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董仲舒的奉天法古

2013-04-12

衡水学院学报 2013年2期
关键词:天意奉天王道

黄 开 国

(四川师范大学 政教学院,四川 成都 610068)

董仲舒《春秋公羊》学的中心是王道,贵元重始与奉天法古构成王道的两大主要内容。关于贵元重始,笔者已经在《哲学研究》发表的文章中作过论述,本文仅就奉天法古作一简略的讨论。

在哲学上董仲舒讲天人感应,以天为有意志、有伦理道德的神,同时,还借阴阳五行来构建其哲学体系,将世界的万事万物都纳入阴阳五行的图式。统观董仲舒的哲学,天无疑是最高范畴,是万事万物的主宰,也是世界的本原。董氏《春秋公羊》学的奉天法古说,是从天意的高度,将《春秋》视为一部表达天意的神圣之作。他说:“《春秋》之道,奉天而法古[1]25。”虽然奉天与法古在这里是并列,但在董仲舒的思想中,二者是不能相提并论的,相对而言,最根本的是奉天,而不是法古。古之所以可以为法,在于古代的君主能够很好地奉行天意。所以,只有奉天之说才给董仲舒的《春秋公羊》学的王道提供形而上的哲学支持。所谓奉天是说《春秋》之道都是对天道的遵奉,也就是说孔子所著的《春秋》是上天意志的体现。而这个所谓上天的意志,就是通过君主来实行所谓王道。他说:

臣谨案《春秋》之文,求王道之端,得之于正。正次王,王次春。春者,天之所为也;正者,王之所为也。其意曰,上承天之所为,而下以正其所为,正王道之端云尔。然则王者欲有所为,宜求其端于天[2]董仲舒传。

《公羊传》的“春王正月”4个字的排列顺序,绝不是随意的,而是含有君主遵奉天意、以正其所为的深意。所以,王道的根据在于天意,具有不可怀疑的神圣性。正是在此意义上,董仲舒说:“道之大原出于天,天不变,道亦不变[2]董仲舒传。”用天的不变性,推论出王道的永恒不变。而王道实施者的君主不过是天意的执行者:

《春秋》之序辞也,置王于春正之间,非曰:上奉天施,而下正人,然后可以为王也云尔[1]108!

通过对《春秋》文字的训解,王与王道都获得了天意的支持。而王道的实现,关键在君主的政治得失。所以,如何才配称合格的君主,君主如何才能实现王道,就成为董仲舒所关注的问题。王充早就指出,《春秋繁露》是以君臣政治得失为中心内容的:“《新语》,陆贾所造,盖董仲舒相被服焉,皆言君臣政治得失,言可采行,事美足观[3]1169。”桓谭在《新论·本造》也说:“董仲舒专精于述古,年至六十余,不窥园井菜。余为《新论》,术辨古今,亦欲兴治也,何异《春秋》褒贬邪!”可见,桓谭与王充都认为董仲舒的《春秋繁露》是通过褒贬,来言说王道的政治得失,目的在实现国家的治理。

从天意的高度,董仲舒将受命于天的君主称为天子。天子在董仲舒的思想中,并非仅仅是居于天子之位,最根本的判定在于看他是否受命于天。他说:

受命之君,天意之所予也。故号为天子者,宜视天为父,事天以孝道也[1]648。

唯天子受命于天,天下受命于天子,一国则受命于君。君命顺,则民有顺命;君命逆,则民有逆命;故曰:“一人有庆,兆民赖之。”此之谓也[1]705。

天子就是上天的儿子,是代表父亲的天来治理天下的。在董仲舒的思想中,并不是所有在位的君主都是合法的君主,只有受命于天的天子,才是具有合法性的君主,而这样的君主是受天命,代表上天来治理社会、教化人民①。天意在人世间的落实,离不开君主。天子拥有绝对的权威,是天下人心所系:“人之得天得众者,莫如受命之天子,下至公、侯、伯、子、男,海内之心,悬于天子[1]632。”将天子的身份与地位绝对化,是董仲舒《春秋公羊》学的突出特点。

而《公羊传》讲在没有明天子的条件下,诸侯可以专封、专讨、专地。从维护君主的绝对权威出发,董仲舒坚决反对这一点:

有天子在,诸侯不得专地,不得专封,不得专执天子之大夫,不得舞天子之乐,不得致天子之赋,不得适天子之贵[1]222。

只要有天子存在,而不管天子贤明与否,任何人都不得享有专杀、专讨等特权。《公羊传》允许在没有明天子的条件下,肯定诸侯的专封、专讨、专杀的合理性的观念,在董仲舒的思想中已经荡然无存。我们看到董仲舒在训解《春秋公羊传》时,只有不许诸侯专封、专讨、专杀的说辞,如说:“是故齐桓不予专地而封,晋文不予致王而朝,楚庄弗予专杀而讨,三者不得,则诸侯之得殆此矣[1]1。”“晋文再致天子,皆止不诛,善其牧诸侯,奉献天子,而服周室,春秋予之为伯[1]230。”对齐桓公、晋文公为代表的诸侯霸主,董仲舒只肯定他们的奉献天子、服周室、奉上的一面,而涉及到专封、专杀之类,则只有“不予”“不得”一类的一连串否定语言。他甚至说“齐桓、晋文不尊周室,不能霸”[1]633,齐桓公、晋文公能够成为春秋最有影响的霸主,就在于他们能够尊奉周王朝。他还在《王道》中一再申论,《春秋》之所以出现弑君三十二,亡国五十二,就在于“臣下上逼,僣拟天子”“晋文再致天子,齐桓会王世子,擅封邢卫杞,横行中国,意欲王天下”[1]213所致。这是在君臣关系上,完全以君为臣纲作为标准来判定是非,以尊王为第一要义。所以,他对齐桓公为代表的春秋五霸,表示出不屑一顾,说什么“仲尼之门,五尺之童羞称五伯”[2]董仲舒传,这与《公羊传》在一定程度上的肯定五霸是完全不同的。

董仲舒改变《公羊传》对齐桓公、晋文公专封等的评价,只讲不允许诸侯的专封等,这种改变的背后有着强烈的现实性。西汉自开国以来就存在中央与诸侯国之间的矛盾,强干弱枝,加强中央集权、削弱地方诸侯王的势力,一直是现实政治中的最大课题。通过几代皇帝尤其汉武帝采用的推恩令,基本上解决了这个问题:“文帝采贾生之议分齐、赵,景帝用晁错之计削吴、楚。武帝施主父之册,下推恩之令,使诸侯王得分户邑以封子弟,不行黜徙,而藩国自析[2]诸侯王表。”但是,中央集权的合理性还缺乏理论的论证。董仲舒反对诸侯的专封等,就在理论上为汉武帝的中央集权提供了论证。他不仅明确反对诸侯的专封等,还将汉武帝的强干弱枝政策作为《春秋》的大义,他在《十指》中说,强干弱枝是《春秋》十大指意之一,而“强干弱枝,大本小末,则君臣之分明矣”[1]313,“立义以明尊卑之分,强干弱枝,以明大小之职”[1]300,明确强干弱枝所要解决的问题就是君臣的尊卑关系,也就是君主的集权问题。这就将汉武帝的强干弱枝上升到《春秋》之法的高度,而《春秋》之法是代表天意的,这也就将汉武帝的政策神化为天意的体现。这种联系现实政治,来诠释《春秋》、发明大义,将现实的需要同《春秋》相附会,是《春秋公羊》学经世致用的精神所在。《春秋公羊》学最兴盛的时期在西汉与晚清两个时期,就与这两个时期很好地发挥了这种精神有密不可分的联系。而董仲舒是西汉在这方面做得最成功的代表。

董仲舒对君权的绝对化,还表现在天、君、人关系的规定上。他将“屈民而伸君,屈君而伸天”[1]48视为《春秋》之大义也。徐复观先生曾辨析董仲舒此说,认为“站在董仲舒的立场,‘屈民而伸君’是虚,是陪衬;而‘屈君而伸天’一句才是实,是主体。至于统治者及后世小儒,恰恰把他倒转过来,以至发生无穷的弊害,这是董仲舒始料所不及的”[4]212。用虚实、陪衬主体来评说董仲舒的这两句话,是值得商榷的。这里的关键是屈君还是伸君的问题,董仲舒在这个问题上,是带有两面性的。相对于天,君要屈;相对于百姓,君要伸。应该说这两个方面在董仲舒的思想中,都具有重要的意义,而绝没有虚实、陪衬主体之分。如果硬要说虚实、陪衬主体之分,反倒是应该以伸君为董仲舒思想的主体与实的方面。因为董仲舒的全部思想都是围绕着王道来做文章的,是以王道为中心的。所以,我们看到,董仲舒虽然有屈君之说,但如何屈君却少有论说,而倒是对如何伸君处处用心细说,强调人类社会所有的人却都必须服从君主,将屈民伸君即臣民服从君主作为处理君民关系的准则。而人民只能无条件地拥戴君主,“犹众星之共北辰,流水之宗沧海也”[1]606。君主在董仲舒的《春秋公羊》学中,不仅具有天之子的神性,而且也是高居于整个社会之上、凌驾于万民之上的绝对权威。人民在君主面前,只有服从与接受其教化的命运,所以,董仲舒的性同一说认为只有君主的教化,才能够使民性成善,而一再强调王教对民性成善的决定作用。当然,董仲舒所要伸的君,指的是受命于天的君主,而非那些只有其位而无其实的帝王,而伸受命于天的君也就是天意在现实社会的落实。若说董仲舒以屈君为主、为实,伸天也就无法落实,变成了一句空话。

董仲舒的天子受命于天,虽然有为皇权绝对化作论证的意义,但是,它又绝不是一种为满足皇帝个人私欲的理论。相反,董仲舒的这一理论带有规范、制约皇帝的行为,反对其胡作非为的积极内涵。董仲舒在《春秋繁露》中,一再将仁义礼智信等说成是天理、天心,“人之德行,化天理而义”[1]702, “仁,天心”[1]363,并将至高德行作为天子受命于天的根据,“德侔天地者,称皇帝,天佑而子之,号称天子”[1]454。既然天子是道德最高的人,就应当为人表率,成为道德的楷模。以至在董仲舒的著作中圣人还时常被作为与天子、君主含义相同的同义词来使用,董仲舒以天子为圣人,除了神化、美化天子外,主要的目的还是用天意来引导君主,要君主重视“为民”的问题。他认为天子既然是上天的儿子,是代表上天治理天下。所谓“天之生民,非为王也;而天立王,以为民也。故其德足以安乐民者,天予之,其恶足以贼害民者,天夺之”[1]498。所以,君主就应该体现上天的仁爱,实行以德为主的德治与仁政,教导人民向善,同时还要关注人民的疾苦,给人民的生活以保障。这样的君主,才能够成为万民所拥戴的天子:“王者,民之所往,君者,不失其群者也;故能使万民往之,而得天下之群者,无敌于天下[1]168。”而天子与万民的关系,犹如人心与人体:“君者,民之心也,民者,君之体也;心之所好,体必安之;君之所好,民必从之。故君民者,贵孝弟而好礼义,重仁廉而轻财利,躬亲职此于上而万民听,生善于下矣[1]708。”既然君主与人民存在心与体的关系,所以,君主应该对人民有一定程度的关切,这是先秦以来儒家重民思想的发展。尽管随着封建中央集权的加剧,君民的关系向着人民权益日益丧失殆尽的方向发展,但董仲舒关于对人民的一定关怀是天意体现的观念,对遏制君主的肆意践踏蹂躏人民还是有一定作用的,这是西汉《春秋公羊》学有价值的思想之一。

君主不仅要爱民,还要爱及四周的夷狄,所谓“王者爱及四夷”[1]566。这是对《公羊传》夷夏之辨的发展,也说明董仲舒所说的王者大一统,是包括华夏与夷狄在内的一统,这是对《公羊传》大一统、夷夏之辨所增添的新内容。西汉“自武帝以来”远离汉王朝的诸多异族国家“皆献见”[2]地理志,董仲舒将夷狄纳入王者所爱的范围,正是这一变化的反映。司马相如说“兼容并包”“遐迩一体,中外禔福”[2]司马相如传,也正是董仲舒《春秋公羊》学夷夏之辨的反映,并成为西汉王朝处理民族政策的原则。中国最后能够成为一个多民族的大家庭,《春秋公羊》学的夷夏之辨功不可没,而董仲舒的王者爱及四夷构成了其中的宝贵内容。而当君主失去道德,也就意味着违背天意,这时,君主就会受到上天的谴告,君主受到谴告被惊骇之后还不知悔改,就会失去天佑,而丧失天子的地位。他说:“天子不能奉天之命,则废而称公,王者之后是也[1]947。”王者之后称公,也就由天子降为三公的等序,失去了君主的地位。董仲舒认为,没有道德的君主,不过是自取灭亡的“一夫之人”“亡者爱及独身,独身者,虽立天子诸侯之位,一夫之人耳,无臣民之用矣,如此者,莫之亡而自亡也”[1]566。这种自取灭亡的君主,也就是桀、纣一类天下共弃的暴君,“天之所弃,天下弗佑,桀、纣是也”[1]606。董仲舒由此在《尧、舜不擅移,汤、武不专杀》说,对这样的君主进行诛杀,是有道杀无道,是合于天理的,他甚至说:“故夏无道而殷伐之,殷无道而周伐之,周无道而秦伐之②,秦无道而汉伐之,有道伐无道,此天理也[1]498。”由此他提出:“故天子命无常,唯命是德庆[1]431。”并以古代禅泰山为天子有72人之多的历史来证明这一观念。所以,董仲舒尽管在空间上将皇权绝对化,但在时间上却没有将皇权固定化,而是认为以天子为代表的皇权是变化的,是可以转移的。而如何转移,则看谁有可与天地之德相匹配的至德。诚如徐复观先生所指出:“董氏肯定了大一统的专制体制,并不等于他肯定了‘家天下’[4]183。”

法古相对于奉天,在董仲舒的《春秋公羊》学中论说不多,也不具备奉天的形而上的意义。董仲舒所以将其与奉天相提,是为了给他奉天的形而上理论找到理想的蓝图。而这一理想蓝图在西汉的现实社会中并不存在,自春秋以来的历史更是动乱不断,所以,董仲舒只能够从古代的历史去寻求这一蓝图:

五帝三王之治天下,不敢有君民之心,什一而税,教以爱,使以忠,敬长老,亲亲而尊尊,不夺民时,使民不过岁三日,民家给人足,无怨望忿怒之患、强弱之难,无谗贼妒疾之人,民修德而美好,被发衔哺而游,不慕富贵,耻恶不犯,父不哭子,兄不哭弟,毒虫不螫,猛兽不搏,抵虫不触,故天为之下甘露,朱草生,醴泉出,风雨时,嘉禾兴,凤凰麒麟游于郊,囹圄空虚,画衣裳而民不犯,四夷传译而朝,民情至朴而不文[1]195。

这种以五帝三王的古代政治美轮美奂的观念,是董仲舒讲法古的思想根源。需要指出的是,董仲舒在这里所指五帝三王,与他三统说的五帝三王是不同的,三统说的五帝三王可以说是历史上的任何一个王朝,并随着三统循环而发生变化,而这里的五帝三王则是儒家所说古代以尧、舜为代表的圣王。董仲舒的法古,就是以尧、舜等古代先王作为效法的榜样,“《春秋》之于世事也,善复古,讥易常,欲其法先王也”[1]27。在董仲舒的思想中,五帝三王的理想政治并非仅仅是理想,而是古代真实存在的现实。所以,他在《天人三册》中说,只要汉武帝能够奉天而行,“则三王之盛易为”。同时,董仲舒认为,先王之道与后王之道,是古今相通的,先王之法如规矩,后世必须以先王之法为参考:“是故虽有巧手,弗修规矩,不能正方圆;虽有察耳,不吹六律,不能定五音;虽有知心,不览先王,不能平天下;然则先王之遗道,亦天下之规矩六律已!故圣者法天,贤者法圣,此其大数也;得大数而治,失大数而乱,此治乱之分也;所闻天下无二道,故圣人异治同理也,古今通达,故先贤传其法于后世也[1]25。”而无论董仲舒如何为其法古说作论证,他的法古在客观上只是为汉武帝提供了一幅虚构的图画,但法古之说,却是后来《春秋公羊》学的托古说的滥觞。托古说认为历史发展是一个文明进步的过程,三代的美好图景不过是圣人的假托,这较之董仲舒对三代的认识显然要科学得多,但以托古与孔子改制相联系,将托古作为改制的手段,则诱发了廖平、康有为的孔子改制说,并在晚清发生了极其重要的影响。

董仲舒奉天法古说具有丰富的内容,但归根结底,不过是以论证王道的合法性、合理性、永恒不变为归宿。而王道本质上是一个政治学的问题,这说明董仲舒的《春秋公羊》学关注的重点在政治。但是,宋明理学对董仲舒最推崇的是他在《对胶西王越大夫不得为仁》所说的“仁人者正其道不谋其利,修其理不急其功”[1]603,这两句话在《汉书·董仲舒传》的《天人三策》中作:“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程颢说:“董仲舒曰:‘正其谊不谋其利,明其道不计其功。’此董子所以度越诸子[5]卷十四。”这是程朱理学对董仲舒的评说,反映了程朱理学的价值评判标准。但董仲舒的经学最重要的意义,并不在所谓义利之辩,而在于对王道的阐发。

注释:

① 参见拙文《儒家性品级说的开端》的相关论述,载《哲学研究》2000年第9 期。

② 对周无道秦伐之之说,黄震在《黄氏日抄》卷五十六中论《春秋繁露》时已经推出质疑,认为是于理未驯之说:“余多烦猥,甚至于理不驯者有之,如云宋襄公由其道而败,《春秋》贵之,襄公岂由其道者耶?如云周无道而秦伐之,以与殷周之伐并言,秦果伐无道者耶?”

[1]钟肇鹏.春秋繁露校释[M].校补本.石家庄:河北人民出版社,2005.

[2]班固.汉书[M].四库全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3]黄晖.论衡校释[M].北京:中华书局,1996.

[4]徐复观.两汉思想史[M].上海.华东师范大学出版社,2001.

[5]朱熹,吕祖谦.近思录[M].四库全书本.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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