥洹经》和《摩诃僧衹阿毗昙》这样的经藏和论藏的典籍,但是,从他自传的总体情形来看,他似乎更加关注“信”的方面,因此,神异在他的叙事中得到突出表现也就不足为奇了。
四、在“我”与“无我”中体现出的人物性格
《忏悔录》是一部以第一人称书写的自传,所以,通篇充满了“我”字,而且,由于其心理描写的特征,书中那个不断反醒、忏悔的自我形象愈发显得突兀出来。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所表现出的自我意识,受到了西方学界的特别关注,因为在奥古斯丁之前,很少有人把自己的思想历程和内心情感如此坦白地、细致地用文字表现出来。奥古斯丁《忏悔录》推动了西方自我意识的觉醒,有些学者甚至认为,奥古斯丁是第一个发现人类具有如此丰富和神秘的精神世界的人。奥古斯丁专家詹姆斯·奥多奈尔(James J O' Donnell)虽然对奥古斯丁的自我表现方式存有异议,但是,他也认为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通过对自己思想、感情和往事的沉思分析,提供了中世纪前从未有过的自我表现的模型。⑤
那么,《忏悔录》中的“我”究竟是怎样一个形象呢?首先,在基督教信仰中,人与上帝之间的交流是一种个人的行为,基督徒因此把祷告作为一种与上帝沟通的有效方法。奥古斯丁的《忏悔录》从某种意义上讲,就是一篇冗长、虔诚的祷告词。书中不断出现这样的语句:“主啊!你真伟大,你应得到一切赞美,你有巨大的能力,无穷的智慧。”“主啊!我愿向你忏悔我的耻辱,为了你的荣耀。”奥古斯丁就是在这样一种热烈、诚挚的祷告声中,将自己以往所犯的罪过和诚心的忏悔一并向上帝倾诉出来。应该了解的是,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所表现出的宗教热情,并不是一个孤立的现象,而是基督教从早期开始就一直鼓励的信仰传统,公元三世纪基督教圣女Perpetua和Felicity惨烈的殉道故事,便是一个典型的基督教信仰的例子。我们在《忏悔录》中看到的便是这样一个感情热烈、信仰坚定,同时又具有一种外向性格特征的基督徒形象。然而,如果一个人对某种事物执着或者热情过头了的话,就会形成一种极端性和偏执性,这也正是我们可以在《忏悔录》中奥古斯丁身上看到的另一个特征。《忏悔录》还有一个有趣的方面,那就是奥古斯丁在叙事中对肉欲问题的重视。在奥古斯丁看来,人生活在两个世界中,一个肉欲的世界,一个精神的世界,两个世界是水火不相容的两极。如果你想走进上帝赐福的精神世界,你就必须放弃肉欲的世界,也就是说,要过一种绝对禁欲的生活。在奥古斯丁的时代,虽然也有基督徒禁欲的例子,比如,奥古斯丁在《忏悔录》中提到的沙漠神父(Desert father)安东尼,但是,大部分基督徒仍然选择正常的家庭生活。对奥古斯丁来说,这样的选择显然是不够的,所以,经过几番痛苦的挣扎,奥古斯丁终于彻底地脱离了世俗生活,开始全心地侍奉上帝。从这一事件中,我们可以清楚地看出奥古斯丁性格中极端、偏执的一面。
与《忏悔录》相反,《法显传》通篇没有一个“我”字。在自传中以“法显”二字出现的法显,也只见诸于寥寥几个地方。《法显传》中这种“无我”的境界,不禁使人联想到“无我”两字在佛教中的涵义。“无我”在佛教义理中是一个非常重要的概念,是佛教三法印之一(诸行无常、诸法无我、涅寂静)。“无我”又分为“人无我”与“法无我”两种。佛教根据缘起理论,认为由五蕴和合而成的人,没有独立实在的主体,即人无我。小乘佛教一般持人无我主张,大乘佛教则认为,世间一起事物,包括人在内,都是因缘聚合而成的,没有本身固有的性质,皆是虚妄不实的,因此,大乘在小乘“人无我”基础之上发展出“法无我”的主张。法显自传中的“无我”正好与佛教教义相吻合,同时,法显僧人以自己在《法显传》中的言语和行为,向我们展示了一个“无我”境界的典范。
《法显传》是一篇朴实无华的文字,简洁的语言,平淡的叙述,法显完全于不动声色之中,将自己西行求法的惊人壮举展现出来。在整个叙事过程中,他没有任何表现自己的迹象,甚至很少流露个人的感情,但是,细读之下,我们会发现许多耐人寻味的地方。例如,在记载道整和法显在中天竺分手时,法显这样写道:“道整既到中国(即中天竺),见沙门法则,众僧威仪,触事可观,乃追叹秦土边地,众僧戒律残缺。誓言:‘自今已去至得佛,愿不生边地。’故遂停不归。法显本心欲令戒律流通汉地,于是独还。”⑥正如朱东润在《八代传叙文学述论》中分析的那样,法显“没有觉到他底大愿,远在道整不生边地的意境以上,所以,止是淡漠地提到,反把道整底誓言源源本本地叙下。这种不自觉的流露,正是自叙中崇高的意境。”⑦在这里,法显没有使用任何浓烈的语言,也没有任何慷慨的表白,但是,法显正是通过对他人的描述,无意中呈现了自我。他的朴实,他的坚毅,他的大乘度人的高尚精神,在不自觉中,显得更加深沉和动人。法显抱定本心,意志坚强,不受诱惑,终于实现了求法的宏愿。但是,细读《法显传》,我们发现,法显虽然性格内敛,但他并不是一个冷漠无情的人。在度小雪山时,慧景不耐严寒,噤战而亡,“法显抚之悲号。”在狮子国,晋地的一面白绢扇令他动容,他写道,“法显去汉地积年,所与交接悉异域人,山川草木,举目无旧,又同行分披,或留或亡,顾影唯己,心常怀悲。忽于此玉像边见商人以晋地一白绢扇供养,不觉然,泪下满目。”⑧阅读至此,一个朴实内敛,刚强坚毅,感情深挚的法显形象,已经活生生地展现在读者面前了。
法显《法显传》和奥古斯丁《忏悔录》这两部宗教作品,以其在文学方面所呈现出来的特殊成就,成为了东西方自传文学中两颗熠熠闪亮的启明星。它们为后代文学创作提供了许多可资借鉴的艺术经验,在世界文学史上留下了永恒的印记。
注释:
①章巽:《法显传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2页。
②奥古斯丁著,周士良译:《忏悔录》,商务印书馆1981年版,第50页。
③章巽:《法显传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24页。
④章巽:《法显传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13页。
⑤James J.O' Donnell,“Augustine: His Time and Lives”,in The Cambridge Companion to Augustine(Cambridge: Cambridge University Press,2001),p.21.
⑥章巽:《法显传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41页。
⑦朱东润:《八代传叙文学述论》,复旦大学出版社2006年版,第126页。
⑧章巽:《法显传校注》,上海古籍出版社1985年版,第151页。