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广东“城中村”柔性化、异质化管理模式的理论构想*

2013-04-12储冬爱

关键词:城中村村落村民

储冬爱

(华南理工大学 新闻与传播学院,广东 广州 510006)

一、“城中村”:中国“都市里的村庄”

改革开放以来,我国经济取得快速发展,城市化水平不断提高。在许多大城市,新区建设和旧城改造同时进行,城乡边缘带迅速城市化,所有农业用地都正在或即将转化为非农业用地,位于其中的村庄逐渐被城市包围起来,形成了半城半乡特色的一类社区,人们把它称为“城中村”。[1]1-2城乡二元景观并存是这类村庄的共同特点。我们可以为“城中村”下一个正式的学术定义:原来的农村人口和建制,由于城市的不断扩张变为城区,改变了原来的生产、生活方式和管理模式,但仍保留其原有经济实体和族群联系的城市特殊社区。英语可以译为City Village。

“城中村”是我国农村城市化过程中出现的一种独特现象。它不同于国外的“城中村”(Metropolitan Village或Urban Village),后者主要指移民团体聚居的特殊区位。美国学者约翰斯顿等(R.J.Johnston et al,1986)在美国《人文地理学词典》中将“城中村”定义为:一种居民具有相同或相似的文化或种族特征的居住区,常位于内城或转型地带,是移民进入城市的聚焦点。如此看来,国外的“城中村”不管位于内城,还是城市边缘,都是移民进入城市的一个“跳板”或“临时避难所”,并非真正的村庄,只是借用了“都市村庄”的概念而已,这与我国原型即是农民村落的“城中村”有着本质的不同。土地私有制度决定了国外的“城中村”没有也不可能有我们这种由农村聚落转化而来的“城中村”。

“城中村”,形象的说法是“都市里的村庄”。“城中村”是中国现代化、城市化进程的结果。改革开放以后中国农村城市化过程的加快,凸显了包括“城中村”原住民身份、民俗文化以及管理体制的变迁等一系列问题。“城中村”现象是农村城市化进程最具代表性的衍生物,其中尤以广东珠江三角洲地区最为普遍,以广州最为集中、典型,且成为广州的一大城市特色,改革开放30年的发展充分暴露出传统乡村与现代都市的内在差异,以及在融合与相互激荡中所产生出来的同当前和谐社会建设目标的矛盾性。广州市385平方公里规划发展区内除去已完成整体拆迁的猎德村,尚有138个“城中村”。按照不同的城市化程度,这些“城中村”大体上可分为两个层次:一个是位于城市规划发展区内,与城市用地不同程度相互交错的村庄;另一个是位于或靠近中心城区,完全或基本被城市所包围,已成为城区一部分的行政村。在经历“农转居”、“撤村改制”,到“农转居”人员社会保险计划等系列改造措施①广州市政府实行改造“城中村”的政策,共经历了三个阶段,第一阶段,直接改村民户口为居民户口,但保留村的建制,依然实行村民委员会的管理模式。2003年3月30日珠村村民就在一夜之间变为城市居民,村民委员会被保留下来;2005年5月,广州市启动对城中村新一轮的改造——撤村改制,村委被撤消,取而代之的是股份实业有限公司,设两个社区合并管理,这是第二阶段。2006年广州市再次启动有步骤的“农转居”人员社会保险计划,以图彻底切断村民与村落的最后联系。以后,虽然这些村落的建制相继被取消,传统意义上的村民已经消失,但土地的集体所有权制度、社会管理制度及与之相联系的“村籍”制度依然存在。[2]4这就使得原村落文化仍然具有存在和传承的特殊条件,也使得“城中村”从未真正融入城市,尤其村内“脏、乱、差”的现状也广为诟病,因此在一定程度上,“城中村”仍旧被视为城市的阴影。

“城中村”问题,实质是城乡结合部的问题,它反映了一种具有普遍意义的体制上的矛盾,这种矛盾正深刻影响郊区农村的正常城市化进程和城市的健康发展,也必将影响到未来的许多城市以及区域的可持续发展。有鉴于此,本文以广东“城中村”为研究对象,试图从管理制度的角度出发,立足于田野调查、文献梳理、定性分析等,力图发掘“城中村”难以融入城市的原因,并探讨建立和完善“城中村”柔性化、异质化的管理模式。这对有效解决“城中村”问题,促进实现乡土文化生存与城市文化生态、和谐社区建设等的构想,并促进城乡和谐发展带来有益的启示。

二、“城中村”现有管理制度的缺陷

城市日益发展扩容,昔日的乡村被动地进入了城市范畴,原有的农村体制被打破。“城中村”改制的核心内容是消除城乡二元体制,将“城中村”纳入到城市的管理体制,主要包括经济体制、土地管理、户籍制度、社区管理体制和社会福利保障体制五个方面。[3]4然而,迅速完成非农化转变的“城中村”,虽然在产业结构、建设景观、生活方式等方面逐渐具备城市的特质而与传统农村相区别,但因土地、户籍、人口、行政管理等多方面的城乡二元体制,它们又没有真正被纳入城市的统一规划、建设与管理,在生产方式、生活方式、建设景观及小区组织等各方面更是保留浓厚的乡村特征而与城区差别明显,因此这种转变并没有使这些村落小区顺利融入城市,而是在众多因素的影响下演变成了城市中难以彻底城市化的区域。[4]从现实情况看,“城中村”现有的管理制度存在一定的困境,呈现刚性化与同质化的特征。

(一)以单一、功利为特征的刚性化管理

刚性化管理主要侧重规章制度的贯彻,通过制度实现约束、监督而实现管理与控制。“城中村”现有管理呈现刚性化的特征,首先体现在管理主体单一化。一般来说,“城中村”现有的管理主要包括政府、自治性管理主体、股份公司这三种治理主体。政府作为“城中村”管理的主导者,自治性管理主体主要体现为居民委员会,是“城中村”实行自我管理、自我教育、自我服务的群众性自治组织,是法定意义上的社区事务治理组织。而股份公司是由原村集体经济组织改制而来的,其属于集体经济股份合作经济实体。在转制后,股份公司承接了原村民委员会的人员、管理结构和由原村民委员会管理的集体资产,是一个拥有较大实力的经济实体。在具体的工作中,股份公司不仅要为自身谋利益,还要为街道办事处、居民委员会提供经费,并且投入大笔资金用于建设各种公共设施和保障村民的福利。因此,股份公司事实上已经成为了城中村管理体系中的领导者。[5]4从调查情况看,广州“城中村”村民参与到村级社会管理的程度不高,一些村民自治性管理组织也没能在村级社会管理中发挥应有的作用,例如街道卫生、社区治安、人口管理等方面管理效果微乎其微,形成“脏、乱、差”的环境。正是由于管理主体单一化,村民无法成为真正的管理者,缺乏自主性的管理势必造成矛盾。因此,政府或股份公司的在管理过程中,不时存在与村民沟通不足而导致矛盾激化的问题。例如2005年番禺太石村村民争取分红利益而罢免村官,2010天河冼村20多名村民持棍暴力阻挠政府拆迁,而2011年越秀区杨箕村改造中更是出现16宗股份合作经济联社与村民之间的宅基地纠纷案件,最终村民败诉,但村民纷纷表示不服,要上诉。例如家住杨箕村泰兴直街的村民刘先生对法院的判决感到非常不满意,他认为杨箕村在拆迁过程中程序出现了很多问题,“拆迁肯定要经过我们全部人的同意的,赔偿这些问题也要事先谈好,但现在我们连什么时候回迁、回迁的面积是多少、建筑材料是什么、楼层的层数是多少都不知道。施工单位的拆迁许可证也没有。”[6]这从侧面表明,管理主体单一化,让村民不能在“城中村”改造中真正参与自主管理,从而激发矛盾,也是形成“城中村”混乱的原因。

其二,“城中村”管理追求功利化,多以刻板、僵化的方式实现刚性管理。例如2010年冼村拆迁时,为加大推进签约力度,冼村村委会决定提前向按时签约的村民派发1万元奖励金。村委会相关领导表示“村民无需等到最后拆迁交钥匙后,如今只需凭着签好的协议,即能兑现万元奖励金”。[7]可见,“城中村”管理者为了迅速取得效果,采用金钱鼓励的方式,收效固然很快,但从长远来看,这种功利化的管理并不是最佳的方式,因为仅有金钱的利诱,势必形成恶性循环。又如非常有名气的“城中村”改造典范——猎德模式,亦即由开发商垫付资金、政府出台政策、村委会协助,而村经济实体成为改造的主体,其改造效果令人赞赏,其改造面积约14万m2,涉及村民近3300户,为珠江新城这一黄金商务区的发展贡献良多,但这个拥有900多年的历史的岭南古老村落从此消失,尽管祠堂、庙宇、河涌等虽得一定程度的保留,在2012的端午节也有百条龙舟欢竞猎德,然而无可否认的是,原改造规划中的“岭南历史风情街”已被新规划中的“商业金融用地”取代,管理追求的功利化可见一斑。同时令大众无不感伤的是,这种古老村落的文化价值在日渐消失,引起无数的思考和质疑:“正像那些不无哀伤的新闻一再提醒的那样,猎德有连接珠江的河涌,有完整的赛龙舟文化,有齐全的氏族宗祠,有令人着迷的百年榕树……总而言之,这是一个被城市建筑群逐渐压迫后退的岭南村落,而且还是那么精致,那么具有代表性……城市对村落的压力、农耕文明在现代化中的境地、文化遗存与商业利益等各种因素交织在一起,形成不无冲突的格局”,同时“值得注意的是,猎德村的文化价值主要是被社会民众发现和提炼出来,并在舆论中加以放大的。但现实所及,政府对此吁求的呼应与开发冲动相比,并不见得更积极。”[8]可见,“城中村”的管理者始终以追求经济利益为第一目标,而忽视了文化传承的真正价值,忽视了村民的情感需要,这些做法是短视的,极可能造成新的矛盾。

(二)同质化管理导致管理空白化与碎片化

城乡二元体制客观存在,“城中村”身处城市,但又是农村,其管理既不能用城市社区管理的方式,又有别于传统农村的管理,导致尴尬境况不断产生冲突,令管理领域出现不少真空的现象。“城中村的性质使城市管理部门管不到,村、镇管理又相对无力。”[9]几乎所有“城中村”的村民都依赖土地生存,从耕地到“耕楼”,成为乡民最自然的选择。乡民们为了在有限的地块获得最大的收益,不断扩建、加建,导致“握手楼”、“接吻楼”、“贴面楼”遍地开花,以房租为生的“地主阶层”、游手好闲的“二世祖”几乎与“脏、乱、差”一起成为“城中村”的代名词。社会学者李培林指出,“城中村”这种特殊的建筑群体和村落体制的形成,是农民和土地在房屋租金快速增值的情况下,追求土地和房屋租金收益最大化的结果……村民为了补偿自己土地收益与土地均衡价格的差价,只有最大化利益可支配的面积和空间,使建筑向高层发展,虽然这样会被政府罚款,但租金的增加足以抵消因罚款而增加的成本。[10]135因前例可循,2009年琶洲村改造前,村民出现加建楼层潮,以期获得更多补偿,5天即可建成一层,他们甚至表示“建了就是要来拆的,不用建太好”[11]。正是由于管理的缺口与空白,导致明目张胆的乱建、加建。同时,基于利益,不少“城中村”多收租户水电费已经成为一个普遍存在的“潜规则”,广州有大小138个“城中村”,其中80%以上是出租屋。在居民生活用水费加污水费1.95元一吨、电费0.61元一度的情况下,数百万“城中村”出租屋住户却普遍要交纳3元一吨水,1元一度电的费用,更有甚者,水费是4元一吨,整整翻了一倍而无人监管,海珠区下渡村村委会的答复颇具代表性:“房东怎么收水电费完全属于私人事务,我们无权干涉”;水电部门也表示只能按总表收费,其他无权干涉;而广州市物价局工作人员表示,“城中村”多收水电费的现象确实存在,但现今没有相关的条文、文件进行约束和监管,在没有相关依据的情况下,他们很难对这个问题进行处理[12]。“城中村”管理出现空白与漏洞正是城乡同质化管理所致。

同时,同质化管理导致管理出现碎片化的现状。从性质上看,把农民失地单单等同于工人下岗、失去工作,要求他们自谋出路,这就陷入不容忽视的困境。由于村民的文化程度不高,技能缺乏,而相应的培训比较缺乏,村民失地后无法适应新的生活。宅基面积较大、获得赔偿较多的村民则成为游手好闲的“地主”、“二世祖”,致力“耕楼”,小富即安,不思进取,害怕竞争,得过且过,安于出租收入所得而不愿到外面找工作,并且沉迷于一些不良恶习,呈现出的是一种边缘化、畸形化的双重人格倾向,与城市市民人格形成鲜明的反差。[13]而另一厢,收入较低或经济负担较重的村民外出打工维持生计,他们普遍选择劳动强度大,技术要求不高的工作类型,如计件工、保安等;或者因为失去土地而失去人生目标的,例如曾被誉为广州市和广东省的“种养女能手”的石牌村陈女失去土地后也只能喝茶、聊天、打扑克度日,境况尴尬。[14]这表明,一刀切形式的同质化管理并不能真正引导农民走向城市。

三、“城中村”柔性化、异质化管理模式的设想

以往和目前对“城中村”的刚性化或与城区“同质化”的管理,已经造成了城市文化对乡村文化的简单覆盖,导致“城中村”族群民间文化个性的丧失,并带来了族群冲突、代际失衡等更深层次的问题。对此,我们需要做全面而深入的调查与反思。

针对“城中村”刚性化管理所出现的种种问题,柔性化、异质化管理模式值得探索。柔性管理以“人性化”为标志,强调跳跃和变化、速度和反应、灵敏与弹性,它注重平等和尊重、创造和直觉、主动和企业精神、远见和价值控制,它依据信息共享、虚拟整合、竞争性合作、差异性互补、虚拟实践社团等,实现知识由隐到显的转化,创造竞争优势。[15]异质化管理则是针对与城乡差异而实行的不同方式的管理。可见,柔性化、异质化管理模式立足于稳定又有所区别与变化,是以灵活、人性化为中心的管理模式。这种管理模式可以建基于城乡共同的文化认同。例如村落民俗文化的传承有自发性,也有引导性。“城中村”民俗文化变迁的走向决定了村落未来文化重建的方向;而政府的政策与管理方式将直接影响着“城中村”的文化命运与健康发展。这就需要将二者关联起来思考,设想一种柔性管理、异质化管理理念和以人为本的管理模式。如何对广东“城中村”分阶段、有重点的实行柔性、异质化管理,不但需要政策指导,更需要一种机制。

具体来说,这种新的管理模式构想重点在于“相同的待遇和不同的管理”,这应包含三个方面的内容:

第一,管理理念上应纠正过去的单边主义思维,将“城中村”视为城市的包袱和对立面,必然是改造的对象,拆除似乎成了唯一的选择。这样刚性化的管理理念既忽视了城中村落的特殊诉求,也无视乡土文化对城市文化的影响与渗透,更带来了改造模式上的负面效应。猎德村的改造曾引起广泛瞩目与热烈讨论,但高昂的拆迁补偿成本,使得“猎德效应”未及展开。而一拆一建,广州人痛失“岭南周庄”,猎德人失去心灵家园,实践证明:“猎德模式”不可复制!

其实,“城中村”本身也可以成为城市的一部分,在管理中应纳入城市发展的体系中去,当然,这也是建立在区别对待的基础上,而不是一刀切。

对于像猎德村、珠村、车陂村这样一些位于第一层次高度“成熟”的“城中村”,可以通过适当的补偿方式,拆除一些违章建筑,拓宽村落空间,但对有价值的乡土文化及建筑群落则一定要注意保留、修缮,但切忌破坏性保护。提倡原地安置住民,并为外来移民提供“跳板”或“临时避难所”,毕竟这些外来移民也是城市向上生长的重要生力军。

黄埔区的横沙村、茅岗村等是位于城市中心边缘,并迅速向城市化转型的农村居民点。它们既不同于处于城市中心区内,几乎完全丧失农田的“城中村”;也不同于尚处于郊区、农业仍占重要地位的“城中村”,是属于第二层次中具有过渡色彩和典型意义的“城中村”。随着城市化进程的加快,这种类型的村落也正在加速向第一层次迈进,政府必须适时地加大引导和管理力度,尽量减少乡土文化空间的进一步萎缩,避免乡土文化的彻底失落。因为还能部分保留乡土色彩,这些村落除了为外来移民提供“租所”外,还有可能成为某些特别的“聚落”,如小洲村成为了广州艺术家们的聚集狂欢之地。

而城市化进程中,越来越多的城郊村落将汇入第二层次的大军当中,作为管理部门,必须有前瞻性的战略发展眼光,打造都市边缘的卫星“欧陆小镇”或水乡“周庄”,建设都市“后花园”。这些“乡村”小城不紧可以成为理想的观光之地,还可以实现都市人诗意地栖居,当然,这需要有配套的城市设施。

无论是第一、第二层次,或居于二者之间的村落,都可以因地制宜,有选择性地将一些适宜的村落纳入城市保障房规划系统,既可缓解城市建设的压力,也可解决“城中村”房屋建设、管理上的各种乱相。

更为重要的,是如何对待城中村内的居民,包括原住民、外来移民(含各类租户)。既然将“城中村”看成是城市一部分,那么城市的各种福利、社会保障体系如医疗、保险、教育等也应辐射到这个群体。这既是以人为本的题中应有之义,也是培养城市认同的前提和重要基础,城市也才能因为这些共同的居民而变得更美好。

第二,建设“城中村”特别社区,与城市管理体系中的“街道”区别开来。一国可以两制,一城两区更有可操作性和必要性。对待这样一些特殊社区,必然要采取有别于传统街道的管理方式,乡民根深蒂固的传统观念、以血缘为纽带的族群关系,特殊的经济增长模式等,如何与都市调适,需要有一个长远规划。既要针对各个村落的具体情况,给予不同的过渡期、适应期,也要针对这些特殊社区制定特殊的行政、经济、文化等具体政策。

目前管理上普遍存在的问题:“城中村”行政上隶属于所在区的街道,而与土地相联系的“村籍”制度又如影随形,这就带来了实际工作中的两难:一方面,“城中村”已经成为城市的一部分,聚族而居的农民开始向“社区人”的身份转化,村民被从集体中抛离出来,成为城市中每一个独立意义的单元个体,在这一过程中,原先以宗族为单位的自治格局被打破,邻里之间的守望相助在残酷的商业竞争面前变得脆弱不堪。取而代之的各级“单位”及主管部门,冰冷而遥不可及。另一方面,由于街道本身所具有的“服务”性质,“城中村”与土地相联系的特殊的“村籍”制度的存在,使得街道对城中村的管理也仅限于计生、人事纠纷等有限的方面,这种虚化的管理,造成的后果必然是“城中村”放任自流的状态,原有的各种乱相、无序,和都市“新”人的孤独感,邻里之间的陌生感,家门口的惶惑与不安,纠结在一起,成为一种难以医治的“城中村”综合症。

因此,对待“城中村”这样的特殊社区,必须采取一种有别于城市街区的柔性化管理方式。针对目前城中村管理中的“空心化”现象,在“村籍”制度暂时还不能解决的情况下,完全可以借助于传统的民间力量,如宗族、信仰等,发挥它们积极的地方整合作用。这正是有别于城市街区管理的地方。这样做不是为了强化宗族观念与神灵信仰,而是正视宗族文化、民间信仰的历史意义与现实价值。正如珠村“拜猫”所呈现的,“拜猫”一类的民俗活动具有彰显族群身份的多重意义:在城市中心的强势压力下的族群力量(物质的、精神文化的)显示和外来居民面前的“主人”优越感。珠村人从租住的“他乡客”和外来观光者眼中,感到了珠村族群独特的精神价值,自然也会有一种满足感,正是这种满足感,增强了“村落”原居民独特的身份地位,更进一步强化了族群内部的自我认同。不仅如此,“拜猫”正逐步向城市中心渗透,并获得越来越多都市人的认同。[16]这说明,作为一种传统势力,民间文化完全有可能与现代化的需要相适应,在传统与现代之间,民间文化依然有被政府改造为符合改革需要的可能,尽管此前农民文化多被描述为现代化的累赘。目前,建立有代表性的“城中村”博物馆已进入考察阶段,虽然能作为代表的村落只在少数,但在现有管理模式下,这已经是极具意义的事情,可以部分保留乡土族群的文化记忆和城市发展的历史记忆,为城市公共文化服务的建立提供重要的资料。这正是我们提出柔性化管理理念的目的之一。

第三、真正落实“以人为本”的管理理念,这也是柔性化管理模式的核心内涵。现有的“城中村”改造模式,多停留技术性或制度性的层面,对影响这一改造工程的特殊主体——原聚落的村民却鲜有关注。社会学者吴文藻曾说:“社会是描述集合生活的抽象概念,是一切复杂社会关系的全部体系的总称。而社区乃是一地人民实际生活的具体表词,它有物质的基础,是可以观察的。”[17]485费孝通也说过:“以全盘社会结构的格式作为研究对象,这对象并不能是概然性的,必须是具体的社区,因为联系着社会制度的是人民的生活,人民的生活有时空的坐落,这就是社区。”[18]91-92当我们将“城中村”作为一个特殊社区来考察的时候,必须注意到“城中村”是一个由血缘、地缘等复杂关系结成的一个相对独立的社会单元,尤其应该对结成各种关系的主体——“民”的生活予以密切的注意。村落终结过程中的裂变和新生,并不是轻松欢快的旅行,它不仅充满利益的摩擦和文化的碰撞,而且伴随着巨变的失落和超越的艰难。[19]

政府作为管理者,必须尊重乡民文化自身发展的独特规律。具体来说,即要善于把握“城中村”原住民由身份、环境变化、族群关系变化所带来的特殊诉求,避免原住民族群文化传承的中断、与中心城市文化的疏离和代际心理的失衡以及其他不和谐因素。原住民失去土地、改变生产、生活方式后,以经商、住宅出租等途径获取生活来源,外来人群的大量涌入,改变了原族群的交往方式,由此而带来的文化隔膜甚至冲突,如何进行有效调适,保持社区和谐?需要政府有关部门研究新的对策。城市文化,尤其是商业文化对乡村文化的迅速覆盖,导致了包括族群宗教信仰在内的乡村族群文化的迅速消失,如何通过政府和政策的有效干预,保护有价值的原住民的传统文化,保持城市文化生态的多样性,进而,挖掘和利用这些传统文化打造“城中村”的文化品牌,发展特色经济、传扬文化(如广州珠村的“乞巧文化”、黄埔区波罗诞庙会、沙田镇疍家咸水歌等),是当今城市管理的新课题。

由此可见,柔性化、异质化的管理中重要的一点是城市规划建设必须具有文化生态的眼光。文化生态型的城市建设只有充分关注和尊重“城中村”的民风民俗,才有可能实现,唯此,“城中村”也才有可持续发展的未来。通过柔性化、异质化管理来挖掘、保护有价值的乡土文化,重建城市文化生态,是可行之途。

在研究中,我们发现,在“城中村”特殊的文化空间里,乡民文化与当代都市文化共存已是不争的事实,而且乡村民俗中一些具有民族文化的普遍特质的因素,也会随着“城中村”与中心城区的日益密切的文化交往而被城市文化所认同,从而逐步向城市文化渗透。广州市国际“龙舟节”的举办,正是四乡龙舟活动使然。而在城市化的进程中,“扒龙舟”正呈现一种从原生态乡土社会向城市环境的迁移、调适,乃至重新整合和创新发展的过程以及趋势,成为都市中的乡土族群一种身份与文化的表征[20];珠村的“拜猫”[16]同样能获得城市人的认同,表明一种农业文明的实用宗教有可能转变为城市文明的精神宗教。广州乞巧文化节更通过官方的再造与包装,“七姐诞”真正从祠堂走向了现代化的都市。但另一方面,在节日从民间走向官方的过程中,民俗节日的内核发生蜕变。带有官方色彩的文化节具有“二手民俗”的特点,和“人为操作的表演性质”,[21]在一定程度上消解了节日原有的文化内涵,加速了文化消费主义的趋势,而这与保持文化原生态的要求又是背道而驰的。“乞巧女儿形象创意大赛”本是广州乞巧文化节的一大创新,依托于七夕这一时间节点,“乞巧选秀”完成了一次对传统的“发明”,将“斗巧”从乡村拓展到都市,从单纯的手工技艺拓展到现代时尚生活的方方面面,这是传统与现代结合的宝贵尝试,但这一过程中,如何保持传统节日的品格是重塑地方文化传统的关键。当乞巧文化节变身为“都市选美秀”[22]时,已与节日的民俗主题拉开了距离,这是节日内核的一次蜕变。对“摆七娘”的乡村原住民来说,纯粹的“斗美”是现代“乞巧选秀”的荒诞之处,热闹是他人的,祠堂里的“七娘”才是她们真实的欢乐。这说明,要注意保留乞巧节的“原生态”,切莫变成纯粹追求经济利益的“市场态”。乞巧节作为女性文化的一个载体,充分表达着女性话语,即包括女性技能的展示,女性信仰的表达,女性智慧的象征等,这为节日的长远发展提供了足够的空间。通过乞巧文化,不仅可以促成女性性别意识的形成,培养中国原有的精致文化的传统,更可以拓展当代都市女性的生活空间,丰富她们的精神世界,展现自己,享受生命,这正是乞巧文化的内在要义。广州乞巧文化节的经验与不足,给“城中村”柔性化、异质化的管理提供了有益的借鉴。

有见及此,重塑乡土文化空间,是保持当代都市文化多样性、多质化的第一要义。从都市文化认同的角度看,将地方民俗节庆、信仰等作为大众传承与共享的文化模式和系统,在今天城市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中也不能缺位。正如研究所显示的,节庆、信仰等传统风俗是乡土传统或者说地方文化中最为稳固的因素,承载着民众深层的精神世界,最容易得到民众的认同与共鸣。一个显见的事实,在春节地方文化活动中,除了政府的主打声音之外,民众也以自己的方式寻求文化的关怀。官方主导的各类广场嘉年华观者热烈,但民众自发的行花街、行通济、做年例、挂人灯等,更热闹非凡。广州以乡土族群为主展开的乞巧文化节、“波罗诞”狂欢庙会等正日益得到乡村原住民、市民、外来移民的认可,逐渐成长为都市的文化名片。这说明,城乡之间本具备相通相融的基础,通过以人为本,灵活有效的管理模式,能有效促进城乡和谐发展。这样,“他乡”是“我乡”不再是愿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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