APP下载

武陵山民族地区多民族文化和谐发展探析

2013-03-21超,王

关键词:武陵武陵山土家族

段 超,王 平

(1.中南民族大学 学校办公室,湖北 武汉 430073;2.湖北省恩施土家族苗族自治州民族研究所,湖北恩施 445000)

武陵山民族地区指位于武陵山系(湘鄂渝黔交界地带)的少数民族聚居区域,含50余县(市、区),总人口约3000万。其中,土家族、苗族、侗族等30多个少数民族人口占全区总人口的48.9%,是我国内陆跨省交界地区面积最大、人口最多的少数民族聚居区,也是国务院批准的14个集中连片特困地区区域发展与扶贫攻坚试点。

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灵魂与标志,也是一个民族与其他民族相区别的特征。文化和谐指多元文化的存在状态和相互关系,与文化冲突和文化矛盾相对应[1]。文化和谐包括两个层面的内容:一是文化内部各组成内容的和谐;二是多元文化之间关系的和谐。本文的文化和谐发展便是从这两个意义上来讲的。

在多民族地区,各民族文化能否和谐共存发展,不仅关系到各民族文化的发展,还关系到民族地区经济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和谐。本文以武陵山少数民族地区为研究对象,探讨武陵山境内各民族文化的关系状态,分析影响或促进各民族文化和谐发展的原因,提出建立民族地区各民族文化和谐发展的建议。

一、武陵山民族地区各民族文化和谐发展的现状

武陵民族地区各民族在长期的历史进程中,创造了各具特色的民族文化,形成了风格各异的风俗习惯。新中国成立以来,随着武陵山民族地区各民族社会交往逐渐增多,相互之间的文化交流日益频繁,各民族的文化差异逐渐缩小,共性逐渐增多,形成相互吸收、相互涵化的和谐发展局面。具体表现在以下三方面。

一是语言文字的趋同性。历史上,武陵民族地区的土家族和苗族曾使用土家语和苗语。新中国成立后,随着武陵地区政治、经济、文化等快速发展,土家族和苗族的语言发生了急剧变化。调查发现,目前,武陵民族地区只有极少数老人会说一些土家语,或者单纯使用本民族语言交流,绝大多数人都使用汉语、汉文。恩施州土家族基本通用汉语,本民族语言已濒临消失,仅在来凤的河东乡、宣恩的苦溪、鹤峰的马头山村等地还有残存。

恩施州境内的苗族语言也面临类似的状况。绝大部分苗族已丧失了本民族的语言,通用汉语,只有宣恩县高罗小茅坡营的龙、石、冯三姓氏的苗族保留了较为完整的苗语。由于小茅坡营外出务工人员增多,很多子女也被带到外地读书,年轻人学习苗语的机会少了,苗语的传承也出现危机。湖北侗族、蒙古族、白族等民族语言现在也基本上全部消失,只能通用汉语。可见,汉语对现存少数民族语言产生了越来越大的影响,汉族语言文字已成为武陵民族地区各民族通用的语言文字,民族语言出现了与汉语一致性的发展趋势。

二是文学艺术的渗透性。土家族的文学艺术在中国文化中独具一格。历史上,随着土家族与汉族交往日益密切,受汉文化的影响也愈来愈深,涌现出了一大批精通汉文典籍的土家族文人官员,创作了许多文学作品。近代以来,苗族的文学也得到了迅速的发展。武陵民族地区各民族的戏剧、绘画、建筑、雕刻等,都不同程度地受到汉文化的影响。恩施地区的土家族、苗族、侗族等民族的编织、挑花、刺绣等民间工艺,在图案上多取材于汉族民间传说、故事等。如土家族西兰卡普图案中的“双凤朝阳”、“五子登科”、“老鼠嫁姑娘”等。新中国成立后,尤其是改革开放以来,武陵民族地区各民族的文学艺术相互影响、相互促进,形成了一些既有民族特色、又有地方特色的文学艺术,从而加深了该地区各民族文学艺术的渗透性。

三是风俗习惯的交融性和包容性。风俗习惯是民族文化中最具特色的部分。由于武陵山民族地区各民族长期杂居共处,随着各民族之间交往的日益密切,风俗习惯相互影响、相互吸收、相互渗透,形成了“你中有我、我中有你”的格局,文化的地域性特征明显。主要表现在服饰、饮食、建筑、婚姻、丧葬、节日、宗教等方面共同性增加。绝大部分少数民族改穿汉族服饰,只有在重大节庆时才穿本民族服饰。部分汉族、苗族的民居采用了土家族的吊脚楼,绝大部分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都采用了汉族的民居形式。各少数民族皆有本民族独有的民族节日,但同时也过与汉族相同的节日,例如春节、端午节、中秋节、重阳节。在一些地方侗族基本上已经不过本民族的传统节日了,都过土家族和汉族的节日。各民族本有独特的饮食习惯,但现在这些民族的饮食文化特征开始弱化,逐步被一个涵盖各民族饮食特征的地域性饮食文化所替代。如在恩施州,苗族的酸菜鱼、土家族的腊肉、合渣、年糕等传统食品,受到当地各族人民的欢迎,且都具有喜酸好辣,独爱熏腊制品的饮食特征。

除了各民族文化的趋同性外,各民族在发展中还形成了多元的民族文化观,能以开放、包容的态度对待他民族文化。以鹤峰县铁炉白族乡为例,该乡是白族、土家族、苗族、汉族等多民族聚居地。在特色民居的改造过程中,政府要求所有的民居都按照白族建筑特色进行,而人数占据主体地位的土家族不仅没有怨言,反而能够积极配合,将自己的房子改造成带有白族风格的特色民居,房子的主体仍然保留土家族风格,形成了土家族、白族建筑文化融于一体的新型建筑特色。

武陵山民族地区各民族文化之所以能够在主流方面保持和谐发展,主要有以下几方面的原因。一是武陵山民族地区特殊的自然环境。武陵山是典型的山区地形,境内崇山峻岭,峰峦叠嶂,沟壑纵深。土家、苗、侗等民族世代居住于此,以务农为主。在比较恶劣的自然环境中,每个民族要生存和发展,仅依靠本民族力量是远远不够的,还必须同其他的民族取长补短,互通有无,互帮互助。恩施州生活谚语“一家有事,百家帮忙”;“一人挑土只能糊灶,众人捧土可能筑墙”;以及“严霜打死单株草,大水冲毁独木桥”等,也朴实地反映出人们对各民族相互依存关系的珍视。当前,由于大量青壮年外出打工,留守在家的主要是老人和小孩,在平时的生产生活中,更是离不开相互帮助。因此,在这样的自然环境当中,武陵山各民族长期、连续的接触与交往,增进了文化之间的互动,也构筑了各民族文化和谐格局形成的基础。

二是武陵山民族地区各民族文化的开放性和包容性特征。武陵民族地区的各个民族都不是封闭性的民族,各民族文化都有较强的融合异文化的能力,具有与异文化和谐发展的“和谐”文化因子。一方面,他们善于积极吸收和借鉴其他民族的文化,为本民族所用,尤其是对汉文化的吸收和借鉴;另一方面,彼此都带有对方文化特色,具有武陵山地域性文化特征。这种多元文化格局,有利于武陵民族地区各民族共性文化的生成和发展,也有利于形成促进多民族文化和谐发展的文化机制。

三是武陵山民族地区统一的行政管理,加速了区内的整合。自汉以来,武陵民族地区长期被划定为同一行政区域,各民族迁移、生活往来十分便利,因此也为民族文化的交流创造了良好的条件。虽自宋代以来,武陵民族地区分属不同的行政管辖,但是“山同脉、水同源、人同俗”,各民族间的经济、文化乃至政治联系从未中断过。即使元明以来,中央王朝“以夷制夷”,且制定有“汉不入峒,蛮不出境”的禁令,但仍然无法阻挡住各民族文化的互动与交流。清雍正年间实行“改土归流”后,大批汉地流民进入武陵民族地区,民间往来日益频繁。与此同时,清政府推行汉文化,这些都极大地改变了土家、苗族等民族的生产方式和生活方式,在客观上进一步促进了该地区民族社会文化的整合与发展。

有学者在对武陵民族地区各个民族的文化进行研究后,得出了各民族文化已经形成了带有共性的地域性文化的结论[2]。例如在政府举办的各种民族文化活动中,各民族不强调民族文化的归属,只是强调这些文化属于哪个地域;在日常生活中,许多民族群众都认为,只要能享受一些国家的优惠政策,自己的身份“只要是少数民族就可以,而具体属于哪个少数民族都没关系”。正是这种带有共性的武陵民族地区地域性文化,使得武陵山区较少发生民族文化冲突,各民族文化保持着和谐发展的良好态势。随着武陵民族地区地域性文化的发展和成熟,武陵民族地区多民族之间的文化将会更加和谐发展。

二、武陵山民族地区各民族文化和谐发展面临的主要问题

虽然和谐发展是武陵山民族地区各民族文化的主流态势,但在地域广袤、民族众多的武陵山民族地区,仍存在一些不和谐的因素,对该区域民族文化的发展产生了不良影响。

(一)各民族文化与现代文化间的不协调。

随着国家现代化的推进,武陵山民族地区也主动地融入了现代化浪潮中。为了追赶现代化的脚步,少数民族群众往往以他们接收到的现代化的信息来改造他们原有的文化,如看电视、唱卡拉OK、听音乐成为年轻一代新的娱乐方式,传统的民族体育游艺活动大大减少了;人们大多习惯于在国家法定的节日里休闲度假,较少举办或参加民族传统节庆活动;木制框架的吊脚楼逐渐被钢筋水泥结构的小洋楼所取代;平时人们穿着时尚,传统的民族服饰仅在特殊场合中象征性出现。总之,民族地区部分传统文化遭遇认同危机,人们的许多行为方式、传统风俗习惯、传统的价值观念也逐渐让位于现代文化的统一样式。在上述“趋同化”走向中,许多民族传统文化面临消失、濒危和衰退,前景不容乐观。

(二)各民族文化之间的不协调。

1.不同民族文化间的隔阂。一是对他民族文化和禁忌的认识不足。武陵山民族地区各民族间由于触犯了他民族的禁忌而产生冲突的事件时有发生。例如恩施州苗族家里火塘内,一般都放置有一个铁“三脚架”,这个“三脚架”代表主人,不能让人踩踏;其家神供奉在火塘柴尾处,外人不能随便在这一方向入座,否则会触犯祖先。但汉族和土家族却没有这样的禁忌,不少汉族人或土家族人去苗家做客,在火塘周围随处乱坐,或将脚踩在“三脚架”上,从而引起主人的极度不满。二是由于自然条件和历史等原因,一些民族经济发展程度相对不高,而那些发展程度相对较高的民族总认为本民族文化是先进的,欠发达民族的文化是落后的,缺少对异己文化的尊重和认同。例如少数汉族或土家族称苗族为“苗子”、“蛮子”等,带有较强的侮蔑性;土家族“招赘”、“哭嫁”等习俗,也被一些汉族人视为“原始、落后”的表现。

2.自治民族与非自治民族间的不平衡。在武陵山民族地区,各民族文化之间的不协调还表现在自治民族文化与非自治民族文化的关系上。在武陵山民族地区,散杂居少数民族分布杂散,人口比例小,他们的民族文化一直没有得到政府相关部门足够的重视,主要表现为:对自治民族的文化关注较多,对非自治民族的关注较少;支持自治民族文化发展的措施多,促进非自治民族文化发展的措施少。在立法上,为保障少数民族和少数民族文化的发展权利,各级政府专门制定了相关的法律法规,这些条例涉及自治民族的利益多,涉及其他非自治民族的文化权益内容较少。

另外,政府的投资也主要倾向于自治民族。如2008-2009年间,恩施州共约投入资金2000多万元,进行民族文化的普查、收集、整理、申遗等方面的工作,加大民族文化的挖掘整理和保护力度。但是,恩施州的这些资金很大一部分都投入到了土家族文化的保护和发展上,而其他民族不多。散杂居民族由于自身竞争能力较弱,其传统文化的传承与发展面临着更多危机,因此,更需要资金扶持和政府鼓励。

3.迁入早的民族与迁入晚的民族文化发展间的不平衡。武陵民族地区的少数民族都是经过了历史上长期的迁移最终定居下来的,其中有些民族进入本地较早,如土家族、苗族、侗族等。其他的一些少数民族在宋代以后因为各种原因才进入武陵民族地区,如白族、蒙古族等。这些后来迁移进来的少数民族,因为脱离了原生地的支撑,其文化发展会面临极大的困难。例如鹤峰县中营乡三家台蒙古族村,是湖北省唯一的蒙古族村,全村人口892人,其中蒙古族544人,占总人口的61%。据考证,三家台蒙古族部氏家族是成吉思汗的后裔。这支为逃避战乱而奔波南下的蒙古人,从草原游牧生活到融入大山隐姓革习,已扎根三家台繁衍生息300多年了。在民族文化方面,由于当年是为躲避追杀,因而被迫放弃了所有的民族习俗,完全融入到当地文化当中,现在,三家台蒙古族除了保留证明其蒙古族“黄金家族”的族谱之外,文化上已经完全没有了蒙古族文化的特征。

改革开放以来,随着经济社会的发展,人口流动的加速,许多民族流动到武陵民族地区,使各民族之间的交流愈发频繁。外来民族与武陵民族地区民族在文化上的差异,也会产生一些不和谐的现象。比如回族人口流动到武陵山民族地区后,回族禁吃猪肉,而土家族、苗族等其他民族几乎每家都养猪,以猪肉为主要荤食来源。在整个恩施州,只有湖北民族学院设有清真食堂,其他地方都没有,这极大影响了回族人民的生活,让他们感觉到他们的风俗习惯没有得到充分尊重,对民族和谐构成了潜在的威胁。

(三)各民族文化内部的不协调。

有些民族因为聚居地分散,受到不同地区民族文化的影响,显现出较大的地区差异性。居住在不同区域的同一民族,由于与他民族交流频繁程度不同,语言就会出现差异,恩施地区和黔江地区的土家族、苗族等少数民族已通用汉语,只有极少数人会讲本民族的语言。而在湘西地区和铜仁地区少数民族聚居地的民族,尤其是苗族,他们在本民族内部基本上还是说苗语、穿苗族服饰,对外交流则是使用汉语。宣恩苗族实行“侧门迎亲”,其他县市苗族则实行大门迎亲;大部分苗族结婚要拜堂,少部分苗族结婚不拜堂。土家族摆手舞主要流行于酉水流域,“撒尔嗬”主要流行于清江流域;清江流域的土家族信仰廪君、敬白虎、跳“撒尔嗬”,酉水流域的土家族信仰“三大祖先”、驱白虎、跳摆手舞。正是同一个民族地域差异的存在,导致一些少数民族以为自己所保持的文化才是最正宗的本民族传统文化,固执地以本地本民族文化为唯一标准来划定民族边界。

这些文化差异在面对文化归属权、资源争夺或涉及共同的文化象征活动时,就会导致不和谐。比如某镇,就出现了“高炉号子”与“平坝号子”之争。“高炉号子”与“平坝号子”都是土家族民族文化,平时都是各自发展、互有借鉴。但是,在申报非物质文化遗产项目时,该镇群众之间发生了激烈的争论,都认为各自的号子最具申报资格。最后,马喇镇只得采取折中办法,将“高炉号子”与“平坝号子”取名为“马喇号子”。

无独有偶,湖南湘西土家族的摆手舞成功申请到了国家非物质文化遗产,某地土家族听说后非常不满。他们认为,摆手舞的发源地应在他们那里,“湘西人是从他们那里考察后学去的”,因此,摆手舞应当是舍米湖的土家族文化资源。长阳和巴东土家族也曾因为文化遗产“撒尔嗬”发生过类似的矛盾。某地侗族在看到枫香坡开发旅游带来经济利益后,认为枫香坡旅游是利用了他们的文化,而他们这些真正的侗族人却没有得到任何好处,心理上不免有许多埋怨。此外,为了实现对土家文化资源的占有和利用,土家族发源地也是武陵土家族地区争论的焦点。如湖北长阳、巴东,湖南龙山等县都各自坚称自己是土家族的发源地。这种情况如处理不好,会影响文化的传播与互动,也不利于土家族文化的创新和现代性转型。

2010年8月,湖北省第七届民运会在长阳召开。运动会的会徽和吉祥物以土家族图腾“白虎”为主题设计元素,其设计寓意为:“白虎娃娃”——“阳阳”身着土家族服饰,微笑面对大众,既体现少数民族勤劳、朴实、英勇、顽强的精神风貌,也体现了各民族团结和谐的美好愿望,本来具有鲜明的民族文化特色和地域特征。但是,这个设计的致命失误在于忽略了土家族文化的地域差异,即清江流域的土家族以“白虎”为图腾,而酉水流域土家族则以“白虎”为凶神,是不吉祥的文化象征。结果是酉水流域的所有民族运动员都拒绝带回这个吉祥物。

同一民族文化内部的这些差异如果没有得到足够地理解,这些不平衡如果不能及时调整,就会削弱民族文化的凝聚力,降低本民族群众的民族认同感,影响外界对该民族的认知,极不利于民族文化的和谐发展,在特定的条件下,甚至还可能会引发民族内部的冲突和矛盾。

三、进一步推动武陵山民族地区各民族文化和谐发展的建议

通过前述可见,武陵山民族地区各民族文化呈现出和谐发展的总体态势,但同时也存在着一些不和谐发展的情况。如果任由这些不和谐发展的情况持续,势将破坏各民族文化和谐发展整体的格局,影响各民族平等、团结、和谐的大局。因此,根据武陵山民族地区各民族文化互动关系的状况,提出以下进一步推动各民族文化和谐发展的建议。

(一)树立“和而不同”的文化理念。

“和而不同”是中国传统文化对待不同文化的一种态度,它追求内在的和谐统一,而不是表象上的相同和一致。时至今日,“和而不同”应成为人类共同生存的基本条件和基本法则。在武陵山民族地区的民族文化发展中也应遵循这一法则。每个民族的文化千差万别,价值观念迥异。但在人类共同发展的历史长河中,也形成了一些共同的价值观念,如各族人民都渴望和平,向往幸福的生活,彼此都崇尚民主,渴望自由,呼唤正义,追求真理,主张真善美等等。因此,各民族文化即使个性差异很大,也都有和谐相处的基础[3]。衡量一个民族文化价值大小是看其个性化程度,个性化越强,其价值越大。因而,在对待其他民族时,承认他民族的文化个性,尊重其民族宗教信仰、生活及风俗习惯,理解其民族的心理特点、民族个性,是维护民族文化多元和谐发展的重要原则[4]。多样性与统一性是事物矛盾的统一体,如西周末年哲学家史伯就曾提出“夫和实生物,同则不继”[5]的观点,主张不同的东西彼此和谐才能生成世间万物;若所有东西都相一致的话,事物也就不再发展了。因此,应该在尊重差异的前提下追求和谐统一,保护每一种文化存在和发展的权利。

(二)加强民族文化之间的互动与交流,增强文化之间的相互理解。

不同民族文化要做到和谐发展,其前提条件是彼此间民族关系和谐。多民族文化和谐发展是建立在民族关系和谐基础之上的,民族之间的隔阂会造成民族间的摩擦和矛盾,影响文化间的相互理解与和谐发展。消除文化隔阂的方式就是加强民族文化之间的互动和交流,实现文化的相互理解。为达到这个目的,必须采取多种形式加强民族文化之间的互动与交流。首先,通过教育,使民族地区干部群众认识到各民族之间是唇齿相依、荣辱与共的关系,树立“汉族离不开少数民族,少数民族离不开汉族,少数民族之间也互相离不开”的思想。在此基础上,要引导各民族尊重不同类型的文化,因为任何一种文化都是各个民族对特定环境适应的结果,都有它存在的合理性,不要以自己的标准去评价他民族的文化。其次,政府要创造机会,使不同的少数民族不断加强彼此之间的联系和沟通,增加彼此之间的了解。人们对于“他文化”的认知和理解使各个民族之间的日常交际常常体现出文化上的互相宽容和借鉴[6]。民族之间要通过多种方式,开展交往和交流,在交流、沟通中,增进了解,建立感情,相互信赖,加深友谊。因此,政府要积极发挥主导作用,加强交流制度建设,重视通过共同开展活动来加强联系和增进理解。再次,充分利用各种大众传媒,如电视、广播、报纸、图书、互联网、光盘等,开展民族文化的学习和交流。一方面将本民族的文化转化为图像和文字的形式让其他民族了解,另一方面也要利用这些媒介对他族文化进行学习,从而达到间接交流的效果。最后,培养各民族吸收外来优秀文化的宽广胸怀。要使各民族意识到,每个民族的文化都有其独特之处,需要我们以开放、包容的心态,向其他民族学习,并从中发现自身的不足,吸取和借鉴其他民族的优秀文化,从而推进自身文化的发展创新。

(三)要加大对非自治民族文化发展的支持力度。

自治民族与非自治民族发展程度不一致,受到的待遇差别较大,会阻碍多民族文化的和谐发展。经济是文化的基础,要加强非自治民族文化的发展,首先就要实现其经济的腾飞。政府要加大对非自治民族发展的支持力度,对他们实行政策倾斜,帮助其加快发展,根据形势发展的变化,不断加以修改完善,及时制定一些新的民族优惠政策,坚持用政策的力量推动散杂居地区少数民族经济的加速发展,消除少数民族群众因经济发展差距拉大而产生的不平衡心理。同时,政府在制定政策时,要将非自治民族的权益纳入考虑的范围,以不侵害民族文化为基准,以发展民族文化,实现各民族文化的共同繁荣为目标。另外,应加大对非自治民族文化发展的各种投入,尤其是文化基础设施建设以及各项资金的拨配。

[1]雷莹,白显良.先进文化·和谐文化·文化和谐[N].光明日报,2006-05-16.

[2]王平.武陵地区民族关系与社会稳定机制研究[M].武汉:湖北人民出版社,2007:117-118.

[3]赵堂高.民族地区的文化和谐与和谐文化建设[J].传承,2008(1).

[4]何启林.论青海民族文化的多元和谐[J].青海社会科学,2007(5).

[5]上海师范大学古籍整理研究所.国语·郑语[M].上海:上海古籍出版社,1998:515.

[6]陈世聪.文化认同、文化与社会和谐[J].西南民族大学学报,2006(3).

猜你喜欢

武陵武陵山土家族
武陵山歌
土家族情歌
推动武陵山片区民族文化生态旅游脱贫
土家族
川东土家族薅草锣鼓
『武陵追梦』湖南省文艺家采风创作活动艺术作品选
自作诗《武陵追梦》(书法)
土家族“七”类药物考辩
武陵晨曦
武陵山地区几种民族药用植物的研究与应用