畸形中央尖折断引起急性牙髓炎活髓切断的临床观察
2013-04-09闫玉东马华航宋九营崔晓光
闫玉东,马华航,宋九营,崔晓光
(河北省秦皇岛市海港医院口腔科,河北 秦皇岛 066000)
1 资料与方法
1.1 临床资料:选择在口腔科就诊的10-12岁的双尖牙畸形中央尖折断,引起急性牙髓炎、牙根尚末形成的患儿30名,患牙35颗,其中下颌双尖牙33颗,上颌2颗,通过拍摄X线片,确定根尖孔呈喇叭口状,根形成1/2-2/3,根尖区无阴影,牙周膜无明显增宽。
1.2 治疗方法
1.2.1 开髓开放:在局麻下开髓,揭髓室顶,去除部分冠髓,在髓腔放一樟脑酚棉球,用新鲜氧化锌暂封,在氧化锌上用探针探一小圆孔,使渗出物自圆孔引流,以减轻髓腔压力,缓解疼痛,同时减少因唾液污染而造成的再感染。开放约48h,疼痛缓解后取出氧化锌及樟脑酚棉球,用无菌生理盐水反复冲洗,检查牙髓活力,牙髓颜色为粉红色,探后有活力,无灰白、灰黑色变。即可在牙髓的冠方放置约1mm厚的Ca(OH)2+碘仿糊剂,氧化锌垫底,磷酸锌水门汀暂封(注意不要加压)。
1.2.2 治疗完成后,第一次2周复诊,拍X线片,检查牙周、牙髓及钙化桥形成情况。如无异常,以后每隔3个月复查一次,拍X线片,观察牙根继续发育情况,检查牙髓活力,如果出现牙髓炎症状或牙根发育停止,出现阴影,则将坏死的牙髓取出,用生理盐水及双氧水反复冲洗根管,改做根尖诱导成形术。
1.2.3 牙根形成后,局麻下做根管预备、根管充填、树脂修复,待18岁以后烤瓷修复。
1.3 疗效评价:成功:无自觉症状,X线片显示牙根继续发育,管腔缩窄,管壁增厚,根尖形成。良好:无自觉症状,X线片显示牙根继续发育,根尖孔形成不良或形成不规则,未形成良好的根尖封闭。失败;有或无自觉症状,X线片显示牙根无发育迹象,根尖区出现阴影,根停止发育,根尖孔呈喇叭口状。有效:其中成功和良好定位有效。
2 结果
35例畸形中央尖折断的病例中,经过六个月到两年的追踪观察。成功20例,占57.1%,进步10例,占28.6%,失败5例,占14.3%。有效80%。
3 讨论
畸形中央尖在儿童口腔科就诊病人中比较常见,畸形中央尖折断后引起急性牙髓炎,剧裂的疼痛给患儿带来痛苦。在以往的治疗中,对牙根尚未形成患急性牙髓炎的牙齿,往往取出感染牙髓,做根尖诱导成形术,治疗结果多为根端钙化桥封闭。牙根较短。本研究采用活髓切断术,保留部分感染状态牙髓,通过抗感染的治疗,使牙髓恢复相对稳定状态,保存了牙乳头和上皮根鞘的活力,使牙根继续发育形成。
在畸形中央尖折断引起急性牙髓炎的病例中,虽然牙髓发生感染,但尚有一定的活力,此时根尖孔呈喇叭口状,血运丰富,抗感染的能力较强,牙髓虽不能恢复正常状态,但在者这种状态下,可以保持牙髓活力较长时间,同时配合抗菌素的治疗,这样就能保持牙乳头和根鞘保持活力,从而促使牙根继续形成。
在治疗过程中采取半开放方式,减轻髓腔压力,也缓解了急性炎症引起的疼痛,同时减少唾液进入髓腔污染牙髓的机会。使保存活髓的几率增加。
在牙胚发育过程中,牙根开始形成时造釉器的内釉上皮和外釉上皮增生,形成上皮根鞘,牙胚冠向生长,上皮根鞘诱导其内侧的牙乳头细胞分化形成牙本质细胞,进而形成根牙本质,使牙根发育,牙齿萌出后,牙根继续发育可依赖根管中生活牙髓和根尖部牙乳头,当年轻恒牙感染后,牙根的继续发育不仅取决于残留的牙髓的活力,而且取决于尖周组织中牙乳头和上皮根鞘[1]。所以诱导根尖形成所依赖的组织有根尖部残留的生活牙髓的活力。在本实验中,采取保留生活牙髓,诱导牙根继续形成,同时使根管变细,根管壁变厚、牙根长度增加的方法。
年轻恒牙髓组织内血蕴丰富,生活力旺盛,抗感染的能力及修复能力较强,有利于控制感染和消除炎症[2],尤其牙根没有形成的恒牙根尖孔呈喇叭口状,即使牙髓充血状态下,容易建立良好的回流通路,炎症易于消除;活髓切断术切除部分感染的冠髓,并用氢氧化钙制剂覆盖牙髓断面,氢氧化钙能中和炎症所产生的酸性物质,促使深部牙髓细胞分化为造牙本质细胞,并作用于造牙本质细胞产生碱性磷酸酶使磷钙沉积,在牙髓断面形成修复性牙本质,从而隔离外界刺激,保存了根髓活力。术后上皮根鞘将不断连续形成牙根,管壁增厚,根管变窄,牙根延长,根尖孔缩小[3]。在本次治疗的30例35个患牙中,成功20例,良好10例,成功率80%,这说明了在畸形中央尖折断后感染,应用活髓切断的方法,能够暂时保存开髓的活力,促时牙根及根管的继续发育,为牙根的正常形成创造了条件,为成年后的修复做了良好的铺垫。
[1] 方军,文玲英,杨富生.根尖诱导成形术的研究进展[J].牙体牙髓牙周病学杂志,2000,10(1):42.
[2] 石四箴.活髓切断术治疗年轻恒前牙外伤露髓[J].中华口腔科杂志,1986,21(6):382.
[3] 姜喜,王宝军,阎晓玲.年轻恒牙冠折露髓后部分活髓切断术的疗效分析[J].包头医学院学报,2008,24(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