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探析
2013-04-10何伟昌
何伟昌
(中共新疆区委党校 党史党建教研部 新疆 乌鲁木齐 830002)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有效实现,有利于提高党员素质,激发党员队伍活力,充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有利于增强基层党组织的凝聚力、创造力和战斗力;有利于夯实巩固党内民主建设的基础。中国共产党历来重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改革开放之后,特别是十六大以来,以《中国共产党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基础,构建了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制度框架,在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取得了比较突出的成绩。但是目前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影响了党员队伍和党内民主建设。党的十八大报告指出,要“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健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制度,开展批评和自我批评,营造党内民主平等的同志关系、民主讨论的政治氛围、民主监督的制度环境,落实党员知情权、参与权、选举权、监督权。”[1](P47)因此,以党的十八大精神为指导,深入研究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对全面提高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具有十分重要的意义。
一、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前提
回顾党的历史,我们党始终都很重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但在党内机制和建党模式、组织行为和具体行动、观念形态和心理习惯等方面,逐渐形成了漠视党员主体地位的错误倾向。[2]
改革开放以来,我们党为扭转这种错误倾向采取了诸多有力措施并取得了较大的成效,但是,尊重党员主体地位方面还是存在一些问题和不足,直接影响到了党员民主权利的有效实现。一是长期以来党组织处于一种强势地位,过分强调党员的义务,漠视党员的民主权利和合理诉求,要求党员对组织和领导绝对服从,难以在组织生活中体现党员的主体地位。二是党员自身主体意识不强。党组织的强势导致党员的权利在长时间被限制在很小的范围内,极大的淡化了党员的主体意识,加上市场经济、社会阶层结构变化、人员流动加快和组织管理不到位等多方面的影响,导致不少党员主体意识严重缺失,难以主动履行党员义务,行使党员权利。三是基层党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不完善,不利于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在贯彻民主集中制时,部分党组织和领导依然延续“领导决策,党员执行”的老思路,民主发扬不够;在党内事务管理中,民主机制不健全,严重损害党员的知情权和参与权;在党内民主监督中,单方面强调自上而下,忽视了党员的监督主体地位等。从这些问题和不足中可以看到,只有在充分尊重党员主体地位的前提下,党员民主权利才能得到有效保障和实现。
当前,必须着力纠正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存在的问题和不足,为切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提供前提条件。一是加强制度建设。邓小平曾指出,“制度好可以使坏人无法横行,制度不好可以使好人无法做好事,甚至走向反面”,“不是说个人没有责任,而是说领导制度、组织制度问题更带有根本性、全局性、稳定性和长期性。”[3](P333)要以《党章》为核心,以《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为基础,完善保障党员民主权利制度规范系统,为党员充分行使民主参与、民主管理、民主监督等权利提供制度保障。二是加强党员教育管理,增强党员主体意识。增强党员主体意识,需要加大对党员的党性教育,通过理论学习和教育,使党员个体不断提高认识水平和党性修养。同时,基层党组织要结合党组织和党员实际,创新思想政治工作和教育管理方式,强化增强党员主体意识的学习机制、考评机制、监督奖惩机制等,增强工作的针对性和实效性。三是改革基层党组织领导机制和工作机制。积极探索民主集中制的有效实施办法,充分发扬民主,改革党内决策方式、管理方式和监督方式,激发党员的主体意识,真正体现党员的主体地位,努力造就“既有民主又有集中、既有纪律又有自由、既有统一意志又有个人心情舒畅的生动活泼的那样一种政治局面”。
二、增强党员民主意识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基础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以尊重党员主体地位为前提,营造良好的民主氛围,但是,党员作为党的主体,应不断增强自身民主意识,提高民主素质,为自觉和充分行使党员民主权利打下坚实的基础。所谓党员民主意识,主要体现在党内的政治生活中,党员根据党章规定,平等地享有直接或间接表达自己的意愿,参与党内事务的一种科学理念。增强党员民主意识,有利于党员充分行使《党章》所规定的八项权利,提高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有利于促进党内基层民主制度的发展和完善。因此,增强党员民主意识,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坚实基础。
长期以来,由于传统的封建文化带来的特权思想、计划经济体制重执行轻思考的做法扼杀了党员干部的创造性、党的历史上过分的强调集中、部分领导干部民主素质不高、党内民主生活质量不过关等因素,导致党员民主意识不强。主要表现在:一是权利意识缺乏。部分党员对党章和党员权利保障条例中规定民主管理、民主决策、民主监督等具体权利不明确,不知道如何行使自己的权利或者权利受损应该怎么维护。二是平等意识缺乏。由于在基层党的建设中一直都强调党员要服从组织和上级,造成了事实上党员的权利和义务的不平等,从而严重影响了党员平等意识的形成。三是参与意识不强。部分党员不愿意参加党内会议和民主生活会,总是借口逃避;不愿意在党的会议上发表自己的意见;不愿意积极参加党内选举或者应付选举;不愿意对党内不正之风进行监督;不愿意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4](PP20~24)
党员民主意识的淡薄,严重影响了党员行使民主权利的积极性和主动性,只有不断增强党员主体的民主意识,才能有效的推动党员民主权利保障的进步。一是加强教育,提高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意识。列宁曾说,在一个文盲的国家里,是没有民主可言的。增强党员民主意识,实质上是提高党员的政治素养,需要有一定的文化素养为基础。因此,要加强对领导干部的教育,使其树立牢固的民主权利意识,培养良好的民主理念和作风,切实掌握民主工作方法。要以《党章》《党员权利保障条例》等为根本,通过党内培训、民主生活会等方式加强对普通党员的教育,使广大党员明确所拥有的权利,增强其维权意识和主体认知度,提高参与党内民主活动的积极性。二是拓宽党内基层民主渠道,通过扩大民主参与提高党员民主意识。邓小平指出:“权力过分集中,妨碍社会主义民主制度和党的民主集中制的实行,妨碍社会主义建设的发展,妨碍集体智慧,容易造成个人专断。”[5](P34)要不断拓宽党内基层民主渠道,使广大党员切实参与到民主决策、民主管理、民主选举、民主监督等相关民主活动中来,通过具体参与民主活动过程不断提高民主意识和能力。三是完善保障民主权利的制度与规定。围绕《党员权利保障条例》构建多层次、多方面、多途径的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有效实现制度体系,以制度促进党员民主权利的实现和民主意识的增强。
三、完善党务公开制度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关键
保障党员民主权利要在尊重党员主体地位和增强党员民主意识的前提与基础上,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保障和落实党员的知情权。列宁说:“没有公开性而谈民主制是很可笑的。”[6]知情权是党员行使民主参与权的关键,党员只有充分地知情,才能够积极正确地参与;只有充分地了解自身所享有的权利,才能正确地行使权利;只有充分地了解党内的相关事务,才能避免盲目或错误的行使权利。同时,充分的知情,也有利于体现对党员主体地位的尊重,增强党员民主意识,因此,完善党务公开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关键。
自党的十六届四中全会首次提出“逐步推进党务公开,增强党组织工作的透明度,使党员更好地了解和参与党内事务”以来,党务公开在近十年的实践中取得了突出的成就。党的十七大进一步强调“要推进党务公开”,并将党务公开写入党章,确立为党的一些组织制度。在总结各级党组织实践经验基础上,2010年8月,中央制定了《关于党的基层组织实行党务公开的意见》,规范和完善党务公开制度。但是,党务公开在实际操作中还存在一些不足,不利于实现党员的知情权。一是认识不到位,不重视党务公开公正。部分基层党组织和党员领导干部不愿意让自己手中的权力接受监督,怕党务公开会让党员群众积极参与到党内事务中来,担心出现失控的局面,同时,认为党员只要认真履行义务,执行党的方针政策就够了,党务公开是自找麻烦。二是公开的内容陈旧、笼统,方式单一。有些基层党组织党务公开应付了事,公开的内容陈旧、抽象、空洞,避重就轻,失去真实性和时效性,公开的方式单一,受众面窄。三是配套制度不完善。部分基层党组织在推行党务公开过程中,忽视与厂务公开、政务公开等相关制度的联系与配合,造成单位部门制度建设“两张皮”现象严重。同时,党务公开重过程、轻结果,没有真正实现党务公开的目的。
党务公开制度存在的不足,不利于真正实现党员的知情权,难以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根本实现,因此,必须进一步完善党务公开工作。一是强化思想认识,认真组织实施党务公开。要通过持续的教育,使广大党员尤其是党员领导干部深刻认识到,党务公开的目的是为了大力发扬民主,拓宽党员意见建议表达渠道,实现党员的知情权,激发党员参与党内事务的积极性,营造党内良好的民主氛围,真正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有效实现,必须完善相关制度,认真组织实施。二是规范和丰富党务公开的形式与内容,确保公开有实效。在充分利用会议、文件、板报、信息简报、党员组织民主生活会等传统公开形式的基础上,积极探索利用网络、手机、微信等信息化手段,同时,明确党务公开内容范围与更新的时间,使党员能够及时便捷地了解党内重大事项、方针政策和党员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三是完善党务公开相关制度。通过构建和完善党内情况通报制度、党内情况和社情民意反映制度、党内重大决策征求意见制度、社会公示和社会听证制度、保护建议批评和揭发检举人权益制度、意见反馈与纠错制度等党务公开程序和制度。[7](P32)以制度化推进党务公开在发展党内民主,保障党员民主权利方面关键作用的发挥。
四、健全党内基层民主制度是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保证
1.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制度环境建设。通过大力培养广大党员和党员领导干部的民主政治观念,提升民主素质和能力;不断完善党的组织体系和结构,为党内基层民主科学运行和良好发展提供组织空间;大力发展社会民主,为党内基层民主发展提供社会环境等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制度环境建设,促进党内基层民主制度的发展与时俱进,及时将党内基层民主发展和创新的实践成果纳入到党内基层民主制度范畴内来。
2.改革党内基层民主制度,提高制度的执行力。改革和完善党内基层民主选举制度、民主决策制度、民主监督制度等,制定制度的程序性规定,增强党内基层民主选举制度的竞争性,提高民主决策制度的科学性,发挥民主监督制度的有效性,使党内基层民主制度由制度安排变成制度执行,真正实现党员的民主权利。
3.加强党内基层民主制度体系的构建。将党内基层民主选举制度与党内基层民主决策制度、党内基层民主决策制度与党内基层民主监督制度、党员大会与党代会等制度从整体上进行设计和构建,使这些党内基层民主制度彼此形成联动,紧密联系,增强制度的系统性。从而推动党内基层民主制度的不断发展和完善,夯实保障党员民主权利的制度保证。
[1]中国共产党第十八次全国代表大会文件汇编[Z].北京:人民出版社,2012.
[2]黄宇.充分发挥党员主体作用,积极推进党内民主建设[J].攀登,2008(01).
[3]邓小平文选:第3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4]余思新,曹亚雄.当前党员民主意识淡薄的四种表现及其对策研究[J].求实,2012(02).
[5]邓小平文选:第2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94.
[6]列宁全集:第6 卷[M].北京:人民出版社,1986.
[7]张金生.以党务公开为突破口,逐步推进党内民主[J].兰州学刊,2005(0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