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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疆民族问题与党的民族工作

2013-04-10

实事求是 2013年1期
关键词:新疆民族发展

赵 刚

(延边大学马克思主义学院 吉林延吉133000)

我国是统一的多民族国家,民族问题是事关国家前途命运和人民幸福安康的重大问题。新疆地处祖国西北边陲,境域广阔、民族众多。长期以来,新疆民族问题始终是党和政府致力于解决的重大战略问题。

一、新疆民族问题的特性

民族问题是复杂的社会问题,它既包括民族自身的发展,又包括民族之间,民族与阶级、国家之间等方面的关系,民族问题具有普遍性、长期性、复杂性、国际性和重要性的特征。新疆民族问题是我国民族问题的典型区域表现,也是经济问题与政治问题、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的四个交织。

“政治是经济的集中表现”,经济问题也就是政治问题,新疆民族问题的总根源在于经济的发展与进步问题。新中国建立初期,发展经济是重中之重,新疆也是如此,朱德给王震的指示信中提出:“如不提倡生产,将不能生存,更不能维持秩序”,[1](P25)彭德怀提出,新疆最严重的问题是财政经济问题,这不仅影响到入疆部队的存在,而且对新疆民族问题也将发生严重影响。邓小平在针对新疆问题的讲话中指出,“解决民族问题的基础是经济”,突显了党对新中国民族问题的根本认识。改革开放后,党的基本路线的贯彻执行,使党对解决民族问题的认识更加深刻。1981年党提出要切实帮助少数民族地区发展经济文化,1992江泽民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指出:“现阶段,我国的民族问题,比较集中地表现在少数民族和民族地区迫切要求加快经济文化发展”,[1](P354)从而明确了党在民族地区工作的中心。2010年在中央新疆工作座谈会议上,胡锦涛指出,走科学发展道路、加快发展是解决新疆问题的根本途径。因为,经济发展是政治稳定和社会稳定的基础,当前,新疆稳定是硬任务,是第一责任,而发展则是硬道理,是第一要务,促进新疆加快发展,不仅具有重大经济意义,而且具有重大的政治意义。

民族问题的存在是一个长期的历史过程,历史上发生的民族问题,有的会消失在历史的烟尘之中,有的则会作为历史的记忆和痕迹留存下来,并在一定条件下和现实问题相交织。[2](P339)当前的新疆民族问题体现了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相交织的特性。新疆的经济发展落后于我国发达地区、新疆的南部和北部发展不平衡,这是历史上就有的一种现象。新疆的宗教问题是宗教历史现象的延续,而新疆现阶段的“东突厥斯坦”民族分裂问题也是明显的现实问题与历史问题的交织。建国初期,毛泽东、周恩来等中央领导人分析了新疆的历史与民族特点,用历史与现实相结合的视角研究解决新疆民族问题。改革开放后,党重视研究新疆民族问题历史与现实相交织的特性,江泽民指出:“无论从历史和现实来看,还是从国际和国内看,新疆地区发生的分裂和反分裂斗争都具有特殊的复杂性”。[1](P471)由此可以看出,解决新疆民族问题不仅要看民族问题的现实表现,也要看到其中蕴含的历史因素,既解决现实中的矛盾,也要消除产生问题的历史根源。

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联系紧密,至今还没有哪一个民族不与宗教相联系。新疆自古就是一个多民族多宗教的地区,在新疆有10个少数民族信仰伊斯兰教,有的民族成员还信仰佛教、道教、萨满教、基督教。宗教既可以对社会发展和稳定产生积极作用,也会产生消极影响,当民族问题与宗教问题相结合时,它的消极面更大。建国初期,党中央认识到新疆宗教问题的严重性,指出:“宗教对少数民族束缚、毒害很大,相当地阻碍其政治、经济、文化及社会的发展,新疆回教中的阿訇、满拉等借宗教权势干涉政治,剥削人民,亦很严重”。[1](P52)进而提出了党在宗教上的基本政策。改革开放后,宗教在新疆民族问题上的消极作用也非常明显,出现了民族分裂势力、宗教极端势力、暴力恐怖势力,“三股势力”相互勾结,严重影响新疆稳定,威胁着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对此,党中央明确指出,我们同“三股势力”的斗争是你死我活的政治斗争,根本没有调和的余地,我们“要严禁宗教以任何名义干涉行政、司法、教育和基层组织的事务,严防宗教势力对学校的渗透,绝不允许利用学校向学生灌输分裂思想和宗教教义”,[1](P514)“宗教是人民的鸦片”,然而,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宗教产生的社会根源、自然根源和认识根源仍然存在,因此,克服宗教消极影响的工作将是一个长期的历史任务。

民族问题有时还会成为敌对势力干涉别国内政的借口,这已被当前的世界历史所不断证明。新疆民族问题自新中国成立之时,就不断地被西方敌对势力作为“分化”、“西化”中国的突破口。周恩来在谈到民族区域自治时指出:“我们主张民族自治,但一定要防止帝国主义利用民族问题来挑拨离间中国的统一。如英帝国主义对西藏及新疆南部的阴谋,美帝国主义对于台湾及海南岛的阴谋”,因此,我们应“把各民族团结成一个大家庭”。[1](P4)上世纪60年代初,在新疆发生了居民非法越境外逃事件,它的起因就是由于外方敌对势力在居民中散布谣言、挑拨离间和引诱煽动所致。改革开放以后,新疆民族问题受西方影响的特点更为明显,国际敌对势力打着“民族”、“宗教”、“人权”等幌子,加紧插手策划和支持新疆民族分裂主义势力活动,妄图使“新疆问题”国际化。境外的“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利用各种手段和渠道,不断地同新疆的民族分裂主义分子相勾结,在中国境内制造了多起暴力恐怖事件。事实已经说明,新疆民族问题已成为国内问题与国际问题相交织的“结合点”,民族分裂问题是新疆民族问题的突出表现,从国内和国际两方面铲除民族分裂势力的生存土壤,是党在新疆民族工作的重心。

总之,新疆民族问题既复杂又清晰,在经济问题上,新疆同我国东部地区的发展差距较大,部分群众生产生活比较困难;在社会文化问题上,新疆民族宗教方面存在着复杂因素,社会稳定基础有待加强。民族分裂主义是新疆民族问题的突出表现,反对民族分裂的斗争尖锐复杂。然而,新疆同全国一样,社会主要矛盾仍然是人民日益增长的物质文化需要同落后的社会生产之间的矛盾。这一基本矛盾决定着党在新疆民族工作的基本方向。

二、党在新疆民族工作的基本原则

建国后,党在新疆的民族工作已走过61年,在半个多世纪的历史中,党始终把“为建立新新疆而奋斗”作为宗旨,不断谋划新疆发展,破解发展难题,维护社会稳定,提高人民生活水平。在民族工作实践中坚持了一系列基本原则。

1.坚持经济发展是解决新疆民族问题的基础。社会主义时期民族还存在着“事实上的不平等”,而主要是经济上的不平等,毛泽东指出:“帮助各少数民族,让各少数民族得到发展和进步,是整个国家的利益”,[3](P312)新疆虽然地域广阔、资源丰富,但由于地理的、历史的种种原因,新疆经济长期落后,从新中国成立以来,党发展新疆经济的思想是始终如一的。1950年中央政府制定了“财政支持新疆的两种办法”,1952年中央财经委员会做出了“关于新疆财经问题的意见”,随后中央又发出了在“一五”计划中应重视少数民族地区建设的指示,通过中央政府的一系列经济支持,新疆经济有了较快增长,特别是新疆生产建设兵团的建立,开辟了新型援疆模式。改革开放后,以经济建设促发展保稳定,成为新疆发展的指针,1990年江泽民指出,新疆“要把经济建设搞上去”,[1](P307)1996年李鹏指出,新疆“经济发展了,人民生活水平提高了,民族团结就可以进一步得到加强”,[1](P400)1997年江泽民又指出,“新疆工作既要促进经济社会发展,又要促进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1](P403)从而明确了新疆经济问题和民族问题的辩证统一关系。在这一方针指引下,国家投入大量人力、物力和财力支持新疆发展,2000年新疆社会整体上进入到小康社会。新世纪以来,党发展新疆经济的思想坚定不移,胡锦涛指出:“发展是硬道理。新疆有现在这样的好形势,靠的是发展。新疆要保持长治久安,归根结底还是要靠发展”,[1](P506)只有加快发展,才能不断改善各族人民生活,才能为维护社会稳定和巩固边疆连续提供更多的物质条件。

2.坚持保障和改善民生是新疆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民生连着民心,民心关系全局”,[1](P709)以人为本的执政理念,要求党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新疆民族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早在1952年党就作出了改善新疆民生的指示,“在现有的基础上发展少数民族的经济、文化,逐渐改善少数民族人民的生活”。[1](P94)改善民生以经济发展为基础,但经济发展却不等同于民生改善,因为要把经济发展的成果体现到民生改善上需要有一个过程。江泽民指出,新疆要在发展经济文化的同时,就要关心群众生产生活,尽快全部解决群众温饱问题,逐步脱贫致富,向着共同繁荣的目标前进。[1](P307)经过改革开放30多年的建设,新疆经济获得了大幅度跃进,改善民生有了坚实的基础,温家宝指出:“注重改善民生,加快发展各项社会事业,这是落实科学发展观的必然要求,也是促进社会和谐的关键环节。要使加快新疆发展的过程,成为为各族困难群众排忧解难的过程,成为各族人民生活水平不断提高的过程”。[1](P671)由此可见,新疆民生改善的过程,就是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的过程。

3.坚持民族团结是新疆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民族平等团结,是马克思主义处理民族问题的根本原则。中国共产党在新疆坚持了民族平等团结思想,从毛泽东提出“解决新疆问题的关键是我党和维吾尔族的紧密合作”,[1](P10)到邓小平的“促进各民族共同繁荣”的讲话,[1](P244)再到江泽民的发展新疆“平等互助、团结合作、共同繁荣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1](P359)党的三代中央领导集体关于新疆民族平等团结思想是一以贯之的。胡锦涛进一步强调指出:“历史和现实都证明,巩固和发展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是中华民族发展壮大的力量源泉,也是推进新疆跨越式发展和长治久安的重要法宝”,[1](P709)新疆的发展必须始终把握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的主题。共同团结奋斗,就是要把新疆各族人民的智慧和力量凝聚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上来,凝聚到新疆的社会主义建设上来,凝聚到实现包括新疆各民族在内的中华民族伟大复兴上来。新疆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是新疆各民族共同繁荣发展的动力,“是新疆各族人民的生命线,是做好新疆一切工作的重要保证”。[1](P701)新世纪以来,党在新疆加强了马克思主义祖国观、民族观、宗教观教育,大力推进了民族团结进步事业,引导各族干部群众牢固树立“三个离不开”思想,从而打牢了民族团结的思想基础。党关于民族团结的思想和方法,始终是新疆实现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

4.坚持民族干部培养选拔是新疆管根本管长远的大事。民族干部是党和各族群众联系的桥梁。改革开放前,党在新疆民族干部问题上,形成了“一定要培养共产主义的民族干部”、“要相信各民族干部和人民的绝大多数”、“培养少数民族自己的科学技术干部和企业管理干部”,以及“没有一批少数民族的群众领袖,民族问题就得不到解决”,“培养民族干部,这就是走群众路线”等一系列重要思想。毛泽东直接关心赛福鼎的入党和使用问题,堪称党培养、选拔和使用少数民族干部的典范。改革开放后,1981年邓小平指出:“新疆稳定是大局,选拔干部是关键”,[1](P252)标志着新疆民族干部问题在经历了“文化大革命”的挫折后,重新走上正轨。新时期,党关于新疆民族干部问题思想非常丰富,形成了系统的有关民族干部问题的理论。1990年江泽民在新疆考察时,提出了四个方面的新疆干部队伍建设意见。1992年在中央民族工作会议上,江泽民强调“努力造就一支宏大的德才兼备的少数民族干部队伍,是做好民族工作、解决民族问题的关键”。[1](P362)胡锦涛关于民族干部的思想更为丰富,早在1993年胡锦涛在全国少数民族干部座谈会上就发表重要讲话,全面阐述了党的民族干部理论。新世纪以来,新疆民族干部工作面临新的世情、国情和区情,党强烈地认识到,在新疆,“特别要加大培养少数民族干部力度。这是关系新疆长远发展的一件大事”。[1](P516)为此,党中央、国务院专门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新疆干部与人才队伍建设的意见》,从而使新疆民族干部工作更加有章可循。

5.坚持维护社会稳定是新疆发展进步的基本前提。“新疆稳定是大局”,这是党对新疆民族工作实践的客观性总结。由于历史上外国势力策动分裂活动的影响和泛伊斯兰主义、泛突厥主义思潮的传播,新疆一直存在着形形色色的民族分裂势力。反对民族分裂、维护新疆社会稳定,一直是党在新疆民族工作的重心。在上世纪新疆“伊塔事件”发生后,自治区党委明确提出,我们必须从这些事件中吸取应有的教训,采取有效的措施,使类似事件不再发生,[1](P219)体现了维护稳定的决心。改革开放使新疆对外联系增多,外来影响造成的不稳定事件多发,1990年江泽民指出:“对于新疆来说,稳定更具有特殊意义,保持边境安宁和全疆稳定非常重要。没有稳定的局面,一切都谈不上”。[1](P318)1998年江泽民又指出:“反对民族分裂,维护祖国统一,是国家最高利益之所在,也是新疆各族群众的根本利益之所在。”[1](P430)在党的坚强领导下,上世纪八九十年代新疆公安部队成功破获了民族分裂分子制造的多起暴力恐怖案件。新世纪以来,新疆民族分裂势力活动呈现出新特点,外部渗透明显、组织严密、暴力恐怖升级,新疆“7◦5”事件就是集中反映。胡锦涛指出:“社会稳定是新疆发展的前提和保障”,“坚持发展和稳定两手抓、两手都要硬”。按照中央的部署,新疆就是要“坚定不移高举维护社会稳定、维护社会主义法制、维护人民群众根本利益、维护祖国统一、维护民族团结的旗帜,确保新疆社会大局稳定” 。[1](P709)

党在新疆的民族工作除了发展经济、改善民生、促进民族团结、培养民族干部和维护社会稳定外,在宗教工作上,坚持了宗教与社会主义相适应的原则;在教育和社会文化工作上,坚持了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原则;在外交工作上,坚持了维护国家集中统一原则。此外,在新疆生产建设兵团问题上、生态环境保护问题上、民族区域自治问题上,党也提出了许多重要方针。

三、党在新疆民族工作的成就和任务

在党的领导下新疆发生了历史性巨变。建国前新疆经济是以农牧业为主体的自然经济,生产力水平低下,生产方式落后,发展处于停滞状态。60多年的社会主义建设,新疆经济年均增长8.3%,2008年国民生产总值是1952年的86.4倍。新疆人民生活水平大幅度提高,各族人民生活水平正在向全面小康迈进。2008年新疆农民人均纯收入是改革开放前的1978年的28倍,城镇居民人均纯收入是1978年的35倍。社会各项事业发展迅速,基本上普及九年义务制教育和基本扫除文盲,小学学龄儿童入学率达到99.6%,中等学校有1973所,高等学校有32所,各类成人教育、职业教育从无到有地建立起来。医疗卫生事业上,2008年新疆人口死亡率为4.88‰,婴儿死亡率为29.76‰,人口平均寿命提高到72岁,城市乡村形成了比较完善的医疗和预防保健网。新疆地区民族文化事业也取得了快速发展,少数民族的音乐、舞蹈、神话传说、民间笑话等民间文学遗产有计划地被进行抢救、挖掘和保护,此外,新疆的文物古迹遗址也得到了有效保护等等。

新疆发展进步的成就,值得我们为之自豪,它是新疆历史上所未曾有过的巨大变革,充分显现了社会主义制度的优越性和中国特色社会主义道路的正确性。这些伟大的成就,也是回击那些捏造事实、颠倒黑白地散布敌视言论者的锐利武器。事实胜于雄辩,敌对势力千方百计的造谣中伤,都掩盖不了新疆不断发展进步的事实。历史的实践告诉我们,新疆的前景一定会更美好。

展望未来,新疆民族工作的任务是非常艰巨的。2010年5月党中央召开了新疆工作座谈会,提出了新疆工作的指导思想和目标任务。在指导思想上突出了科学发展的核心理念,“始终把推动科学发展作为解决一切问题的基础,始终把改革开放作为促进发展的强大动力,始终把保障和改善民生作为全部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始终把加强民族团结作为长治久安的根本保障,始终把维护社会稳定作为发展进步的基本前提”。[1](P708)提出了新疆民族工作的“四个坚持”,即坚持中国共产党领导、坚持社会主义制度、坚持民族区域自治制度,坚持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在目标任务上,明确了坚持走具有中国特色的并符合新疆实际的发展路子,全面推进新疆的经济建设、政治建设、文化建设、社会建设以及生态文明建设和党的建设。具体提出了到2015年和到2020年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目标。“到2015年新疆人均地区生产总值达到全国平均水平,城乡居民收入和人均基本公共服务能力达到西部地区平均水平,基础设施条件明显改善,自我发展能力明显提高,民族团结明显加强,社会稳定明显巩固;到2020年促进新疆区域协调发展、人民富裕、生态良好、民族团结、社会稳定、边疆巩固、文明进步、确保实现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1](P708)这些方针政策和目标任务,反映了新疆经济社会发展的客观实际,也反映了党在新疆民族工作的实际,成为新时期新疆民族工作的基本原则和奋斗目标。

[1]新疆工作文献选编(一九四九~二0一 0年)[M].北京:中央文献出版社,2010.

[2]金炳镐.民族理论通论(修订本)[M].北京:中央民族大学出版社,2007.

[3]毛泽东文集:第6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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