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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国劳动关系理论的历史演进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

2013-04-11李业文

山东工会论坛 2013年4期
关键词:国营劳动者矛盾

李业文

(山东省总工会,山东济南250001)

我国劳动关系理论的历史演进与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重大意义

李业文

(山东省总工会,山东济南250001)

劳动关系是现代经济生活中最基本、也是最重要的社会关系。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和谐劳动关系,首先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其次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第三是解决当前劳动关系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第四还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因而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劳动关系;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科学发展观;工会职能;政府职责

在社会发展中劳动关系理论研究是适应解决劳动问题的现实需要产生和发展起来的。在我国,毛泽东、刘少奇等党和国家领导人对新中国的劳动关系性质、工会的性质和作用等都进行了理论上的探索。新中国成立之后,一些学者对社会主义条件下的劳动关系特点进行了初步研究,但由于受党内“左”的思想的严重影响,一度陷于低迷。1978年党的十一届三中以后,特别是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适应我国劳动关系重建的需要,许多学者从我国国情出发,进行了大量的理论上的探索和总结。

一、我国劳动关系理论的历史演进

国内对劳动关系理论的研究,“是循着‘公私关系’(20世纪50年代的说法)—‘职工与企业的关系’(当时改革政策中的表述),进而提出‘劳动关系’的概念和理论阐述。‘劳动关系’是‘通用’的概念和理念阐述。”[1]在这个通用的基础上,不同学者从不同学科、不同角度入手,形成了在方法和内容方面有所区别的诸种论说,包括注重劳权-劳动者的理论演绎说、注重国别特色的境外理论-实证说、注重产权-公民劳动者的实证归纳说、多学科视角的国内劳动关系论说。

针对新中国的劳动关系调整,毛泽东指出:“在新民主主义的国家制度下,将采取调节劳资间利害关系的政策。一方面,保护工人利益,根据情况的不同,实行八小时到十小时的工作制以及适当的失业救济和社会保险,保障工会的权利;另一方面,保证国家企业、私人企业和合作社企业在合理经营下的正当赢利;使公私,劳资双方共同为发展工业生产而努力。”[2]他在《目前形势和我们的任务》中指出:“新民主主义国家经济的指导方针,必须紧紧地追随着发展生产、繁荣经济、公私兼顾、劳资两利这个总目标。一切离开这个总目标的方针、政策、办法,都是错误的。”[3]针对工会在协调劳资关系中的作用,他指出:“应当向工会同志和工人群众进行教育,使他们懂得,决不可只看到眼前的片面的福利而忘记了工人阶级的远大利益。”[4]

刘少奇认为:“国营工厂内部的公私矛盾……所构成的国营工厂内部的各种关系,就是国营工厂中完全新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5]“现在,我们在国营工厂中必须来处理另外一种新的矛盾和新的关系,这就是国营工厂管理机关与工人群众之间的矛盾和关系,以及由这种矛盾和关系所发生出来的各种问题,因为这种关系已经在中国开始建立起来,在今后还会长期大量的发展。目前在国营工厂中所发生的一切问题,差不多都是从这个基本问题上发生出来的,或与这个基本问题有关系的。如果不能正确地处理这个问题,就不能正确地处理国营工厂中的一切问题。”[6]“国营工厂内部的公私矛盾……所构成的国营工厂内部的各种关系,就是国营工厂中完全新的社会主义的生产关系。在这种新的生产关系不断发展的基础上,将一步一步地形成我们国家和社会一切新的上层建筑。”[7]他还指出:国营工厂内部的基本矛盾“就是国营工厂管理机关与工人群众之间的矛盾,就是国营工厂内部的公私矛盾。……它是一种不容否认的、客观存在的、真正的矛盾,是在长时期内要我们来认真地加以调整和处理的矛盾。”[8]主张用“同志的、和解的、团结的办法来处理这种矛盾和关系。”[9]

中国人民大学常凯教授的研究注重劳权-劳动者的理论演绎说,强调明晰劳动者身份归属和构建劳权理论的意义,在此基础上,致力于实现劳动关系理论的规范化和学科化。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冯同庆教授的研究注重产权-公民劳动者的实证归纳说,“强调现阶段中国劳动关系变迁是缘起于产权关系变化的特殊现象,劳动者身份的变化也有着向公民转变的特殊社会背景,努力从相关实证经验中归纳具有本土特色的理论结论。”[10]

另外,还有王爱文的劳动者-政府、劳动者-企业的双重结构劳动关系及其转变说;李培林的建立市场竞争决定初始分配、社会公正决定最终分配的劳动关系说;沈琴琴等的以劳动力产权为特征的新型劳动关系说;高爱姊、张秋俭、李滨生、谢安邦、刘功成等的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劳动关系理论说等等。[11]

二、我国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内涵和主要特征

党的十六大提出把“社会更加和谐”作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重要目标,十六届四中全会进一步提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发展目标。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关于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12],要求“把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摆在更加突出的地位”,[13]强调“要发展和谐劳动关系”。[14]党的十七届五中全会进一步强调要“促进就业和构建和谐劳动关系”。[15]这些都为和谐劳动关系的提出奠定了重要理论基础。

(一)构建和谐劳动关系的基础

劳动关系的性质是社会性质的重要体现。在我国社会主义制度下,公有制经济组织中的劳动者与经营管理者同是生产资料的所有者,其根本利益是一致的,这种经济组织中的劳动关系没有根本对抗性。而在有雇佣劳动的非公有制组织中,以马克思主义的观点分析,就组织内部而言,劳动关系在某方面不可避免地存在一定的对抗性。但从整个国家层面来看,劳动者在政治上居于国家领导阶级地位,企业主是社会主义事业的建设者,二者具有根本利益的一致性,是一种合作共生的关系,这一点与西方资本主义国家制度下的劳动关系的根本对抗性是截然不同的。因此,这些领域的劳动关系矛盾“从总体上讲是劳动者与建设者之间的矛盾,是人民内部矛盾,具有根本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和具体利益的相对差异性。”[16]由此,我们可以得出这样的结论,现阶段,我国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的具体利益统一于企业的存续和发展,企业经营管理者和劳动者的根本利益统一于社会主义小康社会建设和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事业。在坚持社会主义基本制度条件下,劳动关系双方根本利益的高度一致性和具体利益的相对差异性,是社会主义新型劳动关系的基本特征,决定了社会主义劳动关系的本质是和谐的。这是和谐劳动关系提出和构建的基础。

(二)和谐劳动关系的基本内涵

基于我国目前的社会形态与和谐社会的建设目标,和谐劳动关系的核心理念应该是均衡,即,劳动关系双方权利与义务、地位与力量等保持一个动态的均衡。所谓和谐劳动关系是指劳动过程中的主体与客体之间的和谐关系,包括人与人、人与物(自然环境劳动条件等)的关系。和谐劳动关系不是否定矛盾存在的可能,也不是否定冲突发生的可能,而是认为在社会主义条件下,在根本利益一致的基础上,通过倡导和谐理念,建设协调机制和保障制度,构建一套不断完善的劳动关系协调机制,经由劳动关系各方的共同努力,及时化解矛盾、避免冲突,实现劳动关系总体上的和谐与稳定。

劳动关系的调节主要是在国家法律框架下,由劳动关系双方通过市场机制来自行完成,但国家要保持积极的干预,不能让资本与劳动处于完全放任的市场调节中,以避免劳动关系的无序化、非组织化和无政府状况。其基本内涵是规范有序、公正合理、互利共赢、和谐稳定。这四个方面是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规范有序是前提,公正合理是保障,互利共赢是核心,和谐稳定是目标。

(三)劳动关系和谐的主要特征

第一,和谐劳动关系是建立在法制基础上的,劳动关系双方通过签订合同确立权利与义务的法律关系,以各种法律规范和约束劳动关系双方当事人的行为。第二,和谐劳动关系是民主化的,形成包括劳动关系三方协商机制、平等协商和集体合同制度以及职工民主管理制度等在内的机制制度。第三,和谐劳动关系体现公平正义,在劳动合同的签订、劳动过程的运行、劳动成果的分配等环节上实现公平正义,以此调动劳动关系双方的积极性,激发劳动者的创造性。第四,和谐劳动关系有化解矛盾冲突的有效机制,使劳动关系的矛盾能够及时有效地通过此机制得到化解,从而维持劳动关系双方利益的动态平衡。第五,和谐劳动关系是处于良性运行中的,劳动关系的形成和运行过程依法进行,充分体现公平正义,劳动关系双方真正达到平等对话、公开谈判、民主协商,实现合作共赢、互惠互利、互信互谅,并通过化解矛盾的有效机制的正常工作,达到劳动关系的良性运行,这样的劳动关系状况才是和谐劳动关系。

三、我国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意义重大

劳动关系和谐与否,不仅事关每个劳动者和家庭的切身利益,而且还关系到企业的发展和社会的稳定。只有劳动关系的稳定和谐,才有职工队伍、企业和社会的稳定和谐。因此,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构建和谐的劳动关系,是促进经济发展和社会稳定的一项十分紧迫的任务,具有十分重大的现实意义和理论意义。

首先,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建设和谐社会的基础。社会和谐实质上是以人为主体的社会和谐发展状态,包括人自身内在的和谐、人与人的和谐、人与社会的和谐、人与自然的和谐。劳动关系在社会关系中居于基础性地位,其协调稳定程度影响并决定着一个社会的和谐程度。劳动关系矛盾一旦加剧和恶化,将会导致不同利益群体间的冲突,离散社会和谐稳定的基础,就无法建设真正意义的和谐社会。

其次,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内在要求。科学发展观主要有三层含义:发展是党执政兴国的第一要务,全面、协调、可持续的发展,发展要坚持以人为本。三者缺一不可,其中以人为本是科学发展观的本质与核心。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要把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放在突出位置,进一步建立健全利益协调、诉求表达、矛盾调处和权益保障等各项劳动关系调节机制,在公平公正的原则下,充分兼顾并妥善协调好各方利益关系,促进劳资双方和谐相处,实现互利双赢,促进社会和谐发展,实现人的全面发展。

第三,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解决当前劳动关系突出问题的迫切需要。当前我国劳动关系总体上是稳定协调的。但由于我国劳动关系调节运行机制某种程度上滞后于现实需要,存在着诸多不规范行为,侵害职工权益的现象和劳动关系群体性事件时有发生,劳动关系矛盾进入了一个高发期。劳动关系领域错综复杂的形势,对构建和发展和谐劳动关系提出了迫切要求。

第四,构建和谐劳动关系是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必然选择。协调稳定的劳动关系是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的重要基础。在全球化背景下,国际化分工成为一种趋势,劳动要素按价值规律在国际间流动不可逆转。一国之内劳动关系的协调稳定程度,制约着该国企业的竞争力,进而影响着该国在国际分工中的地位,对一国经济发展有着重要影响。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条件下,要坚持共同富裕这一社会主义社会的本质属性,就必须在尊重市场经济普遍规律的基础上,重视兼顾不同群体的利益诉求,建立与社会主义市场经济健康发展相适应的和谐劳动关系,为经济社会和人的全面发展提供持久的动力和坚实基础。

[1][10][11]冯同庆.中国改革开放以来劳动关系理论研究的回顾[J].中国劳动关系学院学报,2009,(1).

[2]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3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1082.

[3][4]毛泽东.毛泽东选集(第4卷)[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1991:1256,1285.

[5][6][7][8][9]刘少奇.刘少奇选集(下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5:93,93-94,93,93,94.

[12][13][14]中国共产党第十六届中央委员会第六次全体会议文件汇编[M].北京:人民出版社,2006:1,3,11.

[15]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五次全体会议公报[EB/OL].百度百科ht tp://baike.baidu.com/view/ 4543284.htm,2010-10-28.

[16]理论创新推动工会工作创新—在全国工会领导干部高级研讨班上的讲话[A].中华全国总工会研究室.全国工会理论研究文集[C].北京:中国工人出版社,2008:6.

(责任编辑:张希宇)

D412.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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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08—6153(2013)04—0009—03

2013-06-10

李业文(1972-),男,山东日照人,公共管理硕士,山东省总工会办公室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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