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论新形势下我国的微博反腐建设——从言论自由的角度出发

2013-04-11颜明婷马孝奇赵繁星

湖北警官学院学报 2013年10期
关键词:腐败

颜明婷,马孝奇,赵繁星

(1.广西师范大学,广西 桂林 541006;2.暨南大学,广东 广州 510632)

进入新世纪新阶段,国际形势发生深刻变化,我国改革发展进入关键时期,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体制机制和方式方法还存在与新形势新任务不相适应的问题,腐败滋生蔓延的土壤和条件还存在,腐败现象在一些部门和领域易发并多发,腐败问题依然是人们高度关注的话题,反腐败成为党和国家面临的一项艰巨任务。当前,反腐倡廉建设还面临许多新情况、新问题,反腐败斗争需要创新模式,调整对策。微博反腐作为一种新的反腐形式,正随着互联网的迅猛发展悄然兴起。

一、新形势下我国微博反腐的必要性

微博反腐是指网络用户通过微博这种新型的传播途径,监督、批评和揭发有公权力介入的社会腐败现象。从近两年发生的微博反腐事件来看,我们在感叹官员腐败之余,也不难发现廉政风暴已经来临,微博反腐时代已然开启。

(一)微博体现了反腐中群众参与的积极性

微博(Micro-blog)兴起于2006年,而发挥出惊人的作用却是始于2009年。从社会意识的角度来讲,由于我们所处的利益分配不均这一时代背景,平民意识和公权力之间的博弈始终处于悬殊的状态。微博所衍生出的民主与平等,弥补了传统纸质媒体、上访、举报等的缺陷,不仅仅是国家领导人、高级官员、基层官员,甚至草根百姓,不超过140个字的篇幅,不到一分钟的时间,随时随地都可以把自己的声音真实地传达出来,公民的言论自由得到了最大限度的认可。通过微博来抓反腐建设,调动了群众的积极性,群众成为我国新形势下反腐建设的一个重要的信息来源。

(二)微博反腐是保障官员权力透明的需要

腐败行为在一定程度上可以归为道德堕落,自古皆有“人性恶”与“人性善”之说,笔者认为,“人性恶”与“人性善”是相对而言的。套用经济学上的寻租理论:“在一个完全竞争的市场机制下,一切可以获利的交易全部被竞争的作用使利润减少,但在商品和要素流通受阻时,一些高额利润可以长期保持下去,于是通过钱和权的交易可以瓜分超额利润。”政府官员手中握有的权力越大,越容易寻租到腐败的时机。在现实具体操作中,基于微博的公开透明性,官员不敢为所欲为,确保了官员的清正廉洁。

(三)微博反腐反映了我国法治创新的要求

社会主义法治创新即要保障公民权利的实现。微博反腐中所体现的言论自由价值,是对公民权利的保护,折射出我国民主的优势,对反腐倡廉工作有一定的促进作用。运用微博来反腐,善用网络信息化来创新法治管理方式,贯彻了社会主义法治理念,是我国法治创新的实质要求。

二、新形势下我国微博反腐的的现状

微博反腐诚然是一种新生事物,透过言论自由,我国的微博反腐建设取得了一系列的成就。2012年11月29日,新浪在北京举行了“微政道——2012新浪政法微博年度高峰论坛”,论坛发布了《2012年度新浪政法微博报告》,其中提到了微博反腐的主要功能——政务信息公开和民生服务,政法部门领导通过微博与网友交流已成常态。同时,微博重视活动策划和舆论引导,部分微博在应对突发事件中取得了良好的效果。当然,微博反腐也有一些方面有待完善。

(一)微博反腐取得的成就

1.微博反腐力度不断加大,得到了越来越多的民众认可。全国首个官方“反腐微博”——重庆市丰都县检察院的微博,在2010年10月开通后,随即通过粉丝在微博的跟帖评论信息中获取一条线索,成功地挖出了当地一家医院包括一名副院长在内的两名贪腐官员。进人2010年后,微博反腐风潮更是风起云涌,至2012年底达到高潮期,仅仅在2012年一年就有20起微博反腐事件,尤其是十八大后高达12起案例的密集曝光及对部分腐败主角的迅速处理,使民众看到了我国政府反腐败的坚定决心以及对微博反腐的再次认可。

2.微博反腐逐渐法制化,相关地方政府出台了一系列法规。微博监督使一些地方政府感受到了前所未有的压力,同时也迫使政府不断提高对微博反腐的重视程度和规范力度。1994年开始,我国相继出台了《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互联网站从事登载新闻业务管理暂行规定》等规定。2010年12月,国务院新闻办公室发表的《中国的反腐败和廉政建设》白皮书明确指出:“中国高度重视互联网在加强监督方面的积极作用,切实加强反腐倡廉舆情网络信息收集、研判和处置工作,完善举报网站法规制度建设,健全举报网站受理机制及线索运用和反馈制度,为公民利用网络行使监督权利提供便捷畅通的渠道。”在地方上,例如,2010年底,河南省临颖县纪委出台了《关于建立微博反腐倡廉工作机制的暂行办法》,建立微博舆情监控制度,提高应对微博突发事件的处理能力;广东省东莞市2011年下半年审议通过的《中共东莞市委关于进一步做好新形势下群众工作的意见》中提出,要充分利用微博舆情搜索系统,建立微博舆情快速反应机制,对网上与腐败有关的各种信息与报道进行筛选审查以及立案、侦查,并明确提出要通过媒体公布查处情况,以推动舆论监督的制度化、规范化、有序化。

不能不说,微博架起了一座廉政的桥梁,微博反腐不再停留于口号上。但是我们也应该看到,微博反腐还有一些方面有待完善。

(二)微博反腐存在的不足

1.微博反腐舆论监督机制尚未完全建立,公权力肆意打压反腐言论,侵犯公民的言论自由。立足当代形势,“腐败作为一种公共权力或公共资源滥用行为”,[1]方式越来越复杂化,从明处走向暗处,从显性转为隐性,反腐败斗争治标不治本,难以有效开展。而官员手中又掌握着大量的社会资源,属于博弈中强势的一方,可以通过自身的影响力甚至职务行为向微博管理单位施压,要求其删除或屏蔽对自己不利的言论;有的甚至动用警察等国家暴力机关,以“扰乱社会秩序”、“诋毁国家机关”、“侮辱诽谤国家工作人员”等名义打击报复举报人,这都严重侵犯了公民正当监督公权力的言论自由。

2.网民过度使用言论自由,发布虚假的反腐信息,降低了微博反腐的效率。从十八大结束后各地对微博举报的问题官员迅速查处的迹象来看,微博在信息传播中对大众传播效果有潜在的影响力,微博用户在对公权力进行监督的同时,也存在过度利用言论自由的情形。有的用户为了博眼球,故意夸大甚至捏造腐败情节,直接影响了受众价值观的取向,制约着微博反腐的健康发展。

3.微博反腐法治发展不成熟,容易引起舆论攻击,影响微博反腐的深入发展。当前,涉及微博反腐的国家层面和地方层面的立法和法律规范,总体而言还是比较少的。而微博作为一个自由发表言论的空间,由于其言论具有随意性,主观色彩浓厚,借助微博发表言论攻击对方,很有可能侵害他人的合法权益,致使微博反腐的发展受阻。

三、新形势下我国微博反腐存在不足的原因

(一)立法不完善是微博反腐存在不足的法制原因

《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明确规定:“公民有言论、出版、集会、结社、游行、示威的自由”,“公民对于任何国家机关和国家工作人员,有提出批评和建议的权利。”2005年,中共中央印发的《建立健全教育、制度、监督并重的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实施纲要》提到了网络反腐的重要意义。[2]目前,专门针对微博反腐的法律规范还不完善,仅有以《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维护互联网安全的决定》、《互联网信息服务管理办法》为代表的一部法律、两部行政法规、两部司法解释以及若干部门规章。因此,细化一些部门法规,可以遏制公权力滥用以至干涉到公民言论自由的行为,为微博反腐的有序发展提供司法保障。

(二)舆论监督不力是微博反腐存在不足的社会原因

微博舆论本质上是网络舆论,是大众通过网络形式对一些焦点问题表现出来的态度。其生成具有系统性、层次性,可能会经过无数次的循环往复,舆论最终得以不断强化。[3]故发挥好舆论导向能够充分体现舆论监督的实效性,进而促进微博反腐的发展。基于网络传播的无中心性,我们可以看到微博舆论带来的社会冲突和不和谐因素。[4]因此,只有在正确舆论的前提下,才能更好地宣传微博反腐的理念,主动地应对微博反腐事件。

(三)条件的局限性是微博反腐存在不足的根本原因

微博反腐网站的建设有利于打造全新的反腐平台。现实生活中,致使微博反腐工作无法大范围展开的根本原因在于条件的局限性。首先,在硬件方面,政府投资不足,微博的服务器功能不能保证微博发挥其作用。服务器功能的健全与否直接关系到微博反腐工作的进行,所以,政府应加大投资,对微博服务器进行改造与健全,使其充分有效地发挥各项作用。对于微博的所属公司、企业,也应当对微博进行全方位的监督,并积极维护微博的功能。其次,在软件方面,虚假新闻的出现,谣言乘风而起。因此,微博使用者的思想意识有待提高。改善微博条件,可使相关当事人的权益得到保障,微博的反腐工作也能更加顺利有序地进行。

四、新形势下完善我国微博反腐的建议

微博与人类活动的关系越来越密切,其作用在日常生活中也日益凸显,微博反腐所体现的作用随之上升并且强大起来。有的学者质疑微博反腐能否给我们带来言论自由,在“微博第一案”中,法院判决书认定“微博为实现宪法保障的公民言论自由提供了一个平台”,认可了公民评论性言论的积极作用。但同时我们也应当看到,微博的特性使我们对于自由空间的言论不可能像传统媒体那样,强调信息的权威可靠以及表达的精准真实。在这一大背景下,我们可以从以下几个方面来构建我国微博反腐的大环境。

(一)完善相关法律法规,促进微博反腐的有序发展

微博的茁壮发展确实为反腐工作起到了添砖加瓦的作用。现实操作中,保证网络秩序的正常运行,要求微博反腐必须将法律贯穿始终,而原有的相关网络制度、反腐制度有一定的局限性,许多由微博引发的纠纷无明确法律可依。[5]大部分学者认为,目前微博反腐还远没有进入法制化轨道,没有形成系统的规则。中央党校政法教研部教授林喆坦言,微博在某种程度上成为反腐倡廉的助推器,这是积极的,但微博反腐也存在无序发展的问题。比如,群众通过个人微博举报贪官,一方面容易“打草惊蛇”,另一方面也给自己的人身安全带来了隐患。微博反腐存在着弊端,专家认为需要建立明确的法律规范。比如可以建立专门的反腐机构,由专业的人员来负责微博举报,筛选微博信息,不构成犯罪的,以感化为主,惩罚为辅,将违法意识扼杀在萌芽阶段,节约司法资源;腐败行径恶劣、触犯法律的,建议司法机关立案处理,绝不手软。这种方式可以有效遏制虚假信息的不对称散播,起到微博反腐的警慑作用,从而构建一个良性的反腐机制。

(二)增强权力透明度,规范微博反腐环境

在司法实践中,权力的不透明往往是产生腐败的重大原因。权力不透明,从侧面反映了常规反腐渠道的不畅。[6]虽然我们能够欣喜地看到,微博反腐的兴起搭建了举报腐败官员的新的主战场,群众举报腐败官员的门槛逐渐变低,与此同时,官方的回应也在变快。但是,微博反腐从其产生之日起争议声就不断,常出现一些滥用微博打击报复的现象。同时,还要防止一些职能部门工作人员在面对微博线索的时候,不当行使自由裁量权。司法机关在利用微博反腐的时候,应建立一个规范的反腐流程,收到任何关于腐败方面的举报线索,首先要核实它的真实性,初步判断它可能造成的社会影响,尤其是对涉及公共利益的问题,需要加大侦查力度,具体问题具体分析,掌握好一定的度。有类似事件发生时,可以先对当事人停职进行调查,再根据全面、深入调查的结果进行处理,而不应该仅仅根据微博上提供的资料就匆忙下结论。从这个意义上说,微博舆论虽然也是一种民意,但并一定是可靠的、真实的民意,在这种民意面前,一方面需要及时回应和处理,另一方面也需要谨慎和理性。

(三)充分调动微博大众的参与积极性,寻找各权利之间的平衡点

广东省深圳市检察院有关负责人在接受记者采访时表示:“微博是一种新型反映民意的载体,但未来的发展情况还不明确,不能过分夸大微博的作用。”微博作为一种新兴事物,以其传播的迅速性、及时性、广泛性和参与互动性对普通民众的生活产生了巨大影响。正是在这一背景下,普通民众变成了微博反腐事件的参与者、监督者、见证者,而不再只是事件的旁观者。普通民众参与政治生活的积极性被调动起来了,一旦有腐败的风吹草动,就会形成强大的包围之势。调查机关在调查案件的同时也处于民众监督与督促之中。这样一场由人民群众参加的反腐战争,有关专家认为,大量微博“水军”的存在,妨碍了微博中的言论自由,造成对真理或意见的压制,使现在或将来的网上言论者担心和恐惧自己言论的后果,自己真实的想法、意见和观点,不能够公开。而如果公众没有参与,就称不上共赢。如何寻找公民言论自由权与其他权利之间的平衡点,法律上没有明文规定,这就对司法工作人员的综合能力提出了更高的要求。笔者认为,司法工作人员可以综合考量在微博上发表言论的当事人是否具有特殊身份、微博具体内容的影响力,受众的具体情况等因素,并结合当时的情境加以判断,进行法益的衡量,在避免微博成为违法行为工具的前提下,充分发挥微博大众通过微博传播信息、表达意见的正面作用,通过调动微博大众的参与积极性,维护言论自由良性发展的空间。当然,权利和义务是相对的,公民在享受权利的同时,也应承担相应的自我约束义务,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只有这样,才能从法律上规制微博反腐中诸权利的平衡。

结语

微博反腐作为一股新生力量,是时代进步的必然产物,是信息条件下推动社会建设的鲜明标志,是不可逆转的趋势与潮流,只可重视而不能忽视,只可利用而不能排斥。在依循法治原则的基础上,将微博反腐纳入整个反腐体系中,扩大微博反腐的影响力,确保公民言论自由的正确行使,以实质性的效果来取信于民。只有及时地辨别并排除网络反腐发展的多重阻力,才能为反腐的持续发展奠定坚实的基础。我们期待,随着网络法治建设的不断推进,微博反腐必将产生更多、更大的制度反腐功效。

[1]郭斌.自媒体时代微博反腐的特点及成因[J].理论探索,2011(3):118.

[2]孙道祥,任建明.中国特色反腐倡廉理论研究[M].北京:中国方正出版社,2011:89.

[3]谢耕耘,荣婷.正确引导微博舆论[J].现代传播,2011(5):71.

[4]赖晴.微博舆论生成演变机制和舆论引导策略[J].理论探索,2011(3):119.

[5]施小静.关于推进微博反腐的对策探析[J].中共太原市委党校学报,2012(5):49.

[6]李妍.微博反腐需要理性回归和顶层设计[J].中国经济周刊,2012(48):2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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