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唐宋土地制度与政策演变研究》的内容、方法及创新点
2013-03-22宋燕鹏
宋燕鹏
(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048)
《唐宋土地制度与政策演变研究》的内容、方法及创新点
宋燕鹏
(首都师范大学 历史学院,北京 100048)
耿元骊博士所著《唐宋土地制度与政策演变研究》,对唐宋土地制度与政策的演变作了全面、系统的研究。作者对唐代“均田制”和宋代“田制不立”两个旧问题做了新的研究,不仅使用经济学的理论对概念进行剖析,而且还贯彻了历史学的精神。作者通过对唐宋土地制度,以及相应的农民身份问题的分析,最后认为“唐宋变革”没有发生。该书虽然立足唐宋,但却是将唐宋放在中国古史的这一个范围内来思考,体现出作者的开阔视野和宏大的学术胸怀。因此,说该书是一部高水平的经济史及唐宋史著作,当实至名归。
唐宋变革;土地制度;政策演变;经济史
商务印书馆出版的耿元骊博士《唐宋土地制度与政策演变研究》,是一部史料翔实,理论运用细腻的学术专著①该书出版于2012年11月。下文一律简称《研究》,并直接标出页码。,读后颇受启发。这里意欲先概述本书的主要内容及学术观点,然后从史学方法论角度观察本书的特色;最后对本书所表现出来的一些问题作进一步的讨论。
一
该书正文5章,加上绪论、余论以及征引文献,共8部分。对唐宋土地制度与政策的演变作了全面、系统的研究。《绪论》对“土地制度”的概念做了基本梳理,并交代了本书主要研究内容。大致考察了20世纪以来国内外对唐宋土地制度的研究历史,总结了以往研究需要进一步完善和发展的地方,最后阐述了本书的总体思路和基本观点。
第1章《土地思想政策的分合》。作者辨析了唐宋学者不断提出的“井田论”,指出意识形态的坚持和保障大一统帝国财政基础的双重目标,是“井田论”被反复提出、乐此不疲的根源所在,由此造成唐宋土地政策的表达和执行方面,在“公有”的意识形态和“私有”的现实情景中的扭曲。
第2章《唐代的田令、田制、“均田制”》。首先分析了唐代“均田制”概念起源及其三种定义,认为“均田制”不是唐代存在的一种制度,只是后人的一种解释方法,是一种学术观点而非唐人政治、经济生活中的实践。接着对《天圣令》中的“田令”部分作了复原和分析,认为唐代仅有“田令”为基础的“田制”,不存在“均田之制”。最后考察了“田令”与土地还授的关系,指出土地还授是根据《田令》的制度来执行的,但仅是参考而已,“均田制”既不存在,则土地还授只是田令中的一种规定而已。
第3章《宋代田制的“立”或“不立”》。首先对宋代“田制不立”重新做了考证,指出这是唐代前期有“均田制”这样一种土地分配制度,到中期崩溃,所以宋代就是“田制不立”,这只是一个逻辑上的合理推进。其次对《宋刑统》有关土地的法律规定和《天圣令》中的“田令”作了分析,认为宋代有自己的“田制”,以土地政策和土地法规为主,令、律、敕构成了宋代“田制”的国家规定。最后阐述了限田之制与役法之间的关系,认为限田并不是一种土地制度,只是判断差役的基础。
第4章《土地占有与经营方式》。首先对土地兼并的情况进行考察,作者指出在唐宋史籍中很难发现土地在全国范围内被大规模地重新分配的证据,因此唐宋时期的土地没有大规模的流转,地权也没有大幅度的集中,大土地所有更没有高度的膨胀。其次从土地经营方式来看,由唐到宋,就是一个租佃制不断取代雇工制的过程。主佃关系建立在契约的基础上,是相对平等的,而双方的矛盾却一直持续着。
第5章《土地“所有制”与时代分期问题》。首先辨别不同学科意义上的“所有制”、“所有权”与“产权”,指出这些概念都是适应后来情况的限定,不是为了古代历史而产生,以之来阐释中国古代历史就出现了扞格不通的地方是必然的。其次,通过分析《天圣令》所附田令,发现私田就是私人所有的田地,即使理解私田为民田,民田也是私有的土地,“私有权”可以视为古代的“产权”,是得到律和令的制度性保障的。
最后是《结论》,总结全书的基本观点,作者指出:唐宋之间没有发生翻天覆地的“变革”,其社会、经济、政治、文化基本性质是一致的。
二
据作者“后记”所言,这本书的题目从2003年即开始进行,今年方出版,真正是“十年磨一剑”。细细读后,我觉得该书具有以下几个方面的特点:
第一,众所周知,自从年鉴学派布罗代尔提出“长时段”的长波(long wave)研究以来,这种认识逐渐形成史学潮流。在提倡通史研究的21世纪,打通断代史研究的著作并不少见,如“魏晋隋唐”与“宋元”可以互存,但以“唐宋”为研究旗号的,依然属于少数派,并且学术渊源一目了然。这缘于学者根深蒂固的认识:唐代是魏晋南北朝史的延续,是“中世”的终结,而宋代开启了“近世”的篇章,其间发生了重大的“变革”,以此书写的中国古史,将“唐”与“宋”生生的拉开了。在这种思考方式的影响下,中国古代史的研究中,贯穿唐宋史来研究者着实寥寥。因此,该书将“唐宋”一起来考察,不仅能够发现作者的学术渊源,也能够看到其研究“长时段”的努力。
第二,历史研究的路径主要有两种,一种在既有研究的基础上,加入自己的新见,这可谓是“听唱新翻杨柳枝”,这是以“史识”见长的研究;还有一种,是开辟草莱,构筑基础,这可谓是“万丈高楼平地起”,这是以“史学”见长的研究。两种路径并无轩轾高下,并且均需要通过“史才”来实现(王瑞来教授语)。这两个研究取向,简单说就是重拾旧问题,或者开辟新领域。对于《研究》一书来说,所选择的研究对象,主要有两个“旧问题”,一个是唐代“均田制”,另一个是宋代“田制不立”。上个世纪对这两个问题的研究,成果累累,几成定论。因此作者勇于“挑战”两个“旧问题”,着实令人钦佩。
第三,21世纪的史学研究讲求“新材料、新角度、新方法”,这是衡量一本著作学术价值的有效方法。该书并未使用独家材料,除了传世文献,就是人人可见的敦煌文书与天圣令,但就是取得了惊人的结论。这所依靠的就是新的理论和新的角度。经济史的研究向来也有两个取向,一个是历史学的经济史,着眼于对经济现象的描述和说明;另一种是经济学的经济史,着眼于对经济现象的解释和建构。翻阅两种取向的经济史著作,对作者的学科背景很容易一目了然。作者曾经在理论经济学博士后流动站工作,受到了经济学理论的极大熏陶。作者对“所有制”、“所有权”和“产权”的辨析,认为“所有制问题不是真问题,所有权问题才是真问题。古代没有私有制问题,只有私有权问题。所有权出现最早,延续至今。产权出现较晚,是现代市场经济的产物。所有制仅出现在意识形态问题或者政治经济学问题里面。”(第262页)作者不仅使用经济学的理论对概念进行剖析,而且还贯彻了一种历史学的精神在里面,即我们对概念的不同解读亦是不断累积起来的。笔者对这一分析尤其敬佩。相比动辄使用现代西方社会科学概念来叙述古代现象者,作者能够做到张弛有度,游刃有余。故而《研究》一书在经济学概念的解释和运用方面,比历史学的平面描述更为有力,更因其始终贯穿着历史学的精神,亦比纯粹经济学的解释来得更为自然舒适。
第四,该书的目标指向明确,就是“唐宋变革”是否成立。当然经过日本学者广泛论证的这个范式是有多方面的“证据”的,而作者抓住这一范式的立论基础——土地制度,以及相应的农民身份问题来分析,最后认为“如果从土地制度来看农业经济状况,从赋役制度来看财政实力,从货币制度来看商品经济发展水平,可以得出结论,‘唐宋变革'并没有发生。”(第39页)当然作者并未全面论证,仅从土地制度来说就已经做到了“釜底抽薪”。如果对问题的认识仅仅到此结束,还未能体现出作者本人的视野之开阔。作者进一步指出“按照所有制的变化,就可以推导出历史的各个不同阶段。土地所有制几乎成为一个牵一发而动全身的关键,所有制与时代分期问题,就是对于中国古史体系的建构与重塑的问题,是对整个中国历史的认识问题。”(第276页)作者虽然立足唐宋,但却是将唐宋放在中国古史的这一个范围内来思考,有比较才有鉴别,如果仅就唐宋而唐宋,是无法理解这一时期的土地制度作为中国古史一环的历史地位,这就体现出作者的开阔视野和宏大的学术胸怀。
最后,《研究》在具体论证的过程中,有一些学术立场和角度是比较值得鼓励的。比如坚持站在唐宋的时段上来看唐宋人的言论,这就涉及到史料分析的历史场景问题。“考察一个历史性的概念,从时人的言论入手,是非常必要的。”(第101页)比如唐宋时人为何不断提出“井田论”?为什么现实中又行不通。作者认为“井田论者的根本目的,就是试图以“土地公有”为基础来减少制度的运行成本,力争把统治成本降低到最小,保障维持帝国大一统局面所需的巨额经费。意识形态的坚持和保障大一统帝国财政基础的双重目标,是‘井田论'被反复提出、乐此不疲的根源所在。”(第59页)此外,制度和政策的实施是一回事,具体到实际中的操作又是一回事,这个道理比较容易明白。但在史学研究中,很容易把法律和皇帝诏书当成贯彻到底的真实历史场景。作者借鉴了黄宗智的“表达与执行”之间张力的分析方法,指出“唐宋时期的土地制度与政策上,官方‘表达'和官方‘执行'存在一定张力。”“在意识形态的表达与国家意志的申说上,唐宋都是一再强调土地的公有属性,而在具体的政策和实际运用的法律当中,又用各种方式否认了国家一再强调的土地公有,反而极力保护土地私有,这就造成了说的是土地‘公有',执行的是土地‘私有'”(第60页)。这就使得《研究》一书在对历史场景的描述上更接近真实。
总而言之,作者通过对材料的深入分析,对材料的精彩理论分析,使我们能够发材料之所覆,对历史也就有了新的认识。
三
综上所述,耿元骊博士此书将传世文献、出土文书的材料相结合,将原始材料与经济学的理论相结合,在对唐宋经济、社会有了深入研究的大背景下,进行深入分析、发掘,对唐宋土地制度与政策作了全面系统的考察。但是,可能正是作者所追求的全面与细致,使本书也不免出现了一些值得讨论的问题。这里不避求疵之嫌,提出几点可能是挑剔性的意见。
第一个是材料的说明度方面,可能无法照顾到方方面面。众所周知,研究唐史不可不知敦煌文书,敦煌文书的发现改变了唐史研究的面貌,主要就是因为能够提供非常多的细节材料以供研究。但是敦煌文书仅是敦煌一地的材料,除了说明敦煌的问题之外,有多大可能性来和唐史划等号,这是一个值得深思的问题。正是因为仅有敦煌发现所谓“均田制”的材料,经济史学界才会有一段时间对唐代其他地域,比如华北、江南是否实行过“均田制”产生争议。自然通过本书的研究,知道这个争论是无谓的。但敦煌材料的地域局限性也一览无余。如何避免用敦煌材料的结论当作唐史的结论,如何加强其他地域经济史的研究,值得进一步思考②如唐宋华北经济的研究,就有陈丽:《唐宋时期华北平原的经济变迁》,厦门大学历史学博士论文,2004年,杨际平教授指导。。
第二,《研究》叙述宋代时,所使用的多数材料集中在北宋,而事实上北宋的材料所指又多数在北方。这就出现两个问题,一是南宋的材料能不能代表宋代,二是南宋具有与北宋不尽相同的发展道路,在经济史角度是否合适混合起来叙述。众所周知,唐宋的地域性特点比较突出,尤其是唐安史之乱以后,河朔藩镇长期割据一方,与中央分庭抗礼,致使陈寅恪先生有河朔“胡化”的结论。经过200多年的割据,对北方的社会经济产生了重大影响。而相比之下,北宋与南宋的区别也是比较大的。南宋更多的与元明相连,北美学界所谓的“宋元明变迁”③Paul Jakov Smith,Richard von Glahn,editors.The Song-Yuan-MingTransition in Chinese History.Harvard.East Asian Monographs. Cambridge,.MA:Harvard University Press,2003.就是主要指的南宋,华北则走向另外一条道路,也即赵世瑜教授所说的“宋金元变迁”[1]。如今学界多用《名公书判清明集》的材料来论整个宋代,而很明显这是南宋东南地区的材料,甚至用来代指整个南宋都甚感夸张。故而用南宋的材料来说明整个宋代的问题,就显得不是那么合适了。
第三,《研究》在对小农土地占有状况的考察中,有一些值得商榷的地方。比如引唐代李翱的一段描述王野的话,说他“缝纸为裳,取竹架树,覆以草。……积十年,乃构草堂,植茶成园,犁田三十亩,以供衣食,不畜妻子。”(第237页)这段话本身并未显示出30亩田与不畜妻子之间有何关系,“不畜妻子”只是王野的一种人生选择,并不能得出小农每户最低30亩的结论。作者认为“从中可见李翱心目中的标准,民众有30亩田,仍不足畜养妻子。”这就有过度解释之嫌。是否能够养家糊口,山地与平原所需土地之间肯定有很大距离。作者统计从开宝到治平约百年间,平均户占土地仍在50亩上下波动,“这似可大致说明,宋代农户的平均经营规模。”(第245页)这个统计时间段应是北宋前中期,还没有牵涉到王安石变法。如果认为是整个宋代皆如此,有失科学。南宋的材料并不比北宋少,如果细致挖掘,应该亦有数据可以说明。
第四,《研究》对现有研究成果的掌握也稍有欠缺。本书论述唐代大土地所有制时,引用唐代河南荥阳昭成寺的材料,但这是寺院土地所有,并不具有代表性。《保定市出土墓志选注》所刊唐许公墓志提供了唐代世俗大土地所有者财产结构和田庄内部不动产结构的具体实证材料,反映了唐代后期大土地所有制背景下的庄园经济诸关系,为研究唐代后期的华北特别是河朔藩镇地区的大土地所有制提供了一个比较完整意义上的田庄标本。孙继民教授曾对此有过专门研究[2]。此外如关于南宋主佃关系,则有硕士论文专论④参见秦莹:《南宋主佃关系若干问题研究》,河北大学专门史硕士学位论文,2010年,刘秋根教授指导。,北美学界亦有此方面的研究成果[3]。
四
《研究》一书虽然着眼于唐宋,但却带给我们很多思考。“均田制”如果在唐代没有实施过,我们熟知的中国封建土地制度史的发展链条上,那西晋的“占田制”、北魏的“均田制”是否还可以作为土地制度来看待?土地还授的规定和土地制度之间的张力具体如何?当然《研究》一书不可能回答这么多的问题。如果作者可以进一步考察,笔者窃以为原有的经济史架构将得到重新书写,意义重大。有关断代史的研究也将会有进一步大的改观。
以上概述了该书的主要内容及其方法上的特点。读了此书,感觉别有洞天,使人流连忘返。不但对唐宋土地制度和政策,乃至对唐宋经济和社会也都有了不少新的认识。作者对经济史方法的娴熟运用及传统史学考证方法的深厚功力亦给我留下了深刻印象。说《研究》一书是一部高水平的经济史及唐宋史著作,当实至名归。
[1]赵世瑜.圣姑庙:金元明变迁中的“异教”命运与晋东南社会的多样性[J].清华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09(4).
[2]孙继民,张重艳.唐许公墓志铭:晚唐河朔地区的田庄标本[J].陕西师范大学学报,哲学社会科学版,2011(6).
[3]Joseph P.McDermott.Charting Blank Spaces and Disputed Regions:The Problem of Sung Land Tenure[J]. The Journal of Asian Studies,Vol.44,No.1,1984:13-41.
Policy Evolution of the Tang and Song Dynasties
SONG Yan-peng
(College of History,Capital Normal University,Beijing 100048,China)
Study on Land System and Policy Evolution of the Tang and Song Dynasties written by Dr.Geng Yuanli conducts a comprehensive and systematic research on the land system and policy evolution of the Tang and Song Dynasties.The author makes an analysis on two old problems:a“system of land equalization”of Tang Dynasty and“no provision for land system”of Song Dynasty,not only analyzing the concept but also carrying out the spirit of history with a theory of economy.The author concluded that“Changes of the Tang and Song Dynasties”did not happen after making an analysis on the land system of Tang and Song Dynasties and on the corresponding peasant identity problem.Although the book is based on the Tang and Song Dynasties, it places Tang and Song in the Chinese ancient history,which refects the author's wide feld of vision and great academic ideas.Seriously speaking,the book is a good one on the economic history and the history of the Tang and Song.
Changes of the Tang and Song Dynasties;Land system;Policy evolution;Economic history
K061
:A
:1008-2395(2013)04-0041-04
2013-05-05
宋燕鹏(1978-),男,首都师范大学历史学院副教授,博士后,主要从事中国古代社会史研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