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诗人朱湘的翻译历史考察

2013-04-02

长沙大学学报 2013年1期
关键词:译诗译作原诗

谷 峰

(巢湖学院外语系,安徽巢湖238000)

以朱湘为代表的新格律派诗人曾对我国新格律体诗的建设做出了种种大胆的探索,提出了一些富有建树的诗学主张,然而他的种种新诗理念很大程度上“反哺”于外国诗歌翻译的经验。朱湘在进行外国诗歌翻译工作时,目的是很明确的——“别求新声于异邦”,求得我国传统诗学的“别立新宗”。朱氏的新诗创作和诗歌翻译为我国新格律体诗的发展做出了重要贡献,对朱湘的诗歌翻译活动及其译论进行观照,将有助于增强人们对朱湘诗歌翻译历程的认识,并提高朱湘在我国译界的历史地位。

一 朱湘择译外国诗歌的特点——译作无疆,译著等身

朱湘择译外国诗歌呈现了几个显著的特征。其一,择译的诗歌源语种类多。朱湘一共翻译了多达15个国家的诗歌120余首,主要有埃及、阿拉伯、波斯、印度、希腊、罗马、意大利、西班牙、德国、荷兰、俄国、英国、法国等,几乎世界各国凡产生过较大影响的诗歌都被他注意到了。朱湘对于这些诸多不同的源语诗歌,要么直接从原文译出,要么由英语转译;其二,择译的体裁相当广泛。从《朱湘译诗集》来看,共收入119首诗,而且体裁种类繁多,包括叙事诗、民歌、民谣、十四行诗、格律诗、史诗、格律诗、寓言诗、说唱诗等。其三,择译的外国诗歌,时间跨度大,仅从他的《番石榴集》来看,择译的最早的外国诗歌可追溯到公元前十五世纪,而最晚的则是公元后十八世纪乃至二十世纪初,时间跨度达几千年;其四,择译的外国诗歌大都为世界公认了的名篇佳作。这些域外诗歌集中展现了世界各国诗人们的才智,也集中反映了人类在诗歌这块沃土上长期耕耘的劳绩和长期积累的经验。朱湘之所以选译不同国家多种体裁的诗歌,是因为我国传统诗学体例中“抒情诗的偏重,使诗不能作多方面的发展”[1]。

二 朱湘不朽的翻译遗产——铺架桥梁,创新开拓

在朱湘的文学生涯中,译介外国文学占有十分重要的地位。朱湘前后共发表译诗120余首,出版多部译诗集。朱湘最早的译诗集是1924年由上海商务印书馆出版发行的《路曼尼亚民歌一斑》,该集包括朱湘的译作14首和《重译人跋》。从该集的选材来看,朱湘特别重视翻译被压迫、被奴役的国家、民族和人民的文学,选择那些可以用来借鉴、影响、改造中国传统诗学的外国诗歌,正如朱湘在该集《重译人跋》中所言,“民歌是民族的心声,正如诗是诗人的。又如从一个诗人的诗可以推见他的人生观、宇宙观、宗教观,我们从一个民族的民歌也可以推见这民族的生活环境、风俗和思想”[2]。如朱湘选译了罗马利亚诗人哀阑拿·伐佳列斯柯(Elena Vacarescu)的诗集《丹波危查的歌者》(Bard of the Dimbovitza)中的两首短诗《疯》(Mad)和《月亮》(The Moon)。《三星集》是诗人自编的一本西诗译集,收录了他所翻译的三篇长诗,即英国浪漫主义诗人威廉·华兹华斯(William Wordsworth)的牧歌《迈克》(Michael)、柯尔律治(Coleridge)的《老舟子行》(The Ancient Mariner)和约翰·济慈(John Keats)的《圣亚尼节之夕》(The Eve of St.Agnes),此三篇长诗都是英国浪漫诗歌中的名著,三首长诗后来归入诗人逝后出版的《番石榴集》之中。《番石榴集》是继《路曼尼亚民歌一斑》之后由上海商务印书馆于1936年出版的,这是诗人正式出版的第二本译诗集。朱湘一生的译作除《路曼尼亚民歌一斑》外,绝大部分都收录在该集中。这本诗集在编排上分上中下三卷,收诗101首。上卷收有埃及、阿拉伯、波斯、印度、希腊、罗马等文明古国的古诗44首,如埃及的《死书》等;中卷收意大利、西班牙、德国等国34位诗人的53首短诗,如英国诗人约翰·威廉·华特生(John William Watson)的《死》;下卷收入了《若木华集》中的短诗、《三星集》中的3首长诗和诗人翻译的另一篇长诗《索赫拉与普鲁通》(Sohrab and Rustum)。《番石榴集》是最能显示朱湘在译诗方面的实绩,也最能体现他从事译诗工作的用心。从现有的材料来看,朱湘的译诗,除已收入《路曼尼亚民歌一斑》和《番石榴集》外,还有一些零星的译作已经发表而未入集。这些零散的译作后来集入1986年湖南人民出版社出版的《朱湘译诗集》,共119首译作,除选入译者生前出版的两部诗集的全部译诗外,另收零星译作5首,包括约翰·济慈的《最后的诗》、丁尼生的《夏夜》、白朗宁的《异域相思》、克劳的《不要说这场奋斗无益》和拉马丁的《初恨》。朱湘一生译诗众多,在向汉语世界传播域外诗歌文化的同时,为汉语白话新格律译诗规范的建立做出了重大的贡献。以朱湘汉译阿拉伯著名的民间诗歌中的《水仙歌》(The Song of the Narcissus)一段为例:

I consider the flowers(我凝视着百花),I talk with the flowers in moonlight(我与百花密谈于月夜).My beauty gives me a throne among them(娇容虽是高位我于花丛),Yet I am a slave(我还是一个奴隶).

原诗并不押韵,却语言精练。朱湘的译诗采用了欧化汉语的翻译策略,如“consider”、“talk with”和“give me a throne”分别翻译为“凝视”、“密谈”和“高位我”,特别是第三行基本上属于西化的表达方式。将这些陌生化的词语和句法结构引入我国主体诗学,显得更有诗意,更具有意境之美,这种意境之美正是中国古典诗歌美学所极力追求的,在一定程度上促进了我国新白话体诗歌的发展。

三 朱湘的译论建树——求真求善,别具一格

就史料来看,朱湘的诸多译论体现在他的《说译诗》一文。朱湘在该文中指出,“我们应当承认:在译诗者的手中,原诗只能算作原料,译者如其觉得有另一种原料更好似原诗的材料能将原诗的意境传达出,或是译者觉得原诗的材料好虽是好,然而不合国情,本国却有一种土产,能代替着用入译文,将原诗的意境更深刻地嵌入国人的想象中,在这两种情况之下,译诗者是可以应用创作者的自由的”[3]。从这段话来看,朱湘的译论主要包括以下几个方面。第一,朱湘主张“诗人译诗,以诗译诗”,突出意境,即译诗不可满足于达意,“首先力求保持诗歌的意义和意境”[4]。正如著名译家黄新渠所言:“文学翻译,尤其是诗歌翻译,不但要充分理解原诗的内容,还要理解诗的感情和言外之意,在传达原诗的意境上下功夫”[5]。第二,诗歌翻译是一种艺术,在很大程度上是一种再创作。朱湘提倡“译诗者是可以应用创作者的自由的”,强调诗歌翻译的“创作论”,“翻译是一种创造性的工作,好的翻译等于创作,甚至还可能超过创作。这不是一件平庸的工作,有时候翻译比创作还要难。”朱湘主张“然而不合国情,本国却有一种土产,能代替着用入译文,将原诗的意境更深刻地嵌入国人的想象中”,也就是说,诗人在翻译诗歌文学作品时,在坚持“宁信而不顺”的直译路径的同时,为了将域外文化引入本土,主张在异化的基础上,采用归化的翻译规范。另一方面,一定程度的“异国情调”,译入语读者不仅可以接受,而且还会欣赏[6];另一方面,还可以“让译文接近读者”,如诗章的结构、诗行的排列以及诗歌的押韵,朱湘都尽可能照原诗传达出来,力求做到既“信”又“达”。以他汉译布里吉斯(Robert Seymour Bridges)的《冬暮》(Winter Nightfall)为例,原诗单行为三音步,双行为二音步,且双行押韵。朱湘直接将原诗的形式移植到他的译文,其译诗的单行采用了7个字,双行是4个字,而且还可以划分出整齐的三音顿和二音顿,并保留双行押韵。他的译文吸收了西洋诗歌的章法特点,其诗行长短错落,整饬对称,使得译文节奏既有规律又有变化,读者很容易将其与中国古代的民歌联系起来,真正做到了“让译文接近读者”。

[1]朱湘.北海纪游[A].中书集[C].北京:中国文联出版公司,1993.

[2][3]朱湘.重译人跋[A].路曼尼亚民歌一斑[C].上海:商务印书馆,1924.

[4]刘重德.译诗问题初探[J].外国语,1989,(5).

[5]黄新渠.中国诗词英译的几点看法[J].中国翻译,1981,(5).

[6]孙艺风.翻译与跨文化交际策略[J].中国翻译,201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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