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清初通江李蕃、李钟峨方志思想考述

2013-04-11赵光明

四川文理学院学报 2013年6期
关键词:史迹通江县修志

赵光明

(内江师范学院 政法与历史学院,四川 内江 641112)

在清初全国大修方志运动中,通江李蕃、李钟峨先后七次投身方志编纂。他们父子留下了康熙《黄县志》、道光《通江县志》底本、《盛京府志》,以及《保宁府通江县志》、《白石纪闻》等多部方志资料文献,并形成了较为系统的方志思想。①这既是清代方志编纂走向高峰的反映,也推动了清代方志编修的发展和完善。然二李的方志思想尚未引起学界足够的关注,也缺乏相关研究成果。今笔者将就李蕃、李钟峨父子的方志思想展开论述。

一、对方志性质的认识

对方志性质的认识,直接决定着方志编纂的态度。李蕃、李钟峨父子对方志的性质形成了自己的认识,具有承前启后的作用。

(一)方志乃郡邑之史

关于方志的性质,李氏父子继承了宋元以来方志即郡之史的观点。邬景治《雪原李先生录保宁志跋》说:“蜀有贤士曰李雪原,寓京师,尝手录《保宁志》。既问序于乡之先生陈渭翁矣,而复语余曰:‘志之为义,一郡之史也。’”[1]289这与魏裔介“志即郡县之史也”的主张有相似之处,[2]16与后来章学诚“方志如古国史”的主张也所见略同。[3]869当然这里的“志为郡国之史”并非说方志本身就是地方史,而是说从记载的可信度来说,它与史籍记载无异,都是可信的。

李钟峨对于方志乃郡邑之史的认识既影响到他后来的仕途,也影响到他后来的文学创作。他在日后出任太常寺少卿时曾作多篇赋文,这些赋文开清代律赋体之先河,对清后来馆阁文风的形成颇有影响。然观李钟峨文集所收赋文,其题目多为方志编修的必载内容,如《瑞雪赋》、《露赋》、《雨赋》、《日赋》、《东风赋》、《律吕赋》、《屯田赋》、《郊祀赋》、《治河赋》、《礼制赋》、《历法赋》、《贡举赋》、《贡举赋》(其二)、《官制赋》、《理学赋》、《贮糴赋》、《经史赋》等。这表明李钟峨并非纯粹为显示文学才华而创作,也不仅仅是纯粹的个人得失与境遇的情感的抒发,这不能不说是一个颇为独特的情况。这也显示李钟峨对方志与史著关系的认识,对他的影响是比较大的。

(二)方志乃国史之源

在方志与国史的关系上,李蕃反对“纂记家每重视史而轻视志”的倾向。他同样主张方志和国史紧密联系,不可分割。“作史者本之志,修志者按之史。”[4]495为什么会这样呢,因为史与志本即互相征信。“史以传信,而志又信夫史者也。”他还进一步讲:“志也者,史氏之权舆也。史也者,志书其滥觞也。”[5]390这非常清晰的讲到了史与志的关系。显然,方志是国史的来源与基础,而国史则是方志的进一步提高、升华与展开。关于这一点李蕃还有非常具体的论述:

凡一代之礼乐、刑政、山川、人物、户口、关梁、租赋、治乱史书之而必据乎志。故修志者必取生于其地之贤达多闻者纂辑之而成书。而其人亦自本其生平所聆于祖父之训说、师友自谈之闻见、身心阅历,举所谓礼乐、行政、山川、人物、户口、关梁、租赋、治乱治故一一纪述之以成书。而有司视其成而上之郡,大夫上之藩,臬上之中丞,乃进而汇之于廷。天子乃命儒臣综核其踈密而加以令甲焉。时有事于修一代之史。史臣亦必即是书而润色,损益于是,岿然成一代之史。[4]496

这段论述再次集中且清晰地表达了李蕃的方志乃国史之源的思想。而这一点与清末章学诚对史志关系的论述非常接近。“方志属史体,为国史要删。会萃一方之事,较之国史具体而微也。”“朝廷修史,必将于方志取其裁。而方志之中,则统部取于诸府,诸府取于州县,亦自下而上之道也。”两人的观点显然是一致的。

在史志关系上,李氏父子未能阐明“史”虽源于志,但要真正成就良“史”,则必然远远超越于志。而志虽是郡、邑之史,但其记载却往往包含该地大量最近和当下的情况。尽管如此,李氏父子的方志思想仍称得上独树一帜,卓然一家。他们父子的很多见解,直到今天依然有着非常重要的价值。同时,李氏父子的这些方志思想也深刻影响了他们的行为。他们父子二人在方志编纂方面投入了很大一部份精力,从而取得了非常可观的方志成就。

二、对方志编纂的认识

李氏父子深知“善志难为”。对待修志,他们父子虽主张及时修志,以免各地纪闻散佚,但也非常慎重。因此,李氏父子在方志编纂实践中逐渐形成了自己的方志编纂思想。

(一)指导思想

方志的指导思想决定于作者对方志作用的认识。由于李氏父子认为方志的作用在于存史、教化、资政三个方面,因此,李氏父子常以经世致用为他们方志编纂的指导思想。这使得他们父子编纂方志的过程中,民生为本的思想体现非常明显。他在《通江县志略前序》中说道:“修志者……举所谓礼乐、行政、山川、人物、户口、关梁、租赋、治乱之故,一一纪述之以成书。”[4]496显然,李蕃主张方志应当客观记载生聚教养、礼仪法规、风俗人情、文章词讼,以及治乱兴革等与民生甚为关切之事,而不是单纯的记载朝廷的御旨、大臣的奏章,甚至是一些歌功颂德却无关痛痒的神异之事与祥瑞之迹。

这一点,在康熙《黄县志》中也大量存在。《黄县志》为八卷,五十五目,共6万字左右。八卷分别为:图考疆域、建置、赋籍、典制、职官、人物、纪述、艺文。可谓规模规模甚小。然《清代孤本方志选》评介《黄县志》的特点时称:“志纲目分明,记注简约。”但在该评介中又称,“述本地民生甚详,内称‘黄地狭人稠,有田不数家,家不数亩,养生者惟贸易为计’。从中可见百姓维以生计的特点。疆域、赋籍、纪述诸门,载本地乡都之制、户口徭役及物产风俗,多备本地民生经济资料,可资参考。”[6]131这一评介极为精当地反映了该志在编纂体例上特点。

同样,在该志的《艺文》部分中收录的则多是事关百姓生计的文章。如李蕃《丁巳,秋日勘栖霞涝灾,宿艾山和碣上韵》、《旱魃辨》、《重修尊经阁记》、《为姚尉题修衙宇记》、《文昌帝君祠碑文》、《祭八蜡文》、《黄县均徭序》、《建文昌庙碑记》等,张彦士《尊经阁落成记》、《重修东厅壁记》,范廷凤《黄县均徭役记》,王道明《张侯创建石城碑记》,任中麟《祈雨祭文》,范复粹《增缮城工疏》等都是就一些生计问题进行阐述的文章。

另一方面,李氏父子对该地的地理沿革、物产风俗、生聚教养、礼仪法规、文章词讼,以及治乱兴革等都有详细记载,这样来看,李氏父子又认同了方志是地理之书和博物之书等观点。从这个角度看,李氏父子在坚持方志是郡、邑之史的同时,潜意识中则蕴藏着方志乃一郡之全史的观点。这一点与后来方志大家——章学诚的“方志乃一方之全史”观点颇为接近。

(二)资料来源

关于编修方志的资料。李蕃认为主要来自三方面:首先,纂志者本人的博闻强识。“修志者,必取其生于其地贤达多闻者,编篡辑之而成书。而其人亦自本其生平所聆于祖父之训、说师友之谈;论耳目之见、身心之阅历。”[4]496显然,方志的质量直接决定于纂志者的修养水平与见闻的广博程度。

其次,广泛查阅史书及各种文献典籍。李氏父子认为史与志的关系非常密切。“作史者本之志,修志者按之史。”[4]495因此,要纂成质量优秀的好方志,必须广泛查阅各种史书及其它各种典籍。

第三,实地踏勘。很多纪闻、史迹及名胜往往语焉不详,或者以讹传讹。这常常使得纂志者在记与不记之间为难。对此,李氏父子认为纂志者应实地踏勘和详细考订与校勘加以解决。“王公喜搜奇访古必于名胜,地近则亲往,远则吏胥往,或摺或抄写之,制锦亭中。”[1]255通过实地踏勘,确认这些纪闻的真伪,以决定是否记载,或罗列以存疑。

(三)修志态度

在方志的编修态度上,李蕃非常重视修志。对“历代纂家重视史而轻视志”的倾向,颇为反对。他说:“吾每惜李延寿修南北史,徒割纪传之半,未备志载之书。使当日者搜之掌故,详考因革,去古未远,为功或易。奚至以点金成铁,贻讥后世哉。”[5]384这是因为他们认为志具有较高的可信性。“志,以邑人修邑志,郡人修郡志,庸有不可信者乎?”[5]390因此,他们父子二人在方志编修方面用力颇勤。先后修成五部方志。

另外,李蕃认为编修方志是极严肃之事,不可轻为,不可马虎。“若夫志,志郡,郡之人为之。志邑,邑之人为之。使必俟班马而为志,将天下无成书。”[1]254显然,在李蕃看来善志难为,须谨慎修志。

修志固不必一定要由司马迁和班固这样的大家才来做。因为郡、邑史迹皆赖志传。若不及时修志就将导致“纪载无闻,人物散失”;但修志亦不可草率为之,否则无法保证方志的质量。“使夫人而皆可为志,则天下无善志。”[1]254因为修志是一件甚苦甚难之事。“志之修也,不其难哉!”[5]420想要成就再现郡邑真实情况的“善志”,则更加困难。因为修志往往要受到很多因素的影响,综合起来主要有着几个方面:

首先,修志的主持者对当地情况的隔膜是导致难为善志的首要原因。因为修志的主持者多为当地的主政者,而主政的人则大多为外地之人。“志,邑志也。修志者,邑令也。邑令以东西南北之人而为邑宰。按簿书循宪,法堂以下尤昧目焉!欲取穷乡僻壤之事,与数十百里之人而尽论定之已难矣;而况责之以千百年间,城邑之沿革,陵谷之变迁,日月之薄蚀,星纪之隐现,人士之或贞或否,物产之孰盈孰拙而周知之,不其难哉!”[5]420显然,主导修志之人对当地的隔膜,会对方志的质量造成很大的影响。

第二,历史的演进导致的“纪载无闻,人物散失”是影响方志质量的又一重要因素。中国既历史悠久,人文昌盛;又灾祸众多,战乱频仍。这使得各地都出现了过“纪载无闻,人物散失”的情况。很多对地方有重大影响的史迹、社会风情、人文教养、治乱兴革都被历史所淹没,后人无从窥见。因此要想成就一部全面、真实、客观、准确记录该地政治、经济、文化、风俗、制度等各方面的历史情况方志,并非容易之事。“取城邑、陵谷、日月、星纪、人士、物产而记载之屹然成书,使下无好恶畸眦之饥,而上可备国史之采掇,士大夫诵服其文章,闾里蒸变其风俗,惟志是赖,则志不其难也耶?”[5]420

第三,修志者的怠惰是成就优秀方志的又一障碍。古代修志者,往往多由主政官员委托当地之人完成,而自己仅仅署名而已。“然而官此者,牒诉倥偬,应酬纷沓,势难洗砚焚香、比栉字句,又必借一邑之卿士大夫与文人墨士,各出闻见以成其书。书成之日,则曰某邑志,某县令修。”[5]420可见,这些主持修志的地方官们,常常事务繁多,无法亲力亲为,详细审核及勘覆所记内容的真实性,必将极大影响方志的质量。

第四,内容安排上的是否恰当,则将直接影响方志的规模与质量。如“物产的遗漏与侈靡,盛览的剥蚀难寻与石削筼筜之竹者,士女表彰与骤进,城垣的直书与点缀,人物的表彰与滥列,孝节无稽名氏与阻于无证,艺文的博访与精求,清议的乞米贻讥与佳传酬德者”等。[1]254,255这些内容的取舍与安排无一不影响方志的质量。而要对这些内容全部进行仔细考辨与恰当取舍非常困难。

由于存在诸多不确定因素的干扰,故修志常常是一件费力却不讨好的事情。部分地方的方志编修较为随意;同时,亦常常出现经费困难、人手不够的问题;还有急如星火,仓促成书者。如李蕃二纂《通江县志》前后大概10天左右;戴珠《广东通志》,其初稿亦是“两月而成”。在明清方志中,类似者绝不是少数。而由仓促导致的失真、冗杂、并讹、网略等缺点也就在所难免。[7]这也是明清虽为方志编修的高峰,然善志却不多的原因所在。

(四)修志笔法

李蕃非常重视修志的笔法问题。自孔子《春秋》作开始,儒家历来主张为尊者讳,这一思想也深刻影响到方志的编修。当时多数修志者都主张“志在隐恶扬善”,[8]662“国史美恶兼书,志书则有褒无贬”。[9]对此,李蕃颇不以为然。他认为方志的作用在于“辨美恶”、“端好尚”。[6]269要实现此目的,就必须必秉笔直书,据实修志,而不能“隐恶”。只有这样,才能实现方志教化郡邑的作用。

在《黄县志略序》中,他称黄县有“四累、五议”。四累主要指“子母之利,徒饱市猾”;“濒海之地,卤圻百余里,南山之下多石田,不可耕”;“输木之夫非市木之人”;“一遭俭岁,粟必行三四百里,则痴重难致,而逃亡者多”。五议主要指:“廛肆宜复”、“社甲宜均”、“风尚宜更”、“士习宜端”、“税课宜减”。[5]386该志卷七《纪述志·风俗篇》又称“其为失也,夸奢朋党,言与行谬”。又说:“黄俗颇淳厚,予摘其近古者不悉记,然而好言鬼神,竟赴香火,掘坟墓。咏魃,此其极恶者也。”[6]269,270在《审编徭役序》极言“一丁五亩地”;“派银之患”;“一丁纳税五钱,又加十亩杂费”。[6]399可见他不主张“隐恶”,而是要求美恶并书。

在历次辑录《通江县志》中,李蕃也始终抱持此念。并且这还影响到其子李钟峨的方志编纂思想。在体现李钟峨方志编纂思想的道光《通江县志》及《盛京志》中,都明显体现出他们父子二人对民生风俗、治乱兴革的强烈关注,以及对秉笔直书的坚持。

李氏父子对秉笔直书的坚持,主要目的是要真实记载当地风俗和百姓生存状况,而这样做则除了传承地方史迹、教化邦邑风尚之外,能够让“采风君子览而念诸”,以“思有以补救”。[5]292而这则正是朝廷每次大力编修方志的初衷。显然,李氏父子对秉笔直书的坚持是对社会和历史应有的一种负责任的态度。

(五)成就善志

李氏父子孜孜以求成就善志。如何才能成就善志呢?李蕃认为必须要做到几点。

首先,需延请当地贤达之人。“故修志者,必取生于其地之贤达多闻者,纂辑之而成书。”这与江淹等人的主张大致一致。但除此以外,李蕃认为欲成善志,还需广泛搜集,“凡古迹所在,必搜讨访辑”。其次,须多方求证。“每一事询之故老,质之石刻,与旧帙之可读者,合则登之于筴,则阙以俟考。”第三,修纂方志之人,须不断提升自己的水平。第四,仔细考对、慎作结论。“其有脱遗,亦必虚中论议而补葺之。”[4]496第五,忠实存疑。有些史迹,踏勘考订之后依然无法得出令人信服的存否结论。对此,则应忠实地存疑。“虽然上以名求,余固不敢以臆说辱命,乃据史采辑,补缀会萃,无坠荒邑之典云尔。乃综其可议者有五……夫史本与志,志失其传必考其史。史犹若是舛误也,将安所取信乎!余惟以见闻所及,姑撮其略于编,以俟后世之君子。”[1]25“而志载扶特之山,今不知何地,灊徐之谷今不知何名。”[5]384对无法确定之事存疑,这种实事求是的态度正是修纂良志必不可少的条件。

三、对方志作用的认识

对于方志的作用,李蕃、李钟峨父子继承了宋元以来的方志作用观——存史、资政、教化。

(一)存郡邑史迹,彰先贤光烈

中华文明的连续性,使得各地方历史悠久,史迹众多。正是这众多史迹的涓涓细流,构成了中华文明丰富多彩的样式。然而在相当长的时期里,人们大多只注重国史的编修,缺乏对地方史迹进行记载的载体与手段。这使得很多对地方有重大影响的史迹,如生聚教养、礼仪法规、风俗人情、文章词讼,以及治乱兴革等,随着历史的演进,绝大多数都被淹没于历史之中。后人对为本地方作出重要贡献的前辈、英雄史迹,百姓的生存状态,经济的发展变化,审美观念的演进,风俗习性的变迁,以及众人的价值取向等精神状态亦因此无从窥见。

宋代以后,从国史中的志书逐渐分离出来的地方志这一新体裁逐渐成熟起来。到明代各地普遍形成了编修方志的惯例,这在很大程度上克服了郡邑史迹随着历史的演进而被湮灭的情形,这也是方志出现和兴盛的根本原因。“志郡,郡以志传;志邑,邑以志传。”[1]254可见,在李蕃看来,那些无法记入国史的郡邑史迹,多赖郡邑之志而得以传承。

这一点在《黄县志序》中也有体现。“《黄县志》关中任公辑,凡十卷,及今四十年,纪载无闻,人物散失,即我国家生聚教养、海澨山陬,莫不曁讫应垂之邑乘,以见圣君、贤相、经纶之盛。”[6]1-2显然,在李蕃看来,“纪载无闻”、“人物散失”、“生聚教养”不能被记录在册以传承后世,是相当可惜的。

在李蕃看来,编修方志的首要目的与作用就在于使各地方的纪闻、人物、国家的生聚、教养等史迹得以传承,从而彰显“圣君”、“贤相”、“经纶”等先烈史迹,以及制度、礼仪、风俗之变迁。

(二)为治理郡邑提供鉴戒

清代地方官吏任职规定中有回避制度。因此地方主要官大多来自外地。“邑令以东西南北之人而为邑宰。”如此任职规定好处在于能避免形成利益勾结,但也带来很多新的问题。

按簿书循宪,法堂以下尤昧目焉。欲取穷乡僻壤之事,与数十百里之人而尽论定之已难矣!而况责之以千百年间,城邑之沿革,陵谷之变迁,日月之薄蚀,星纪之隐现。人士之或贞或否,物产之孰盈孰拙,而周知之,不其难哉![6]420

此段史料本是讲编修善志的不易,但也同时说明了外来地方官掌握该郡邑的真实情况的困难。阅览方志,则是解决这些困难的最有效途径之一。事实上,通过方志了解当地的情况也是古代官吏们最常用的方法之一。因为阅览方志,可以实现“读赋役而见画一之征也,读户口而见生齿之繁也,读驿逓而知马卒之饱腾也,读孝节而知风教之广洽也,读人物而知升造之优异也,读艺文而见邑之安阜无劳怨之声也。”[5]385此外,“取城邑陵谷、日月星纪、人士物产而记载之屹然成书,使下无好恶畸眦之饥,而上可备国史之采掇,士大夫诵服其文章,闾里蒸变其风俗,惟志是赖。”[6]420这些认识充分体现了李蕃对方志资政功能的认知。

此外,在编修《黄县志》的过程中,李蕃了解到该县面临“四累”、“五议”等问题,并有针对性地开展了施政。从该志《跋》中可以看出,李蕃通过编修该志以掌握黄县实际情况是颇为满意的。“书成,予得观之,而沿革疆里、日月星纪、人士物产燎然如指诸掌,且其纶次,居然古史。”方志能够为治理郡邑提供鉴戒,这恰恰是李蕃父子对编纂方志孜孜不倦的重要原因。

(三)教化邦邑、端正好尚

李蕃认为方志中不仅记载了大量源自本地的“圣君”、“贤相”、“经纶”等史迹,还记载了大量的各地的生聚教养、礼仪法规、风俗人情、文章词讼,以及治乱兴革等内容。而这些史迹对于培养人们的乡土感情、教化地方百姓,端正风尚,剔除陋习不可或缺。由此导致了方志的第二个重要作用——教化邦邑。“志风俗所以端好尚也。”[6]269

关于教化邦邑这一点,从李蕃所修《黄县志》中也可以看出。该志卷五对学官、名宦和卓异三类人物的事迹记载比较详尽。对于名宦、卓异并列,李蕃还特意加以说明。“志名宦,复志卓异,不几复舆?曰,‘非也,盖凡舆庙祠率奉俞允,而小人有目未必悉达于廷。斯君子之行仅能传闻于父老,未馨俎豆,犹留汗青,虽非畏人知者之心,亦剑怀先德者之厚也志卓异。’”[6]184此外,还专门附祠堂德政碑,来表扬前辈先贤们的德行或政绩。相比而言,在其它众多地方志中,甚为看重的神异与祥瑞,在此志中则基本没有记载。从这个角度讲,此志有明显的“厚人薄神”的偏向。

这一点在他历次纂辑《通江县志》中也有体现。对于那些事关民生、教化、文章之事,李蕃皆怀着深厚的感情加以记录。“比来割股肉以疗沉疴,卖躯而无充膳饭者有焉。又缘兵戈横荡,掳掠暴恣,固有投崖殒身骂贼捐生者焉,而姓名泯灭者,苦于无稽。名氏彰显者,又阻于无证,保有无有磷火夜青,呻吟霜月者乎?”[5]391同样地,在历次所辑《通江县志》中,对于神异与祥瑞之类也基本未曾记载。李蕃的这一思想又影响其子李钟峨的方志编纂思想。在以李钟峨所辑通江县志为底本的道光《通江县志》中,同样可以看出他对于民生和邦邑教化之史迹的用心,而对于所谓神异和祥瑞之事则基本无所着墨。

这些都显示了李氏父子对方志的编纂,是试图以人事来“端好尚”、“辨美恶”,即教化邦邑的用意。

四、结语

二李生活在中国封建社会方志编纂走向高峰的时代。在长期的方志编纂中,李氏父子在方志的性质,方志编纂的指导思想、资料来源、修志态度和修志笔法、方志的作用等方面都形成了较为完整而系统的方志编纂思想,成为了清早期川人在方志思想上的高峰和代表。当然,李氏父子的方志思想依然有缺陷。在方志的作用观上,李氏父子认为方志为“郡国之史”,能够“彰先贤光烈”、“端好尚”、“辨美恶”等都体现了强烈的封建道德标准。如果与后来的方志编纂名家相比,二李的方志思想仍然存在某些局限和不足。然而正是由于有无数李氏父子这样的人的不懈探索和努力耕耘,才推动了方志编纂的进步和发展,并最终成就了清代方志编纂的繁荣和成熟。另外,二李留下的多部方志和方志文献,多已成为现存当地最早的方志。在为记录和保存当地的社会情况方面具有不可取代的地位。因此,无论是从他们父子的方志编纂思想来看,还是其留下的方志编纂成果来看,二李都在清代方志编纂潮流中占据了并非无关紧要的一席之地。

注释:

① 见赵光明《清代通江三李著述考》,《中国报业》,2012年第2期;赵光明《清代通江李钟峨、李钟璧著述考》,《作家》,2012年第2期.

[1]锡 檀.通江县志·道光[C]//傅振伦.中国地方志集成.成都:巴蜀书社,1992.

[2]沈奕琛.广平府志·康熙[C]//陈梦雷.古今图书集成.上海:中华书局,1934.

[3]章学诚.文史通义[M].北京:中华书局,1985.

[4]黎学锦,等.保宁府志[C]//傅振伦.中国地方志集成.成都:巴蜀书社,1992.

[5]李 蕃.雪鸿堂文集[M]//季羡林.四库全书存目丛书补编.济南:齐鲁书社,2001.

[6]李 蕃.黄县志·康熙[C]//郝瑞平.清代孤本方志选.北京:线装书局,2001.

[7]单 辉.明清的地方官与明清的地方志[J].黑龙江史志,1995(12):39-42

[8]恩 成.夔州府志·道光[C]//傅振伦.中国地方志集成.成都:巴蜀书社,1992.

[9]钱大昕.潜研堂文集[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89: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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