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络、“弱组织”社区与环境抗争
2013-04-12任丙强
任丙强
(北京航空航天大学 公共管理学院,北京100191)
随着社会经济的不断发展以及公民环境意识的觉醒,城市环境维权事件逐渐增多。其发生原因非常复杂。有学者从政治、经济、文化等结构宏观视角进行分析,认为“政经一体化”机制是催生环境冲突的动力[1];地方性文化在环境维权中具有重要支持作用[2]。从微观社会网络出发,学者开始注重社会网络对环境维权发生所产生的影响。在农村地区,横向关系、纵向关系和市场关系等三种网络在环境抗争中发挥了不同作用[3]。手机、互联网等技术在群体行动中扮演着重要角色,“熟人网络—新型传媒”动员结构有利于农村集体行动的形成[4]。
然而,这些研究都集中在农民和城市工人等弱势群体维权,而对于城市一般居民或者城市中产阶层的社区维权研究较少[5]。城市社区中社会网络状况与农村具有很大不同:一是城市商业住宅社区并没有像农村那样关系紧密,二是城市抗争更加依赖于互联网的作用,互联网成为影响城市环境抗争的一个新因素。本文主要研究在缺乏正式社会组织的社区,居民是如何利用社会网络和互联网进行社区环境抗争的。文章以北京市居民反对六里屯垃圾焚烧厂和西二旗垃圾处理厂建设为例进行分析。
一、城市社区环境抗争的前提条件
当前城市或者农村的维权行动都存在着诸多共同的前提条件或必要条件。这些条件的存在并不必然导致维权集体行动的产生,但缺乏它们就很难产生这些行动。从既有文献出发,可以总结为以下几个前提条件。
第一,共同利益及其衍生的情感。从环境抗争角度来看,所谓社区共同利益就是社区居民面临着严重的污染威胁或者业已承受着严重污染危害。这种共同利益是社区居民共同行动起来的最直接原因。居民因利益受到威胁或者剥夺而产生“怨恨”。而怨恨情感是集体抗议行动发生的重要因素[6]。当然,怨恨的产生并不完全是公民个人具体利益的受损,社会转型期个人地位的相对变化,官员腐败、社会道德“堕落”以及环境污染等各种社会现象也会增强公民的怨恨感。在北京市六里屯案例中,周边社区居民长期饱受垃圾臭味的困扰,采取各种办法也无法解决。而当他们得知垃圾焚烧将产生对健康更加致命的“二恶英”时,这种怨恨就更加强烈,成为集体抗议行动的重要心理基础。当然,某些潜在的致命威胁甚至是关于威胁的谣言都可能塑造居民的共同利益,并增强怨恨情感。
第二,政治机会机构。蒂利和塔罗认为政治机会机构是指各种促进或组织某一政治行动者之集体行动的政权和制度的特征及其变化[7]。开放的或者封闭的社会结构将影响行动者的策略。开放的社会机会机构更可能使行动者进入政治体系,并产生实质性影响。在我国当前政治体制具有较强权威的情况下,公民具有影响政府的政治机会结构。首先,在环境领域,中央政府不断倡导科学发展观,强调“绿色”GDP 和生态文明建设,而地方政府更注重经济发展效益。中央和地方在环境方面的价值差异能够有效地被公众所利用。其次,国家和城市之间的利益分化和立场差异也能提供政治机会[8],甚至政府内部不同部门之间也存在着权力竞争和价值分歧。另外,国家的信访制度、大众媒体的市场化等也使公众通过这些途径进入政治体系并产生相应影响。
第三,污染范围或者受侵害者范围能较为清晰地界定。环境抗争能够产生,必须是受侵害者的范围或者污染范围能够清楚界定,例如在城市兴建垃圾焚烧厂,那么垃圾焚烧厂附近的社区是受污染最严重和最明显的社区。这意味着附近居民承担了绝大多数的污染成本,并能明确界定污染范围。同时,这些居民如果行动起来反抗污染改变现状,他们也是收益的主要获得者。因此,污染的成本和收益高度集中并且范围能清楚界定,构成了较为强烈的“选择性激励”,是居民克服“搭便车”而进行集体抗争的重要驱动力[9]。
上述条件对集体环境抗争发挥了推动作用,如果没有这些因素的存在,那么无论在城市还是在农村,集体环境抗争都难以产生并持续。但同时存在的问题是,很多地区都存在着环境污染危害或潜在威胁,面临着相似的政治机会机构和相似的问题,为什么有些社区能够组织起来集体抗争,而其他社区却无法组织起来呢?
二、“弱组织”社区与集体行动
对于上述问题,其中的一个重要答案就是社会资本。不同的社区具有不同的社会资本。那么社会资本高的社区更能够组织起来集体抗议,相反,社会资本低的社区组织集体抗议的能力也弱。罗伯特·帕特南认为社会资本主要包括信任、规范和社会网络[10]。但也有学者经过实证研究认为信任、规范和社会网络并不是完全统一在一起的概念,应当分别加以研究。在环境集体行动中,正式社会网络的确促进了集体环境抗争的发生,但是遵守社会规范和信任他人实际上与集体行动无关[11]。在中国现行体制结构之下,关系网络是影响城市基层环境抗争发生及其结果的重要因素,而且在街区维权中,业主委员会作为正式组织起到了维护维权合法性以及动员资源的作用[5]。
然而,在当前许多社区中,很多社区并没有业主委员会这种基层自治组织;其次,关系网络密集的社区并不是集体抗争发生的主要场所。一个现象就是,传统公房和售后公房拥有更加密集的社会网络,而新建商品房社区邻里关系更弱,但目前相关维权抗争主要集中于商品房社区[12]。“弱组织”社区反而能产生集体行动,这个悖论是值得研究的问题。
所谓“弱组织”社区主要是指当前大多数的城市商业住宅社区所具有的一种特征。这种特征体现在以下两个方面:第一,与农村社区和原单位制社区相比,商品房社区邻里之间关系疏远,呈现原子化状态。中国农村,尤其是注重宗族和血缘关系的地域,村民之间联系密切,宗族关系、地域联系等密切结合在一起,呈现出高度的“强联系”特点。而在城市中,住房商品化改革之前,单位制使得单位职工共同居住在同一社区。工作和居住均发生在共同空间更容易形成密集的社会网络。而在单位制解体后,商品房社区居民由不同职业、不同阶层的个人构成。居民之间联系弱化,尤其是大型商品房社区,居民更加呈现出原子化的特征。第二,商品房社区缺乏基层正式社会组织。虽然绝大多数城市社区都设有居委会,但居委会作为政府政策在基层的执行者,并不参与居民的集体行动,甚至还会设法阻碍某些被认为不利于社会稳定的活动。同时,居民对居委会缺乏认同。业主委员会是重要的社区正式组织,不过,绝大多数社区仍旧没有成立业委会。业委会作为正式组织能够成为社区集体行动的重要动力,不但可以产生领导者,而且业委会的行动具有合法性,能克服当前制度所设置的合法性障碍。
从上述分析来看,当前很多城市社区处于一种既缺乏密切社会网络又缺乏正式组织的境地。在一个“分裂”的城市社区,几乎没有任何将居民联系在一起的纽带,呈现出“原子化”状态。在这样的社区,集体行动显得尤其困难。那么当社区面临共同环境危害之时,社区居民是通过什么途径进行组织和动员,并产生集体环境抗争的呢?互联网成为一个重要的替代性动员工具和结构,发挥了重要作用。
三、“弱组织”社区的互联网应用
互联网对集体抗争产生了重要影响,甚至改变了集体抗争的性质和动员结构。公众利用各种新兴的互联网技术进行情感宣泄、利益表达和行动动员。业主网络论坛、博客、微博、QQ 群等都成为公众利用的工具。在一个“弱组织”社区,互联网成为业主依赖和利用的手段,并具有内部和外部两方面的功能:一是对内将弱组织社区的居民联系起来;二是对外将环境污染或者潜在威胁广泛地传播,吸引注意力,获得社会同情并对政府施加压力。互联网的内部功能可以概括为组织替代与社区整合,外部功能可以概括为网络议程建构。
(一)组织替代
在缺乏社会关系和正式组织的社区,居民如何才能联系起来?互联网承担起替代性作用,并产生出社区集体行动所需要的要素。
首先,互联网能在社区居民之间建立联系,形成“链接性”资本(“bridging”social capital)。以社区在线论坛或者QQ 群为例,本来相互较为陌生的邻居在虚拟公共空间中持续互动,分享信息和观点,长期的虚拟交往会使得网民间建立信任和“弱联系”(weak ties)。帕特南将社会资本分为“链接性”社会资本和“凝聚性”社会资本(“bonding”social capital)。所谓链接性社会资本是指不同群体成员互动所产生的社会联系。这种资本能使不同群体成员跨越职业、种族、社会阶层和教育背景等而进行信息、观点和价值等交换。而凝聚性资本主要是由朋友、家庭、认识的人等所构成的强关系社会网络[13]。因此,网络业主论坛为社区原本分散、孤立的居民提供了联系平台,业主在论坛上讨论共同话题并结成相互联系的社会网络。这种网络弥补了社区社会关系不足、正式组织缺乏所导致的社区疏离。
其次,互联网能够产生集体行动所必要的领导精英和组织,并强化现实中的非正式网络。在面临环境威胁时,在线业主论坛对社区问题进行协商交流,出谋划策。若要采取集体行动,业主亟需“带头人”组织行动,而不仅仅停留在网络口头上的讨论。在这种情况下,网络论坛中的积极分子自然地充当了集体行动的领导精英。他们一般具有较为宽裕的时间,有强烈的奉献精神,有意愿并且有能力领导集体行动。同时,基于业主论坛协商而产生的领导精英具有一定的合法性。
互联网不但产生领导精英,而且能建立非正式组织。网络领导精英是多元的,相互之间协调也必然需要一定的组织。以北京六里屯居民反对垃圾场为例,在附近社区业主论坛中涌现出一批较为坚定的积极分子,并为反对垃圾焚烧厂而建立了由两个人组成的“行动发起小组”[14],之后发展成为一个由15名网络业主所组成的“核心小组”[15]。因此,原本缺乏联系和组织的社区居民在互联网工具的帮助下,建立了一定的弱联系,并产生出抗争的领导精英和非正式组织。在身体健康和财产受到严重威胁的条件下,“弱组织”社区通过互联网开始走向一定的“组织化”道路。
目前大多数教学改革重点工作着力于从教师行业技能和教学过程项目化两个方面进行。在教师行业技能提高工作上,采取教师参加培训和教师到企业锻炼两种形式较多,但是在过程中很难把控教师学习质量,无法从主观上调动教师学习和锻炼的积极性,最终无法保证教师真正学习到行业领先的技术技能以及相关岗位真实工作经验。
(二)资源整合
社区的集体行动不但需要领导精英和组织将居民联系起来,还要能动员资源。互联网提供了随时讨论与联络的平台,使信息沟通更加及时、便捷,节省了时间成本。另外,互联网克服了地域限制,将周边更多相关群体联系起来,扩大了抗争群体的规模。从在线业主论坛来看,它所能动员和整合的资源主要包括抗争信息和居民观点。
信息沟通与整合是业主论坛重要的功能。在环境抗争中,互联网成为获得各种信息的最佳途径。在北京六里屯案例或西二旗案例中,业主从网络或媒体获得相关决策信息后,立刻在业主论坛中发布,引起更多业主的关注。之后,关于垃圾焚烧厂建设与危害信息、社区活动信息等都在论坛中发布,不断整合建构而形成居民对整个工程的认知。
观念整合是指互联网能汇集居民意见,相互协商,并形成共识。面对突如其来的环境威胁,社区居民开始并不清楚应当如何应对。于是,各种想法都被提出并不断讨论,例如找媒体、联系环保组织、上访、行政诉讼、街头抗议,甚至联系国外组织等等。这些想法在协商过程中不断明确,不成熟的想法被抛弃,居民采取的是多管齐下方式,包括上访、签名、行政诉讼、媒体和街头抗议。这些方式在北京六里屯和西二旗案例中基本上都有所体现。因此,业主论坛网络提供了业主进行意见表达、观点协商与整合的公共讨论空间。
(三)网络议程
在对外方面,公众能利用互联网进行利益表达,吸引社会关注并影响政府。从本质上来看,城市居民的环境抗争并不是反对政府,而是希望通过各种抗议方式影响政府。
博客、微博、BBS 和专门性网站是公众向外界传播信息的主要方式。在西二旗案例中,当地居民专门建立了“北京海淀区西二旗餐食垃圾处理抗议网站”(抗争结束之后,该网站消失),在网站上收集反对建设垃圾处理站的签名,并设有项目介绍、居民对于项目的意见等内容。新的信息技术能迅速地传播信息,吸引社会广泛关注,在一定时间内形成网络“热点”。持续的网络热议,加上传统媒体的配合,使得政府受到强大的网络压力而不得不面对和解决问题。因此,互联网改变了传统集体行动获得关注的方式,实现了在网络上建构“议程”,从而影响和改变政府的决策。
网络议程的建立得益于环境抗争得到社会广泛的关注、同情和支持,从而在抗争居民与网民之间建立了联系。抗争事件借此冲破了狭窄地域的限制,社会不同群体之间被“界限激活”。因此,信息技术的进步降低了沟通过程的成本,群体规模不再是集体行动的主要障碍[16]。
上述分析展示了互联网是如何在一个弱组织社区将分散的个人联系起来,对内整合,对外争取关注和同情,建构网络议程的。但是在环境维权方面,互联网也存在着一些限制。最重要的一个方面是如何将分散的业主集中到某一个固定的网络论坛中,这本身也是一个建立联系的过程。另外,网络也常常将意见停留在讨论中,难以产生领导精英和实际行动。而当互联网的所有准备工作已经就绪,环境抗争的发生还需要现实社会网络的配合。
四、由互联网到社会网络的关系扩展与动员过程
在一个弱组织的社区,社区没有正式组织将居民联系在一起。那么是否还存在其他非正式社会网络,非正式网络与基于互联网产生的网络是如何互动的?
非正式网络的产生存在着两种途径:一种是日常途径。社区居民在日常接触中不断交往而产生非正式网络。这种交往常发生在老年人身上。他们在闲暇时间的聊天,能够建立一定的非正式联系,但在大型社区,这种较小规模的网络难以形成集体行动的组织结构,也难以通过这种非正式网络选择出抗争精英。另一种是由互联网产生。在线业主论坛在面临社区共同利益之时,能够产生出积极分子,并有可能结成非正式组织。他们不但在网络上密切联系,而且将这种联系扩展到现实中,建立新的非正式网络。
互联网与现实非正式网络的互动是环境抗争的一个核心过程。最初的阶段是居民通过互联网建立联系和非正式组织,构成了环境抗争的核心圈层(上文已经对这个过程进行了详细分析)。
第二个阶段是核心层人物和积极分子进行社区动员。一般是通过张贴和分发宣传材料、悬挂标语横幅以及召开社区会议的方式进行。社区动员在这个过程中具有三方面功能。
第一,吸收不使用网络的社区精英进入领导群体。社区各种热心公益、具有资源和能力的积极分子在这个过程中加入到核心圈层,主要包括一些退休的老干部、大学教师、学者等。在这个环节中,原本较弱的人际联系开始增强,环境抗议的领导核心圈开始形成一定的“凝聚性”社会资本。也是从这个阶段开始,互联网的作用开始下降。此时,环境抗争更加类似传统的抗争逻辑。因为这些人(抗争精英)之间都比较熟悉,基本上是通过手机进行相互联系,仅通过互联网进行一些信息的发布。
第二,社区动员有利于信息在社区内的传递和分享。动员活动有利于使社区那些具有公益精神但信息闭塞的居民加入到抗争行动中来,并成为行动的积极支持者。另外,很多居民对于环境问题也缺乏一定知识,社区动员使居民了解相关知识,从而认识到环境对身体的危害。社区老年人常成为动员的支持者。在六里屯案例中,很多老年人都参与到宣传、动员活动中,如发放有关反建垃圾焚烧厂的宣传材料,制作标语、展板、宣传栏等。
第三,社区动员建立了社区认同和身份建构,有利于集体行动。只有建立起共同的价值和利益观念,行动才能更加有效。在动员活动中,社区居民之间建立起来较为明确的身份认同和利益认同。身份认同是社区居民通过在面临一定社区危机的情况下,相互建立起比平时更加强烈的社区身份感,即认识到大家是属于同一个社区的居民,面临着同样的问题,必须团结起来。而利益认同则使社区居民认识到环境危害及其可能带来的严重而长久的影响。居民共处在同一片利益受损小区,有着同样的利益被剥夺感、较强的认知相似性,加之平日里的往来关系,彼此间信任度高,所以联合起来维护权利的意愿较强,并产生较强的行动能力。
第三个阶段是在抗争精英的领导下,采用制度内或者制度外的方式影响政府,如上访、行政诉讼、签名、与政府进行座谈会,或者直接进行街头抗议。在这个阶段,城市抗议群体基本上是采用多种方式同时进行。制度内的方式对于抗争是非常重要的,在北京市的案例中,上访成为一个重要的沟通渠道。社区居民不仅通过信访局进行申诉,而且将申诉材料送交所有相关部门,以争取支持。在这个过程中,非正式网络的纵向资源也发挥着重要作用。纵向资源是指社区居民能够认识、接触到高层领导,获得政治体系内高层领导的关注和支持。这对抗争能获得成功具有重要的影响。在北京六里屯案例中,社区居民借助一位领导精英而将“万民签名书”递交给中央政府;居民通过个人关系请政协委员参观垃圾填埋场,并促成政协委员在全国政协会议中反对垃圾焚烧厂的建设。其他制度外的抗争方式对政府产生了压力并最终促成政府政策的调整与改变。
五、结论
城市很多商品房社区缺乏正式社会组织,居民之间联系很弱,呈现“弱组织”状态。然而,在面临环境威胁时,某些社区却能组织集体行动,一个重要的原因即是互联网的有效利用。互联网能在居民间建立联系,起到替代正式社会组织的功能,同时形成网络舆论压力。基于互联网的联系能扩展到现实中,吸引更多精英加入抗争过程。上述分析有助于回答以下问题。
首先,关于社区环境抗争的组织化问题。互联网能在社区精英之间形成一定的组织化。但这种组织化程度较弱,通过互联网建立的一些非正式组织具有非常明确和具体的目标。一旦外部威胁消失或共同利益改变,这些组织也基本上消失了。城市社区的环境抗争并没有产生出以环境保护为目的的正式环保社团,也没有产生出以维护居民利益为目的的正式维权团体。
其次,关于互联网与社会资本。社会资本有利于集体行动的产生,互联网的使用能产生一定的弱联系。当社区面对共同威胁之时,网络积极分子之间加强联系,并将这种关系延伸到现实社会领域,组成更加密切的非正式网络,产生出“凝聚性”社会资本。因此,互联网不仅能在社区网络使用者之间产生“链接性”资本,也能加强社区联系,提高“凝聚性”资本。
最后,关于互联网发挥作用的条件。互联网发挥作用有一定条件:一是社区缺乏正式组织。如果城市社区具有业主委员会,那么互联网最初的作用将降低;二是社区规模应较大。如果在较小规模的社区,居民之间通过日常人际关系也能够建立联系并产生抗议精英。总之,在新的社会条件下,互联网能成为社区居民建立联系的手段并促进集体行动的产生,但互联网的角色和作用也存在很多限制。
[1]张玉林.政经一体化开发机制与中国农村的环境冲突——以浙江省的三起“群体性事件”为中心[J].探索与争鸣,2006(5):26-28.
[2]景军.认知与自觉:一个西北乡村的环境抗争[J].中国农业大学学报(社会科学版),2009(12):5-14.
[3]高恩新.社会关系网络与集体维权行动——以Z省H 镇的环境维权行动为例[J].中共浙江省委党校学报,2010(1):93-97.
[4]童志锋.动员结构与农村集体行动的生成[J].理论月刊,2012(5):169-173.
[5]石发勇.关系网络与当代中国基层社会运动:以一个街区环保运动个案为例[J].学海,2005(3):76-88.
[6]刘能.怨恨解释、动员结构和理性选择——有关中国都市地区集体行动发生可能性的分析[J].开放时代,2004(4):57-70.
[7][美]查尔斯·蒂利,西德尼·塔罗.抗争政治[M].李义中,译.南京:译林出版社,2010:62.
[8]陈映芳.行动力与制度限制:都市运动中的中产阶层[J].社会学研究,2006(6):1-20.
[9][美]曼瑟尔·奥尔森.集体行动的逻辑[M].陈郁,郭宇峰,李崇新,译.上海:上海三联书店,1995.
[10][美]罗伯特D·帕特南.使民主运行起来[M].王列,赖海榕,译.南昌:江西人民出版社,2001.
[11]Wakefield,S.E.L.,Susan J.Elliott &Donald C.Cole,Social Capital,Environmental Health and Collective Action:A Hamilton,Onrario Case Study[J].The Canadian Geographer.2007(4):428-444.
[12]黄荣贵.桂勇.互联网与业主集体抗争:一项基于定性比较分析方法的研究[J].社会学研究.2009(5):29-56.
[13][美]罗伯特D·帕特南.独自打保龄球:美国社区的衰落与复兴[M].燕继荣,刘波,祝乃娟,译.北京:北京大学出版社,2011.
[14]BCF99.关于建立垃圾焚烧厂事宜.[EB/OL].[2006-12-20].http://house.focus.cn/msgview/1396/71767106.html.
[15]反对在六里屯建垃圾焚烧厂活动核心小组名单[EB/OL].[2007-01-08].http://house.focus.cn/msgview/1396/73702714.html.
[16]Lupia,Arthur &Gisela Sin,Which Public Goods are Endangered:How Evolving Communication Technologies Affect The Logic of Collective Action[J].Public Choice,2003,117(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