食品安全的立法与监管
2013-04-10
上海政法学院学报 2013年3期
●专题研讨
食品安全的立法与监管
编者按:食品安全事关公众的身体健康乃至生命安全。到了21世纪,随着现代生物技术、转基因技术等科技革命的迅速发展,食品生产的工业化和新技术的采用,以及市场经济的快速发展,世界范围内食品安全的突发性事件不断发生。食品安全俨然成为一个全球性的民生问题。食品安全的治理是一项复杂的系统工程,其中,一个全面、系统和科学的食品安全法律体系是头等重要的。在我国,1995年颁布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2009年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2011年颁发的《刑法修正案(八)》让食品安全监管走向规范化法治化轨道。但遗憾的是,问题食品还是屡禁不止,甚至反而有逾演逾烈之势。自2012年以来,食品安全再次成为年度“重灾区”——从“红牛添加门”到“雅培奶粉的酪蛋白疑云”,从“又见地沟油”到“老酸奶还是老皮鞋”,从“酒鬼酒塑化剂”到“速成鸡和快大鸭”。步步紧逼的各种食品安全事件,公众很愤怒,政府感到很冤枉。这些年着实做了很多工作,为何却收效甚微?本刊设立“食品安全的立法与监管”专题,几位作者在法学视野下对食品安全的问题、原因及对策进行讨论,包括食品安全政府监管模式的缺陷、从法社会学角度来剖析食品安全问题、加强食品安全监管中的公众参与、加强食品安全的地方立法、完善食品安全犯罪的刑事立法等,以飨读者。
食品安全;食品安全立法;食品安全监管;食品安全罪名;民间组织;欧盟食品安全白皮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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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674-9502(2013)03-001-3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